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四・列傳第七十二

《北史》——李延壽

孝行

長孫慮 乞伏保 孫益德 董洛生 楊引 閻元明 吳悉達 王續生 李顯達 倉跋 張昇 王崇 郭文恭 荊可 秦族 皇甫遐 張元 王頒 弟頍 楊慶 田翼 紐因 劉仕儁 翟普林 華秋 徐孝肅

孝經云:「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論語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爲仁之本歟!」呂覽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萬事之綱紀也。執一術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順者,其唯孝乎!」然則孝之爲德至矣,其爲道遠矣,其化人深矣。故聖帝明王行之於四海,則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齊其明;諸侯卿大夫行之於國家,則永保其宗社,長守其祿位;匹夫匹婦行之於閭閻,則播徽烈於當年,揚休名於千載。是以堯、舜、湯、武居帝王之位,垂至德以敦其風;孔、墨、荀、孟稟聖賢之資,弘正道以勵其俗。觀其所由,在此而已矣。

然而淳源既往,澆風愈扇,禮義不樹,廉讓莫修。若乃綰銀黃,列鐘鼎,立於朝廷之間,非一族也;積龜貝,實倉廩,居於閭巷之內,非一家也。其於愛敬之道,則有未能備焉;哀思之節,罕有得其中焉。斯乃詩人所以思素冠,孔門有以責衣錦也。

且生盡色養之方,終極哀思之地,厥跡多緒,其心一焉。若乃誠達泉魚,感通鳥獸,事匪常倫,斯蓋希矣。至如溫床、扇席,灌樹、負土,苟或加人,咸爲疾俗。斯固仁人君子所以興歎,哲后賢宰所宜屬心。如令明教化以救其弊,優爵賞以勸其心,存懇誠以誘其進,積歲月以求其終,則今之所謂少者,可以爲多矣,古之所謂難者,可以爲易矣。

長孫慮等闕稽古之學,無俊偉之才。或任其自然,情無矯飾;或篤於天性,勤其四體。並竭股肱之力,咸盡愛敬之心,自足膝下之歡,忘懷軒冕之貴。不言而化,人神通感。雖或位登台輔,爵列王侯,祿積萬鍾,馬跡千駟,隋書卷七二孝義傳「跡」作「踰」,是。死之日曾不得與斯人之徒隸齒。孝之大也,不其然乎。

案魏書列趙琰、長孫慮、乞伏保、孫益德、董洛生、楊引、閻元明、吳悉達、王續生、李顯達、倉跋、張昇、王崇、郭文恭爲孝感傳,周書列李棠、柳檜、杜叔毗、荊可、秦族、皇甫遐、張元爲孝義傳,隋書列陸彥師、田德懋、薛濬、王頒、田翼、楊慶、郭世儁、紐因、劉仕儁、郎方貴、翟普林、李德饒、華秋、徐孝肅爲孝義傳。今趙琰、李棠、柳檜、杜叔毗、陸彥師、李德饒入別傳及其家傳,按隋書孝義傳之郭世儁、郎方貴二人,本書與李棠、杜叔毗並入節義傳,不在此卷,疑陸彥師下脫二人姓名。其餘並從此編緝,以備孝行傳云。

長孫慮,代人也。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真爲縣囚執,處以重坐。慮列辭尚書云:「父母忿爭,本無餘惡,直以謬誤,一朝橫禍。今母喪未殯,父命旦夕,慮兄弟五人並沖幼。慮身居長,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向始四歲。更相鞠養,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墜溝壑。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嬰弱眾孤,得蒙存立。」尚書奏云:「慮於父爲孝子,於弟爲仁兄,尋情究狀,特可矜感。」孝文帝詔特恕其父死罪,以從遠流。

