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帝紀第三

《晉書》——房玄齡 等二十一人

武帝

武皇帝諱炎,字安世,文帝長子也。寬惠仁厚,沈深有度量。魏嘉平中,封北平亭侯,歷給事中、奉車都尉、中壘將軍,加散騎常侍,累遷中護軍、假節。迎常道鄉公於東武陽,遷中撫軍,進封新昌鄉侯。及晉國建,立爲世子,拜撫軍大將軍,開府、副貳相國。

初,文帝以景帝既宣帝之嫡,早世無後,以帝弟攸爲嗣,特加愛異,自謂攝居相位,百年之後,大業宜歸攸。每曰:「此景王之天下也,吾何與焉。」將議立世子,屬意於攸。何曾等固爭曰:「中撫軍聰明神武,有超世之才。髮委地,手過膝,此非人臣之相也。」由是遂定。咸熙二年五月,立爲晉王太子。

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國、晉王位。下令寬刑宥罪,撫眾息役,國內行服三日。是月,長人見於襄武,長三丈,告縣人王始曰:「今當太平。」

九月戊午,以魏司徒何曾爲丞相,鎮南將軍王沈爲御史大夫,中護軍賈充爲衛將軍,議郎裴秀爲尚書令、光祿大夫,皆開府。

十一月,初置四護軍,以統城外諸軍。乙未,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爲己。

是時晉德既洽,四海宅心。於是天子知曆數有在,乃使太保鄭沖奉策曰:「咨爾晉王:我皇祖有虞氏誕膺靈運,受終于陶唐,亦以命于有夏。惟三后陟配于天,而咸用光敷聖德。自茲厥後,天又輯大命于漢。火德既衰,乃眷命我高祖。方軌虞夏四代之明顯,我不敢知。惟王乃祖乃父,服膺明哲,輔亮我皇家,勳德光于四海。格爾上下神祇,罔不克順,地平天成,萬邦以乂。應受上帝之命,協皇極之中。肆予一人,祗承天序,以敬授爾位,曆數實在爾躬。允執其中,天祿永終。於戲!王其欽順天命。率循訓典,底綏四國,用保天休,無替我二皇之弘烈。」帝初以禮讓,魏朝公卿何曾、王沈等固請,乃從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于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燎告類于上帝曰:「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禪位虞舜,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于漢。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于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于魏也。誕惟四方,罔不祗順,廓清梁岷,包懷揚越,八紘同軌,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章三后,用集大命于茲。炎維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于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鑒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寅畏天威,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永答眾望。」禮畢,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至于皇考文王,叡哲光遠,允協靈祇,應天順時,受茲明命。仁濟于宇宙,功格于上下。肆魏氏弘鑒于古訓,儀刑于唐虞,疇咨群后,爰輯大命于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于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業。思與萬國,共享休祚。」於是大赦,改元。賜天下爵,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復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除舊嫌,解禁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

丁卯,遣太僕劉原告于太廟。封魏帝爲陳留王,邑萬戶,居於鄴宮;魏氏諸王皆爲縣侯。追尊宣王爲宣皇帝,景王爲景皇帝,文王爲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爲宣穆皇后。尊太妃王氏曰皇太后,宮曰崇化。封皇叔祖父孚爲安平王,皇叔父幹爲平原王,亮爲扶風王,伷爲東莞王,駿爲汝陰王,肜爲梁王,倫爲琅邪王,皇弟攸爲齊王,鑒爲樂安王,機爲燕王,「機」,各本皆作「幾」。周校:「『機』誤『幾』。按宣五王傳,清惠亭侯京薨,以文帝子機爲嗣,封燕王。薨,無子,齊王冏表以子幾嗣。然則幾蓋機之子也。」按:上文既言「皇弟」,則作「機」爲是,通鑑七九正作「機」,今據改。皇從伯父望爲義陽王,皇從叔父輔爲渤海王,晃爲下邳王,瑰爲太原王,珪爲高陽王,衡爲常山王,子文爲沛王,李校:「宗室傳言沛王景字子文。此舉其字者,蓋沛王名本或作『炳』及『昞』、『秉』之類,唐避世祖諱昞,於『丙』、『秉』等字皆改爲『景』。故紀稱其字,傳改爲『景』耳。」李說當是。泰爲隴西王,權爲彭城王,綏爲范陽王,遂爲濟南王,遜爲譙王,睦爲中山王,陵爲北海王,斌爲陳王,皇從父兄洪爲河間王,皇從父弟楙爲東平王。以驃騎將軍石苞爲大司馬,封樂陵公,車騎將軍陳騫爲高平公,衛將軍賈充爲車騎將軍、魯公,尚書令裴秀爲鉅鹿公,侍中荀勖爲濟北公,太保鄭沖爲太傅、壽光公,太尉王祥爲太保、睢陵公,丞相何曾爲太尉、朗陵公,御史大夫王沈爲驃騎將軍、博陵公,司空荀顗爲臨淮公,鎮北大將軍衛瓘爲菑陽公。其餘增封進爵各有差,文武普增位二等。改景初曆爲太始曆,臘以酉,社以丑。

戊辰,下詔大弘儉約,出御府珠玉玩好之物,頒賜王公以下各有差。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

己巳,詔陳留王載天子旌旗,備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賜山陽公劉康、安樂公劉禪子弟一人爲駙馬都尉。乙亥,以安平王孚爲太宰、假黃鉞、大都督中外諸軍事。詔曰:「昔王淩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興滅繼絕,約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錮。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寧終喪。百姓復其傜役。罷部曲將長吏以下質任。省郡國御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開直言之路,置諫官以掌之。」

是月,鳳皇六、青龍三、白龍二、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二年春正月丙戌,遣兼侍中侯史光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丁亥,有司請建七廟,帝重其役,不許。庚寅,罷雞鳴歌。辛丑,尊景皇帝夫人羊氏曰景皇后,宮曰弘訓。丙午,立皇后楊氏。

