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學而第一

《論語註疏》——魏 何晏注,宋 邢昺疏

[疏]○正義曰:自此至《堯曰》,是《魯論語》二十篇之名及第次也。當弟子論撰之時,以《論語》為此書之大名,《學而》以下為當篇之小目。其篇中所載,各記舊聞,意及則言,不為義例,或亦以類相從。此篇論君子、孝弟、仁人、忠信、道國之法、主友之規,聞政在乎行德,由禮貴於用和,無求安飽以好學,能自切磋而樂道,皆人行之大者,故為諸篇之先。既以“學”為章首,遂以名篇,言人必須學也。《為政》以下,諸篇所次,先儒不無意焉,當篇各言其指,此不煩說。第,順次也;一,數之始也,言此篇於次當一也。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馬曰:“子者,男子之通稱,謂孔子也。”王曰:“時者,學者以時誦習之。誦習以時,學無廢業,所以為說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包曰:“同門曰朋。”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慍,怒也。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

[疏]“子曰學而”至“君子乎”。

○正義曰:此章勸人學為君子也。“子”者,古人稱師曰子。子,男子之通稱。此言“子”者,謂孔子也。“曰”者,《說文》云:“詞也。從口,乙聲。亦象口氣出也。”然則“曰”者,發語詞也。以此下是孔子之語,故以“子曰”冠之。或言“孔子曰”者,以記非一人,各以意載,無義例也。《白虎通》云:“學者,覺也,覺悟所未知也。”孔子曰:“學者而能以時誦習其經業,使無廢落,不亦說懌乎?學業稍成,能招朋友,有同門之朋從遠方而來,與已講習,不亦樂乎?既有成德,凡人不知而不怒之,不亦君子乎?”言誠君子也。君子之行非一,此其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馬曰子者”至“說懌”。

○正義曰:云“子者,男子之通稱”者,經傳凡敵者相謂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稱師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稱也。云“謂孔子”者,嫌為他師,故辨之。《公羊傳》曰:“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師也。”然則書傳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圣德著聞,師范來世,不須言其氏,人盡知之故也。若其他傳受師說,後人稱其先師之言,則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為師也,“子公羊子”、“子沈子”之類是也。若非已師,而稱他有德者,則不以子冠氏上,直言某子,若“高子”、“孟子”之類是也。云“時者,學者以時誦習之”者,皇氏以為,凡學有三時:一,身中時。《學記》云:“發然後禁,則捍格而不勝。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故《內則》云:“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十五成童,舞《象》。”是也。二,年中時。《王制》云:“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鄭玄云:“春夏,陽也。《詩》、《樂》者聲,聲亦陽也。秋冬,陰也。《書》、《禮》者事,事亦陰也。互言之者,皆以其術相成。”又《文王世子》云:“春誦,夏弦,秋學禮,冬讀書。”鄭玄云:“誦謂歌樂也。弦謂以絲播。時陽用事則學之以聲,陰用事則學之以事,因時順氣,於功易也。”三,日中時。《學記》云:“故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習也。言學者以此時誦習所學篇簡之文,及禮樂之容,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所以為說懌也。譙周云:“悅深而樂淺也。”一曰:“在內曰說,在外曰樂。”言“亦”者,凡外境適心,則人心說樂。可說可樂之事,其類非一,此“學而時習”、“有朋自遠方來”,亦說樂之事耳,故云“亦”。猶《易》云:“亦可丑也,亦可喜也。”

○注“包曰:同門曰朋”。

○正義曰:鄭玄注《大司徒》云:“同師曰朋,同志曰友。”然則同門者,同在師門以授學者也。朋即群黨之謂。故子夏曰:“吾離群而索居。”鄭玄注云:“群謂同門朋友也。”此言“有朋自遠方來”者,即《學記》云:“三年視敬業樂群也。”同志謂同其心意所趣鄉也。朋疏而友親,朋來既樂,友即可知,故略不言也。

○注“慍怒”至“不怒”。

○正義曰: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者,其說有二:一云古之學者為己,己得先王之道,含章內映,而他人不見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君子易事,不求備於一人,故為教誨之道,若有人鈍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慍怒也。

