卷十八

《春秋穀梁傳注疏》——作者谷梁赤,晉范甯集解,唐楊士勛疏

◎昭公 起十四年,盡三十二年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晉。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意如惡,然而致,見君臣之禮也。 大夫有罪,則宜廢之。既不能廢,不得不盡為君臣之恩,故曰“見君臣之禮”。○見君,賢遍反。

[疏]“大夫執則致”。○釋曰:重發傳者,單伯書字,意如則書名,婼又無罪,以見三者義異,故各發傳也。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 去,起呂反。

[疏]“八月”至“疾卒”。○釋曰:不正前巳見說,今卒書月,莒行夷禮,故無嫡庶之異。

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恢,苦回反。言公子而不言大夫,莒無大夫也。莒無大夫,而曰公子意恢,意恢賢也。曹、莒皆無大夫,其所以無大夫者,其義異也。 曹叔振鐸,文王之子,武王封之于曹,在甸服之內,后削小爾。莒,已姓,東夷,本微國。○振鐸,之慎反;下大各反。甸,徒遍反。已姓音已,一本又音祀。

[疏]“曹莒”至“異也”。○釋曰:傳言此者,總而言之,則小國無大夫也。就事而釋,則曹、莒有異,故傳辨之。○注“曹叔”至“之國”。○釋曰:曹是文王之子,封於曹者,《世本》文。“在甸服之內”者,定四年《左傳》文。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吳子夷卒。 末,亡葛反。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籥入,叔弓卒,去樂卒事。君在祭樂之中,聞大夫之喪,則去樂卒事,禮也。 祭樂者,君在廟中祭作樂。○籥,由若反。去,起呂反。

[疏]“禮也”。○釋曰:禮則不疑,而曰有變以聞可乎?似有嫌,嫌則非禮,非禮何以言禮也?解云,祭祀重禮,國之大事,一物不具,則為失所,以卿佐之卒,而闕先君之樂而不止祭,嫌有失禮。釋之復言可乎,問言禮意。

君在祭樂之中,大夫有變,以聞,可乎? 變謂死喪。大夫,國體也。 君之卿佐,是謂股肱,故曰國體。古之人重死,君命無所不通。 死者不可復生,重莫大焉。是以君雖在祭樂之中,大夫死,以聞可也。○復,扶又反。

[疏]“君命”至“不通”。○釋曰:解命告也。大夫與君一體,情無疑二,祭祀雖重,以卒告君,君當哀其喪而止祭,不得以輕廢重,故死可以聞也。

夏,蔡朝吳出奔鄭。 朝吳,蔡大夫。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秋,晉荀吳帥師伐鮮虞。

冬,公如晉。

十有六年,春,齊侯伐徐。

楚子誘戎蠻子殺之。 楚子不名,戎蠻子非中國故。

夏,公至自晉。

秋,八月,巳亥,晉侯夷卒。

九月,大雩。季孫意如如晉。

[疏]“意如如晉”。○釋曰:何以在葬上?解云,有本末事,書前后文不得同。

冬,十月,葬晉昭公。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來朝。 朝,直遙反。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來朝。

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戎。 滅夷狄時,潞子嬰兒賢則日,此月者,蓋亦有殊于常戎。

冬,有星孛于大辰。一有一亡曰有。于大辰者,濫于大辰也。 劉向曰:“大辰者,大火也。不曰孛于大火,而曰大辰者,謂濫于蒼龍之體,不獨加大火。”○星孛,蒲內反。孛于,本又作茀,音佩。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長岸,楚地。兩夷狄曰敗, 夷狄不能結日成陳,故曰敗,“於越敗吳于槜李”是也。○曰敗,必邁反,下文及注同。成陳,直刃反。槜李音醉。中國與夷狄亦曰敗。 “晉荀吳敗狄于大鹵”是也。楚人及吳戰于長岸,進楚子,故曰戰。

