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義曰:《左傳》曰“學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此篇所論孝敬信勇為政之德也,圣賢君子為政之人也,故以“為政”冠於章首,遂以名篇。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共之。”包曰:“德者無為,猶北辰之不移而眾星共之。”
[疏]“子曰”至“共之”。
○正義曰:此章言為政之要。“為政以德”者,言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謂之德。淳德不散,無為化清,則政善矣。“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者,譬,況也。北極謂之北辰。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故眾星共尊之,以況人君為政以德,無為清靜,亦眾人共尊之也。
○注“包曰”至“共之”。
○正義曰:案《爾雅·釋天》云:“北極謂之北辰。”郭璞曰:“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然則極,中也;辰,時也。以其居天之中,故曰北極;以正四時,故曰北辰。《漢書·天文志》曰:“中宮太極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斗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海。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斗。”是眾星共之也。
子曰:“《詩》三百,孔曰:“篇之大數。”一言以蔽之,包曰:“蔽,猶當也。”曰:‘思無邪。’包曰:“歸於正。”
[疏]“子曰”至“無邪”。
○正義曰:此章言為政之道在於去邪歸正,故舉《詩》要當一句以言之。“《詩》三百”者,言《詩》篇之大數也。“一言以蔽之”者,蔽,猶當也。古者謂一句為一言。《詩》雖有三百篇之多,可舉一句當盡其理也。“曰:‘思無邪’”者,此《詩》之一言,《魯頌·駉篇》文也。《詩》之為體,論功頌德,止僻防邪,大抵皆歸於正,故此一句可以當之也。
○注“孔曰:篇之大數”。
○正義曰:案今《毛詩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內六篇亡,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數。
子曰:“道之以政,孔曰:“政,謂法教。”齊之以刑,馬曰:“齊整之以刑罰。”民免而無恥。孔曰:“免,茍免。”道之以德,包曰:“德,謂道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格,正也。
[疏]“子曰”至“且格”。
○正義曰:此章言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者,政,謂法教;道,謂化誘。言化誘於民,以法制教命也。“齊之以刑”者,齊,謂齊整;刑,謂刑罰。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則齊整之以刑罰也。“民免而無恥”者,免,茍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罰,則民皆巧詐茍免,而心無愧恥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者,德,謂道德;格,正也。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從化,則制禮以齊整,使民知有禮則安,失禮則恥。如此則民有愧恥而不犯禮,且能自修而歸正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終始。”六十而耳順,鄭曰:“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馬曰:“矩,法也。從心所欲無非法。”
[疏]“子曰”至“逾矩”。
○正義曰:此章明夫子隱圣同凡,所以勸人也。“吾十有五而志于學”者,言成童之歲,識慮方明,於是乃志於學也。“三十而立”者,有所成立也。“四十而不惑”者,志強學廣,不疑惑也。“五十而知天命”者,命,天之所稟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學《易》,至五十窮理盡性知天命之終始也。“六十而耳順”者,順,不逆也。耳聞其言,則知其微旨而不逆也。“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者,矩,法也。言雖從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輒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學,而善始令終也。
孟懿子問孝。孔曰:“魯大夫仲孫何忌。懿,謚也。”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鄭曰:“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將問於樊遲,故告之。樊遲,弟子樊須。”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疏]“孟懿”至“以禮”。
○正義曰:此章明孝必以禮。“孟懿子問孝”者,魯大夫仲孫何忌問孝道於孔子也。“子曰:無違”者,此夫子答辭也。言行孝之道,無得違禮也。“樊遲御”者,弟子樊須為夫子御車也。“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者,孟孫,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而懿子與樊遲友善,必將問於樊遲,故夫子告之。“樊遲曰:何謂也”者,樊遲亦未達無違之旨,故復問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者,此夫子為言無違之事也。生,事之以禮,謂冬溫夏清昏定晨省之屬也。死,葬之以禮,謂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屬也。祭之以禮,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屬也。不違此禮,是無違之理也。不即告孟孫者,初時意在簡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遲者,恐孟孫以為從父之令是無違,故既與別,後告於樊遲,將使復告孟孫也。
○注“孔曰”至“謚也”。
○正義曰:《春秋》定六年《經》書“仲孫何忌如晉”,《傳》曰“孟懿子往”,是知孟懿子即仲孫何忌也。《謚法》曰:“溫柔賢善曰懿。”
○注“鄭曰”至“樊須”。正義曰:案《史記·弟子傳》曰:“樊須字子遲,齊人,少孔子三十六歲也。”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孫彘。武,謚也。言孝子不妄為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憂。”
