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郡二
南豫州 豫州 江州 青州 冀州 司州
南豫州刺史,晉江左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始自譙城退還壽春。成帝咸和四年,僑立豫州,庾亮爲刺史,治蕪湖。咸康四年,毛寶爲刺史,治邾城。六年,荊州刺史庾翼鎮武昌,領豫州。八年,庾懌爲刺史,又鎮蕪湖。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趙胤鎮牛渚。二年,刺史謝尚鎮蕪湖;四年,進壽春;九年,尚又鎮歷陽;十一年,進馬頭。升平元年,刺史謝奕戍譙。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譙退守壽春。簡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歷陽。孝武寧康元年,刺〕史桓沖戍姑孰。各本並脫「史桓熙戍歷陽孝武寧康元年刺」十三字,據通鑑宋大明五年胡三省注引補。按桓沖爲揚州刺史,督揚、豫、江三州諸軍事,鎮姑孰,在寧康元年七月,見晉書孝武帝紀。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馬頭。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歷陽。安帝義熙二年,刺史劉毅戍姑孰。宋武帝欲開拓河南,綏定豫土,「豫」字上各本並有「南」字。通鑑宋永初三年胡注無「南」字,今據刪。孫虨宋書考論亦云:「南字當衍。」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十三年,刺史劉義慶鎮壽陽。永初三年,「三年」各本並作「二年」,據武帝紀改。武帝紀:「永初三年二月丁丑,詔曰:『豫州南臨江滸,北接河、洛,民荒境曠,轉輸艱遠,撫蒞之任,各有其便。淮西諸郡,可立爲豫州;自淮以東,爲南豫州。』」分淮東爲南豫州,治歷陽;淮西爲豫州。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此下當有『治壽陽』三字。」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爲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孝武大明三年〕又分。各本並脫「合二豫州爲一至孝武大明三年」凡二十三字,據錢氏考異說補。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此條當有脫文,以本紀及南平王鑠傳考之,文帝元嘉七年,罷南豫州并豫州。十六年,復分豫州之淮南爲南豫州。二十二年,復罷南豫州併壽陽。孝武大明三年,分淮南北復置二豫州。五年,移南豫州治淮南于湖縣。于湖即姑孰也。當云:『文帝元嘉七年,合豫州爲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孝武大明三年又分。』則首尾相應矣。」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徙治姑孰。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還揚州。九月又分,還治歷陽。三年五月,又合。四年,以揚州之淮南、宣城爲南豫州,治宣城,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案帝紀,泰始五年,分豫州、揚州立南豫州。蓋分豫州之歷陽,揚州之淮南、宣城也。事見廬江王褘傳。志失書歷陽郡,又誤以爲四年事。」五年罷。時自淮以西,悉沒寇矣。七年,復分歷陽、淮陰、南譙、南兗州之臨江立南豫州。泰豫元年,以南汝陰度屬豫州,豫州之廬江度屬南豫州。按淮東自永初至于大明,便爲南豫,雖乍有離合,而分立居多。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復於淮東分立兩豫。今南豫以淮東爲境,不復於此更列二州,覽者按此以淮東爲境,推尋便自得泰始兩豫分域也。徐志領郡十三,縣六十一。戶三萬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萬九千五百。今領郡十九,各本並脫「十」字。據通鑑宋永初三年胡三省注補。縣九十一。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歷陽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淮南立,屬揚州,安帝割屬豫州。永初郡國唯有歷陽、烏江、龍亢三縣,何、徐又有酇、雍丘二縣。今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萬九千四百七十。
歷陽令,漢舊縣,屬九江。
烏江令,二漢無,晉書有烏江,太康地志屬淮南。
龍亢令,漢舊名,屬沛郡,晉太康地志屬譙。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漢舊名,屬陳留。流寓立,先屬秦郡,「秦郡」各本並作「泰山郡」。孫虨宋書考論云:「泰山二字係秦字之訛。雍丘見南兗州秦郡。」按孫說是,今改正。文帝元嘉八年度。
酇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譙太守,譙郡別見。晉孝武太元中,於淮南僑立郡縣,後割地成實土。太康地志、永初郡國又有酇縣,按各本並作「後割地志咸實土郡國又有酇縣」,文舛奪不可通。今訂正。酇縣,晉太康地志屬南譙,文帝元嘉八年度屬歷陽,故太康地志、永初郡國南譙郡並有酇縣。何、徐無。今領縣六。戶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萬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四十,陸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山桑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