[疏]“進楚子,故曰戰”。○釋曰:何嫌以發?解戰言及,所以別客主,不施直,不言及,或在上,或在下。案宋襄伐齊,云及在上,所以惡宋襄。宣十二年邲之戰,楚言及在下,所以不惡楚者,據無罪言之直,用兵得理則客直。今楚稱及而在上,與邲戰之義反,嫌惡楚而善吳,吳以伯舉有辭序上,稱及以罪楚。今兩夷言戰,有違常例,二國曲直得失未分,故須起例以明之。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其志,以同日也。其日,亦以同日也。或曰,人有謂鄭子產曰:“某日有災。”子產曰:“天者神,子惡知之。”是人也,同日為四國災也。 惡音烏。

[疏]“其志”至“同日”。○釋曰:二文釋何?解襄九年“宋災”,傳曰“故宋也”,明之災得書之由。然則宋常,錄三國事非常也,故傳曰“同日也”。解衛、陳、鄭得書之意以此,故復問外災不日之義,見同日,故不得不兩文釋之。鄭子產之言,明天時人事,報應有驗,重其同日,故經書其文,傳載其事。劉向以為宋、陳王者之后,衛、鄭周之同姓,時景王在,劉子、單子事王猛,召氏、尹氏立王子朝,朝,楚之出也。及宋、衛、陳、鄭皆外附於楚,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若曰不救,反從楚廢世子,言不正以害王室,明以同辜。

六月,邾人入鄅。 鄅音禹,又音矩。

秋,葬曹平公。

冬,許遷于白羽。 白羽,許地。

十有九年,春,宋公戊邾。

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日弒,正卒也。 蔡世子般實弒父,故以比之夷狄,而不書日。止弒而日,知其弒;止不弒,則買正卒也。正卒,則止不弒也。不弒而曰弒,責止也。 責止不嘗藥。

[疏]“正卒”至“責止也”。○釋曰:責止則實,實文不可虛加,而復書葬以赦何?解止進藥之罪,不由於醫,罪連於許君,故書殺責止,止實不弒,宜書葬以赦之。《春秋》子弒父,皆非子失教訓之道,獨於此見之何?有義而然,因其可責而責之。若商臣、蔡般之流,行同禽獸,不得為小人,非可責之限,故傳詳例於此。

止曰:“我與夫弒者,不立乎其位。”以與其弟虺。 止自責曰,我與弒君之人同罪。於是致君位於弟。○與夫音豫,又如字;下音扶。虺,許鬼反。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 嗌,喉也。○歠,昌悅反,又常悅反。之然反,又居言反,粥也。粥,之六反。嗌音益,咽喉也。容粒音立。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責而責之也。 就其有自責心,故以備禮責之。

已卯,地震。

秋,齊高發帥師伐莒。冬,葬許悼公。日卒時葬,不使止為弒父也。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羈貫成童,不就師傅,父之罪也。 羈貫,謂交午翦發以為飾。成童,八歲以上。○羈又作羈。貫,古亂反。就師學問無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譽不聞,友之罪也。名譽既聞,有司不舉,有司之罪也。有司舉之,王者不用,王者之過也。 不敢罪上,故言過。許世子不知嘗,藥累及許君也。 許君不授子以師傅,使不識嘗藥之義,故累及之。○累,劣偽反。

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孫會自夢出奔宋。自夢者,專乎夢也。 能專制夢。○自夢,無工反,又亡忠反,又亡弄反,本或作蔑,《左氏》作“鄸”。曹無大夫,其曰公孫,何也?言其以貴取之,而不以叛也。 會以公孫之貴而得夢,既而不以之叛,明曹君無道,致令其奔,非會之罪,故書公孫以善之。○令,力呈反。

[疏]“曹無大夫”。○釋曰:再發傳者何?解前崇曹羈之殺,此重公孫之奔,奔殺異辭,而同例發明,明其俱賢而得書,明小國無大夫也。

秋,盜殺衛侯之兄輒。盜,賤也。其曰兄,母兄也。目衛侯,衛侯累也。 覬曰:“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經不書衛公子,而目言衛侯之兄者,惡其不能保護其兄,乃為盜所殺,故稱至賤殺至貴。”○惡其,烏路反。