有子曰:孔子弟子有若。“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鮮,少也。上,謂凡在已上者。言孝弟之人必恭順,好欲犯其上者少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本,基也。基立而後可大成。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先能事父兄,然後仁道可大成。

[疏]“有子曰”至“本與”。

○正義曰:此章言孝弟之行也。弟子有若曰:“其為人也,孝於父母,順於兄長,而好陵犯凡在已上者,少矣。”言孝弟之人,性必恭順,故好欲犯其上者少也。既不好犯上,而好欲作亂為悖逆之行者,必無,故云“未之有”也。是故君子務修孝弟,以為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後道德生焉。恐人未知其本何謂,故又言:“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禮尚謙退,不敢質言,故云“與”也。

○注“孔子弟子有若”。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云:“有若少孔子四十三歲。”鄭玄曰:“魯人。”

○注“鮮,少也”。

○正義曰:《釋詁》云:“鮮,罕也。”故得為少。皇氏、熊氏以為,上謂君親,犯謂犯顏諫爭。今案注云:“上,謂凡在已上者”,則皇氏、熊氏違背注意,其義恐非也。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包曰:“巧言,好其言語。令色,善其顏色。皆欲令人說之,少能有仁也。”

[疏]“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正義曰:此章論仁者必直言正色。其若巧好其言語,令善其顏色,欲令人說愛之者,少能有仁也。

曾子曰:馬曰:“弟子曾參。”“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言凡所傳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傳之。

[疏]“曾子曰”至“習乎”。

○正義曰:此章論曾子省身慎行之事。弟子曾參嘗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已身:為人謀事而得無不盡忠心乎?與朋友結交而得無不誠信乎?凡所傳授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妄傳乎?”以謀貴盡忠,朋友主信,傳惡穿鑿,故曾子省慎之。

○注“馬曰:弟子曾參。”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云:“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

子曰:“道千乘之國,馬曰:“道,謂為之政教。《司馬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出革車一乘。’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國者,百里之國也。古者井田,方里為井。十井為乘,百里之國,千乘也。”融依《周禮》,包依《王制》、《孟子》,義疑,故兩存焉。敬事而信,包曰:“為國者,舉事必敬慎,與民必誠信。”節用而愛人,包曰:“節用,不奢侈。國以民為本,故愛養之。”使民以時。”包曰:“作事使民,必以其時,不妨奪農務。”

[疏]“子曰道”至“以時”。

○正義曰:此章論治大國之法也。馬融以為,道謂為之政教。千乘之國謂公侯之國,方五百里、四百里者也。言為政教以治公侯之國者,舉事必敬慎,與民必誠信,省節財用,不奢侈,而愛養人民,以為國本,作事使民,必以其時,不妨奪農務。此其為政治國之要也。包氏以為,道,治也。千乘之國,百里之國也,夏即公侯,殷、周惟上公也。馀同。

