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志二・曆志

《舊五代史》——薛居正、盧多遜、扈蒙、張淡、劉兼、李穆、李九齡等

案:五代修曆法,如晉馬重績調元曆、周王朴欽天曆,五代會要所載甚略,蓋因知曆者稀,莫能是正也。薛史載欽天曆用數為歐陽史所本,其字句異同,彼此可互證云。

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觀象以垂法,治曆以明時,使萬物服其化風,四海同其正朔,然後能允釐下土,欽若上天。故虞舜之紹唐堯,先齊七政;武王之得箕子,首敍九疇。皇極由是而允興,人時以之而不忒。歷代已降,何莫由斯。

粵自軒黃,肇正天統,歲躔辛卯,曆法時成。故黃帝始用辛卯曆,顓頊次用乙卯曆,虞用戊午曆,夏用丙寅曆,商用甲寅曆,周用丁巳曆,魯用庚子曆,秦用乙卯曆。漢用太初曆、四分曆、三統曆,凡三本。魏用黃初曆、景初曆,凡二本。晉用元始曆、合元萬分曆,凡二本。宋用大明曆、元嘉曆,凡二本。齊用天保曆、同章曆、正象曆,凡三本。後魏用興和曆、正光曆、正元曆,案:玉海作正統,五代會要作正元。(舊五代史考異)凡三本。梁用大同曆、乾象曆、永昌曆,凡三本。後周用天和曆、丙寅曆、明玄曆,凡三本。隋用甲子曆、開皇曆、皇極曆、大業曆,凡四本。唐用戊寅曆、麟德曆、神龍曆、大衍曆、元和觀象曆、長慶宣明曆、寶應曆、正元曆、景福崇玄曆,凡九本。

洎梁氏之應運也,乘唐室陵遲之後,黃巢離亂之餘,眾職未修,三辰孰驗。故當時歲曆,猶用宣明、崇玄二法,參而成之。

及晉祖肇位,司天監馬重績始造新曆,奉表上之,云:「臣聞為國者,正一氣之元,宣萬邦之命,爰資曆以立章程。長慶宣明,雖氣朔不渝,即星躔罕驗;景福崇玄,縱五曆甚正,五曆甚正,疑當作「五緯」。考五代會要與薛史同,今姑仍其舊。(影庫本粘籤)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氣朔,崇玄星緯,二曆相參,方得符合。自古諸曆,皆以天正十一月為歲首,歲首,原本闕「首」字,今據五代會要增入。(影庫本粘籤)循太古甲子為上元,積歲彌多,差闊至甚。臣改法定元,創為新曆一部二十一卷,案:玉海引崇文總目作二十卷。(舊五代史考異)七章上下經二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卷,取唐天寶十四載乙未,立為近元,「近元」,殿本、劉本作「上元」。影庫本批校云:「立為近元,應作『上元』。」以雨水正月朔為歲首。謹詣閤門上進。」晉高祖命司天少監趙仁錡、張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參謀趙延乂、杜昇、杜崇龜等,以新曆與宣明、崇玄考覈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賜號調元曆,案玉海:調元曆,蓋倣曹士蒍小曆之舊。唐建中時,曹士蒍始變古法,以顯慶五年為上元,雨水為歲首。世謂之小曆。(舊五代史考異)仍命翰林學士承旨和凝撰序。

其後數載,法度寖差。至周顯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學士、左散騎常侍王朴明於曆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詔歲餘,撰成欽天曆十五卷,上之。表云:

臣聞聖人之作也,在乎識天人之變者也。人情之動,則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動,則當以數知之。數之為用也,聖人以之觀天道焉。歲月日時,由斯而成;陰陽寒暑,由斯而節;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為國家者,履端立極,必體其元;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正其朔;三農百工,必授其時;五刑九伐,必順其氣;庶務有為,必從其日月:日月,原本脫「月」字,今從五代會要增入。(影庫本粘籤)六籍宗之為大典,百王執之為要道。是以聖人受命,必治曆數。故得五紀有常度,庶徵有常應,正朔行之於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歷數朝,亂日失天,垂將百載,天之曆數,汨陳而已矣。今陛下順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詢庶官,原作「度官」,據殿本、劉本及會要卷一0改。振舉墜典。以臣薄游曲藝,嘗涉舊史,遂降述作之命,俾究推測之要,劉本同。殿本及會要卷一0作「迎推」。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推測』應作『迎推』。」雖非能者,敢不奉詔。乃包萬象以立法,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遲疾以推星,考黃道之斜正,辨天勢之昇降,而交蝕詳焉。