[疏]“盜賤也”。○釋曰:復發傳何?解殺大夫稱人者,謂誅有罪,故盜殺三卿,云不以上下道,明大夫之例,母兄之殺,宜系於君自殺也。不能保存母兄,令為盜所殺,故書兩下之文,以至賤而殺至貴,故不得言上下道。稱盜雖同,本事例異,故發傳也。

然則何為不為君也? 嫡兄宜為君。○嫡,丁歷反。曰,有天疾者,不得入乎宗廟。輒者何也?曰,兩足不能相過,齊謂之綦,楚謂之踙,衛謂之輒。 綦音其,又其冀反,劉兆云:“綦,連并也。”踙,女輒反,劉兆云:“聚合不解也。”輒本亦作縶,劉兆云:“如見絆縶也。”

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 徐邈曰:“月者,蓋三卿同出,為禍害重也。君以臣為體,民以君為命,凡為憂者大,害民處甚,《春秋》皆變常文而示所謹,非徒足以見時事之實,亦知安危監戒云耳。”○處,昌慮反。以見,賢遍反。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廬卒。

[疏]注“月者”至“害重也”。○釋曰:宋萬以一卿而詳之,又弟辰以五大夫而不月何?解,宋萬乃出月,見宋人不討賊,致令得奔,故謹而月之;弟辰為仲佗所彊,元無去意,為患輕,故不月。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晉侯使士鞅來聘。

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自陳,陳有奉焉爾。入者,內弗受也。其曰宋南里,宋之南鄙也。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 言不作亂。

[疏]“自陳”至“焉爾”。○釋曰:復發傳何?解從外之叛而加自,自實有力,嫌其言自叛,不由外納力。復言“內弗受也”,與入邑異例,不受為同。復言以有嫌異於竊地者,故發例同之。○注“言不作亂”。○釋曰:則作亂不得言叛,當以作亂書,欒盈、良霄是也。傳言叛,是與作亂是也。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輒卒。 叔弓之子。冬,蔡侯東出奔楚。東者,東國也。何為謂之東也?王父誘而殺焉, “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蔡侯東,《左氏》及《公羊》作“蔡侯朱”。父執而用焉, “執蔡世子友以歸,用之”是也。奔,而又奔之。曰東,惡之而貶之也。 奔既罪矣,又奔讎國,惡莫大焉。○惡之,烏路反。

公如晉,至河乃復。

二十有二年,春,齊侯伐莒。

宋華亥、向寧、華定自宋南里出奔楚。自宋南里者,專也。 專制南里。

大蒐于昌間。 間如字,一音?。秋而曰蒐,此春也,其曰蒐何也?以蒐事也。

[疏]“秋而”至“蒐事”。○釋曰:何以發傳於此?解大蒐有五,八年發例,見正譏不正。比蒲之蒐在夏之末,承秋之初,尚可以蒐,則承春之首,不可之甚,故須發傳以彰甚也。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師。○葬景王。 叔鞅,叔弓子。天子志崩不志葬,志葬,危不得以禮葬也。月者,亦為葬景王起。○亦為,于偽反。

[疏]“六月葬景王”。○釋曰:何以不書日?解傳言日甚矣。其不葬之辭,恐其甚之不明,日以起之。今經言王室亂,則甚之可知,故省文也。

王室亂。亂之為言,事未有所成也。 尹氏立子朝,劉氏、單氏立王猛,俱夫定也。

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 皇,地。○單音善。以者,不以者也。王猛嫌也。 直言王猛,不言王子,是有當國之嫌。

[疏]“以者不以者也”。○釋曰:復發傳何?解劉、單王之重卿,猛,王之庶子,以貴制庶,嫌其義別,起例以詳之也。

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以者,不以者也。入者,內弗受也。 猛,非正也。

冬,十月,王子猛卒。此不卒者也。 未成君也。其曰卒,失嫌也。 猛本有當國之嫌,其卒則失嫌,故錄之。

[疏]“失嫌也”。○釋曰:經言王猛以王為尊,何以言當國?解《春秋》以王為國,若言齊、晉,今言王猛,不言子,與無知同文,故曰當國也。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婼如晉。

