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是宋歐陽修撰紀傳體史書,屬「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記》,後世為區別於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詳實。但《新五代史》對舊「誌」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後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歐陽修文采引人入勝,在中國史學史尤其是唐宋以後史學史上雖有著重要的地位,可由於提倡「春秋筆法」,近人褒貶不一。
五代是一個封建分裂割據的時代,中原有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個小王朝的相繼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區分裂為楊吳、南唐、前蜀、後蜀、吳越、南楚、閩國、南漢、南平、北漢等十國。各個王朝統治的時間都比較短促,用歐陽修的話來說,「於此之時,天下大亂,中國之禍,篡弒相尋」(《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吳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弒者八,長者不過十餘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歐陽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論》),出現「置君猶易吏,變國若傳舍」(《新五代史·序》)。這種局面之所以出現,是由於唐「安史之亂」以後中央集權製度被破壞,地方藩鎮在大地主勢力支持下,擁兵割據,獨霸一方。唐末黃巢農民大起義的革命威力摧毀了唐王朝,沈重打擊了舊的藩鎮割據勢力。但是,黃巢起義最後遭到了失敗。一批在鎮壓起義中形成的軍閥成了新的割據勢力。唐朝滅亡後,他們繼續霸占一方,互相篡奪攻擊,造成了中國歷史上五代十國的短暫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對於這種分裂割據現象采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據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封建道德的敗壞。
在歐陽修看來,五代是一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廟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亂世」(《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傳論》)。真是「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製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新五代史卷一七晉家人傳論》)因此,他采取了和編寫新唐書不同的做法。在新唐書中,他重視典章製度,不厭其詳地加以記載,而在新五代史中,由於他認為五代時期「天理幾乎其滅」,是一個「亂極矣」的時代,根本沒有什麽禮樂製度可談,因而他說:「五代禮樂文章,吾無取焉,其後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遺也。」因此,他除寫了司天考、職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製度一概沒有寫。
在編撰體例方面,新五代史改變了舊五代史的編排方法。舊五代史分梁書、唐書等書,一朝一史,各成體系;新五代史則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紀、列傳綜合在一起,依時間的先後進行編排。舊五代史不分類編排列傳;新五代史則把列傳分為各朝家人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雜臣傳,等等。
北宋亡後,北方的金政權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明令「新定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金史卷一二章宗紀》)。至於南方的南宋,由於理學盛行,更是獨尊新五代史。
由於歐陽修編寫新五代史後於舊五代史,看到了舊五代史編撰者所沒有看到的一些資料,他往往采用小說、筆記之類的記載,補充了舊五代史中所沒有的一些史實。如王景仁、郭崇韜、安重誨、李茂貞、孔謙、王彥章、段凝、趙在禮、範延光、盧文紀、馬胤孫、姚顗、崔稅、呂琦、楊渥等傳都或多或少地補充了若幹事實,有些則插入比較生動的情節,以小見大,使讀者加深對五代時期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就歷史資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舊五代史是可以互為補充的。
《新五代史》是宋歐陽修編撰紀傳體史書,屬「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記》,後世為區別於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詳實。但《新五代史》對舊「誌」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