[疏]“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正義曰:此章言孝子不妄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孫彘也,問於夫子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憂之,疾病之外,不得妄為非法,貽憂於父母也”。
○注“馬曰”至“父母憂”。
○正義曰:案《春秋》,懿子以哀十四年卒,而武伯嗣。哀公十七年《左傳》曰:“公會齊侯於蒙,孟武伯相。武伯問於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發陽之役,衛石魋。’武伯曰:‘然則彘也。’”是武伯為懿子之子仲孫彘也。《謚法》:“剛強直理曰武。”
子游問孝。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包曰:“犬以守御,馬以代勞,皆養人者。一曰:‘人之所養,乃至於犬馬,不敬則無以別。’《孟子》曰:‘食而不愛,豕畜之。愛而不敬,獸畜之。’”
[疏]“子游”至“別乎”。
○正義曰:此章言為孝必敬。“子游問孝”者,弟子子游問行孝之道於孔子也。“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者,此下孔子為子游說須敬之事。今之人所謂孝者,是唯謂能以飲食供養者也。言皆無敬心。“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者,此為不敬之人作譬也。其說有二:一曰,犬以守御,馬以代勞,皆能有以養人者,但畜獸無知,不能生敬於人,若人唯能供養於父母而不敬,則何以別於犬馬乎?一曰,人之所養,乃至於犬馬,同其饑渴,飲之食之,皆能有以養之也。但人養犬馬,資其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馬也,人若養其父母而不敬,則何以別於犬馬乎?言無以別。明孝必須敬也。
○注“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曰:“言偃,吳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歲。”
○注“包曰”至“畜之”。
○正義曰:云“《孟子》曰”者,案《孟子·盡心篇》:“孟子曰:‘食而不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趙岐注云:“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愛,若養豕也。愛而不敬,若人畜禽獸,但愛而不能敬也。”引之以證孝必須敬。彼言“豕交之”,此作“豕畜之”者,所見本異,或傳寫誤。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包曰:“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馬曰:“先生,謂父兄。饌,飲食也。”曾是以為孝乎?”馬曰:“孔子喻子夏,服勞、先食,汝謂此為孝乎?未孝也。承順父母顏色,乃為孝也。”
[疏]“子夏問”至“孝乎”。
○正義曰:此章言為孝必須承順父母顏色也。“子夏問孝”者,弟子子夏問於孔子為孝之道也。“子曰:色難”者,答之也。言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也。“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者,孔子又喻子夏,服勞、先食不為孝也。先生,謂父兄。饌,飲食也。曾,猶則也。言若家有勞辱之事,或弟或子服其勤勞,有酒有食,進與父兄飲食,汝則謂是以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須承順父母顏色,乃為孝也。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孔曰:“回,弟子,姓顏名回,字子淵,魯人也。不違者,無所怪問。於孔子之言,默而識之,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孔曰:“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說釋道義,發明大體,知其不愚。”
[疏]“子曰”至“不愚”。
○正義曰:此章美顏淵之德。“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者,回,弟子顏淵也;違,猶怪問也;愚,無智之稱。孔子言:我與回言,終竟一日,亦無所怪問。於我之言,默而識之,如無知之愚人也。“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者,言回既退還,而省察其在私室與二三子說釋道義,亦足以發明大體,乃知其回也不愚。
○注“孔曰”至“如愚”。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云:“顏回者,魯人也,字子淵。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發盡白,蚤死。”
子曰:“視其所以,以,用也。言視其所行用。觀其所由,由,經也。言觀其所經從。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孔曰:“廋,匿也。言觀人終始,安所匿其情。”
[疏]“子曰”至“廋哉”。
○正義曰:此章言知人之法也。“視其所以”者,以,用也。言視其所以行用。“觀其所由”者,由,經也。言觀其所經從。“察其所安”者,言察其所安處也。“人焉廋哉?人焉廋哉”者,廋,匿也;焉,安也。言知人之法,但觀察其終始,則人安所隱匿其情哉?再言之者,深明情不可隱也。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溫,尋也。尋釋故者,又知新者,可以為人師矣。
[疏]“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正義曰:此章言為師之法。溫,尋也。言舊所學得者,溫尋使不忘,是溫故也。素所未知,學使知之,是知新也。既溫尋故者,又知新者,則可以為人師矣。
○注“溫,尋也”。
○正義曰:案《中庸》云:“溫故而知新。”鄭注云:“溫讀如燖溫之溫,謂故學之熟矣,後時習之謂之溫。”案《左傳》哀十二年:“公會吳于橐皋。太宰嚭請尋盟。子貢對曰:‘盟可尋也。亦可寒也。’賈逵注云:“尋,溫也。”又《有司徹》云:“乃熱尸俎。”是尋為溫也。言人舊學已精熟,在後更習之,猶若溫故食也。
子曰:“君子不器。”包曰:“器者各周其用,至於君子,無所不施。”
[疏]“子曰:君子不器”。
○正義曰:此章明君子之德也。器者,物象之名。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濟川,車輿以行陸,反之則不能。君子之德,則不如器物,各守一用,言見幾而作,無所不施也。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孔曰:“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
