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子路第十三

《論語註疏》——魏 何晏注,宋 邢昺疏

[疏]○正義曰:此篇論善人君子為邦教民、仁政孝弟、中行常德,皆治國修身之要,大意與前篇相類,且回也入室,由也升堂,故以為次也。

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孔曰:“先導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後勞之。《易》曰:‘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請益。曰:“無倦。”孔曰:“子路嫌其少,故請益。曰無倦者,行此上事,無倦則可。”

[疏]“子路問政”至“無倦”。

○正義曰:此章言政先德澤也。“子曰:先之勞之”者,言為德政者,先導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後可以政役之事勞之,則民從其令也。“請益”者,子路嫌其少,故更請益之。“曰:無倦”者,夫子言行此上事無倦怠則可也。

○注“《易》曰:說以使民,民忘其勞”。

○正義曰:此《周易·兌卦·彖辭》文也。言先以說豫撫民,然後使之從事,則民皆竭力,忘其勞苦也。引之以證先之、勞之之義也。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王曰:“言為政當先任有司而後責其事。”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孔曰:“女所不知者,人將自舉其所知,則賢才無遺。”

[疏]“仲弓”至“舍諸”。

○正義曰:此章言政在舉賢也。“仲弓為季氏宰,問政”者,冉雍為季氏家宰,而問政於夫子也。“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者,有司,屬吏也。言為政當先委任屬吏,各有所司,而後責其成事。赦放小過,寬則得眾也。舉用賢才,使官得其人,野無遺逸,是政之善也。“曰:焉知賢才而舉之”者,仲弓聞使舉賢,意言賢才難可偏知,故復問曰:“安知賢才而得舉用之也?”“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者,舍,置也。諸,之也。夫子教之曰:“但舉女之所知。女所不知,人將自舉之,其肯置之而不舉乎?“既各舉其所知,則賢才無遺。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包曰:“問往將何所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馬曰:“正百事之名。”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包曰:“迂猶遠也。言孔子之言遠於事。”子曰:“野哉,由也!孔曰:“野猶不達。”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包曰:“君子於其所不知,當闕而勿據。今由不知正名之義,而謂之迂遠。”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孔曰:“禮以安上,樂以移風,二者不行,則有淫刑濫罰。”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王曰:“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君子於其言,無所茍而已矣。”

[疏]“子路”至“而已矣”。

○正義曰:此章論政在正名也。“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者,奚,何也。案《世家》:孔子自楚反乎衛,是時衛君輒父不得立,在外,諸侯數以為讓,而孔子弟子多仕於衛,衛君欲得孔子為政,故子路問之曰:“往將何以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者,言將先正百事之名也。“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者,迂猶遠也。子路言:“豈有若是哉,夫子之言遠於事也!何其正名乎?”“子曰:野哉,由也”者,野猶不達也。夫子見子路言迂,故曰:“不達理哉,此仲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者,此責子路不知正名之義而便言迂遠也。言君子於其所不知,蓋當闕而勿據。今由不知正名之義而便謂之迂遠,不亦野哉。“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者,此孔子更陳正名之理也。夫事以順成,名由言舉。名若不正則言不順序,言不順序則政事不成。政事不成,則君不安於上,風不移於下,是禮樂不興行也。禮樂不行,則有淫刑濫罰,故不中也。刑罰枉濫,民則蹐地局天,動罹刑網,故無所錯其手足也。“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茍而已矣”者,此又言正名之事,非為茍且也。君子名此事,必使可明言,言此事必可遵行。君子於其所言,無茍且。若名之不可言,言之不可行,是茍且而言也。

○注“孔曰”至“濫罰”。

○正義曰:云“禮以安上,樂以移風”者,《孝經·廣要道章》文,言禮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別,明男女長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風移俗易。先入樂聲,變隨人心,正由君德,正之與變,因樂而彰,故可以移風易俗也。云“二者不行,則有淫刑濫罰”者,《禮運》云:“禮者,所以治政安君也。政不正則君位危,君位危則大臣倍,小臣竊。刑肅而俗敝,則法無常。”又《樂記》曰:“五刑不用,百姓無患,天子不怒,如此則樂達矣。”故禮樂二者不行,則刑罰淫濫而不中也。