○注“馬曰道”至“過焉”。

○正義曰:以下篇“子曰:道之以政”,故云“道,謂為之政教。”《史記》齊景公時有司馬田穰苴善用兵。《周禮》司馬掌征伐。六國時,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一百五十篇,號曰《司馬法》。此“六尺曰步”,至“成出革車一乘”,皆彼文也。引之者以證千乘之國為公侯之大國也。云“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者,以成出一乘,千乘故千成。云“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者,以方百里者一,為方十里者百。方三百里者,三三而九,則為方百里者九,合成方十里者九百,得九百乘也。計千乘猶少百乘方百里者一也。又以此方百里者一,六分破之,每分得廣十六里,長百里,引而接之,則長六百里,廣十六里也。半折之,各長三百里,將埤前三百里南西兩邊,是方三百一十六里也。然西南角猶缺方十六里者一也。方十六里者一,為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然曏割方百里者為六分,馀方一里者四百,今以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埤西南角,猶馀方一里者一百四十四,又復破而埤三百一十六里兩邊,則每邊不復得半里,故云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也。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者,案《周禮·大司徒》云:“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此千乘之國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伯、子、男自方三百而下則莫能容之,故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云“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者,《坊記》云:“制國不過千乘。”然則地雖廣大,以千乘為限,故云“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司馬法》“兵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計千乘有七萬五千人,則是六軍矣。《周禮·大司馬序官》:“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魯頌·宮》云“公車千乘”,《明堂位》云“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及《坊記》與此文,皆與《周禮》不合者,禮:天子六軍,出自六鄉。萬二千五百家為鄉,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地官·小司徒》云:“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是家出一人,鄉為一軍,此則出軍之常也。天子六軍,既出六鄉,則諸侯三軍,出自三鄉。《宮》云“公徒三萬”者,謂鄉之所出,非千乘之眾也。千乘者,自謂計地出兵,非彼三軍之車也。二者不同,故數不相合。所以必有二法者,圣王治國,安不忘危,故今所在皆有出軍之制。若從王伯之命,則依國之大小,出三軍、二軍、一軍也。若其前敵不服,用兵未已,則盡其境內皆使從軍,故復有此計地出軍之法。但鄉之出軍是正,故家出一人;計地所出則非常,故成出一車。以其非常,故優之也。”包曰:道,治也”者,以治國之法,不惟政教而已。下云“道之以德”,謂道德,故易之,但云“道,治也”。云“千乘之國,百里之國也”者,謂夏之公侯,殷、周上公之國也。云“古者井田,方里為井”者,《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畝”是也。云“十井為乘,百里之國適千乘也”者,此包以古之大國不過百里,以百里賦千乘,故計之每十井為一乘,是方一里者十為一乘,則方一里者百為十乘,開方之法,方百里者一為方十里者百。每方十里者一為方一里者百,其賦十乘。方十里者百,則其賦千乘。地與乘數適相當,故曰:適千乘也。云:“融依《周禮》,包依《王制》、《孟子》”者,馬融依《周禮·大司徒》文,以為諸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也。包氏依《王制》,云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也。又《孟子》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之制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包氏據此以為大國不過百里,不信《周禮》有方五百里、四百里之封也。馬氏言名,包氏不言名者,包氏避其父名也。云“義疑,故兩存焉”者,以《周禮》者,周公致太平之書,為一代大典;《王制》者,漢文帝令博士所作,“孟子”者,鄒人也,名軻,師孔子之孫子思,治儒術之道,著書七篇,亦命世亞圣之大才也。今馬氏、包氏各以為據,難以質其是非,莫敢去取,於義有疑,故兩存其說也。

○注“包曰作事使”至“農務”。

○正義曰:云“作使民,必以其時”者,謂筑都邑城郭也。以都邑者,人之聚也,國家之藩衛,百姓之保障,不固則敗,不修則壞,故雖不臨寇,必於農隙備其守御,無妨農務。《春秋》莊二十九年《左氏傳》曰:“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注云:“謂今九月,周十一月。龍星角亢,晨見東方,三務始畢,戒民以土功事。”“火見而致用”,注云:“大火,心星,次角、亢,見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注云:“謂今十月,定星昏而中,於是樹板干而興作。”“日至而畢”,注云:“日南至,微陽始動,故土功息。”若其門戶道橋城郭墻塹有所損壞,則特隨壞時修之,故僖二十年《左傳》曰“凡啟塞從時”是也。《王制》云:“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周禮·均人職》云:“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是皆重民之力而不妨奪農務也。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馀力,則以學文。”馬曰:“文者,古之遺文。”

[疏]“子曰弟子”至“學文”。

○正義曰:此章明人以德為本,學為末。男子後生為弟。言為人弟與子者,入事父兄則當孝與弟也,出事公卿則當忠與順也。弟,順也。入不言弟,出不言忠者,互文可知也。下孔子云:“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孝經》云:“事父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是也。“謹而信”者,理兼出入,言恭謹而誠信也。“泛愛眾”者,泛者,寬博之語。君子尊賢而容眾。或博愛眾人也。“而親仁”者,有仁德者則親而友之。能行已上諸事,仍有間暇馀力,則可以學先王之遺文。若徒學其文而不能行上事,則為言非行偽也。注言“古之遺文”者,則《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是也。

子夏曰:“賢賢易色,孔曰:“子夏,弟子卜商也。言以好色之心好賢則善。”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孔曰:“盡忠節,不愛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疏]“子夏曰”至“學矣”。