乞伏保,高車部人也。父居,獻文時爲散騎常侍,領牧曹尚書,賜爵寧國侯。以忠謹慎密,常在左右,出內詔命。賜宮人河南宗氏,亡後,賜以宮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歲餘,居卒。申撫養伏保,性嚴肅,捶罵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謹,初無恨色。襲父侯爵,例降爲伯。稍遷左中郎將。每請祿賜,在外公私尺丈所用,無不白知。出爲鄯善鎮將。諸本「鄯善」作「無善」,通志卷一六七作「善無」。按墓誌集釋乞伏寶墓誌圖版二八四作「鄯善」。善無見魏書地形志上恒州,是郡不是鎮,今從墓誌改。申年踰八十,伏保手製馬轝,親自扶接,申欣然隨之。申亡,伏保解官,奉喪還洛。復爲長兼南中郎將,卒。

孫益德,樂安人也。其母爲人所害,益德童幼,爲母復仇,還家哭於殯,以待縣官。孝文、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決,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居父喪過禮,詔遣秘書中散溫紹伯奉璽書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又詔其宗親,使相喻獎,勿令有滅性之譏。

楊引,鄉郡襄垣人也。三歲喪父,爲叔所養。母年九十二終,引年七十五,哀毀過禮。三年服畢,恨不識父,追服斬衰,食粥粗服,誓終身命。經十三年,哀慕不改,爲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樹其純孝。詔別敕集書標揚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員之名。

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少而至孝,行著鄉閭。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淚喪明。悲號上訴,許歸奉養。一見其母,母目便開。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爲孝門,復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動傍鄰。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

又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喪父,泣慕十載,奉養其母,孝著鄉邑。而力田積粟,博施不已。

又河東郡人楊風等七百五十人,列稱樂戶皇甫奴兄弟,雖沉屈兵伍,而操尚彌高,奉養繼親,甚著恭孝之稱。

又東郡小黃縣人董吐渾、兄養,事親至孝,三世同居,閨門有禮。景明初,畿內大使王凝奏請標異,詔從之。

吳悉達,河東聞喜人也。兄弟三人,年並幼小,父母爲人所殺。四時號慕,悲感鄉鄰。及長報仇,避地永安。昆弟同居四十餘載,閨門和睦,讓逸競勞。雖於儉年,糊饘不繼,賓客經過,必傾所有。每守宰殯喪,私辦車牛,送終葬所。鄰人孤貧窘困者,莫不解衣輟糧,以相賑恤。鄉閭五百餘人詣州稱頌焉。刺史以悉達兄弟行著鄉里,板贈悉達父勃海太守。悉達後欲改葬,亡失墳墓,推尋弗獲。號哭之聲,晝夜不止,叫訴神祇。忽於悉達足下地陷,得父銘記,因遷葬曾祖已下三世九喪。傾盡資業,不假於人,哀感毀悴,有過初喪。有司奏聞,標閭復役,以彰孝義。

時有齊州人崔承宗,其父於宋世仕漢中,母喪因殯彼。後青、徐歸魏,遂爲隔絕。承宗性至孝,萬里投險,偷路負喪還京師。黃門侍郎孫惠蔚聞之,曰:「吾於斯人,見廉范之情矣。」於是弔贈盡禮,如舊相識。