○注“王曰”至“道行”。

○正義曰:云“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者,若禮,人名不以國,以國則廢名,是不可明言也。云“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者,《緇衣》曰:“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君子賢人可行,不可言作凡人法。若曾子有母之喪,水漿不入於口七日,不可言說以為法,是不可遵行也。”是以可明言,可遵行,而後君子名言之也。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馬曰:“樹五谷曰稼。樹菜蔬曰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孔曰:“情,情實也。言民化於上,各以實應。”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包曰:“禮義與信,足以成德,何用學稼以教民乎?負者以器曰襁。”

[疏]“樊遲”至“用稼”。

○正義曰:此章言禮義忠信為治民之要。“樊遲請學稼”者,樹五谷曰稼。弟子樊須謂於夫子,學播種之法,欲以教民也。“子曰:吾不如老農”者,孔子怒其不學禮義而學稼種,故拒之,曰:“稼種之事,吾不如久老之農夫也。”“請學為圃”者,樹菜蔬曰圃。樊遲又請於夫子,學樹藝菜蔬之法。“曰:吾不如老圃”者,亦拒其請也,言:“樹藝菜蔬之法,吾不如久老為圃者。”“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者,樊遲既請而出,夫子與諸弟子言曰:“小人哉,此樊須也!”謂其不學禮義而學農圃,故曰小人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者,孔子遂言禮義與信可以教民也。禮毋不敬,故上好行禮,則民化之,莫敢不敬也。人聞義則服,故上好行義,則民莫敢不服也。以信待物,物亦以實應之,故上若好信,則民莫不用其情。情猶情實也。言民於上,各以實應也。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者,此又言夫禮義與信足以成德化民,如是則四方之民感化自來,皆以襁器背負其子而至矣,何用學稼以教民乎?

○注“樹五谷曰稼。樹菜蔬曰圃”。

○正義曰:樹者,種殖之名。五谷者,黍稷麻麥豆也。《周禮注》云:“種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也。”《周禮·大宰職》云:“園圃,毓草木。”注云:“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然則園者,外畔藩蘺之名。其內之地,種樹菜果,則謂之圃。蔬則菜也。鄭玄《周禮注》云:“百草根實可食者。”《釋天》云:“蔬不熟為饉。”郭璞曰:“凡草菜可食者通名為蔬。”

○注“負者以器曰襁”。

○正義曰:《博物志》云:“織縷為之,廣八尺,長丈二,以約小兒於背。”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專猶獨也。

[疏]“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正義曰:此章言人之才學貴於適用。若多學而不能用,則如不學也。誦謂諷誦。《周禮注》云:“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詩》有《國風》、《雅》、《頌》,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諸侯之政也。古者使適四方,有會同之事,皆賦《詩》以見意。今有人能諷誦《詩》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位治民,而不能通達;使於四方,不能獨對,諷誦雖多,亦何以為。言無所益也。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令,教令也。

[疏]“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正義曰:此章言為政者當以身先也。言上之人,其身若正,不在教令,民自觀化而行之。其身若不正,雖教令滋章,民亦不從也。

子曰:“魯、衛之政,兄弟也”。包曰:“魯,周公之封。衛,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為兄弟,康叔睦於周公,其國之政亦如兄弟。”

[疏]“子曰:魯、衛之政,兄弟也”。

○正義曰:此章孔子評論魯、衛二國之政相似,如周公、康叔之為兄弟也。魯、周公之封。衛,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為兄弟,康叔睦於周公,其國之政亦如兄弟也。

子謂衛公子荊,“善居室。王曰:“荊與蘧瑗、史楢并為君子。”始有,曰‘茍合矣’;少有,曰‘茍完矣’;富有,曰‘茍美矣’。

[疏]“子謂”至“美矣”。

○正義曰:此章孔子稱謂衛公子荊有君子之德也。“善居室”者,言居家理也。“始有,曰茍合矣”者,家始富有,不言己才能所致,但曰茍且聚合也。“少有,曰茍完矣”者,又少有增多,但曰茍且完全矣。“富有,曰茍美矣”者,富有大備,但曰茍且有此富美耳,終無泰侈之心也。

○注“王曰:荊與蘧瑗、史楢并為君子”。

○正義曰:案《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來聘。遂適衛,說蘧瑗、史狗、史楢、公子荊、公叔發、公子朝,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是與蘧瑗、史楢并為君子也。

子適衛,冉有仆。孔曰:“孔子之衛,冉有御。”子曰:“庶矣哉!”孔曰:“庶,眾也。言衛人眾多。”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疏]“子適”至“教之”。