譙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銍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扶陽令,前漢屬沛,後漢、晉太康地志並無。
蘄令。別見。
城父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
廬江太守,漢文帝十六年,各本並脫「十」字,據漢書地理志補。分淮南國立。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國以併焉。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九,口一萬一千九百九十七。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陸四百七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陸六百三十一。
灊令,漢舊縣。
舒令,漢舊縣。
始新令,永初郡國、何並無,徐有始新左縣,明帝泰始三年立。
南汝陰太守,汝陰郡別見。江左立。領縣五。戶二千七百一,口一萬九千五百八十五。去州陸三百。去京都水一千,陸五百三十。
汝陰令,別見。所治即二漢、晉合肥縣,後省。
慎令,漢屬汝南,太康地志屬汝陰。
宋令。別見。
陽夏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陳令屬梁,無復此縣。又晉地志,惠帝永康中復立。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志屬此。
安陽令,別見。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屬此。
南梁太守,梁郡別見。晉孝武太元中,僑立於淮南,安帝始有淮南故地,屬徐州。武帝永初二年,還南豫,孝武大明六年廢屬西豫,改名淮南,八年復舊。永初郡國又有虞、陽夏、安豐三縣,孫虨宋書考論云:「前南汝陰郡安陽令下云『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疑虞陽爲安陽之訛。」按南梁郡有虞;南汝陰郡有陽夏,本屬南梁郡。宋志不誤。並別見。何、徐無安豐,又有義昌而並無寧陵縣。今領縣九。戶六千二百一十二,口四萬二千七百五十四。去州水一千八百,陸五百。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陸七百。
睢陽令,漢舊名。孝武大明六年,改名壽春,八年復舊。前廢帝永光有義寧、寧昌二縣併睢陽。所治即二漢、晉壽春縣,後省。
蒙令。別見。
虞令,漢舊名。
穀熟令,漢舊名。
陳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屬梁。
義寧長,何無,徐有,宋末又立。
新汲令,漢舊名,屬潁川。
崇義令,永初郡國羌人始立。
寧陵,別見。徐志後所立。
晉熙太守,晉安帝分廬江立。領縣五。戶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七千四百九十七。去州陸八百,無水。去京都水一千二百,無陸。
懷寧令,晉安帝立。
新冶令,晉安帝立。
陰安令,漢舊名,屬魏郡,晉太康地志屬頓丘。
南樓煩令,各本並脫「煩」字,據南齊書州郡志補。按漢志、續漢志雁門郡並有樓煩縣。此蓋渡江後僑置,以別僑立樓煩縣,此又加南字。永初郡國、何、徐志無。
太湖左縣長,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太湖、呂亭二縣,屬晉熙,各本並脫「屬」字,據王象之輿地記勝引宋書州郡志補。後省,明帝泰始二年復立。
弋陽太守,本縣名,屬汝南,魏文帝分立。領縣六。按下祇五縣,疑有訛奪。戶三千二百七十五,口二萬四千二百六十二。去州陸一千一百,去京都水闕
期思令,漢舊縣。
弋陽令,漢舊縣。
安豐令,舊郡,晉安帝併爲縣。
樂安令,新立。
茹由令,新立。
安豐太守,魏文帝分廬江立。江左僑立,晉安帝省爲縣,屬弋陽,宋末復立。
安豐令,前漢地理志無,後漢屬廬江。
松滋令。別見。
汝南太守。別見。
上蔡侯相。別見。
平輿令。別見。
北新息令。別見。
真陽令。別見。
安城令。別見。
南新息令。別見。
臨汝令,漢舊名。
陽安令。別見。
西平令。別見。
瞿陽令。「瞿陽」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水經灈水注、晉書地理志並作「灈陽」。別見。
安陽令。別見。
新蔡太守。別見。
鮦陽令。別見。
固始令。別見。
新蔡令。別見。
東苞信令。別見。
西苞信令,徐志南豫唯一苞信,疑是後僑立所分。
陳郡太守,「陳郡」各本並作「東郡」。洪頤楫諸史考異云:「東郡當依豫州下作陳郡。」今改正。別見。永初郡國無萇平、谷陽而有扶溝,別見。何無陽夏、扶溝,徐無陽夏。
項城令。各本並脫「城」字。楊守敬云:「項城令脫城字。」今據補。別見。
西華令。別見。
陽夏令。別見。
萇平令。別見。
谷陽令。各本並作「父陽令」。洪頤楫諸史考異云:「父陽是谷陽之訛。寰宇記,谷陽,蓋谷水之陽,因以爲名。」按洪說是,今改正。谷陽本漢苦縣,東晉成帝更名谷陽。水經陰溝水注:「渦水又東北屈至賴鄉西,谷水注之。」又云:「谷水又東,逕賴鄉城南。」谷陽蓋以谷水之陽名縣。別見。
南頓太守,「南頓」各本並作「南潁」。楊守敬云:「南頓誤南潁。」楊說是,今改正。按南齊書州郡志,南豫州有南頓郡及西南頓郡。別見。帖治陳郡。
南頓令。別見。
和城令。別見。
潁川太守。別見。
邵陵令。別見。
臨潁令。別見。
曲陽令。別見。
西汝陰太守,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此郡。
汝陰令。別見。
安城令。別見。
樓煩令。別見。
宋令。別見。
汝陽太守。別見。
汝陽令。別見。
武津令。