二月,除漢宗室禁錮。己未,常山王衡薨。詔曰:「五等之封,皆錄舊勳。本爲縣侯者傳封次子爲亭侯,鄉侯爲關內侯,「鄉侯」上原衍「爲」字,今刪。參拾補。亭侯爲關中侯,皆食本戶十分之一。」丁丑,二月己酉朔,丁丑爲二十九日,下文庚午爲二十二日,日序誤倒。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庚午,詔曰:「古者百官,官箴王闕。然保氏特以諫諍爲職,今之侍中、常侍實處此位。擇其能正色弼違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選。」

三月戊戌,吳人來弔祭,有司奏爲答詔。帝曰:「昔漢文、光武懷撫尉他、公孫述,皆未正君臣之儀,所以羈縻未賓也。皓遣使之始,未知國慶,但以書答之。」

夏五月戊辰,詔曰:「陳留王操尚謙沖,每事輒表,非所以優崇之也。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壬子,舉正:五月無戊辰、壬子日。驃騎將軍博陵公王沈卒。

六月壬申,濟南王遂薨。

秋七月辛巳,營太廟,致荊山之木,采華山之石;鑄銅柱十二,塗以黃金,鏤以百物,綴以明珠。戊戌,譙王遜薨。丙午晦,日有蝕之。

八月丙辰,省右將軍官。

初,帝雖從漢魏之制,既葬除服,而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喪者。戊辰,有司奏改服進膳,不許,遂禮終而後復吉。及太后之喪,亦如之。九月乙未,散騎常侍皇甫陶、傅玄領諫官,上書諫諍,有司奏請寢之。詔曰:「凡關言人主,人臣所至難,而苦不能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也。每陳事出付主者,多從深刻,乃云恩貸當由主上,是何言乎?其詳評議。」

戊戌,有司奏:「大晉繼三皇之蹤,蹈舜禹之跡,應天順時,受禪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虞遵唐故事。」奏可。

冬十月丙午朔,日有蝕之。丁未,詔曰:「昔舜葬蒼梧,農不易畝;禹葬成紀,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簡之旨,所徙陵十里內居人,動爲煩擾,一切停之。」

十一月己卯,倭人來獻方物。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二至之祀合於二郊。罷山陽公國督軍,除其禁制。己丑,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爲景懷皇后。辛卯,遷祖禰神主于太廟。

十二月,罷農官爲郡縣。

是歲,鳳皇六、青龍十、黃龍九、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三年春正月癸丑,白龍二見于弘農、澠池。

丁卯,正月甲戌朔,無癸丑、丁卯。立皇子衷爲皇太子。詔曰:「朕以不德,託于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懼無以康濟宇內,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又近世每建太子,寬宥施惠之事,間不獲已,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方今世運垂平,將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使百姓蠲多幸之慮,篤終始之行,曲惠小仁,故無取焉。咸使知聞。」

三月戊寅,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丁未,三月癸酉朔,無丁未。晝昏。罷武衛將軍官。以李憙爲太子太傅。太山石崩。

夏四月戊午,張掖太守焦勝上言,氐池縣大柳谷口有玄石一所,白畫成文,實大晉之休祥,圖之以獻。詔以制幣告于太廟,藏之天府。

秋八月,罷都護將軍,以其五署還光祿勳。

九月甲申,詔曰:「古者以德詔爵,以庸制祿,雖下士猶食上農,外足以奉公忘私,內足以養親施惠。今在位者祿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議增吏俸。」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以太尉何曾爲太保,義陽王望爲太尉,司空荀顗爲司徒。

冬十月,聽士卒遭父母喪者,非在疆埸,皆得奔赴。

十二月,徙宗聖侯孔震爲奉聖亭侯。山陽公劉康來朝。禁星氣讖緯之學。

四年春正月辛未,以尚書令裴秀爲司空。

丙戌,律令成,封爵賜帛各有差。有星孛于軫。丁亥,帝耕於藉田。戊子,詔曰:「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姦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群后,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乂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爲爲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長吏、郡丞、長史各賜馬一匹。」

二月庚子,增置山陽公國相、郎中令、陵令、雜工宰人、鼓吹車馬各有差。罷中軍將軍,置北軍中候官。甲寅,以東海劉儉有至行,拜爲郎。以中軍將軍羊祜爲尚書左僕射,東莞王伷爲尚書右僕射。

三月戊子,皇太后王氏崩。

夏四月戊戌,太保、睢陵公王祥薨。己亥,祔葬文明皇后王氏於崇陽陵。罷振威、揚威護軍官,置左右積弩將軍。

六月丙申朔,「丙申」,各本皆作「甲申」。按:六月應爲丙申朔,丁國鈞晉書校文以下簡稱校文亦言「當從通鑑目錄作丙申」,今改正。詔曰:「郡國守相,三載一巡行屬縣,必以春,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見長吏,觀風俗,協禮律,考度量,存問耆老,親見百年。錄囚徒,理冤枉,詳察政刑得失,知百姓所患苦。無有遠近,便若朕親臨之。敦喻五教,勸務農功,勉勵學者,思勤正典,無爲百家庸末,致遠必泥。士庶有好學篤道,孝弟忠信,清白異行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敬於父母,不長悌於族黨,悖禮棄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罪之。田疇闢,生業修,禮教設,禁令行,則長吏之能也。人窮匱,農事荒,姦盜起,刑獄煩,下陵上替,禮義不興,斯長吏之否也。若長吏在官公廉,慮不及私,正色直節,不飾名譽者,及身行貪穢,諂黷求容,公節不立,而私門日富者,並謹察之。揚清激濁,舉善彈違,此朕所以垂拱總綱,責成於良二千石也。於戲戒哉!」

秋七月,太山石崩,眾星西流。戊午,七月丙寅朔,無戊午。遣使者侯史光循行天下。己卯,謁崇陽陵。

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伊洛溢,合於河,開倉以振之。詔曰:「雖詔有所欲,及奏得可而於事不便者,皆不可隱情。」