○正義曰:此章論生知美行之事。“賢賢易色”者,上“賢”,謂好尚之也。下“賢”,謂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悅之,故經傳之文通謂女人為色。人多好色不好賢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賢,則善矣,故曰“賢賢易色”也。“事父母,能竭其力”者,謂小孝也。言為子事父,雖未能不匱,但竭盡其力,服其勤勞也。“事君,能致其身”者,言為臣事君,雖未能將順其美,匡救其惡,但致盡忠節,不愛其身,若童汪踦也。“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者,謂與朋友結交,雖不能切磋琢磨,但言約而每有信也。“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者,言人生知行此四事,雖曰未嘗從師伏膺學問,然此為人行之美矣,雖學亦不是過,故吾必謂之學矣。

○注“孔曰:子夏,弟子卜商”。

○正義曰:案《史記·仲尼弟子傳》云:“卜商字子夏,衛人也。少孔子四十四歲。孔子既沒,居西河教授,為魏文侯師。”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孔曰:“固,蔽也。”一曰:“言人不能敦重,既無威嚴,學又不能堅固,識其義理。”主忠信,無友不如已者,過則勿憚改。鄭曰:“主,親也。憚,難也。”

[疏]“子曰”至“憚改”。

○正義曰:此章勉人為君子也。“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者,其說有二:孔安國曰:固,蔽也。言君子當須敦重。若不敦重,則無威嚴。又當學先王之道,以致博聞強識,則不固蔽也。”一曰:“固,謂堅固。言人不能敦重,既無威嚴,學又不能堅固,識其道理也。”明須敦重也。“主忠信”者,主猶親也。言凡所親狎,皆須有忠信者也。“無友不如己者”,言無得以忠信不如己者為友也。“過則勿憚改”者,勿,無也;憚猶難也。言人誰無過,過而不改,是謂過矣;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故茍有過,無得難於改也。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孔曰:“慎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於厚也。”

[疏]“曾子曰”至“厚矣”。

○正義曰:此章言民化君德也。“慎終”者,終,謂父母之喪也。以死者人之終,故謂之終。執親之喪,禮須謹慎盡其哀也。“追遠”者,遠,謂親終既葬,日月已遠也。孝子感時念親,追而祭之,盡其敬也。“民德歸厚矣”者,言君能行此慎終、追遠二者,民化其德,皆歸厚矣。言不偷薄也。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鄭曰:“子禽,弟子陳亢也。子貢,弟子,姓端木,名賜。亢怪孔子所至之邦必與聞其國政,求而得之邪?抑人君自原與之為治?”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鄭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之,與人求之異,明人君自與之。”

[疏]“子禽”至“求之”。

○正義曰“此章明夫子由其有德與聞國政之事。“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者,子禽疑怪孔子所至之邦必與?聞其國之政事,故問子貢曰:“此是孔子求於時君而得之與?抑人君自原與夫子為治與?”抑、與皆語辭。“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者,此子貢答辭也。敦柔潤澤謂之溫,行不犯物謂之良,和從不逆謂之恭,去奢從約謂之儉,先人後已謂之讓。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與聞國政。他人則就君求之,夫子則修德,人君自原與之為治,故曰:“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諸、與皆語辭。

○注“鄭曰”至“為治”。

○正義曰:云:“子禽,弟子陳亢。子貢,弟子,姓端木,名賜”者,《家語·七十二弟子篇》云:“陳亢,陳人,字子禽,少孔子四十歲。”《史記·弟子傳》云:“端木賜字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云“求而得之邪”者,邪,未定之辭。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孔曰:“父在,子不得自專,故觀其志而已。父沒乃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孔曰:“孝子在喪,哀慕猶若父存,無所改於父之道。”

[疏]“子曰”至“孝矣”。

○正義曰:此章論孝子之行。“父在觀其志”者,在心為志。父在,子不得自專,故觀其志而己。“父沒觀其行”者,父沒可以自專,乃觀其行也。“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者,言孝子在喪三年,哀慕猶若父存,無所改於父之道,可謂為孝也。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馬曰:“人知禮貴和,而每事從和,不以禮為節,亦不可行。”