陳留太守,別見。永初郡國無浚儀、封丘而有酸棗,何、徐無封丘、尉氏。
浚儀令。別見。
小黃令。別見。
雍丘令。別見。
白馬令。別見。
襄邑令。別見。
封丘令,漢舊名。
尉氏令。別見。
南陳左郡太守,少帝景平中省此郡,以宋民度屬南梁、汝陰郡,而永初郡國無,未詳。孝建二年以蠻戶復立。分赤官左縣爲蓼城左縣。領縣二。樂疑大明八年,省郡,即名爲縣,屬陳左縣。按文字訛奪不可解。南齊書州郡志豫州南汝陰郡下有南陳左縣。疑此當作「即名爲南陳左縣,屬南汝陰郡」。
邊城左郡太守,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茹由、樂安、光城、雩婁、史水、開化、邊城七縣,各本「雩婁」下並衍「邊城」二字。廿二史考異云:「邊城字重出,雩婁下邊城兩字當刪。」按錢說是,今據刪。屬弋陽郡。徐志有邊城郡,領雩婁、史水、開化、邊城四縣。「郡」字各本並作「兩」字,「四」字各本並作「兩」字。廿二史考異云:「上下『兩』字皆誤。詳其文義,謂立邊城郡,領雩婁等四縣也。上『兩』字疑『郡』字之訛,下『兩』字疑『四』字之訛。」按錢說是,今改正。大明八年復省爲縣,屬弋陽,後復立。領縣四。戶四百一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
雩婁令,二漢屬廬江,晉太康地志云屬安豐。
開化令。
史水令。
邊城令。
光城左郡太守,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按起居注,大明八年,省光城左郡爲縣屬弋陽,各本並脫「屬」字。孫虨宋書考論云:「弋陽上脫屬字。」按孫說是,今補正。疑是大明中分弋陽所立。八年復省,後復立。
樂安令。
茹由令。
光城令。此三縣,徐志屬弋陽。
豫州刺史,後漢治譙,魏治汝南安成,晉平吳後治陳國,晉江左所治,已列於前。永初郡國、何、徐寄治睢陽,而郡縣在淮西。徐又有邊城,別見南豫州。何又有初安、綏城二郡,初安領新懷、懷德二縣,各本並脫一「懷」字。孫虨宋書考論云:「魏書地形志,豫州有初安郡,領新懷、安昌、懷德、昭越四縣,可證『新』下脫一『懷』字。」按孫說是,今補正。綏城領安昌、招遠二縣,並云新立。徐無,則是徐志前省也。領郡十,縣四十三。戶二萬二千九百一十九,口一十五萬八百三十九。
汝南太守,漢高帝立。領縣十一。戶一萬一千二百九十一,口八萬九千三百四十九。去州水一千,陸七百。去京都水三千,陸一千五百。
上蔡令,漢舊縣。
平樂令,漢舊縣。廿二史考異云:「漢志山陽郡平樂侯國,武都郡平樂道,兩平樂並與此平樂別,不得言漢舊縣也。平樂疑是平輿之誤。」
北新息令,漢舊縣。
慎陽令,漢舊縣。永初郡國及徐並作真陽。
安成令,漢舊縣。
南新息令,漢舊縣。
朗陵令,漢舊縣。
陽安令,漢舊縣。
西平令,漢舊縣。
瞿陽令,漢舊縣作灈陽。
安陽令,漢舊縣。晉武太康元年,改爲南安陽。
新蔡太守,晉惠帝分汝陰立,今帖治汝南。領縣四。戶二千七百七十四,口一萬九千八百八十。去州陸六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陸一千四百。
鮦陽令,漢舊縣。晉成帝咸康二年,省併新蔡,後又立。
固始令,故名寢丘之地也。漢光武更名。晉成帝咸康二年,併新蔡,後又立。
新蔡令,漢舊縣。
苞信令,前漢無,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汝陰。後漢郡國、晉太康地志並作「褒」。
譙郡太守,何志故屬沛,魏明帝分立。按王粲詩:「既入譙郡界,文選作「朝入譙郡界」。曠然消人憂。」粲是建安中亡,非明帝時立明矣。永初郡國無長垣縣。今領縣六。戶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七千四百四。去州陸道三百五十。去京都水二千,陸一千二百。
蒙令,漢舊縣,屬沛。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兩漢志,蒙並屬梁國,此作沛者,涉左方而誤也。」是「沛」當作「梁」。
蘄令,漢舊縣,屬沛。
寧陵令,前漢屬陳留,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梁。
魏令,故魏郡,流寓配屬。
襄邑令。
長垣令,漢舊縣,屬陳留。永初郡國無。何故屬陳留,徐新配。
梁郡太守,秦碭郡,漢高更名。孝武大明元年度徐州,二年還豫。按本書孝武紀:「大明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屬徐州。」「四年五月乙酉,以徐州之梁郡還屬豫州。」此疑有誤。領縣二。戶九百六十八,口五千五百。去州陸一百六十。去京都水九百。
下邑令,漢舊縣。何云魏立,非也。
碭令,漢舊縣。
陳郡太守,漢高立爲淮陽國,章帝元和三年更名,「元和三年」續漢書郡國志作「章和二年」。晉初併,梁王肜薨,還爲陳。永初郡國有扶溝、前漢屬淮陽,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陳留。陽夏,別見。而無谷陽、長平。「谷陽」各本並訛「父陽」,今改正,說見同卷校勘記第一八條。領縣四。戶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一百一十三。去州陸七百六十。去京都水一千四百五十。
項城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陳郡。孫虨宋書考論云:「晉太康無陳郡,當云屬梁。」
西華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初省,惠帝永康元年復立,屬潁川。江左度此。
谷陽令,「谷陽」各本並作「父陽」,今改正,說見同卷校勘記第一八條。本苦縣,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各本並脫「屬淮陽後漢」五字,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苦縣,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今本脫『屬淮陽後漢』五字。」按成校是,今補正。晉太康地志屬梁,成帝咸康三年更名。