○正義曰:此章言治民之法也。“子適衛,冉有仆”者,適,之也。孔子之衛,冉有為仆以御車也。“子曰:庶矣哉”者,庶,眾也。至衛境,見衛人眾多,故孔子嘆美之。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者,言民既眾多,復何加益也。“曰:富之”者,孔子言當施舍薄斂,使之衣食足也。“曰:既富矣,又何加焉”者,冉有言民既饒足,復何加益之。“曰:教之”者,孔子言當教以義方,使知禮節也。

子曰:“茍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孔曰:“言誠有用我於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三年乃有成功。”

[疏]“子曰:茍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正義曰:此章孔子自言為政之道也。茍,誠也。期月,周月也,謂周一年之十二月也。孔子言誠有用我於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滿三年乃有成功也。

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王曰:“勝殘,殘暴之人使不為惡也。去殺,不用刑殺也。”誠哉是言也!”孔曰:“古有此言,孔子信之。”

[疏]“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

○正義曰:此章言善人君子治國至於百年以來,亦可以勝殘暴之人,使不為惡,去刑殺而不用矣。“誠哉是言”者,古有此言,孔子信之,故曰:“誠哉是言也。”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孔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

[疏]“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

○正義曰:三十年曰世。此章言如有受天命而王天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

子曰:“茍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疏]子曰:“茍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正義曰:此章言政者正也,欲正他人,在先正其身也。茍,誠也。誠能自正其身,則於從政乎何有?言不難也。若自不能正其身,則雖令不從。“如正人何”,言必不能正人也。

冉子退朝。周曰:“謂罷朝於魯君。”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馬曰:“政者,有所改更匡正。”子曰:“其事也。馬曰:“事者,凡行常事。”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馬曰:“如有政,非常之事,我為大夫,雖不見任用,必當與聞之。”

[疏]“冉子”至“聞之”。

○正義曰:此章明政、事之別也。“冉子退朝”者,時冉有臣於季氏。朝廷曰退,謂罷朝於魯君也。“子曰:何晏也”者,晏,晚也。孔子訝其退朝晚,故問之。“對曰:有政”者,冉子言,有所改更匡正之政,故退晚也。“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者,孔子言,女之所謂政者,但凡行常事耳。設如有大政非常之事,我為大夫,雖不見任用,必當與聞之也。

○注“周曰:謂罷朝於魯君”。

○正義曰:周氏以為,夫子云“雖不吾以,吾其與聞”,皆論若朝之事,故云罷朝於魯君。鄭玄以冉有臣於季氏,故以朝為季氏之朝。《少儀》云:“朝廷曰退。”謂於朝廷之中,若欲散還,則稱曰退。以近君為進,還私遠君為退朝。此退朝謂罷朝也。

○注“馬曰:事者,凡行常事”。

○正義曰:案昭二十五年《左傳》曰:“為政事、庸力、行務以從四時。”杜預曰:“在君為政,在臣為事。”杜意據此文,時冉子仕於季氏,稱季氏有政,孔子謂之為事,是在君為政,在臣為事也。何晏以為,仲尼稱孝友是亦為政,明其政、事通言,但隨事大小異其名耳,故不同鄭、杜之說,而取周、馬之言,以朝為魯君之朝,以事為君之凡行常事也。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王曰:“以其大要,一言不能正興國。幾,近也。有近一言可以興國。”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孔曰:“事不可以一言而成。如知此,則可近也。”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孔曰:“言無樂於為君。所樂者,唯樂其言而不見違。”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孔曰:“人君所言善,無違之者,則善也。所言不善,而無敢違之者,則近一言而喪國。”

[疏]“定公”至“邦乎”。

○正義曰:此章言為君之道也。“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者,魯君定公問於孔子,為君之道,有一言善而可以興其國,有之乎?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者,幾,近也。孔子以其大要,一言不能正興國,故云言不可以若是。有近一言可以興國者,故云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者,此孔子稱其近興國之一言也。事不可以一言而成,如人君知此為君難,此則可近也。“曰:一言而喪邦,有諸”者,定公又問曰:“人君一言不善而致亡國,有之乎?”“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者,亦言有近一言可以亡國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者,此舉近亡國之一言也。言我無樂於為君,所樂者,唯樂其言而不見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者,此孔子又評其理,言人君所言善,無違之者,則善也。所言不善,而無敢違之者,則近一言而亡國也。

葉公問政。子曰:“近者說,遠者來。”