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各有數,合則化成矣。陽之策三十六,陰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兩陽三陰,同得七十二,同則陰陽之數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數也,化成則謂之五行之數。五之得朞之數,殿本作「五行得期之數」,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五行之得朞數」。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五之』應作『五行』。」舊五代史考異云:「案:原本『五行』訛『五之』,今據五代會要改正。」殿本考證略同。查沈校本、抄本、殿本會要卷一0均仍作「五之」。是。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謂之朔虛。至於應變分用,無所不通,所謂包萬象矣。故以七十二為經法,經者常也,常用之法也。百者數之節也,劉本同,殿本「百」作「法」。影庫本批校云:「案會要,『百』應作『法』。」舊五代史考異云:「案:原本『法』訛『百』,今據五代會要改正。」殿本考證略同。查沈校本會要卷一0作「法」,抄本、殿本會要作「百」,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亦作「百」。作「百」是。隨法進退,不失舊位,故謂之通法。以通法進經法,得七千二百,謂之統法。自元入經,先用此法,統曆之諸法也。以通法進統法,得七千二百萬,案:下文以通法進全率,得大率七千二百萬,則此云七千二百萬者,乃大率之數,以言全率,蓋傳寫之訛。據統法七千二百,通法一百,以通法進統法,當云得七十二萬。氣朔之下,收分必盡,謂之全率。以通法進全率,得七千二百萬,謂之大率,而元紀生焉。元者,歲月日時皆甲子,「日」字原無,據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補。殿本作「歲日月時」。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當盈縮先後之中,所謂七政齊矣。

古之植圭於陽城者,以其近洛故也,蓋尚慊其中,乃在洛之東偏。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國,北距橫野軍,中得浚儀之岳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皇家建國,定都於梁。今樹圭置箭,測岳臺晷漏,以為中數,晷漏正,則日之所至,氣之所應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朔。自古朓朒之法,率皆平行之數,入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倫。皇極舊述,殿本、劉本同。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述」作「術」。則迂迴而難用,降及諸曆,則疏遠而多失。今以月離朓朒,隨曆較定,日躔朓朒,臨用加減,所得者入離定日也。一日之中,分為九限,逐限損益,衰稍有倫。朓朒之法,所謂審矣。

赤道者,天之紘帶也,「紘」原作「弦」,據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其勢圓而平,紀宿度之常數焉。黃道者,日軌也,其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極遠二十四度。當與赤道交,殿本、劉本同。會要卷一0、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交」作「近」。則其勢斜;當去赤道遠,則其勢直。當斜則日行宜遲,當直則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後加其度,二至前後減其度。九道者,月軌也,其半在黃道內,半在黃道外,去黃道極遠六度。出黃道謂之正交,入黃道謂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則比黃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春分之宿,原本作「之分」,今據五代會要改正。(影庫本粘籤)中交在秋分之宿,則比黃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則其勢差斜。故較去二至、二分遠近,以考斜正,乃得加減之數。自古雖有九道之說,蓋亦知而未詳,空有祖述之文,全無推步之用。今以黃道一周,分為八節,一節之中,分用九道,盡七十二道而復,使日月之軌,無所隱其斜正之勢焉。九道之法,所謂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遠日而遲,去日極遠,勢盡而留。自古諸曆,分段失實,隆降無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為入曆之數,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積逐日行分以為變段。於是自疾漸而遲,勢盡而留,自留而行,亦積微而後多。別立諸段變曆,以推變差,俾諸段變差際會相合,星之遲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傳,皆謂去交十五度以下,則日月有蝕,殊不知日月之相掩,與闇虛之所射,其理有異焉。今以日月徑度之大小,校去交之遠近,以黃道之斜正,天勢之升降,度仰視旁視之分數,則交虧得其實矣。

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案:以下脫「一篇步發斂」五字。下云「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者,言為步發斂之下篇。歐陽史約其文,稱「謹以步日、步月、步星、步發斂為四篇」,是也。以卦候沒滅,為之下篇,都四篇,為曆經一卷,曆十一卷,草三卷,顯德三年七政細行曆一卷。

臣檢討先代圖籍,今古曆書,皆無蝕神首尾之文,蓋天竺胡僧之祅說也。只自司天卜祝小術,不能舉其大體,遂為等接之法。蓋從假用以求徑捷,於是乎交有逆行之數,後學者不能詳知,便言曆有九曜,以為注曆之恆式,今並削而去之。

昔在唐堯,欽若昊天。陛下親降聖謨,考曆象日月星辰,唐堯之道也,其曆謹以「顯德欽天」為名。天道玄遠,非微臣之所盡知,但竭兩端,以奉明詔。疏略乖謬,甘俟罪戾。

世宗覽之,親為製序,仍付司天監行用,以來年正旦為始,自前諸曆並廢。案玉海:欽天于朔分之下,立小分謂之杪。說者謂前代謂曆朔餘未有杪者。若可用杪,何待求日法以齊朔分也。(舊五代史考異)其曆經一卷,今聊紀於後,以備太史氏之周覽焉。永樂大典卷二萬八百一十七。

顯德欽天曆經

演紀上元甲子,距今顯德三年丙辰,積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四百五十二。

欽天統法:七千二百

欽天經法:七十二

欽天通法:一百

欽天步日躔術

歲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萬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歲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歲中:一百八十三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軌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    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氣策:一十五    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      二千七百五十五

周紀:六十

歲差:八十四四十

辰則:六百  八刻二十四分

案:以上題稱步日躔術及後步月離術、步五星術,合為曆經四篇者之三,又皆僅列用數而不及推步。據歐陽史云:「舊史亡其步發斂一篇,而在者三篇,簡略不完。」然則薛史原文固已闕矣。