冬十月,吳將施績入江夏,萬郁寇襄陽。斠注:「吳志三嗣主傳作『萬彧』。」按:通鑑七九同吳志。遣太尉義陽王望屯龍陂。荊州刺史胡烈擊敗郁。吳將顧容寇鬱林,太守毛炅大破之,斬其交州刺史劉俊、將軍修則。

十一月,吳將丁奉等出芍陂,安東將軍汝陰王駿與義陽王望擊走之。己未,詔王公卿尹及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

十二月,班五條詔書於郡國: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庚寅,帝臨聽訟觀,錄廷尉洛陽獄囚,親平決焉。扶南、林邑各遣使來獻。

五年春正月癸巳,申戒郡國計吏守相令長,務盡地利,禁游食商販。丙申,帝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青龍二見於滎陽。

二月,以雍州隴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梁州之陰平置秦州。「陰平」,各本皆作「陽平」。商榷:「陽平,地理志作陰平,宜從之。」今據改。辛巳,白龍二見於趙國。青、徐、兗三州水,遣使振恤之。壬寅,以尚書左僕射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衛瓘都督青州諸軍事,東莞王伷鎮東大將軍、都督徐州諸軍事。丁亥,詔曰:「古者歲書群吏之能否,三年而誅賞之。諸令史前後,但簡遣疏劣,而無有勸進,非黜陟之謂也。其條勤能有稱尤異者,歲以爲常。吾將議其功勞。」己未,二月所見干支有辛巳、壬寅、丁亥、己未。按:二月壬戌朔,辛巳爲二十日,丁亥爲二十六日;三月壬辰朔,壬寅爲十一日,己未爲二十八日。此處不見「三月」,且日序錯亂。詔蜀相諸葛亮孫京隨才署吏。

夏四月,地震。

五月辛卯朔,鳳皇見于趙國。曲赦交趾、九真、日南五歲刑。

六月,鄴奚官督郭廙上疏陳五事以諫,言甚切直,擢爲屯留令。西平人麴路伐登聞鼓,言多祅謗,有司奏棄市。帝曰:「朕之過也。」捨而不問。罷鎮軍將軍,復置左右將軍官。

秋七月,延群公,詢讜言。

九月,有星孛于紫宮。

冬十月丙子,以汲郡太守王宏有政績,賜穀千斛。

十一月,追封諡皇弟兆爲城陽哀王,以皇子景度嗣。

十二月,詔州郡舉勇猛秀異之才。

六年春正月丁亥朔,帝臨軒,不設樂。吳將丁奉入渦口,揚州刺史牽弘擊走之。

三月,赦五歲刑已下。

夏四月,白龍二見於東莞。

五月,立壽安亭侯承爲南宮王。

六月戊午,秦州刺史胡烈擊叛虜於萬斛堆,力戰,死之。詔遣尚書石鑒行安西將軍、都督秦州諸軍事,與奮威護軍田章討之。

秋七月丁酉,復隴右五郡遇寇害者租賦,不能自存者廩貸之。乙巳,城陽王景度薨。詔曰:「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祕書,寫副。後有其事,輒宜綴集以爲常。」丁未,以汝陰王駿爲鎮西大將軍、都督雍涼二州諸軍事。

九月,大宛獻汗血馬,焉耆來貢方物。

冬十一月,幸辟雍,行鄉飲酒之禮,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立皇子柬爲汝南王。

十二月,吳夏口督、前將軍孫秀帥眾來奔,拜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會稽公。戊辰,復置鎮軍官。

七年春正月丙午,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匈奴帥劉猛叛出塞。

三月,孫皓帥眾趨壽陽,遣大司馬望屯淮北以距之。丙戌,「丙戌」上各本重出「三月」,今刪。司空、鉅鹿公裴秀薨。癸巳,以中護軍王業爲尚書左僕射,高陽王珪爲尚書右僕射。孫秀部將何崇帥眾五千人來降。

夏四月,九真太守董元爲吳將虞氾所攻,軍敗,死之。北地胡寇金城,涼州刺史牽弘討之。群虜內叛,圍弘於青山,弘軍敗,死之。

五月,立皇子憲爲城陽王。雍、涼、秦三州饑,赦其境內殊死以下。

閏月,大雩,太官減膳。詔交趾三郡、南中諸郡,無出今年戶調。

六月,詔公卿以下舉將帥各一人。辛丑,大司馬義陽王望薨。大雨霖,伊、洛、河溢,流居人四千餘家,殺三百餘人,有詔振貸給棺。

秋七月癸酉,以車騎將軍賈充爲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吳將陶璜等圍交趾,太守楊稷與鬱林太守毛炅及日南等三郡降於吳。

八月丙戌,以征東大將軍衛瓘爲征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丙申,城陽王憲薨。分益州之南中四郡置寧州,曲赦四郡殊死已下。

冬十月丁丑,日有蝕之。

十一月丁巳,衛公姬署薨。

十二月,大雪。罷中領軍,并北軍中候。以光祿大夫鄭袤爲司空。

八年春正月,監軍何楨討匈奴劉猛,累破之,左部帥李恪殺猛而降。癸亥,帝耕于藉田。

二月乙亥,禁彫文綺組非法之物。壬辰,太宰、安平王孚薨。詔內外群官舉任邊郡者各三人。帝與右將軍皇甫陶論事,陶與帝爭言,散騎常侍鄭徽表請罪之。帝曰:「讜言謇諤,所望於左右也。人主常以阿媚爲患,豈以爭臣爲損哉!徽越職妄奏,豈朕之意。」遂免徽官。

夏四月,置後將軍,以備四軍。六月,益州牙門張弘誣其刺史皇甫晏反,殺之,傳首京師。弘坐伏誅,夷三族。壬辰,大赦。丙申,詔復隴右四郡遇寇害者田租。

秋七月,以車騎將軍賈充爲司空。

九月,吳西陵督步闡來降,拜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宜都公。吳將陸抗攻闡,遣車騎將軍羊祜帥眾出江陵,荊州刺史楊肇迎闡於西陵,巴東監軍徐胤擊建平以救闡。