[疏]“葉公”至“者來”。

○正義曰:此章楚葉縣公問為政之法於孔子也。子曰:“當施惠於近者,使之喜說,則遠者當慕化而來也。”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鄭曰:“舊說云:莒父,魯下邑。”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大大事不成。”孔曰:“事不可以速成,而欲其速則不達矣。小利妨大,則大事不成。”

[疏]“子夏”至“不成”。

○正義曰:此章弟子子夏為魯下邑莒父之宰,問為政之法於夫子也。“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者,言事有程期,無欲速成,當存大體,無見小利也。“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者,此又言其欲速、見小利害政之意。若事不可以速成者,而欲其速,則其事不達矣。務見小利而行之,則妨大政,故大事不成也。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孔曰:“直躬,直身而行。”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周曰:“有因而盜曰攘。”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疏]“葉公”至“中矣”。

○正義曰:此章明為直之禮也。“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躬,身也。言吾鄉黨中有直身而行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者,此所直行之事也。有因而盜曰攘。言因羊來入己家,父即取之,而子言於失羊之主,證父之盜。葉公以此子為直行,而夸於孔子也。“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者,孔子言此,以拒葉公也。言吾黨之直者,異於此證父之直也,子茍有過,父為隱之,則慈也;父茍有過,子為隱之,則孝也。孝慈則忠,忠則直也,故曰直在其中矣。今律,大功以上得相容隱,告言父祖者入十惡,則典禮亦爾。而葉公以證父為直者,江熙云:“葉公見圣人之訓,動有隱諱,故舉直躬,欲以此言毀訾儒教,抗衡中國。夫子答之,辭正而義切,荊蠻之豪喪其夸矣。”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包曰:“雖之夷狄無禮義之處,猶不可棄去而不行。”

[疏]“樊遲”至“棄也”。

○正義曰:此章明仁者之行也。弟子樊遲問仁於孔子。“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者,言凡人居處多放恣,執事則懈惰,與人交則不盡忠。唯仁者居處恭謹,執事敬慎,忠以與人也。此恭敬及忠,雖之適夷狄無禮義之處,亦不可棄而不行也。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孔曰:“有恥者,有所不為。”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鄭曰:“行必果,所欲行必果敢為之。硁硁者,小人之貌也。抑亦其次,言可以為次。”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鄭曰:“噫,心不平之聲。筲,竹器,容斗二升。算,數也。”

[疏]“子貢”至“算也”。

○正義曰:此章明士行也。“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者,士,有德之稱,故子貢問於孔子曰:“其行如何,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者,此答士之高行也。言行已之道,若有不善,恥而不為。為臣奉命出使,能遭時制宜,不辱君命。有此二行,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者,子貢復問士之為行次此於二者云何。“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者,此孔子復為言其士行之次也。宗族,同宗族屬也。善事父母為孝,宗族內親,見其孝而稱之。善事長上為弟,鄉黨差遠,見其弟而稱之也。“曰:敢問其次”者,子貢又問更有何行可次於此也。“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者,孔子又為言其次也。若人不能信以行義,而言必執信。行不能相時度宜,所欲行者,必果敢為之。硁硁然者,小人之貌也。言此二行,雖非君子所為,乃硁硁然小人耳。抑,辭也。抑亦其次,言可以為次也。“曰:今之從政者何如”者,子貢復問今之從政之士其行何如也。“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者,噫,心不平之聲。斗,量名,容十升。筲,竹器,容斗二升。算,數也。孔子時見從政者皆無士行,唯小器耳,故心不平之,而曰:“噫!今斗筲小器之人,何足數也!”言不足數,故不述其行。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包曰:“中行,行能得其中者。言不得中行,則欲得狂、狷者。”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包曰:“狂者進取於善道,狷者守節無為,欲得此二人者,以時多進退,取其恒一。”

[疏]“子曰”至“為也”。

○正義曰:此章孔子疾時人不純一也。“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者,中行,行能得其中者也。言既不得中行之人而與之同處,必也得狂、狷之人可也。“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者,此說狂、狷之行也。狂者進取於善道,知進而不知退;狷者守節無為,應進而退也,二者俱不得中而性恒一。欲得此二人者,以時多進退,取其恒一也。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孔曰:“南人,南國之人。”鄭曰:“言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善夫!”包曰:“善南人之言也。”“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孔曰:“此《易·恒卦》之辭,言德無常則羞辱承之。”子曰:“不占而已矣。”鄭曰:“《易》所以占吉兇,無恒之人,《易》所不占。”