癸丑,叔鞅卒。

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

晉人圍郊。 郊,周邑也。

夏,六月,蔡侯東國卒于楚。 不日,在外也。以罪出奔,又奔讎國,故不葬。

[疏]注“不日,在外也”。○釋曰:案諸侯之卒,不日以明庶,不以外為異,傳曰“諸侯時卒,惡之”。今東國奔讎,何以書月?解“許男新臣卒”,上言伐楚,下言卒,無明其在楚,庶子而卒,卒而不日,書時,在外文不明故也。蔡侯肸在內而卒,卒不書日,傳曰“惡之”。今蔡侯東國,上言東以貶之,下言卒於楚。諸侯之奔,例不書卒。今蔡侯之卒,見奔讎國而死,惡之可知,以在外以明惡,故書月以顯之。○注“又奔讎國,故不葬”。○釋曰:諸侯奔,死於外國,例不卒。何直不葬?有義而然。諸侯不卒則已,卒宜有葬,葬不書者,義有所見,義不必同,或從失德。今蔡侯不卒,卒於讎國,書卒而不葬。

秋,七月,莒子庚輿來奔。

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甫。 雞甫,楚地。○雞甫,《左氏》作“雞父”。胡子?、沈子盈滅。 國雖存,君死曰滅。○?,苦門反。盈本亦作逞。中國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也? 據宣十二年“晉荀林父及楚子戰于邲,晉師敗績”,不言楚敗晉師。

[疏]“中國不言敗”。○釋曰:釋其滅。案經“戰于韓,獲晉侯”,“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華元”。“中國不言敗”,直言戰于雞甫,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胡子?、沈子盈滅。定以言敗?解言“楚人及吳戰于長岸”,傳曰“進楚子”。然則邲之戰,直在楚,以中國不言敗?今吳無進,稱為夷狄,故不稱戰。及敗績,以釋其滅,足賢胡、沈之君,亦明吳之不進也。

中國不敗,胡子?、沈子盈其滅乎?其言敗,釋其滅也。 若師不敗,則君無由滅也。賢胡、沈之君死社稷。獲陳夏齧。獲者,非與之辭也, 賢夏齧,雖獲不病,以其得眾也。義與華元同。○夏,戶雅反。齧,五結反。

[疏]注“與華元同”。○釋曰:國書亦然,而無傳釋,而經文有異,何得稱同?解,華元有故而止,文雖不同,明賢之義不別,國書文同而義同也。

上下之稱也。 君死曰滅,臣得曰獲,君臣之稱。○之稱,尺證反。注“之稱”同。

天王居于狄泉。 敬王辟子朝。狄泉,周地。○辟音避。始王也。其曰天王,因其居而王之也。 天子逾年即位稱王,敬王逾年而出,故曰始王。雖不在國行即位之禮,王者以天下為家,故居于狄泉稱王。

[疏]“始王”至“之也”。○釋曰:注云“天子逾年即位稱王,敬王逾年而出,故曰始王”,天子之稱天王,是常例也,而傳云“始王”,注云“逾年”者,未通此傳之意解子猛當國,朝亦非正。景王以三十一年夏四月崩,六月葬,劉、單二子以王猛居于皇,復入王城,冬而猛卒。至今敬王逾年而既葬,所繼者承景王之崩,不繼者承王猛之卒,是年七月敬王立,當逾年既葬之例。此歲尹氏立子朝,將圖神器,天下兇懼,其主無雖復常稱其所在,著其始王也。

尹氏立王子朝。 隱四年“衛人立晉”,傳曰“稱人以立,得眾也”。此言尹氏立,明唯尹氏欲立之。立者,不宜立者也。朝之不名,何也? 據晉之名惡,今朝亦惡,怪不直名而言王子。○惡,烏路反,下同。別嫌乎尹氏之朝也。 若但言尹氏立朝,則嫌朝是尹氏之子,故言王子以別之。○別,彼列反。