冬十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十二月,肇攻抗,不克而還。闡城陷,爲抗所禽。

九年春正月辛酉,司空、密陵侯鄭袤薨。

二月癸巳,司徒、樂陵公石苞薨。立安平亭侯隆爲安平王。

三月,立皇子祗爲東海王。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五月,旱。以太保何曾領司徒。

六月乙未,東海王祗薨。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蝕之。吳將魯淑圍弋陽,征虜將軍王渾擊敗之。罷五官左右中郎將、弘訓太僕、衛尉、大長秋等官。鮮卑寇廣寧,殺略五千人。詔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備六宮,采擇未畢,權禁斷婚姻。

冬十月辛巳,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十一月丁酉,臨宣武觀大閱諸軍,甲辰乃罷。

十年春正月辛亥,帝耕于藉田。

閏月癸酉,太傅、壽光公鄭沖薨。己卯,高陽王珪薨。庚辰,太原王瑰薨。

丁亥,詔曰:「嫡庶之別,所以辨上下,明貴賤。而近世以來,多皆內寵,登妃后之職,亂尊卑之序。自今以後,皆不得登用妾媵以爲嫡正。」P>  二月,分幽州五郡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蝕之。

夏四月己未,太尉、臨淮公荀顗薨。

六月癸巳,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是夏,大蝗。

秋七月丙寅,皇后楊氏崩。壬午,吳平虜將孟泰、偏將軍王嗣等帥眾降。

八月,涼州虜寇金城諸郡,鎮西將軍、汝陰王駿討之,斬其帥乞文泥等。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陽陵。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爲太尉。攻拔吳枳里城,獲吳立信校尉莊祐。吳將孫遵、李承帥眾寇江夏,太守嵇喜擊破之。立河橋于富平津。

冬十一月,立城東七里澗石橋。庚午,帝臨宣武觀,大閱諸軍。

十二月,有星孛于軫。置藉田令。立太原王子緝爲高陽王。吳威北將軍嚴聰、揚威將軍嚴整、偏將軍朱買來降。

是歲,鑿陝南山,決河,東注洛,以通運漕。

咸寧元年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

二月,以將士應已娶者多,家有五女者給復。辛酉,二月丁亥朔,無辛酉。參舉正。以故鄴令夏謖有清稱,賜穀百斛。以奉祿薄,賜公卿以下帛有差。叛虜樹機能送質請降。

夏五月,下邳、廣陵大風,拔木,壞廬舍。

六月,鮮卑力微遣子來獻。吳人寇江夏。西域戊己校尉馬循討叛鮮卑,破之,斬其渠帥。戊申,置太子詹事官。

秋七月甲申晦,日有蝕之。郡國螟。

八月壬寅,沛王子文薨。以故太傅鄭沖、太尉荀顗、司徒石苞、司空裴秀、驃騎將軍王沈、安平獻王孚等及太保何曾、司空賈充、太尉陳騫、中書監荀勖、平南將軍羊祜、齊王攸等皆列於銘饗。

九月甲子,青州螟,徐州大水。

冬十月乙酉,常山王殷薨。癸巳,彭城王權薨。

十一月癸亥,大閱於宣武觀,至于己巳。

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廟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是月大疫,洛陽死者太半。封裴頠爲鉅鹿公。

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廢朝。賜諸散吏至于士卒絲各有差。

二月丙戌,河間王洪薨。甲午,赦五歲刑以下。東夷八國歸化。并州虜犯塞,監并州諸軍事胡奮擊破之。

初,燉煌太守尹璩卒,州以燉煌令梁澄領太守事,議郎令狐豐廢澄,自領郡事。豐死,弟宏代之。至是,涼州刺史楊欣斬宏,傳首洛陽。

先是,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壽。詔曰:「每念頃遇疫氣死亡,爲之愴然。豈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艱邪?諸上禮者皆絕之。」

夏五月,鎮西大將軍、汝陰王駿討北胡,斬其渠帥吐敦。立國子學。庚午,大雩。

六月癸丑,薦荔支于太廟。甲戌,六月庚辰朔,無癸丑、甲戌。有星孛于氐。自春旱,至于是月始雨。吳京下督孫楷帥眾來降,以爲車騎將軍,封丹楊侯。白龍二見于新興井中。

秋七月,有星孛于大角。吳臨平湖自漢末壅塞,至是自開。父老相傳云:「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癸丑,安平王隆薨。東夷十七國內附。河南、魏郡暴水,殺百餘人,詔給棺。鮮卑阿羅多等寇邊,西域戊己校尉馬循討之,斬首四千餘級,獲生九千餘人,於是來降。

八月庚辰,河東、平陽地震。己亥,以太保何曾爲太傅,太尉陳騫爲大司馬,司空賈充爲太尉,鎮軍大將軍齊王攸爲司空。有星孛于太微,九月又孛于翼。丁未,起太倉於城東,常平倉於東西市。九月戊申朔,無丁未。本書食貨志及御覽一九0引晉陽秋,謂泰始四年七月起常平倉。

閏月,荊州五郡水,流四千餘家。

冬十月,以汝陰王駿爲征西大將軍,平南將軍羊祜爲征南大將軍。丁卯,立皇后楊氏,大赦,賜王公以下及于鰥寡各有差。

十一月,白龍二見于梁國。

十二月,徵處士安定皇甫謐爲太子中庶子,封后父鎮軍將軍楊駿爲臨晉侯。是月,以平州刺史傅詢、前廣平太守孟桓清白有聞,詢賜帛二百匹,桓百匹。

三年春正月丙子朔,日有蝕之。立皇子裕爲始平王,安平穆王隆弟敦爲安平王。詔曰:「宗室戚屬,國之枝葉,欲令奉率德義,爲天下式。然處富貴而能慎行者寡,召穆公糾合兄弟而賦唐棣之詩,此姬氏所以本枝百世也。今以衛將軍、扶風王亮爲宗師,所當施行,皆諮之於宗師也。」庚寅,始平王裕薨。有星孛於西方。使征北大將軍衛瓘討鮮卑力微。