長平令,前漢屬汝南,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屬潁川。
南頓太守,故屬汝南,晉惠帝分立。領縣二。戶五百二十六,口二千三百六十五。去州七百六十。去京都陸一千四百五十。
南頓令,漢舊縣,何故屬汝陽,晉武帝改屬汝南。按晉太康地志、王隱地道無汝陽郡。
和城令,何江左立。
潁川太守,秦立。魏分潁川爲襄城郡,晉成帝咸康二年,省襄城還併潁川。永初郡國又有許昌、本名許,「名」各本並作「昌」。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疑昌字爲名字之誤。」按成校是,今改正。漢舊縣。魏曰許昌。新汲、別見。鄢陵、長社、潁陰、陽翟四縣並漢舊縣。陽翟,魏、晉屬河南。六縣,而無曲陽。領縣三。戶六百四十九,口二千五百七十九。去州一千。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邵陵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潁川。
臨潁令,漢舊縣。
曲陽令,前漢屬東海,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無。
汝陽太守,晉太康地志、王隱地道無此郡,應是江左分汝南立。晉成帝咸康三年,省併汝南,後又立。領縣二。戶九百四十一,口四千四百九十五。去州二百。去京都陸一千四百,水三千五百。
汝陽令,漢舊縣,屬汝南。何故屬汝陰,晉武改屬汝南。按晉武分汝南爲汝陰,何所言非也。
武津令,何不注置立。
汝陰太守,晉武帝分汝南立,成帝咸康二年,省併新蔡,後復立。領縣四。戶二千七百四十九,口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五。
汝陰令,漢舊縣。
宋令,前漢名新郪,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國於此,改曰宋。
宋城令,漢舊縣。
樓煩令,漢舊縣,屬雁門。流寓配屬。
陳留太守,漢武帝元狩元年立,屬兗州,中原亂廢。晉成帝咸康四年復立,永初郡國屬兗州,何、徐屬豫州。永初郡國無浚儀,有酸棗。別見。今領縣四。戶百九十六,口二千四百一十三。寄治譙郡長垣縣界。
浚儀令,漢舊名。
小黃令,漢舊名。
白馬令,漢屬東郡,晉太康地志屬濮陽。
雍丘令,漢舊名。
江州刺史,晉惠帝元康元年,分揚州之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南康、建安、晉安,荊州之武昌、桂陽、安成十郡爲江州。初治豫章,成帝咸康六年,移治尋陽,庾翼又治豫章,「庾翼」各本並作「庾悅」,據南齊書州郡志改。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庾悅蓋庾翼之誤。」尋還尋陽。領郡九,縣六十五。戶五萬二千三十三,口三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去京都水一千四百。
尋陽太守,尋陽本縣名,因水名縣,水南注江。二漢屬廬江,吳立蘄春郡,尋陽縣屬焉。晉武帝太康元年,省蘄春郡,以尋陽屬武昌,改蘄春之安豐爲高陵及邾縣,皆屬武昌。二年,以武昌之尋陽復屬廬江郡。惠帝永興元年,分廬江、武昌立尋陽郡。尋陽縣後省。領縣三。戶二千七百二十,口一萬六千八。
柴桑男相,二漢屬豫章,晉屬武昌。郡既立,治此。「郡既立治此」五字各本並在尋陽郡戶口數後。孫虨宋書考論云:「此五字當謂柴桑,移入後行。」按孫說是,今訂正。
彭澤子相,「彭澤子相」四字,各本並脫,據孫虨說補。孫虨宋書考論云:「宋、齊以來,彭澤並無廢省,南齊書陳顯達封彭澤縣子。當宋時。是彭澤爲子相。當補『彭澤子相』四字。」漢、晉太康地志屬豫章,立尋陽郡後,割度。
松滋伯相,前漢屬廬江,後漢無,晉太康地志屬安豐。安豐縣名,前漢無,張森楷校勘記云:「按前漢志六安國有安豐縣,此云前漢無,誤。」後漢屬廬江,晉武帝立爲安豐郡。江左流民寓尋陽,僑立安豐、松滋二郡,遙隸揚州,安帝省爲松滋縣。尋陽又有弘農縣流寓。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併松滋。
豫章太守,漢高帝立,本屬揚州。永初郡國有海昏,漢舊縣。何志無。今領縣十二。戶一萬六千一百三十九,口一十二萬二千五百七十三。去州水六百,陸三百五十。去京都水一千九百,陸二千一百。
南昌侯相,漢舊縣。
新淦侯相,漢舊縣。
豐城侯相,吳立曰富城,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建城侯相,漢舊縣。
望蔡子相,漢靈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縣名曰上蔡,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平侯相,漢靈帝中平中立曰漢平,吳更名。水經贛水注:「牽水又東逕吳平縣,舊漢平也。晉太康元年,改爲吳平矣。」此作吳更名,誤。
永脩男相,漢靈帝中平中立。
建昌公相,漢和帝永元十六年,分海昏立。
豫寧侯相,漢獻帝建安中立,吳曰西安,「西安」各本並作「要安」,據錢氏考異說改。廿二史考異云:「要安當爲西安之訛。太平寰宇記,武寧縣,古西安縣也。後漢建安中,分海昏立西安縣。晉太康元年,改爲豫寧。三國志潘璋傳:『遷豫章西安長』,是吳時縣名西安之證。」按水經贛水注:「循水東北逕豫寧縣,故要安也。晉太康元年,更從今名。」趙一清云:「要字誤,當作西。吳書太史慈傳,數爲寇於艾、西安是也。」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康樂侯相,吳孫權黃武中立曰陽樂,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吳令,漢靈帝中平中立。
艾侯相,漢舊縣。