王續生,滎陽京縣人也。遭繼母憂,居喪,杖而後起。及終禮制,鬢髮盡落。有司奏聞,宣武詔標旌門閭,甄其徭役。

李顯達,潁川陽翟人也。父喪,水漿不入口七日,鬢髮墮落,形體枯悴。六年廬於墓側,哭不絕聲,殆於滅性。州牧高陽王雍以狀奏,靈太后詔表其門閭。

倉跋,滎陽京縣人也。喪母,水漿不入口五日,吐血數升,居憂毀瘠,見稱州里。有司奏聞,孝武帝詔標門閭。

張昇,滎陽京縣人也。喪父,飲水絕鹽,哀毀過度,形骸枯悴,骨立而已,髮落殆盡。聲聞鄉里,盜賊不侵其閭。州表以聞,標其門閭。

王崇字乾邕,陽夏雍丘人也。兄弟並以孝稱,身勤稼穡,以養二親。仕梁州鎮南府主簿。母亡,杖而後起,鬢髮墮落。未及葬,權殯宅西。崇廬於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群至。有一小鳥,素質黑眸,形大於雀,栖於崇廬,朝夕不去。母喪闋,復丁父憂,哀毀過禮。是年夏,風雹,所經處,禽獸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竟無損落。及過崇地,風雹如初。咸稱至行所感。崇雖除服,仍居墓側。於其室前,生草一根,莖葉甚茂,人莫能識。至冬中,復有鳥巢崇屋,魏書卷八六及通志「鳥」作「烏」。按古人稱烏爲孝鳥,這是標榜王崇之孝,疑作「烏」是。乳養三子,毛羽成長,馴而不驚。守令聞之,親自臨視。州以聞奏,標其門閭。

郭文恭,太原平遙人也。仕爲太平縣令。年踰七十,父母喪亡。文恭孝慕罔極,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跣足負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積年不已。見者莫不哀歎。尚書聞奏,標其門閭。

荊可,河東猗氏人也。性質朴,容止有異於人。能苦身勤力,供養其母,隨時甘旨,終無匱乏。母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悲號擗踴,絕而後蘇者數四。葬母之後,遂廬於墓側,晝夜悲哭,負土成墳,蓬髮不櫛,菜食飲水而已。然可家舊墓,塋域極大,榛蕪至深,去家十餘里。而可獨宿其中,與禽獸雜處,哀感遠近,邑里稱之。大統中,可鄉人以可孝行足以勸勵風俗,乃上言焉。周文令州縣表異之。及服終之後,猶若居喪。

大冢宰、晉公護聞可孝行,特引見焉。與可言論,時有會於護意。而護亦至孝,其母閻氏,沒於敵境,不測存亡。每見可,自傷久乖膝下,而重可至性。可卒後,護猶思其純孝,收可妻子於京城,恒給其衣食。

秦族,上郡洛川人也。祖白、父雚,並有至性,聞於閭里。魏太和中,板白潁州刺史。大統中,板雚鄜城郡守。

族性至孝,事親竭力。及父喪,哀毀過禮,每一慟哭,酸感行路。既以母在,恒抑割哀情,以慰其母意。四時珍羞,未嘗匱乏。與弟榮先,復相友愛,閨門之中,怡怡如也。尋而其母又沒,哭泣無時,唯飲水食菜而已。終喪之後,猶蔬食,不入房室二十許年。鄉里咸歎異之。其邑人王元達等七十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

榮先亦至孝,遭父喪,哀慕不已,遂以毀卒。邑里化其孝行。周文嘉之,乃下詔褒美其行,周書卷四六秦族傳「周文」作「世宗」。按宇文泰未嘗稱帝,不得稱「下詔」。周書作「世宗」,指周明帝,疑是。贈滄州刺史,以旌厥異。

皇甫遐字永賢,河東汾陰人也。累世寒微,而鄉里稱其和睦。

遐性純至,少喪父,事母以孝聞。後遭母喪,乃廬於墓側,負土爲墳。復於墓南作一禪窟,陰雨則穿窟,晴霽則營墓。曉夕勤力,未嘗暫停。積以歲年,墳高數丈,周迴五十餘步,禪窟重臺兩匝,總成十有二室,中間行道,可容百人。遐食粥枕塊,櫛風沐雨,形容枯悴,家人不識。當其營墓之初,乃有鴟烏各一,徘徊悲鳴,不離墓側,若助遐者,經月餘日乃去。遠近聞其至孝,競以米麵遺之,遐皆受而不食,悉以營佛齋焉。郡縣表上其狀,有詔旌異之。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陽郡守。父延儁,仕州郡,累爲功曹主簿。並以純至爲鄉里所推。