三月,平虜護軍文淑討叛虜樹機能等,周校:「扶風王駿、東安王繇傳並作『文俶』。」按:魏志諸葛誕傳作「文鴦」,注引晉諸公贊又作「文俶」。裴松之云鴦一名俶。並破之。有星孛于胃。乙未,帝將射雉,慮損麥苗而止。

夏五月戊子,吳將邵凱、夏祥帥眾七千餘人來降。斠注:「羊祜傳『凱』作『顗』。」按:通鑑八0同祜傳。

六月,益、梁八郡水,殺三百餘人,沒邸閣別倉。

秋七月,以都督豫州諸軍事王渾爲都督揚州諸軍事。中山王睦以罪廢爲丹水侯。

八月癸亥,徙扶風王亮爲汝南王,東莞王伷爲琅邪王,汝陰王駿爲扶風王,琅邪王倫爲趙王,渤海王輔爲太原王,太原王顒爲河間王,北海王陵爲任城王,陳王斌爲西河王,汝南王柬爲南陽王,濟南王耽爲中山王,河間王威爲章武王。立皇子瑋爲始平王,允爲濮陽王,該爲新都王,遐爲清河王,鉅平侯羊祜爲南城侯。以汝南王亮爲鎮南大將軍。大風拔樹,暴寒且冰,拾補:「五行志云河間,此上疑脫二字。」按:宋書五行志五亦有「河間」。郡國五隕霜,傷穀。

九月戊子,以左將軍胡奮爲都督江北諸軍事。兗、豫、徐、青、荊、益、梁七州大水,傷秋稼,詔振給之。立齊王子蕤爲遼東王,贊爲廣漢王。

冬十一月丙戌,帝臨宣武觀大閱,至于壬辰。

十二月,吳將孫慎入江夏、汝南,略千餘家而去。

是歲,西北雜虜及鮮卑、匈奴、五溪蠻夷、東夷三國前後十餘輩,「十」,從宋本,他本作「千」。各帥種人部落內附。

四月春正月庚午朔,日有蝕之。

三月甲申,尚書左僕射盧欽卒。辛酉,以尚書右僕射山濤爲尚書左僕射。三月庚午朔,無辛酉。按: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四八、御覽二一一引王隱晉書,謂濤遷左僕射在太康元年。又據御覽同卷、北堂書鈔以下簡稱書鈔五九引晉起居注,太康元年始復置左右僕射。濤本傳謂咸寧初「除尚書僕射,加侍中」,當是。東夷六國來獻。

夏四月,蚩尤旗見於東井。

六月丁未,陰平、廣武地震,甲子又震。涼州刺史楊欣與虜若羅拔能等戰于武威,敗績,死之。弘訓皇后羊氏崩。

秋七月己丑,祔葬景獻皇后羊氏于峻平陵。庚寅,高陽王緝薨。癸巳,范陽王綏薨。荊、揚郡國二十皆大水。

九月,以太傅何曾爲太宰。辛巳,以尚書令李胤爲司徒。

冬十月,以征北大將軍衛瓘爲尚書令。揚州刺史應綽伐吳皖城,斬首五千級,焚穀米百八十萬斛。

十一月辛巳,太醫司馬程據獻雉頭裘,帝以奇技異服典禮所禁,焚之於殿前。甲申,敕內外敢有犯者罪之。吳昭武將軍劉翻、厲武將軍祖始來降。辛卯,以尚書杜預都督荊州諸軍事。征南大將軍羊祜卒。

十二月乙未,西河王斌薨。丁未,太宰朗陵公何曾薨。

是歲,東夷九國內附。

五年春正月,虜帥樹機能攻陷涼州。乙丑,使討虜護軍武威太守馬隆擊之。

二月甲午,白麟見于平原。

三月,匈奴都督拔弈虛帥部落歸化。乙亥,以百姓饑饉,減御膳之半。有星孛于柳。

夏四月,又孛于女御。大赦,降除部曲督以下質任。丁亥,郡國八雨雹,據本書五行志下,此爲五、六月間事,疑紀脫月。傷秋稼,壞百姓廬舍。

秋七月,有星孛于紫宮。

九月甲午,麟見于河南。

冬十月戊寅,匈奴餘渠都督獨雍等帥部落歸化。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衛恆傳、杜預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後序正義引王隱晉書束皙傳作太康元年,束皙傳、荀勖穆天子傳序作太康二年。雷學淇竹書紀年考證云:「竹書發于咸寧五年十月,帝紀之說,錄其實也。就官收以後上於帝京時言,故曰太康元年,束皙傳云二年,或命官校理之歲也。」又「魏襄王」,王隱晉書束晳傳作「魏安釐王」。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于祕府。

十一月,大舉伐吳,遣鎮軍將軍、琅邪王伷出涂中,周校:「鎮軍將軍,當作鎮東大將軍,據泰始五年、太康三年及本傳文知之。」按:周說當是,吳志孫皓傳亦作「鎮東大將軍司馬伷」,此時鎮軍爲司馬攸,與伷無涉。安東將軍王渾出江西,建威將軍王戎出武昌,平南將軍胡奮出夏口,鎮南大將軍杜預出江陵,龍驤將軍王濬、廣武將軍唐彬率巴蜀之卒浮江而下,東西凡二十餘萬。以太尉賈充爲大都督,行冠軍將軍楊濟爲副,總統眾軍。