鄱陽太守,漢獻帝建安十五年,孫權分豫章立,治鄱陽縣,赤烏八年,徙治吳芮故城。永初郡國有歷陵縣,漢舊縣。何志無。領縣六。戶三千二百四十二,口一萬九百五十。去州水四百四十。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四十,陸二千六十。
廣晉令,吳立曰廣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鄱陽侯相,漢舊縣。
餘干令,「餘干」漢書嚴助傳、南齊書州郡志同。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水經贛水注作「餘汗」。楊守敬隋書地理志考證云:「元和志,漢餘汗縣,隋開皇九年,去水存干,名曰餘干。考宋、齊志已均作餘干,當是後人追改。」漢舊縣。
上饒男相,吳立。太康地志有,王隱地道無。
葛陽令,吳立。
樂安男相,吳立。
臨川內史,吳孫亮太平二年,分豫章東部都尉立。領縣九。戶八千九百八十三,口六萬四千八百五。去州水一千一百,陸一千二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三十,陸三千。
臨汝侯相,漢和帝永元八年立。
西豐侯相,吳立曰西平,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建侯相,吳立。
永城男相,吳立。
宜黃侯相,吳立。
南城男相,漢舊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復舊。
南豐令,吳立。
東興侯相,吳立。
安浦男相,吳立。
廬陵太守,廬陵本縣名,屬豫章,漢獻帝興平元年,孫策分豫章立。領縣九。戶四千四百五十五,口三萬一千二百七十一。去州水二千,陸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石陽子相,前漢無,後漢有。
西昌侯相,吳立。
東昌子相,吳立。
吉陽男相,吳立。
巴丘男相,吳立。
興平侯相,吳立。
陽豐男相,吳曰陽城,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高昌男相,吳立。
遂興男相,吳立曰新興,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永初郡國無此縣,何、徐並有。
安成太守,孫皓寶鼎二年,分豫章、廬陵、長沙立。晉太康地志屬荊州。領縣七。戶六千一百一十六,口五萬三百二十三。去州水三千三百,陸三千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七百,無陸。
平都子相,前漢曰安平,後漢更名,屬豫章。
新喻侯相,吳立。
宜陽子相,漢舊縣,本名宜春,屬豫章,晉孝武改名。
永新男相,吳立。
安復侯相,漢舊縣,本名安成,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屬長沙。
萍鄉侯相,吳立。
廣興侯相,晉太康地志有此縣,何云江左立,非也。
南康公相,晉武帝太康三年,以廬陵南部都尉立。領縣七。按下實領八縣,此云七縣,疑誤。戶四千四百九十三,口三萬四千六百八十四。去州水三千七百四十。去京都水三千八十。
贛侯相,漢舊縣,屬豫章。
寧都子相,吳立曰楊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雩都侯相,漢舊縣,屬豫章。
平固侯相,吳立曰平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康公相,吳立曰安南,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陂陽男相,吳立曰揭陽,晉武帝太康五年,以西康揭陽移治故陂陽縣,改曰陂縣,然則陂陽先已爲縣矣。後漢郡國無,疑是吳所立而改曰揭陽也。
南野伯相,漢舊縣,屬豫章。
虔化男相,孝武大明五年,以虔化屯立。
南新蔡太守,江左立。領縣四。戶一千七百三十,口八千八百四十八。去州水二百。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七十,陸一千八百八十。
苞信令,別見。本作褒信,永初郡國作苞信。
慎令,漢舊名,本屬汝南。
宋令,別見。徐志云宋樂,後復舊。
陽唐左縣令,孝武大明八年立。
建安太守,本閩越,秦立爲閩中郡。漢武帝世,閩越反,滅之,徙其民於江、淮間,虛其地。後有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爲冶縣,屬會稽。司馬彪云,章安是故冶,然則臨海亦冶地也。張勃吳錄云:「閩越王冶鑄地,故曰安閩王冶。此不應偏以受名,蓋句踐冶鑄之所,故謂之冶乎?閩中有山名湛,疑湛山之鑪鑄劍爲湛鑪也。」後分冶地爲會稽東、南二部都尉。東部,臨海是也;南部,建安是也。吳孫休永安三年,分南部立爲建安郡。領縣七。按此云領縣七,而下祇吳興、將樂、邵武、建陽、綏成、沙村六縣,蓋脫建安一縣。晉書地理志、南齊書州郡志並有建安縣。蓋本書傳寫時脫之。建安縣,漢獻帝建安初,孫策立。宋書劉粹傳,宋世粹封建安縣侯,傳至孫無子國除。殷孝祖傳,泰始四年,封建安縣侯,齊受禪國除。是宋世有建安縣,且爲侯國,至確。疑吳興子相前一行,當補「建安侯相,漢末立,晉太康地志有」十三字。戶三千四十二,口一萬七千六百八十六。去州水二千三百八十。去京都水三千四十,並無陸。
吳興子相,漢末立曰漢興,吳更名。
將樂子相,晉太康地志有。
邵武子相,吳立曰昭武,晉武帝更名。
建陽男相,晉太康地志有。
綏成男相,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何、徐不注置立。
沙村長,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何、徐不注置立。
晉安太守,晉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領縣五。戶二千八百四十三,口一萬九千八百三十八。去州水三千九百九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八十。
候官□相,前漢無,後漢曰東候官,屬會稽。
原豐令,晉武帝太康三年,省建安典船校尉立。