元性謙謹,有孝行,微涉經史,然精釋典。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熱,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從。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爲不肯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爲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祖異而捨之。

南鄰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諸小兒競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還其主。村陌有狗子爲人所棄者,元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爲!」將欲更棄之。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爲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未幾,乃有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恒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祐。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言:「天人師乎!元爲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闇。」如此經七日,其夜夢見一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於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

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恒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沒,號踴絕而後蘇。隨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里咸歎異之。縣博士楊軌等二百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

王頒字景彥,太原祁人也。父僧辯,南史有傳。

頒少俶儻,有文武幹局。僧辯平侯景,留頒荊州。遇梁元帝爲周師所陷,頒因入關。聞其父爲陳武帝所殺,號慟而絕,食頃乃蘇,哭不絕聲,毀瘠骨立。至服闋,常布衣蔬食,藉藁而臥。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累遷漢中太守,尋拜儀同三司。

隋開皇初,以平蠻功,加開府,封蛇丘縣公。獻取陳之策,上覽而異之,召見,言畢歔欷,上爲之改容。及大舉伐陳,頒自請行。率兵數百人,從韓擒虎先鋒夜濟,力戰被傷。恐不堪復鬥,悲感嗚咽。夜中睡,夢有人授藥,比寤而瘡不痛。時人以爲孝感。

及陳滅,頒密召父在時士卒,得千餘人,對之涕泣。其間壯士或問曰:「郎君讎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不爲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其丘隴,斲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頒頓顙陳謝,額盡流血,答曰:「其爲墳塋甚大,恐一宵發掘,不及其屍,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諸人請具鍬鍤。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鬚皆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飲之。既而自縛歸罪。晉王表其狀。文帝曰:「朕以義平陳。王頒所爲,亦孝義之道,何忍罪之?」舍而不問。有司錄其戰功,將加柱國,賜物五千段。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爲國。所加官賞,終不敢當。」帝從之。

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卒於齊州刺史。

弟頍,字景文。年數歲而江陵亡,同諸兄入關。少好游俠,年二十,尚不知書,爲其兄顒所責怒。於是感激,始讀孝經、論語,晝夜不倦,遂讀左傳、禮、易、詩、書,乃歎曰:「書無不可讀者。」勤學累載,遂遍通五經,究其旨趣,大爲儒者所稱。解綴文,善談話。年三十,周武帝引爲露門學士,每有議決,多頍所爲。性識甄明,精力不倦,好讀諸子,遍記異書,以博物稱。又曉兵法,益有從橫之志,每歎不逢時,常以將相自許。

開皇五年,授著作佐郎,尋令於國子講授。會帝親臨釋奠。國子祭酒元善講孝經,頍與相論難,詞義鋒起,善往往見屈。帝大奇之,超授國子博士。後坐事解職,配防嶺南。

數載,授漢王諒府諮議參軍,王甚禮之。時諒見房陵及秦、蜀二王相次廢黜,潛有異志。頍陰勸諒繕甲兵。及文帝崩,諒遂舉兵反,多頍之計也。頍後數進奇策,諒不能用。楊素至蒿澤,將戰。頍謂其子曰:「氣候殊不佳,兵必敗。汝可隨從我。」既而兵敗,頍將歸突厥。至山中,徑路斷絕,知必不免。謂其子曰:「吾之計謀,不減楊素,但爲言不見從,遂至於此。不能坐受禽執,以成豎子之名也。吾死後,汝慎勿過親故!」於是自殺,瘞之石窟中。其子數日不得食,遂過其故人,竟爲所禽。楊素求頍屍得之,斬首,梟於太原。