十二月,馬隆擊叛虜樹機能,大破,斬之,涼州平。肅慎來獻楛矢石砮。

太康元年春正月己丑朔,五色氣冠日。癸丑,王渾克吳尋陽賴鄉諸城,獲吳武威將軍周興。

二月戊午,王濬、唐彬等克丹楊城。庚申,又克西陵,殺西陵都督、鎮軍將軍留憲,斠注:「王濬傳『鎮軍』作『鎮南』。」按:本書杜預傳、冊府元龜以下簡稱冊府三五0「留憲」作「劉憲」。征南將軍成璩,西陵監鄭廣。壬戌,濬又克夷道樂鄉城,殺夷道監陸晏、水軍都督陸景。甲戌,杜預克江陵,斬吳江陵督伍延;「伍延」,各本皆作「王延」。按:本書杜預傳、吳志孫皓傳、冊府一二一、通鑑八一皆作「伍延」,今據改。參周校及洪頤烜諸史考異。平南將軍胡奮克江安。於是諸軍並進,樂鄉、荊門諸戍相次來降。乙亥,以濬爲都督益、梁二州諸軍事,復下詔曰:「濬、彬東下,掃除巴丘,與胡奮、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順流長騖,直造秣陵,與奮、戎審量其宜。杜預當鎮靜零、桂,懷輯衡陽。大兵既過,荊州南境固當傳檄而定,預當分萬人給濬,七千給彬。夏口既平,奮宜以七千人給濬。武昌既了,戎當以六千人增彬。太尉充移屯項,總督諸方。」濬進破夏口、武昌,遂泛舟東下,所至皆平。王渾、周浚與吳丞相張悌戰于版橋,大破之,斬悌及其將孫震、沈瑩,傳首洛陽。孫皓窮蹙請降,送璽綬於琅邪王伷。

三月壬寅,王濬以舟師至于建鄴之石頭,「壬寅」,各本皆作「壬申」。按:三月戊子朔,無壬申。校文云,王濬傳載濬入石頭後上書有「以十五日至秣陵」語,十五日爲壬寅,則「申」當爲「寅」字之誤。今據改。孫皓大懼,面縳輿櫬,降于軍門。濬杖節解縛焚櫬,送于京都。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三,縣三百一十三,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其牧守已下皆因吳所置,除其苛政,示之簡易,吳人大悅。乙酉,三月戊子朔,無乙酉。通鑑八一作「四月乙酉」,爲四月二十九日。大赦,改元,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窮。

夏四月,河東、高平雨雹,傷秋稼。遣兼侍中張側、黃門侍郎朱震分使揚越,慰其初附。白麟見于頓丘。三河、魏郡、弘農雨雹,傷宿麥。

五月辛亥,封孫皓爲歸命侯,拜其太子爲中郎,諸子爲郎中。吳之舊望,隨才擢敘。孫氏大將戰亡之家徙於壽陽,將吏渡江復十年,百姓及百工復二十年。

丙寅,五月丁亥朔,無丙寅。丙寅及此下丁卯、庚午、庚辰、丁丑、甲申,皆在六月內,下文「丁丑」前「六月」二字應在「丙寅」上。又庚辰爲六月二十五日,丁丑爲二十二日,日序亦倒。帝臨軒大會,引皓升殿,群臣咸稱萬歲。丁卯,薦酃淥酒于太廟。郡國六雹,傷秋稼。庚午,詔諸士卒年六十以上罷歸于家。庚辰,以王濬爲輔國大將軍、襄陽侯,杜預當陽侯,王戎安豐侯,唐彬上庸侯,賈充、琅邪王伷以下增封。於是論功行封,賜公卿以下帛各有差。

六月丁丑,初置翊軍校尉官。封丹水侯睦爲高陽王。甲申,東夷十國歸化。

秋七月,虜軻成泥寇西平、浩亹,殺督將以下三百餘人。東夷二十國朝獻。庚寅,以尚書魏舒爲尚書右僕射。

八月,車師前部遣子入侍。己未,封皇弟延祚爲樂平王。白龍三見于永昌。

九月,群臣以天下一統,屢請封襌,帝謙讓弗許。

冬十月丁巳,除五女復。

十二月戊辰,廣漢王贊薨。

二年春二月,淮南、丹楊地震。

三月丙申,安平王敦薨。賜王公以下吳生口各有差。詔選孫皓妓妾五千人入宮。東夷五國朝獻。

夏六月,東夷五國內附。郡國十六雨雹,大風拔樹,壞百姓廬舍。江夏、泰山水,流居人三百餘家。

秋七月,上黨又暴風雨雹,傷秋稼。

八月,有星孛于張。

冬十月,鮮卑慕容廆寇昌黎。「慕容廆」,通鑑八一作「涉歸」。通鑑考異:「按范亨燕書武宣紀。廆泰始五年生,年十五,父單于涉歸卒,太康四年也。此年入寇,當是涉歸。」

十一月壬寅,大司馬陳騫薨。有星孛于軒轅。鮮卑寇遼西,平州刺史鮮于嬰討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丑,罷秦州,并雍州。甲午,以尚書張華都督幽州諸軍事。

三月,安北將軍嚴詢敗鮮卑慕容廆於昌黎,殺傷數萬人。

夏四月庚午,太尉、魯公賈充薨。

閏月丙子,司徒、廣陸侯李胤薨。癸丑,白龍二見于濟南。

秋七月,「七月」,從宋本。明吳氏西爽堂本以下簡稱吳本同宋本,他本皆作「八月」。罷平州、寧州刺史三年一入奏事。

九月,東夷二十九國歸化,獻其方物。吳故將莞恭、帛奉舉兵反,攻害建鄴令,遂圍揚州,徐州刺史嵇喜討平之。

冬十二月甲申,以司空齊王攸爲大司馬、督青州諸軍事,鎮東大將軍、琅邪王伷爲撫軍大將軍,周校:「『撫軍』衍文,據明年伷薨文及職官志、本傳知之。」汝南王亮爲太尉,光祿大夫山濤爲司徒,尚書令衛瓘爲司空。丙申,詔四方水旱甚者無出田租。