晉安男相,吳立曰東安,晉武帝更名。
羅江男相,吳立,屬臨海。晉武帝立晉安郡,度屬。
溫麻令,晉武帝太康四年,以溫麻船屯立。永初郡國無,何、徐並有。
青州刺史,治臨淄。江左僑立,治廣陵。安帝義熙五年,平廣固,北青州刺史治東陽城,而僑立南青州如故。後省南青州,而北青州直曰青州。孝武孝建二年,移治歷城,大明八年,還治東陽。明帝失淮北,於鬱洲僑立青州,立齊、北海、西海郡。舊州領郡九,縣四十六。戶四萬五百四,口四十萬二千七百二十九。去京都陸二千。
齊郡太守,秦立。領縣七。戶七千三百四十六,口萬四千八百八十九。
臨淄令,漢舊縣。
西安令,漢舊縣。
安平令,六國時其地曰安平,二漢、魏、晉曰東安平。前漢屬淄川,後漢屬北海,魏度屬齊。
般陽令,前漢屬濟南,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齊。
廣饒令,漢舊縣。
昌國令,漢舊縣。
益都令,魏立。
濟南太守,漢文帝十六年,分齊立。晉世濟岷郡,云魏平蜀,徙蜀豪將家於濟、河,故立此郡。安帝義熙中土斷,并濟南。案晉太康地志無濟岷郡。永初郡國濟南又有祝阿、二漢屬平原,晉太康地志無。於陵縣,漢舊縣。而無朝陽、平陵二縣。領縣六。戶五千五十六,口三萬八千一百七十五。去州陸四百。去京都二千四百。
歷城令,「歷城」各本並作「廣城」。廿二史考異云:「當作歷城。」按二漢志濟南郡有歷城,錢說是,今改正。漢舊縣。
朝陽令,前漢曰朝陽,後漢、晉曰東朝陽。二漢屬濟南,晉太康地志屬樂安。
著令,漢舊縣。
土鼓令,漢舊縣,晉無。
逢陵令,二漢、晉無,永初郡國、何、徐有。
平陵令,漢舊縣,至晉並曰東平陵。
樂安太守,漢高立,名千乘,和帝永元七年更名。領縣三。戶二千二百五十九,口一萬四千九百九十一。去州陸一百八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千乘令,漢舊縣。
臨濟令,前漢曰狄,安帝永初二年更名。
博昌令,漢舊名。
高密太守,漢文帝分齊爲膠西,宣帝本始元年,更名高密。光武建武十三年,併北海,晉惠帝又分城陽立,各本並脫「立」字,據孫虨宋書考論說補。城陽郡,前漢有,後漢無,魏復分北海立。宋孝武併北海。領縣六。戶二千三百四,口一萬三千八百二。去州陸二百。去京都陸一千六百。
黔陬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淳于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高密令,前漢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夷安令,前漢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營陵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昌安令,漢安帝延光元年立,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平昌太守,故屬城陽,魏文帝分城陽立,後省,晉惠帝又立。領縣五。戶二千二百七十,口一萬五千五十。去州陸二百。去京都陸一千七百。
安丘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平昌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東武令,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屬東莞。
琅邪令,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無。
朱虛令,前漢屬琅邪,安帝永初元年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北海太守,漢景帝中二年立。領縣六。戶三千九百六十八,口三萬五千九百九十五。寄治州下。
都昌令,漢舊縣。寄治州下,餘依本治。
膠東令,本膠東國,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劇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即墨令,前漢屬膠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下密令,前漢屬膠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平壽令,漢舊縣。
東萊太守,漢高帝立。領縣七。戶一萬一百三十一,口七萬五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陸五百。去京都二千一百。
曲城令,漢舊縣。
掖令,漢舊縣。
𢮂令,「𢮂」漢書地理志、魏書地形志作「㡉」。續漢書郡國志、晉書地理志作「惤」。按㡉,漢東萊郡屬縣,出㡉布,則字應從巾。作「惤」作「𢮂」,並「㡉」之或體。漢舊縣。
盧鄉令,漢舊縣。
牟平令,漢舊縣。
當利令,漢舊縣。
黃令,漢舊縣。
太原太守,秦立,屬并州。文帝元嘉十年,割濟南、泰山立。領縣三。戶二千七百五十七,口二萬四千六百九十四。去州陸五百。去京都一千八百。
山茌令,漢舊縣,屬泰山。孝武孝建元年,度濟北。
太原令,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屬泰山。
祝阿令。別見。
長廣太守,本長廣縣,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云故屬東萊。起居注,咸寧三年,以齊東部縣爲長廣郡。領縣四。戶二千九百六十六,口二萬二十三。去州五百。去京都一千九百五十。
不其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長廣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昌陽令,晉惠帝元康八年,分長廣縣立。