[疏]“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正義曰:此章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也。子貢問於夫子曰:“君子之德行何如?”夫子答之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後以行從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孔曰:“忠信為周,阿黨為比。”小人比而不周。”
[疏]“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正義曰:此章明君子、小人德行不同之事。忠信為周,阿黨為比。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黨,小人則反是。
○注曰:“忠信為周。”
○正義曰:《魯語》文也。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包曰:“學不尋思其義,則罔然無所得。”思而不學則殆。不學而思,終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
[疏]“子曰”至“則殆”。
○正義曰:此章言教學法也。“學而不思則罔”者,言為學之法。既從師學,則自思其馀蘊。若雖從師學,而不尋思其義,則罔然無所得也。“思而不學則殆”者,言但自尋思,而不往從師學,終卒不得其義,則徒使人精神疲勞倦殆。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矣。”攻,治也。善道有統,故殊涂而同歸。異端不同歸也。
[疏]“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矣”。
○正義曰:此章禁人雜學。攻,治也。異端,謂諸子百家之書也。言人若不學正經善道,而治乎異端之書,斯則為害之深也。以其善道有統,故殊涂而同歸。異端則不同歸也。
○注“攻治”至“同歸”。
○正義曰:云:“善道有統,故殊涂而同歸”者,正經是善道也,皆以忠孝仁義為本,是有統也。四術為教,是殊涂也,皆以去邪歸正,是同歸也。異端之書,則或糠堯、舜,戕毀仁義,是不同歸也。殊涂同歸,是《易·下系辭》文也。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孔曰:“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疏]“子曰”至“知也”。
○正義曰:此章明知也。“由,誨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剛,好以不知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誨汝為知之乎!”此皆語辭。“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者,此誨辭也。言汝實知之事則為知之,實不知之事則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隱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注“孔曰”至“子路”。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云:“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歲。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雞,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設禮稍誘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質,因門人請為弟子。”
子張學干祿。鄭曰:“弟子,姓顓孫,名師,字子張。干,求也。祿,祿位也。”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馀,則寡尤。包曰:“尤,過也。疑則闕之,其馀不疑,猶慎言之,則少過。”多見闕殆,慎行其馀,則寡悔。包曰:“殆,危也。所見危者,闕而不行,則少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鄭曰:“言行如此,雖不得祿,亦同得祿之道。”
[疏]“子張”至“中矣”。
○正義曰:此章言求祿之法。“子張學干祿”者,干,求也。弟子子張師事孔子,學求祿位之法。“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馀,則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張求祿之法也。尢,過也;寡,少也。言雖博學多聞,疑則闕之,尢須慎言其馀不疑者,則少過也。“多見闕殆,慎行其馀,則寡悔”者,殆,危也。言雖廣覽多見,所見危者,闕而不行,尢須慎行其馀不危者,則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祿在其中矣”者,言若少過,行又少悔,必得祿位。設若言行如此,雖偶不得祿,亦同得祿之道。
○注“鄭曰”至“位也”。
○正義曰:《史記·弟子傳》云:“顓孫師,陳人,字子張。少孔子四十八歲。”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包曰:“哀公,魯君謚。”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包曰:“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廢置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疏]“哀公”至“不服”。
○正義曰:此章言治國使民服之法。“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者,哀公,魯君也。問於孔子曰:“何所云為則萬民服從也?”時哀公失德,民不服從,哀公患之,故有此問。“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者,此孔子對以民服之法也。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廢置諸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也。“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者,舉邪枉之人用之,廢置諸正直之人,則民不服上也。於時群邪秉政,民心厭棄,故以此對之也。
○注“包曰:哀公,魯君謚”。
○正義曰:《魯世家》云:哀公名蔣,定公之子,周敬王二十六年即位。《謚法》云:“恭仁短折曰哀。”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孔曰:“魯卿季孫肥。康,謚。”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包曰:“莊,嚴也。君臨民以嚴,則民敬其上。”孝慈則忠,包曰:“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忠矣。”舉善而教不能則勸。包曰:“舉用善人而教不能者,則民勸勉。”
