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二十四史之一,共八十五卷,唐貞觀三年(西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徵「總知其務」,並主編《隋書》。參加隋書編修的還有顏師古、孔穎達、許敬宗等人。記載隋文帝開皇元年(西元581年)至隋恭帝義寧二年(西元618年)共三十八年歷史。其中《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本書由多人共同編譔,分爲兩階段成書,從草創到全部修完共歷時三十五年。《隋書》的作者都是飽學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書》保存了大量政治、經濟以及科技文化資料。其中十《志》記載梁、 陳、北齊、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漢魏。
目錄
- 卷一・帝紀第一
- 卷二・帝紀第二
- 卷三・帝紀第三
- 卷四・帝紀第四
- 卷五・帝紀第五
- 卷六・志第一
- 卷七・志第二
- 卷八・志第三
- 卷九・志第四
- 卷十・志第五
- 卷十一・志第六
- 卷十二・志第七
- 卷十三・志第八
- 卷十四・志第九
- 卷十五・志第十
- 卷十六・志第十一
- 卷十七・志第十二
- 卷十八・志第十三
- 卷十九・志第十四
- 卷二十・志第十五
- 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 卷二十三・志第十八
- 卷二十四・志第十九
- 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
- 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
- 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 卷二十九・志第二十四
-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
-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
-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
- 卷三十五・志第三十
- 卷三十六・列傳第一
- 卷三十七・列傳第二
- 卷三十八・列傳第三
- 卷三十九・列傳第四
- 卷四十・列傳第五
- 卷四十一・列傳第六
- 卷四十二・列傳第七
- 卷四十三・列傳第八
- 卷四十四・列傳第九
- 卷四十五・列傳第十
- 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
- 卷四十七・列傳第十二
- 卷四十八・列傳第十三
- 卷四十九・列傳第十四
- 卷五十・列傳第十五
- 卷五十一・列傳第十六
- 卷五十二・列傳第十七
- 卷五十三・列傳第十八
- 卷五十四・列傳第十九
- 卷五十五・列傳第二十
- 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
- 卷五十七・列傳第二十二
- 卷五十八・列傳第二十三
- 卷五十九・列傳第二十四
- 卷六十・列傳第二十五
- 卷六十一・列傳第二十六
- 卷六十二・列傳第二十七
- 卷六十三・列傳第二十八
- 卷六十四・列傳第二十九
- 卷六十五・列傳第三十
- 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一
- 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二
- 卷六十八・列傳第三十三
- 卷六十九・列傳第三十四
- 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
- 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六
- 卷七十二・列傳第三十七
- 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
- 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
- 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
- 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 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二
- 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
- 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十四
- 卷八十・列傳第四十五
- 卷八十一・列傳第四十六
- 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七
- 卷八十三・列傳第四十八
- 卷八十四・列傳第四十九
- 卷八十五・列傳第五十
- 宋天聖二年隋書刊本原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