挺令,前漢屬膠東,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冀州刺史,江左立南冀州,後省。義熙中更立,治青州,又省。文帝元嘉九年,又分青州立,治歷城,各本並脫「治」字,孫虨宋書考論云:「歷城上當有治字。」按孫說是,今補。割土置郡縣。領郡九,縣五十。戶三萬八千七十六,口一十八萬一千一。去京都陸二千四百。
廣川太守,本縣名,屬信都,地理志不言始立。景帝二年,以爲廣川國,宣帝甘露三年復。明帝更名樂安,安帝延光中,改曰安平,晉武帝太康五年,又改爲長樂。廣川縣,前漢屬信都,後漢屬清河,魏屬勃海,晉還清河。何志,廣川江左所立。又有蓨縣前漢屬信都,後漢、晉屬勃海。而無廣川。孝武大明元年,省廣川之棗強、前漢屬清河,後漢、晉江左無。勃海之浮陽、高城並漢舊縣。立廣川縣,非舊廣川縣也。屬廣川郡。領縣四。戶三千二百五十,口二萬三千六百一十四。去州陸一百六十。去京都陸一千九百八十。
廣川令。已見前。
中水令,前漢屬涿,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孝武大明七年,自河間割度。
武強令,何江左立。
索盧令,何江左立。
平原太守,漢高帝立。舊屬青州,魏、晉屬冀州。領縣八。戶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七。
廣宗令,前漢無,後漢屬鉅鹿,晉太康地志屬安平,永初郡國、何無,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平原令,漢舊縣。
鬲令,漢舊縣。
安德令,漢舊縣。
平昌令,漢舊縣。後漢無。各本並脫「無」字,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續漢志無西平昌,後漢下當是脫『無』字。」按成校是,今補。晉太康地志曰西平昌。
般縣令,漢舊縣。
茌平令,前漢屬東郡,後漢屬濟北,晉太康地志屬平原。
高唐令,漢舊縣。
清河太守,漢立,桓帝建和二年,改曰甘陵,魏復舊。何有重合縣。別見。領縣七。戶三千七百九十四,口二萬九千二百七十四。去州一百一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清河令,二漢無,晉太康地志有。
武城令,漢舊縣,並曰東武城。
繹幕令,漢舊縣。
貝丘令,漢舊縣。
零令,漢舊縣作靈。
鄃令,漢舊縣。
安次令,前漢舊縣,屬勃海,後漢屬廣陽,晉太康地志屬燕國。
樂陵太守,晉武帝分平原立。舊屬青州,今來屬。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三,口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一。去州一百四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樂陵令,漢舊縣,故屬平原。
陽信令,二漢屬勃海,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新樂令。別見。
厭次令,前漢曰富平,明帝更名,屬平原,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溼沃令,前漢屬千乘,後漢無。何云魏立,當是魏復立也。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魏郡太守,漢高帝立。二漢屬冀州,魏、晉屬司隸,江左屢省置,宋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八。戶六千四百五,口三萬三千六百八十二。
魏令,漢舊縣。
安陽令,晉太康地志有。
聊城令,漢屬東郡,晉屬平原。
博平令,漢屬東郡,晉屬平原。
肥鄉令,晉太康地志屬廣平。
蠡吾令,前漢屬涿,後漢屬中山,晉太康地志屬高陽。孝武始立,屬高陽,大明七年度此。
頓丘令,別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流民歸順,孝武孝建二年立。
臨邑令,漢屬東郡,晉屬濟北。孝武孝建二年,與頓丘同立。
河間太守,漢文帝二年,分趙立。江左屢省置,宋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六。戶二千七百八十一,口一萬七千七百七。
樂城令,漢舊縣。
城平令,「城平」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晉書地理志、魏書地形志並作「成平」。前漢屬勃海,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
武垣令,前漢屬涿,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
章武令,二漢屬勃海,晉太康地志屬章武。江左立,屬廣川,孝武大明七年度此。
南皮令,漢舊縣,屬勃海。孝武始立,屬勃海,大明七年度此。
阜城令,前漢勃海有阜城縣,續漢安平有阜城縣,注云「故昌成」。漢信都有昌成,未詳孰是。
頓丘太守,別見。江左屢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四。戶一千二百三十八,口三千八百五十一。
頓丘令。別見。
衛國令,晉太康地志有。
肥陽令,何志以前無。
陰安令,二漢屬魏,魏屬陽平,晉屬頓丘。「屬魏」下,各本並脫「魏屬」二字,「陽平」下,毛本、殿本衍「令」字。孫虨宋書考論云:「當云二漢屬魏,魏屬陽平,晉屬頓丘。魏,魏郡也。」按孫說是,今補「魏屬」二字,刪「令」字。
高陽太守,高陽,前漢縣名,屬涿,後漢屬河間。晉武帝泰始元年,分涿爲范陽,又屬焉。後又分范陽爲高陽。江左屢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五。戶二千二百九十七,口一萬四千七百二十五。
安平令,前漢屬涿,後漢屬安平,晉太康地志屬博陵。
饒陽令,前漢屬涿,續漢安平有饒陽縣,注云「故名饒,屬涿」。按地理涿唯有饒陽縣,無饒縣。
鄴令,漢舊縣,屬魏郡。江左避愍帝諱,改曰臨漳。孝武始立,屬魏郡,大明七年度此。
