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楚語上 ・ 蔡聲子論楚材晉用

《國語》——左丘明

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有罪而亡,康王以為椒舉遣之,椒舉奔鄭,將遂奔晉。蔡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饗之以璧侑曰:「子尚良食,二先子其皆相子,尚能事晉君以為諸侯主。」辭曰:「非所願也。若得歸骨於楚,死且不朽。」聲子曰:「子尚良食,吾歸子。」椒舉降三拜,納其乘馬,聲子受之。

還見令尹子木,子木與之語,曰:「子雖兄弟於晉,然蔡吾甥也,二國孰賢?」對曰:「晉卿不若楚,其大夫則賢,其大夫皆卿材也。若杞梓、皮革焉,楚實遺之,雖楚有材,不能用也。」

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遺之材也?」

對曰:「昔令尹子元之難,或譖王孫啟於成王,王弗是,王孫啟奔晉,晉人用之。及城濮之役,晉將遁矣,王孫啟與於軍事,謂先軫曰:『是師也,唯子玉欲之,與王心違,故唯東宮與西廣寔來。諸侯之從者,叛者半矣,若敖氏離矣,楚師必敗,何故去之!』先軫從之,大敗楚師,則王孫啟之為也。

昔莊王方弱,申公子儀父為師,王子爕為傅,使師崇、子孔帥師以伐舒。爕及儀父施二帥而分其室。師還至,則以王如廬,廬戢黎殺二子而復王。或譖析公臣於王,王弗是,析公奔晉,晉人用之。寔讒敗楚,使不規東夏,則析公之為也。

昔雍子之父兄譖雍子於恭王,王弗是,雍子奔晉,晉人用之。及鄢之役,晉將遁矣,雍子與於軍事,謂欒書曰:『楚師可料也,在中軍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若合而臽吾中,吾上下必敗其左右,則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敗之。』欒書從之,大敗楚師,王親面傷,則雍子之為也。

昔陳公子夏為御叔娶於鄭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而亡之,使子南戮於諸侯。莊王既以夏氏之室賜申公巫臣,則又畀之子反,卒於襄老。襄老死于邲,二子爭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於齊,以夏姬行,遂奔晉。晉人用之,寔通吳、晉。使其子狐庸為行人於吳,而教之射御,導之伐楚。至于今為患,則申公巫臣之為也。

今椒舉娶於子牟,子牟得罪而亡,執政弗是,謂椒舉曰:『女實遺之。』彼懼而奔鄭,緬然引領南望,曰:『庶幾赦吾罪。』又不圖也,乃遂奔晉,晉人又用之矣。彼若謀楚,其亦必有豐敗也哉。」

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來乎?」對曰:「亡人得生,又何不來為。」子木曰:「不來,則若之何?」對曰:「夫子不居矣,春秋相事,以還軫於諸侯。若資東陽之盜使殺之,其可乎?不然,不來矣。」子木曰:「不可。我為楚卿,而賂盜以賊一夫於晉,非義也。子為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椒鳴召其父而復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