[疏]“季康”至“則勸”。
○正義曰:此章明使民敬、忠、勸善之法。“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者,季康子,魯執政之上卿也。時以僭濫,故民不敬、忠、勸勉,故問於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盡忠,勸勉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蒞下曰臨。莊,嚴也。言君臨民以嚴,則民敬其上。“孝慈則忠”者,言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作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者,言君能舉用善人,置之祿位,教誨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則民相勸勉為善也。於時魯君蠶食深宮,季氏專執國政,則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注“魯卿季孫肥。康,謚”。
○正義曰:知者,據《左傳》及《世家》文也。《謚法》云:“安樂撫民曰康。”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包曰:“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友于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與為政同。”
[疏]“或謂”至“為政”。
○正義曰:此章言孝、友與為政同。“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謂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藝,何不居官為政?”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也。“子曰:《書》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書·君陳》篇文,引之以答或人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國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與此小異。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辭也。友于兄弟者,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為政之道也。“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者,此孔子語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為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與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為政。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孔曰:“言人而無信,其馀終無可。”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包曰:“大車,牛車。輗者,轅端橫木,以縛軛。小車,駟馬車。軏者,轅端上曲鉤衡。”
[疏]“子曰”至“之哉”。
○正義曰:此章明信不可無也。“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無信,其馀雖有他才,終無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為無信之人作譬也。大車,牛車。輗,轅端橫木,以縛軛駕牛領者也。小車,駟馬車。軏者,轅端上曲鉤衡,以駕兩服馬領者也。大車無輗則不能駕牛,小車無軏則不能駕馬,其車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無信,亦不可行也。
○注“包曰”至“鉤衡”。
○正義曰:云:“大車,牛車”者,《冬官·考工記》:“車人為車,大車崇九尺。”鄭注云:“大車,平地載任之車,轂長半柯者也。”其駕牛,故《酒誥》曰:“肇牽車牛,遠服賈用。”故曰:“大車,牛車也。”《說文》云:“輗,大車轅端持衡者,軛轅前也。”是輗者,轅端橫木以縛軛者也。云“小車,駟馬車”者,《考工記》兵車、田車、乘車也,皆駕駟馬,故曰駟馬車也。《說文》云:“軏者,車轅端持衡者。”《考工記》云:“國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注云:“馬高八尺。兵車、乘車軹崇三尺有三寸,加軫與轐七寸,又并此輈深,則衡高八尺七寸也。除馬之高,則馀七寸,為衡頸之間。”是輈在衡上也。轅從軫以前稍曲而上至衡,則居衡之上而鄉下鉤之,衡則橫居輈下,是轅端上曲鉤衡者名軏也。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質禮變。”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馬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故可預知。
[疏]“子張”至“知也”。
○正義曰:此章明創制革命,因沿損益之禮。“子張問: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張問於孔子:“夫國家文質禮變,設若相承至於十世,世數既遠,可得知其禮乎?”“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后,因用夏禮,謂三綱五常不可變革,故因之也。所損益者,謂文質三統。夏尚文,殷則損文而益質;夏以十三月為正,為人統,色尚黑,殷則損益之,以十二月為正,為地統,色尚白也。其事易曉,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禮。及所損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順知既往,兼亦預知將來。時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設或有繼周而王者,雖多至百世,以其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故皆可預知也。
○注“馬曰”至“三統”。
