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 ‧ 泰誓上

《尚書》——先秦諸子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作泰誓三篇。

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聽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沈緬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宮室、臺榭、陂池、侈服,以殘害于爾萬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婦。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大勳未集。肆予小子發,以爾友邦冢君,觀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犧牲粢盛,既于兇盜。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義,受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以爾有衆,厎天之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爾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時哉!弗可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