[疏]“立者”至“者也”。○釋曰:重發傳何?解,衛、晉得眾,言立嫌非所宜。此子朝失眾,獨在尹氏,故言立以著不宜,文同而義異,故復發傳,別嫌乎尹氏之朝。○注云“嫌朝是尹氏之子”。○釋曰:夫國之大事,莫善繼統。繼統之道,勿盛嫡胄。繼無承重,宜擇立其次,故單子、劉子立猛,文稱當國,其次子無命,故獨言立,言立彰不宜,明有絪王之意。今周室雖衰,鼎命在上,四方諸侯,知一人之貴繼,成康之道滅,典法之文存,祭號大名不可虛置,巍巍圣寶寧得空假?鄫以區區之小,而以外孫為嗣,書其滅亡,以為將來之戒,況天下重任,豈得異姓?尹氏不擇天道,不達人事,不自立其子,當有同心之授,不義之罪。御假一朝之勢,以集四海之士,此理灼然,而愚夫之所不或,何為孔子書經,游夏為傳?經於不疑之中,而疆生疑;於無嫌之義,而巧出嫌。恐朝為尹氏之子,為當有旨,解周室大亂,骨肉乖離,故王猛有絪奪之心,單、劉懷翼戴之志,敬王孤立,猛卒之后,而朝逆尹氏之世卿,婚媾王室,禍亂之基,固可奪之。初自立,或招乘釁之眾,集負險之民,堅冰之際,或有無妄之會,經別嫌尹氏,不亦宜乎!衰亂之世,何所不為?鄫立異姓,周亦致疑,疑而須別,別嫌立朝者,此其旨矣。

八月,乙未,地震。

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復。疾不志,此其志,何也?釋不得入乎晉也。

[疏]“有疾”至“晉也”。○釋曰:解公之如晉,四不得入,假言有疾,實由季孫之不入。今實有疾,別於無疾而反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玃卒。

婼至自晉。大夫執則致,致則挈,由上致之也。 上謂宗廟也。致臣于廟,則直名而巳,所謂君前臣名。○挈,苦結反。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大雩。○

丁酉,杞伯郁釐卒。 釐,力之反。

冬,吳滅巢。

葬杞平公。

二十有五年,春,叔孫婼如宋。

夏,叔倪會晉趙鞅、宋樂大心、衛北宮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黃父。

有?鵒來巢。一有一亡曰有。來者,來中國也。 ?鵒不渡濟,非中國之禽,故曰來。○?,其俱反,本又作鸛,音權,《左氏》作“?”,《公羊》作“鸛”。鵒音欲。濟,子禮反。

[疏]“一有”至“中國”。○釋曰:重發傳者何?解鴝鵒者飛鳥,與蜚蜮異,稱有為同,故重發傳。云“來者,來中國也”,何嫌而發?解蜚蜮不言來,不見所從;麟不言來者,欲但於中國,不外之。

鵒穴者而曰巢。 劉向曰:“去穴而巢,此陰居陽位,臣逐君之象也。”或曰,增之也。 如增言巢爾,其實不巢也。雍曰:“凡《春秋》記災異,未有妄加之文。或說非也。”

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季者,有中之辭也。 不言中辛,中辛無事。又,有繼之辭也。 緣有上辛大雩,故言又也。