○正義曰:云:“三綱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綱者何謂?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愛之心,是以綱紀為化,若羅網有紀綱之而百目張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之謂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人為三綱,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歸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轉相生也。夫婦,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婦者,服也,以禮屈服也。”云“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謂?仁、義、禮、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愛人。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禮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見微知著。信者誠也,專一不移。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得五氣以為常,仁、義、禮、智、信是也。”云“損益謂文質三統”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道極則陰道受,陰道極則陽道受,明一陽二陰不能繼也。質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為質。地受而化之,養而成之,故為文。《尚書大傳》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禮三正記》曰:‘質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質後文者,順天地之道,本末之義,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質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謂三統,故《書傳略說》云:‘天有三統,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緯·元命包》及《樂緯·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息卦受臨。”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息卦受復,其色尚赤,以夜半為朔。”又《三正記》云:“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復。”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鄭注《尚書》“三帛”,“高陽氏之後用赤繒,高辛氏之後用黑繒,其馀諸侯用白繒”。如鄭此意,卻而推之,舜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堯以十二月為正,尚白,故曰其馀諸侯用白繒。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尚黑,故云高辛氏之後用黑繒。高陽氏以十一月為正,尚赤,故云高陽氏之後用赤繒。有少皞以十二月為正,尚白;黃帝以十三月為正,尚黑;神農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女媧以十二月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聞焉。《易·說卦》云“帝出乎震”,則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當從伏羲以下文質再而復者,文質法天地,文法地,質法天。周文法地而為天正,殷質法而為地正者,正朔、文質不相須,正朔以三而改,文質以二而復,各自為義,不相須也。建子之月為正者,謂之天統,以天之陽氣始生,為百物得陽氣微,稍動變,故為天統。建丑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已吐牙,不為天氣始動,物又未出,不得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養萌牙,故為地統。建寅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當須修理,故謂之人統。統者,本也,謂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細微,又是歲之始生,王者繼天理物,含養微細,又取其歲初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繼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襲也。所尚既異,符命亦隨所尚而來,故《禮緯·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銜書,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銜鉤。”是天之所命,亦各隨人所尚。符命雖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觀河,見白面長人。《洛子命》云:“湯觀於洛,沈璧而黑龜與之書,黃魚雙躍。”《泰誓》言:“武王伐紂,而白魚入於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鄭康成之義,自古以來皆改正朔。若孔安國,則改正朔殷、周二代,故注《尚書》:“湯承堯、舜禪代之後,革命創制,改正易服。”是從湯始改正朔也。
○注“物類”至“預知”。
○正義曰:“物類相召”者,謂三綱五常各以類相召,因而不變也。云“世數相生”者,謂文質、三統及五行相次,周而復始,而其世運有數,相生變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鄭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諂求福。”見義不為,無勇也。”孔曰:“義所宜為而不能為,是無勇。”
[疏]“子曰”至“勇也”。
○正義曰:此章言祭必己親,勇必為義也。“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者,人神曰鬼。言若非已祖考而輒祭他鬼者,是諂媚求福也。“見其義不為,無勇也”者,義,宜也。言義所宜為而不能為者,是無勇之人也。
○注“鄭曰”至“求福”。
○正義曰:云:“人神曰鬼”者,《周禮》:“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是人神曰鬼也。《左傳》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故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諂求福也。
○注“孔曰”至“無勇”。
○正義曰:若齊之田氏弒君,夫子請討之,是義所宜為也,而魯君不能為討,是無勇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