高陽令。已見。
新城令,前漢屬中山,後漢屬涿,晉太康地志屬高陽,各本並脫「屬」字。孫虨宋書考論云:「地志下脫『屬』字。」按孫說是,今補。並曰北新城。
勃海太守,漢高帝立,屬幽州,後漢、晉屬冀州。江左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五,口萬二千一百六十六。
長樂令,晉之長樂郡也。疑是江左省爲縣,至是又立。
蓨令。別見。何志屬廣川。徐志屬此。
重合令,漢舊縣。
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雖永和、太元王化暫及,太和、隆安還復湮陷。牧司之任,示舉大綱而已。縣邑戶口,不可具知。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領河南、漢舊郡。「郡」各本並作「縣」。張森楷校勘記云:「縣當作郡。」按張說是,今改正。滎陽、晉武帝泰始元年,分河南立。弘農漢舊郡。實土三郡。河南領洛陽、河南、鞏、緱氏、新城、梁、並漢舊縣。河陰、晉太康地志有。陸渾、漢舊縣,屬弘農,晉太康地志屬河南。東垣、二漢、晉太康地志河東有垣縣。「河東有垣縣」各本並作「河有東垣縣」。孫虨宋書考論云:「當作河東有垣縣。」按二漢、晉河東郡並有垣縣。孫說是,今改正。新安、二漢屬弘農,晉太康地志屬河南。「河南」各本並作「河東」。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新安不得屬河東郡,晉志新安屬河南郡,疑東爲南字之訛。」按成校是,今改正。西東垣新立。凡十一縣。滎陽領京、密、滎陽、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成皋並漢舊縣。屬河南。「並」各本訛「北」,據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改。凡九縣。弘農領弘農、陝、宜陽、黽池、盧氏、並漢舊縣。曲陽前漢屬東海,後漢屬下邳,太康地志無。凡七縣。廿二史考異云:「今數之祇六縣。」三郡合二十七縣,一萬六千三百六戶。又有河內、漢舊郡。東京兆京兆別見雍州,東京兆新立。二僑郡。河內寄治河南,領溫、野王、軹、河陽、沁水、山陽、懷、平皋、並漢舊名。朝歌二漢屬河內,晉太康地志屬汲郡。晉武太康元年始立。凡十縣。廿二史考異云:「今數之祇九縣。」東京兆寄治滎陽,領長安、漢舊縣。萬年、別見。新豐、別見。藍田、別見。蒲阪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東。凡六縣。廿二史考異云:「今數之祇五縣。」合十六縣,一千九百九十二戶。少帝景平初,司州復沒北虜。文帝元嘉末,僑立於汝南,尋亦省廢。明帝復於南豫州之義陽郡立司州,漸成實土焉。領郡四,縣二十。去京都水二千七百,陸一千七百。
義陽太守,魏文帝立,後省,晉武帝又立。太康地志、永初郡國、何志並屬荊州,徐則南豫也。明帝泰始五年,度郢州,後廢帝元徽四年,屬司州。領縣七。戶八千三十一,口四萬一千五百九十七。
平陽侯相,前漢無,後漢屬江夏曰平春,晉太康地志屬義陽,晉孝武改。
鄳令,二漢屬江夏,晉太康地志屬義陽,並作鄳,音盲。永初郡國、何並作鄳。
鍾武令,前漢屬江夏,後漢、晉太康地志無,永初郡國屬義陽。
寶城令,孝武孝建三年,分鄳立。
義陽令,晉太康地志有,後省。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陽立。
平春令,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陽立。
環水長,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明帝泰始三年,度屬宋安郡,後省宋安,還此。宋安,本縣名,孝武大明八年,省義陽郡所統東隨二左郡立爲宋安縣,屬義陽。明帝立爲郡。
隨陽太守,晉武帝分南陽義陽立義陽國,太康年,又分義陽爲隨國,屬荊州。孝武孝建元年度屬郢,前廢帝永光元年度屬雍,明帝泰始五年還屬郢,改爲隨陽,洪頤楫諸史考異云:「順帝昇明二年十一月甲子,改封南陽王翽爲隨郡王,改隨陽郡。志誤。」後廢帝元徽四年,度屬司州。徐志又有革音縣,今無。領縣四。戶四千六百。去京都三千四百八十。
隨陽子相,漢隨縣屬南陽,晉太康地志屬義陽。後隨國與郡俱改。
永陽男相,「永陽」各本並作「水陽」,據南齊書州郡志改。楊守敬云:「永陽誤作水陽。」徐志有。
闕西令,「闕西」各本並作「關西」,據南齊書州郡志改。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關爲闕字之訛。」楊守敬云:「闕西訛作關西。」別見荊州,作厥西。宋末新立。
西平林令,宋末新立。
安陸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分江夏立,屬郢州,後廢帝元徽四年度司州。徐志有安蠻縣,永初郡國、何並無,當是何志後所立。尋爲郡,孝武大明八年,省爲縣,屬安陸,明帝泰始初,又立爲左郡,宋末又省。領縣二。按此云領縣二而下實安陸一縣,疑脫去應城縣。南齊書卅郡志有應城縣。元和志、寰宇記並云分安陸立。本書孔季恭傳言「大明中安陸應城縣民張江陵」云云,則宋世安陸郡有應城縣至確,今宋志無之,蓋脫去。戶六千四十三,口二萬五千八十四。去京都水二千三百。
安陸公相,漢舊縣,屬江夏。江夏又有曲陵縣,楊守敬云:「安陸、江夏二縣平列,誤也。江夏立縣始於隋,故齊志無江夏縣。不知何人遂以江夏爲縣而提行書之。」孫虨宋書考論云:「案江夏與安陸實一條,後人誤分之以足領縣二之數。」按楊、孫二家說是。今訂正爲一條。本名石陽,吳立。晉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石陽曰曲陵,「曲陵」各本並作「曲陽」。成孺宋書州郡志校勘記云:「陽當作陵,蓋涉石陽而訛,據上文訂正。」按成校是,今改正。明帝泰始六年,併安陸。
南汝南太守。汝南郡別見。
平輿令。
北新息令。
真陽令。
安城令。
南新息令。
安陽令。並別見。
臨汝令,新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