四年春正月甲申,正月辛丑朔,無甲申。二月辛未朔,甲申爲是月十四日。以尚書右僕射魏舒爲尚書左僕射,下邳王晃爲尚書右僕射。戊午,司徒山濤薨。

二月己丑,立長樂亭侯寔爲北海王。

三月辛丑朔,三月庚子朔,辛丑爲初二日。「朔」字疑衍,或「辛丑」爲「庚子」之誤。日有蝕之。癸丑,大司馬齊王攸薨。

夏四月,任城王陵薨。

五月己亥,大將軍、琅邪王伷薨。徙遼東王蕤爲東萊王。

六月,增九卿禮秩。牂柯獠二千餘落內屬。

秋七月壬子,以尚書右僕射、下邳王晃爲都督青州諸軍事。丙寅,兗州大水,復其田租。

八月,鄯善國遣子入侍,假其歸義侯。以隴西王泰爲尚書右僕射。

冬十一月戊午,新都王該薨。以尚書左僕射魏舒爲司徒。

十二月庚午,大閱于宣武觀。

是歲,河內及荊州、揚州大水。

五年春正月己亥,青龍二見于武庫井中。

二月丙寅,立南宮王子玷爲長樂王。安平獻王孚傳「玷」作「祐」,太平寰宇記六三亦作「祐」。壬辰,地震。

夏四月,任城、魯國池水赤如血。五月丙午,宣帝廟梁折。

六月,初置黃沙獄。

秋七月戊申,皇子恢薨。任城、梁國、中山雨雹,傷秋稼。減天下戶課三分之一。

九月,南安大風折木,郡國五大水,隕霜,傷秋稼。

冬十一月甲辰,太原王輔薨。

十二月庚午,大赦。林邑、大秦國各遣使來獻。

閏月,鎮南大將軍、當陽侯杜預卒。

六年春正月甲申朔,正月庚申朔,甲申爲二十五日,疑「甲」爲「庚」字之誤。下文「戊辰」爲初九日,如作「甲申」,日序不合。以比歲不登,免租貸宿負。戊辰,以征南大將軍王渾爲尚書左僕射,尚書褚䂮都督揚州諸軍事,楊濟都督荊州諸軍事。

三月,郡國六隕霜,傷桑麥。

夏四月,扶南等十國來獻,參離四千餘落內附。郡國四旱,十大水,壞百姓廬舍。

秋七月,巴西地震。

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減百姓綿絹三分之一。白龍見于京兆。以鎮軍大將軍王濬爲撫軍大將軍。

九月丙子,山陽公劉康薨。

冬十月,南安山崩,水出。南陽郡獲兩足獸。龜茲、焉耆國遣子入侍。

十二月甲申,大閱于宣武觀,旬日而罷。庚子,撫軍大將軍、襄陽侯王濬卒。

七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乙卯,詔曰:「比年災異屢發,日蝕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實在朕躬。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極言其故,勿有所諱。」

夏五月,郡國十三旱。鮮卑慕容廆寇遼東。

秋七月,朱提山崩,犍爲地震。

八月,東夷十一國內附。京兆地震。

九月戊寅,驃騎將軍、扶風王駿薨。郡國八大水。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

十二月,遣侍御史巡遭水諸郡。出後宮才人、妓女以下二百七十人歸于家。始制大臣聽終喪三年。己亥,河陰雨赤雪二頃。

是歲,扶南等二十一國、馬韓等十一國遣使來獻。

八年春正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太廟殿陷。

三月乙丑,臨商觀震。

夏四月,齊國、天水隕霜,「天水」,各本皆作「大水」。周校:五行志,四月齊國、天水二郡隕霜,『大水』爲『天水』之誤。按:宋書五行志四亦作「天水」,今據改。傷麥。

六月,魯國大風,拔樹木,壞百姓廬舍。郡國八大水。

秋七月,前殿地陷,深數丈,中有破船。

八月,東夷二國內附。

九月,改營太廟。

冬十月,南康平固縣吏李豐反,聚眾攻郡縣,自號將軍。

十一月,海安令蕭輔聚眾反。

十二月,吳興人蔣迪聚黨反,圍陽羨縣,州郡捕討,皆伏誅。南夷扶南、西域康居國各遣使來獻。

是歲,郡國五地震。

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蝕之。詔曰:「興化之本,由政平訟理也。二千石長吏不能勤恤人隱,而輕挾私故,興長刑獄,又多貪濁,煩撓百姓。其敕刺史二千石糾其穢濁,舉其公清,有司議其黜陟。令內外群官舉清能,拔寒素。」江東四郡地震。

二月,尚書右僕射、陽夏侯胡奮卒,以尚書朱整爲尚書右僕射。

三月丁丑,皇后親桑于西郊,賜帛各有差。壬辰,初并二社爲一。

夏四月,江南郡國八地震;隴西隕霜,傷宿麥。

五月,義陽王奇有罪,黜爲三縱亭侯。詔內外群官舉守令之才。

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徙章武王威爲義陽王。郡國三十二大旱,傷麥。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詔郡國五歲刑以下決遣,無留庶獄。

九月,東夷七國詣校尉內附。郡國二十四螟。

冬十二月癸卯,立河間平王洪子英爲章武王。本書河間王洪傳稱,洪二子威、混,無名英者。威嗣洪,徙封章武。其後威出繼義陽王望,又立混爲嗣。傳云威出繼在太康九年,與英受封章武王正在同年。成紀咸和六年下有以「章武王混子珍爲章武王」之文,則此處「英」當爲「混」字之誤。戊申,青龍、黃龍各一見于魯國。

十年夏四月,以京兆太守劉霄、陽平太守梁柳有政績,各賜穀千斛。郡國八隕霜。太廟成。乙巳,遷神主于新廟,帝迎于道左,遂祫祭。大赦,文武增位一等,作廟者二等。丁未,尚書右僕射、廣興侯朱整卒。癸丑,崇賢殿災。