九月,乙亥,公孫于齊。孫之為言猶孫也,諱奔也。

次于陽州。次,止也。 陽州,齊竟上之地。未敢直前,故止竟也。○公孫音遜,本亦作遜,下同。齊竟音境,下同。

[疏]“孫之”至“奔也”。○釋曰:復發傳何?解前發例於夫人,今復發例於公,明其同義,以別尊卑之辭詳略也。

齊侯唁公于野井。 野井,齊地。齊侯來唁公,公逆之至野井。唁音彥。吊失國曰唁,唁公不得入於魯也。

[疏]“吊失”至“魯也”。○釋曰:言吊足以釋之,復言不入於魯地則曰唁者,彰公失國。言不得入魯,繼國事之辭,言可以書唁,而不詳其文。

冬,十月,戊辰,叔孫婼卒。

十有一月,已亥,宋公佐卒于曲棘。 曲棘,宋地。邡公也。 邡當為訪。訪,謀也。言宋公所以卒于曲棘者,欲謀納公。○邡音方,又音訪。

[疏]注“宋公”至“納公”。○釋曰:案諸侯之卒,卒在外,書地。書地,縱不納公,何得略以見義?解諸侯卒書地者,地有遠近、國邑之別,故鄵、扈非國,晉侯因會旦而鄭伯未見諸侯之所,許男朝楚,蔡奔讎國,四者書地,地有所由。今曲棘非國,是未喻竟,當從鄵、扈之例既明矣。釋以謀納公為義,義葉鄵、扈而例不異。

十有二月,齊侯取鄆。 取鄆以居公。取,易辭也。內不言取,以其為公取之,故易言之也。 易,以豉反。為,于偽反。

[疏]“取易辭”。○釋曰:與濟西、讙、闡同異若何?解,取者易之辭,易辭之義兼內,外內之釋雖同,同而事辨異,異則反覆釋之,故曰“為公取之”。言非季氏之賂,忠臣之意,非實易辭。尊君抑臣,與濟西同文。前不異外之易者,實易,宋取鄭師是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三月,公至自齊,居于鄆。公次于陽州,其曰至自齊,何也? 據公但至陽州,未至齊。

[疏]注“據公”至“陽州”。○釋曰:后如晉,出致不同,傳以見出致,解公初至於陽州,后如晉。乾侯出不同,傳以見齊侯為義,雖至陽州,可以齊致,明乾侯之致,不見晉侯,故下二十九年注云“以乾侯致,不得見晉侯故。”

以齊侯之見公,可以言至自齊也。 “齊侯唁公于野井”,以親見齊侯為重,故可言至自齊。居于鄆者,公在外也。 若但言公至自齊,而不唁居于鄆,則公得歸國,欲明公實在外,故言居于鄆。

[疏]“公在外”。○釋曰:又日前不外公,言外何?解,言外者,據內生名,公雖出奔,臣子不得外公,存錄之如在國。在國之文,不得實同,故言居鄆以別之。

至自齊,道義不外公也。 至自齊者,臣子喜君父得反,致宗廟之辭爾。今君雖在外,猶以在國之禮錄之,是崇君之道。

夏,公圍成。 成,孟氏邑。非國不言圍,所以言圍者,以大公也。 崇大其事。

[疏]“非國”至“大公也”。○釋曰:何解凡邑不言圍,指小都,都之大者則國。此文是於三家疆大,邑過百乘,比之小國,國家之患,良由此起。昭公圍成、郈,郈人不服,而臣之邑不順,季氏之權,得國之資,圍而不克,故以大公為文。然則定公雖墮三都,成人不肯,公伐不克,故傳以大公釋之。書致為異,故傳釋之。此不致者,齊無難公之言,不以適齊無為危至,如長葛言圍,非常見義乃殊,故傳不異。

秋,公會齊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 鄟陵,某地。○鄟陵音專,又市轉反。

公至自會,居于鄆。公在外也。至自會,道義不外公也。

[疏]“義不外公也”。○釋曰:復發傳何?解自齊為虛致,自會為實文,與虛致嫌義有殊,故發不異已。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周有入無出也。 始即位非其所,今得還,復據宗廟,是內故可言入。若即位在廟,則王者無外,不言出。

[疏]“有入無出也”。○釋曰:王也,傳言周而復釋何?解彼明上下一見,則同有出文,故言周。言周有入無出,明天王之身入與出,故發傳也。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遠矣,非也。 雍曰:“奔篡君之賊,其責遠矣。”○召,上照反。篡,初患反。

[疏]注“奔篡”至“遠矣”。○釋曰:傳言奔,直奔也。何嫌以發?解,非也,非責之非,責其遠矣。獨言遠者,傳云於周公著例,見上下之文。然則王子瑕不言出是常,常文而無大罪,則從例可知,故省文。至於尹氏,周室之微弱,而日月不誅,子朝使之奔,不足可責遠矣。則剌諸侯,諸侯謂宋、衛、陳、鄭外附於楚,子朝之舅,華戎同心而叛,天子不能誅,則宜遠責諸侯,乃經解傳,宣其責遠矣。傳既責遠,愧奔亦異,故曰:“奔,直奔也”。傳曰奔之惡也,惡其奔讎。子朝之奔,奔讎而曰奔。直奔,惡諸侯之叛,剌其不殊也。