所撰五經大義三十卷,有集二十卷,並因兵亂,無復存焉。

楊慶字伯悅,河間人也。祖玄、父剛,並以至孝知名。

慶美容止,性辯慧。年十六,齊國子博士徐遵明見而異之。按本書卷八一徐遵明傳,遵明死於元顥入洛之際,事在魏孝莊帝時,不及齊世。又終身私門講授,未嘗官國子博士。此疑誤。及長,頗涉書記。年二十五,郡察孝廉,以侍養不赴。母有疾,不解襟帶者七旬。及居母憂,哀毀骨立,負土成墳。齊文宣表其門閭,賜帛及綿粟各有差。隋文帝受禪,屢加褒賞,擢授儀同三司,板平陽太守。卒於家。

田翼,不知何許人也。養母以孝聞。其後母臥疾歲餘,翼親易燥濕,母食則食,母不食則不食。隋開皇中,母患暴痢。翼謂中毒藥,遂親嘗穢惡。母終,翼一慟而絕。妻亦不勝哀而死。鄉人厚共葬之。

紐因字孝政,河東安邑人也。性至孝。周武成中,父母喪,廬於墓側,負土成墳。廬前生麻一株,高丈許,圍之合拱,枝葉鬱茂,各夏恒青。有鳥棲上,因舉聲哭,鳥即悲鳴。時人異之。周武帝表其閭,擢授甘棠令。隋開皇初卒。

子士雄,少質直孝友。喪父,復廬於墓側,負土成墳。其庭前有一槐樹,先甚鬱茂,及士雄居喪,樹遂枯死。服闋還宅,死槐復榮。隋文帝聞之,歎其父子至孝,下詔褒揚,號其居爲累德里。

劉仕儁,彭城人也。性至孝。丁母喪,絕而復蘇者數矣,勺飲不入口者七日。廬於墓側,負土成墳,列植松柏,虎狼馴擾,爲之取食。隋文帝受禪,表其門閭。

翟普林,楚丘人也。事親以孝聞。州郡辟皆不就,躬耕色養。鄉閭謂爲楚丘先生。後父母疾,親易燥濕,不解衣者七旬。大業初,父母俱終,哀毀殆將滅性。廬於墓側,負土成墳。盛冬不衣繒絮,唯著單縗而已。家有烏犬,隨其在墓,若普林哀臨,犬亦悲號,見者嗟異。有二鵲巢其廬前柏樹,入廬馴狎,無所驚懼。司隸巡察,奏其孝感,擢授孝陽令。

華秋,汲郡臨河人也。幼喪父,事母以孝聞。家貧,傭賃爲養。其母患疾,秋容貌毀悴,鬢鬚盡改。母終,遂絕櫛沐,髮盡禿落。廬於墓側,負土成墳。有人欲助之者,秋輒拜而止之。隋大業初,調狐皮,郡縣大獵。有一兔,逐之,奔入秋廬中,匿秋膝下。獵人至廬所,異而免之。自爾,此兔常宿廬中,馴其左右。郡縣嘉其孝感,具以狀聞。降使勞問,而表其門閭。後群盜起,常往來廬之左右,咸相誡曰:「勿犯孝子鄉。」賴秋全者甚眾。

徐孝肅,汲郡人也。宗族數十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肅儉約。事親以孝聞。雖在幼小,宗黨間每有爭訟,皆至孝肅所平論,短者無不引咎而退。孝肅早孤,不識父。及長,問其母父狀,因畫工圖其形,構廟置之而定省焉,朔望享祭。養母至孝,數十年家人未見其忿恚色。母老疾,孝肅親易燥濕,憂悴數年,見者莫不悲悼。母終,孝肅茹蔬飲水,盛冬單縗,毀瘠骨立。祖父母、父母墓,皆負土成墳。廬于墓所四十餘載,被髮徒跣,遂以終身。

其弟德備終,子處默,又廬於墓側。弈世稱孝焉。

論曰: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唯孝而已矣。然則孝始愛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若上智稟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名,其美一也。長孫慮等或出公卿之緒,藉禮教之資;或出茆簷之下,非獎勸所得。並因心乘理,不踰禮教,感通所致,貫之神明。乃有負土成墳,致毀滅性,雖乖先王之典制,亦觀過而知仁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