[疏]“子曰”至“已矣”。

○正義曰:此章疾性行無恒之人也。“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者,南人,南國之人也。巫主接神除邪,醫主療病。南國之人嘗有言曰:“人而性行無恒,不可以為巫醫。”言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也。“善夫”者,孔子善南人之言有徵也。“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此《易·恒卦》之辭,孔子引之,言德無恒則羞辱承之也。“子曰:不占而已”者,孔子既言《易》文,又言夫《易》所以占吉兇,無恒之人,易所不占也。

○注“孔曰”至“承之”。

○正義曰:云“此《易·恒卦》之辭”者,謂此經所言,是《易·恒卦》九三爻辭也。王弼云:“處三陽之中,居下體之上,處上體之下。上不全尊,下不全卑,中不在體,體在乎恒,而分無所定,無恒者也。德行無恒,自相違錯,不可致詰,故或承之羞也。”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心和,然其所見各異,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爭利,故曰不和。

[疏]“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正義曰:此章別君子小人志行不同之事也。君子心和,然其所見各異,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則同,然各爭利,故曰不和。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孔曰:“善人善己,惡人惡己,是善善明,惡惡著。”

[疏]“子貢”至“惡之”。

○正義曰:此章別好惡。“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者,言有一人為一鄉之所愛好,此人何如?可謂善人乎?“子曰:未可也”者,言未可為善。或一鄉皆惡,此人與之同黨,故為眾所稱,是以未可。“鄉人皆惡之,何如”者,此子貢又問夫子,既鄉人皆好未可為善,若鄉人眾共憎惡此人,何如?可謂善人乎?“子曰:未可也”者,言亦未可為善。或一鄉皆善,此人獨惡,故為眾所疾,是以未可。“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者,孔子既皆不可其問,自為說其善人也。言鄉之善人善之,惡人惡之,真善人也。

○注“孔曰”至“惡著”。

○正義曰:言鄉人皆好之,是善善不明;鄉人皆惡之,是惡惡不著。若鄉人之善者善之,惡者惡之,則是善善分明,惡惡顯著也。

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孔曰:“不責備於一人,故易事。”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孔曰:“度才而官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疏]“子曰”至“備焉”。

○正義曰:此章論君子小人不同之事也。“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者,言君子不責備於一人,故易事。不受妄說,故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者,此覆明難說、易事之理,言君子有正德,若人說已不以道而妄說,則不喜說也,是以難說。度人才器而官之,不責備,故易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者,小人反君子故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者,此覆明易說、難事之理,以小人為人說媚,雖不以道而妄說之,亦喜說,故易說也。及其使人也,責備於一人焉,故難事也。

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君子自縱泰,似驕而不驕。小人拘忌,而實自驕矜。

[疏]“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正義曰:此章論君子小人禮貌不同之事也。君子自縱泰,似驕而實不驕。小人實自驕矜,而強自拘忌,不能寬泰也。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王曰:“剛無欲,毅果敢,木質樸,訥遲鈍。有斯四者,近於仁。”

[疏]“子曰:剛、毅、木、訥近仁”。

○正義曰:此章言有此四者之性行,近於仁道也。仁者靜,剛無欲亦靜,故剛近仁也。仁者必有勇,毅者果敢,故毅近仁也。仁者不尚華飾,木者質樸,故木近仁也。仁者其言也訒,訥者遲鈍,故訥近仁也。

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馬曰:“切切偲偲,相切責之貌。怡怡,和順之貌。”

[疏]“子路”至“怡怡”。

○正義曰:此章問士行也。“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者,問士之行何如也。“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也”者,此答士行也。“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者,此覆明其所施也。切切偲偲,相切責之貌。朋友以道義切瑳琢磨,故施於朋友也。怡怡,和順之貌。兄弟天倫,當相友恭,故怡怡施於兄弟也。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包曰:“既,就也;戎,兵也,言以攻戰。”

[疏]“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正義曰:此章言善人為政之法也。善人,謂君子也。即,就也。戎,兵也。言君子為政教民至於七年,使民知禮義與信,亦可以就兵戎攻戰之事也。言七年者,夫子以意言之耳。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馬曰:“言用不習之民,使之攻戰,必破敗,是謂棄之。”

[疏]“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正義曰:此章言用不習之民,使之攻戰,必致破敗,是謂棄之,若棄擲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