奔,直奔也。

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齊。 自鄆行。

公至自齊,居于鄆。公在外也。

[疏]“公在外也”。○釋曰:發傳不同,而重起例何?解公前孫而至,今如齊,不言孫,反而言至。至言居于鄆,故傳言“公在外也”。異義而文別,故重言例,而文省則義同,義同,亦在外可知也。

夏,四月,吳弒其君僚。 僚,力雕反。

楚殺其大夫郄宛。 宛,於阮反,又於元反。

秋,晉士鞅、宋樂祁、衛北宮喜、曹人、邾人、滕人會于扈。 祁,力兮反,又力私反。扈音戶。

冬,十月,曹伯午卒。

邾快來奔。 徐邈曰:“自此已前,邾畀我、庶其并來奔,今邾快又至,三叛之人,俱以魯為主。邾,魯鄰國,而聚其逋逃,為過之甚,故悉書之以示譏也。小國無大夫,故但舉名而略其氏。○邾快,苦夬反。畀,必二反,本或作鼻。逋逃,布吳反。

公如齊。

公至自齊,居于鄆。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魯悼公。

公如晉,次于乾侯。 不得入于晉。乾侯,晉地。

[疏]“公如晉”。○釋曰:“解與發圍國之文同,故傳言“公在外也”,明從鄆如齊,不釋言次之,言在外亦顯故。

公在外也。

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 寧,下“滕子寧”皆如字。

六月,葬鄭定公。

秋,七月,癸已,滕子寧卒。

冬,葬滕悼公。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 以乾侯致,不得見晉侯故。

齊侯使高張來唁公。唁公不得人於魯也。

[疏]“唁公”至“魯也”。○釋曰:復發傳何?解前“齊侯唁公子野井”,野井,齊地,今來唁公于鄆,鄆是魯地。魯地而言唁,言不得入于魯國都。魯國都謂宗廟所在。唁有遠近,人有尊卑,君臣同文,故重發例也。

公如晉,次于乾侯。

夏,四月,庚子,叔倪卒。季孫意如曰:“叔倪無病而死,此皆無公也。是天命也。非我罪也。” 言叔倪欲納公,無病而死,此皆天命,使魯無君爾,魯公之出非我罪。○叔倪,五計反,又五兮反,《左氏》作“詣”。

[疏]“皆無公也”,○釋曰:叔倪之卒事,無公而曰皆何?解經言“宋公佐卒于曲棘”,傳言“邡公也”,今叔倪復卒,傳曰“皆無公也”。

秋,七月。

冬,十月,鄆潰。潰之為言上下不相得也。上下不相得則惡矣,亦譏公也。 公既出奔,不能改德脩行,居鄆小邑,復使潰亂,德之不建,如此之甚。○潰,戶內反。惡,烏路反,又如字。行,下孟反。復,扶又反。

[疏]“潰之”至“得也”。○釋曰:重發起列何?解上下不相得之為罪與國同,故例詳之。此年三月,次于乾侯,來還于鄆。冬而鄆潰,嫌自潰,不責於公,故言“亦譏公也”。

昭公出奔,民如釋重負。 傳明昭公有過,非但季氏之罪。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中國不存公,存公故也。 中國,猶國中也。

[疏]注“中國”至“中也”。釋曰:曰凡言國中,指謂魯也。中國指其諸夏。諸夏為中國,據夷狄為外。案成昭適晉,并逾年而不言在,襄二十八年“公如楚”,二十九年書“公在楚”,傳曰“閔公也”,為楚所致,存錄之。然則此文中國,國中何為變中國者何?解中國逾年不言在,親倚之情,如國莫二,比之國中,不以言中非諸夏。且昭以二十五年出奔,二十六年居鄆,是魯地不存公。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亦如之,至此寄在乾侯。乾侯為晉地,明公去魯竟而入於晉界,不復重還,遂卒于外。雖復生存居地壤,于予來歸,來不居茲日,故傳以有故釋之,所以閔公。范例云:“在,有故。言在,非所在也。”