[疏]“有子曰”至“行也”。

○正義曰:“此章言禮樂為用相須乃美。“禮之用,和為貴”者,和,謂樂也。樂主和同,故謂樂為和。夫禮勝則離,謂所居不和也,故禮貴用和,使不至於離也。“先王之道,斯為美”者,斯,此也。言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禮貴和美,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禮貴和,而每事從和,不以禮為節,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復,猶覆也。義不必信,信非義也。以其言可反覆,故曰近義。恭近於禮,遠恥辱也。恭不合禮,非禮也。以其能遠恥辱,故曰近禮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孔曰:“因,親也。言所親不失其親,亦可宗敬。”

[疏]“有子曰”至“宗也”。

○正義曰:此章明信與義、恭與禮不同,及人行可宗之事。“信近於義,言可復也”者,復猶覆也。人言不欺為信,於事合宜為義。若為義事,不必守信,而信亦有非義者也。言雖非義,以其言可反復不欺,故曰近義。“恭近於禮,遠恥辱也”者,恭惟卑巽,禮貴會時,若巽在床下是恭,不合禮則非禮也。恭雖非禮,以其能遠恥辱,故曰近禮。“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者,因,親也。所親不失其親,言義之與比也。既能親仁比義,不有所失,則有知人之鑒,故可宗敬也。言“亦”者,人之善行可宗敬者非一,於其善行可宗之中,此為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義不必信,信非義也”。

○正義曰:云:“義不必信”者,若《春秋》晉士訇帥師侵齊,聞齊侯卒,乃還。《春秋》善之。是合宜不必守信也。云“信非義也”者,《史記》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是雖守信而非義也。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鄭曰:“學者之志,有所不暇。”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孔曰:“敏,疾也。有道,有道德者。正,謂問事是非。”

[疏]“子曰君子”至“也已”。

○正義曰:“此章述好學之事。“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者,言學者之志,樂道忘饑,故不暇求其安飽也。“敏於事而慎於言”者,敏,疾也。言當敏疾於所學事業,則有成功。《說命》曰:“敬遜務時敏,厥修乃來”是也。學有所得,又當慎言說之。“就有道而正焉”者,有道,謂有道德者。正,謂問其是非。言學業有所未曉,當就有道德之人,正定其是之與非。《易·文言》曰:“問以辨之”是也。“可謂好學也已”者,總結之也。言能行在上諸事,則可謂之為好學也。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孔曰:“未足多。”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鄭曰:“樂,謂志於道,不以貧為憂苦。”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孔曰:“能貧而樂道,富而好禮者,能自切磋琢磨。”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孔曰:“諸,之也。子貢知引《詩》以成孔子義,善取類,故然之。往告之以貧而樂道,來答以切磋琢磨。”

[疏]“子貢曰”至“來者”。

○正義曰:此章言貧之與富皆當樂道自修也。“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者,乏財曰貧,佞說為諂,多財曰富,傲逸為驕。言人貧多佞說,富多傲逸。若能貧無諂佞,富不驕逸,子貢以為善,故問夫子曰:“其德行何如?”“子曰可也”者,此夫子答子貢也。時子貢富,志怠於學,故發此問,意謂不驕而為美德,故孔子抑之,云:“可也。”言未足多。“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者,樂,謂志於善道,不以貧為憂苦。好,謂閑習禮容,不以富而倦略,此則勝於無諂、無驕,故云“未若”,言不如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者,子貢知師勵已,故引《詩》以成之。此《衛風·淇奧》之篇,美武公之德也。治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道其學而成也。聽其規諫以自修,如玉石之見琢磨。子貢言:貧而樂道,富而好禮,其此能切磋琢磨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者,子貢知引《詩》以成孔子義,善取類,故呼其名而然之。“告諸往而知來者”者,此言可與言《詩》之意。諸,之也。謂告之往以貧而樂道、富而好禮,則知來者切磋琢磨,所以可與言《詩》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疏]“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正義曰:此章言人當責己而不責人。凡人之情,多輕易於知人,而患人不知己,故孔子抑之云:“我則不耳。不患人之不己知,但患己不能知人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