欽天步月離術

離率: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九十三

交率:一十九萬五千九百三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離策:一十七  三千九百九十三

案:歐陽史作離策二十七,原作「策離」,據劉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此云一十七,當是傳寫之訛。以統法除離率,得二十七日及餘分。

交策:二十七  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  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  四千四百六十三九十八 七十八

案:四千四百,歐陽史作四千三百,據交策半之為交中,當從歐陽史。

離朔:一    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    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殿本、劉本同。影庫本粘籤云:「小數『三十』,歐陽史作『三十二』,以統法推之,當作『三十』,今仍薛史之舊。」 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離:九百六十三

程節:八百

欽天步五星術

歲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萬一千九百七十六

變率: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案:七百六十一,歐陽史訛作九百六十六,非也。據曆率半之為曆中。彼此互訂,此條足正歐陽史之訛。

周策:三百九十八  六千三百七十六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九十六

案:歐陽史小分作八十九,此云九十六,非也。據曆中倍之為曆率,倍九十六,適得大分一,小分七十八。

變段欽天步五星術所載歲星表的變段及其變日、變度和變曆數據的順序,各本同。據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載此表變段順序為:晨見、順疾、順遲、前留、退遲、退疾、退疾、退遲、後留、順遲、順疾、夕伏。變段下有關數據順序亦與之相對應。據術,歐陽史記載比較準確。 變日 變度 變曆
晨見 一十七 三十七 二十四
順遲 二十五 二十九
退遲 一十四 一十二 二十八
退疾 二十七 三十八 三十七
後留 二十六三十二    
順疾 九十 一十六六十三 一十一一十三
順疾 九十 一十六六十三 一十一一十三
前留 二十六三十二    
退疾 二十七 三十八 三十七
退遲 一十四 一十二 二十八
順遲 二十五 二十九
夕伏 一十七 三十七 二十四

熒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萬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變率:二百九十八萬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

周策:七百七十九    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曆中: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

變段 變日 變度 變曆
晨見 七十三 五十三六十八 五十五十八
順疾 七十三 五十一 四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六十九 四十四一十七「一十七」原作「一十六」,據殿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
次遲 七十一 四十五三十三 四十二五十八
順遲 六十二 一十九二十九 一十八二十
前留 六十九    
退遲 一十 五十八 四十四
退疾 二十一 四十六 四十
退疾 二十一 四十六 四十
退遲 一十 五十八 四十四「四十四」原作「四十」,據殿本及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改。影庫本批校云:「『空』下小注應作『四十四』。」
後留 六十九    
順遲 六十二 一十九二十九 一十八二十
次遲 七十一 四十五三十三 四十二五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六十九 四十四一十七
順疾 七十三 五十一 四十八
夕伏 七十三 五十三六十八「六十八」原作「六十六」,據殿本改。 五十五十八

鎮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萬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變率:九萬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    五百七十六九十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變段 變日 變度 變曆
晨見 一十九 一十四
順疾 六十五 三十八 五十一
順遲 一十九 六十三 三十五
前留 三十七    
退遲 一十六 四十三 一十四
退疾 三十三 三十五 六十
退疾 三十三 三十五 六十
退遲 一十六 四十三 一十四
後留 三十七    
順遲 一十九 六十三 三十五
順疾 六十五 三十八 五十一
夕伏 一十九 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變率:四百二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    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案:原本作周策五百八十三萬,考周率滿統法得周策五百八十三日及餘分,原作「周率」,據上文及殿本考證改。「萬」字係衍文,歐陽史亦無「萬」字,今刪去。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案:原本作曆中一百八十二萬,考曆率半之滿統法得曆中一百八十二日及餘分,「萬」字係衍文,歐陽史亦無「萬」字,今刪去。

變段 變日 變度 變曆
夕見 四十二 五十三四十 五十一一十七
順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次疾 七十三 八十三十七 七十七殿本、劉本同。永樂大典卷七八五六作「七十七三」,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七十七二」。
次遲 三十三 三十四 三十二四十
順遲 二十四 一十一六十一 一十一二十四
前留 六十九    
退遲 二十二 三十一
退疾 六十五 二十二
夕伏 四十 三十七
晨見 四十 三十七
退疾 六十五 二十二
退遲 二十二 三十一
後留 六十九    
順遲 二十四 一十一六十一 一十一二十四
次遲 三十三 三十四 三十二四十
次疾 七十三 八十三十七 七十七殿本、劉本同。永樂大典卷七八五六作「七十七三」,歐陽史卷五八司天考第一作「七十七二」。
順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晨伏 四十二 五十三四十 五十一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變率:八十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曆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  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變段 變日 變度 變曆
夕見 一十七 三十四 二十九五十四
順疾 一十一 一十八二十四 一十六
順遲 一十六 一十一四十三 一十一十
前留 六十八    
夕伏 一十一
晨見 一十一
後留 六十八    
順遲 一十六 一十一四十三 一十一十
順疾 一十一 一十八二十四 一十六
晨伏 一十七 三十四 二十九五十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