五月,鮮卑慕容廆來降,東夷十一國內附。

六月庚子,山陽公劉瑾薨。復置二社。

冬十月壬子,徙南宮王承爲武邑王。

十一月丙辰,守尚書令、左光祿大夫荀勖卒。帝疾瘳,賜王公以下帛有差。含章殿鞠室火。

甲申,以汝南王亮爲大司馬、大都督、假黃鉞。改封南陽王柬爲秦王,始平王瑋爲楚王,濮陽王允爲淮南王,並假節之國,各統方州軍事。立皇子乂爲長沙王,穎爲成都王,晏爲吳王,熾爲豫章王,演爲代王,皇孫遹爲廣陵王。立濮陽王子迪爲漢王,始平王子儀爲毗陵王,汝南王次子羕爲西陽公。徙扶風王暢爲順陽王,暢弟歆爲新野公,琅邪王覲弟澹爲東武公,繇爲東安公,漼爲廣陵公,卷爲東莞公。改諸王國相爲內史。

十二月庚寅,十二月辛卯朔,無庚寅。五行志上、宋書五行志一、通典五一引河南孫平子封事並作十一月。庚寅爲十一月二十九日。太廟梁折。

是歲,東夷絕遠三十餘國、西南夷二十餘國來獻。虜奚軻男女十萬口來降。「奚軻」上各本皆有「壬戌」二字。按:「是歲」下不應再出干支,「虜壬戌奚軻」,文義亦不可通。冊府九七七、通鑑八二皆無「壬戌」,今據刪。

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己巳,以尚書左僕射王渾爲司徒,司空衛瓘爲太保。

二月辛丑,東夷七國朝貢。琅邪王覲薨。

三月甲子,以右光祿大夫石鑒爲司空。

夏四月辛丑,以侍中車騎將軍楊駿爲太尉、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己酉,帝崩于含章殿,時年五十五,葬峻陽陵,廟號世祖。

帝宇量弘厚,造次必於仁恕;容納讜正,未嘗失色於人;明達善謀,能斷大事,故得撫寧萬國,綏靜四方。承魏氏奢侈刻弊之後,百姓思古之遺風,乃厲以恭儉,敦以寡慾。有司嘗奏御牛青絲紖斷,詔以青麻代之。臨朝寬裕,法度有恆。高陽許允既爲文帝所殺,允子奇爲太常丞。帝將有事於太廟,朝議以奇受害之門,不欲接近左右,請出爲長史。帝乃追述允夙望,稱奇之才,擢爲祠部郎,時論稱其夷曠。平吳之後,天下乂安,遂怠於政術,耽於遊宴,寵愛后黨,親貴當權,舊臣不得專任,彝章紊廢,請謁行矣。爰至末年,知惠帝弗克負荷,然恃皇孫聰睿,故無廢立之心。復慮非賈后所生,終致危敗,遂與腹心共圖後事。說者紛然,久而不定,竟用王佑之謀,遣太子母弟秦王柬都督關中,楚王瑋、淮南王允並鎮守要害,以強帝室。又恐楊氏之偪,復以佑爲北軍中候,以典禁兵。既而寢疾彌留,至於大漸,佐命元勳,皆已先沒,群臣惶惑,計無所從。會帝小差,有詔以汝南王亮輔政,又欲令朝士之有名望年少者數人佐之,楊駿祕而不宣。帝復尋至迷亂,楊后輒爲詔以駿輔政,促亮進發。帝尋小間,問汝南王來未,意欲見之,有所付託。左右答言未至,帝遂困篤。中朝之亂,實始於斯矣。

制曰:武皇承基,誕膺天命,握圖御宇,敷化導民,以佚代勞,以治易亂。絕縑綸之貢,去雕琢之飾,制奢俗以變儉約,止澆風而反淳朴。雅好直言,留心采擢,劉毅、裴楷以質直見容,嵇紹、許奇雖仇讎不棄。仁以御物,寬而得眾,宏略大度,有帝王之量焉。於時民和俗靜,家給人足,聿修武用,思啟封疆。決神算於深衷,斷雄圖於議表。馬隆西伐,王濬南征,師不延時,獯虜削跡,兵無血刃,揚越爲墟。通上代之不通,服前王之未服。禎祥顯應,風教肅清,天人之功成矣,霸王之業大矣。雖登封之禮,讓而不爲,驕泰之心,因斯以起。見土地之廣,謂萬葉而無虞;睹天下之安,謂千年而永治。不知處廣以思狹,則廣可長廣;居治而忘危,則治無常治。加之建立非所,委寄失才,志欲就於升平,行先迎於禍亂。是猶將適越者指沙漠以遵途,欲登山者涉舟航而覓路,所趣逾遠,所尚轉難,南北倍殊,高下相反,求其至也,不亦難乎!況以新集易動之基,而無久安難拔之慮,故賈充凶豎,懷姦志以擁權;楊駿豺狼,苞禍心以專輔。及乎宮車晚出,諒闇未周,藩翰變親以成疏,連兵競滅其本;棟梁回忠而起僞,擁眾各舉其威。曾未數年,綱紀大亂,海內版蕩,宗廟播遷。帝道王猷,反居文身之俗;神州赤縣,翻成被髮之鄉。棄所大以資人,掩其小而自託,爲天下笑,其故何哉﹖良由失慎於前,所以貽患於後。且知子者賢父,知臣者明君;子不肖則家亡,臣不忠則國亂;國亂不可以安也,家亡不可以全也。是以君子防其始,聖人閑其端。而世祖惑荀勖之姦謀,迷王渾之僞策,心屢移於眾口,事不定於己圖。元海當除而不除,卒令擾亂區夏;惠帝可廢而不廢,終使傾覆洪基。夫全一人者德之輕,拯天下者功之重,棄一子者忍之小,安社稷者孝之大;況乎資三世而成業,延二孽以喪之,所謂取輕德而捨重功,畏小忍而忘大孝。聖賢之道,豈若斯乎!雖則善始於初,而乖令終於末,所以殷勤史策,不能無慷慨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