夏,六月,庚辰,晉侯去疾卒。 去,起呂反。

秋,八月,葬晉頃公。 頃音傾。

冬,十有二月,吳滅徐。 滅夷狄時。月者,為下奔起。○為,于偽反。

[疏]注“月者”至“奔起”。○釋曰:案滅中國日,出奔月,輕於滅。滅夷狄時,奔何得更月?解,范答薄氏云:“國不滅而,出以月為國,國滅例而出,出重發於滅,滅夷狄雖時,猶加於月。”然則溫子不滅而出奔,何以不月?有義而然。弦子之奔,文承八月之下,溫子以逃,在正月之后,何知不月?傳於弦子滅言“不日,微國”,微國則例月,例月則不關於君出,君出之重,不大於滅國。范云出重於滅者,言既滅其國,君不死難,比之常奔恒滅,則為重矣。滅在月例者,君出不復加日,明滅重矣。月亦是,譚子出月,月關滅國,滅國例之同,同例在不日。傳於滅國詳略之,更於潞子發夷狄之遠例,於鄫亡見中國之變稱,義例成矣。潞子之賢從自盟,滅國獲君,君或出奔,名為罪,皆有罪,故注譚子云“蓋無罪”。今注章羽,明不復疑。名為有罪,譚子言蓋,約邾益之名,名義見矣,故章羽從正例而不疑也。

徐子章羽奔楚。 奔而名者,有罪惡也。○惡,烏路反。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季孫意如會晉荀櫟于適歷。 適歷,晉地。○櫟音歷,舊作躒。適,丁歷反。

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

晉侯使荀櫟唁公于乾侯。唁公不得入於魯也。曰:“既為君言之矣,不可者意如也。” 言已已告魯求納君,唯意如不肯。○為,于偽反。

[疏]“唁公”至“魯也”。○釋曰:復發傳何?解,范例云:“唁有三,吊失國曰唁。”唁雖有三,吊失國三,三釋一而已。不入魯界,有三文,知言唁嫌與魯異。其言不得入魯,明吊失國而異。今地晉而受晉納,公有可入之理,故言“唁公不得入於魯也”。

秋,葬薛獻公。

冬,黑肱以濫來奔。其不言邾黑肱,何也? 據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言邾。○肱,古弘反。濫,力甘反,又力暫反。別乎邾也。 邾以濫邑封黑肱,故別之若國。○別,彼列反。其不言濫子,何也? 據既別之為國,則應書其爵。非天子所封也。來奔,內不言叛也。

[疏]“來奔”至“叛也”。○釋曰:重發傳何?解書黑肱不系邾,嫌其專地,不責叛,罪輕,故言來奔。不言叛,罪自顯也。

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闞。 闞,口暫反。

夏,吳伐越。

秋,七月。

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太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天子微,諸侯不享覲。 享,獻也。覲,見也。言天子微弱,四方諸侯不復貢獻,又無朝覲之禮。○大音泰。享,許丈反。覲,其靳反。見,賢遍反。復,扶又反。朝,直遙反。夫子之在者,惟祭與號。 祭謂郊上帝,號謂稱王。故諸侯之大夫,相帥以城之,此變之正也。

[疏]“天子”至“與號”。○釋曰:於此乃言周衰變之正,重復起傳何?解平、桓之世,唯復禮樂出自諸侯,諸侯猶有享覲之心,襄王雖復出居,猶賴晉文之力。札子雖云矯殺,王威未甚屈辱。至於景王之崩,嫡庶交爭,宋、衛外附,楚亦內侮。天子獨立成周,政教不行天下,諸侯無桓、文之霸,不能致力於京師,權柄委于臣手,故大夫相率而城之。比之在禮,故釋不異辭,因變正也。

十有二月,已未,公薨于乾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