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從。孔,空也。惟以空爲德,然後乃能動作從道。道之爲物,唯恍唯惚。恍惚,無形、不繫之嘆。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1]以無形始物,不繫成物,萬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2]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窈兮冥兮,其中有精;窈冥,深遠之嘆。[3]深遠不可得而見,然而萬物由之;其可得見,[4]以定其真。故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也。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信,信驗也。物反窈冥,則真精之極得,萬物之性定,故曰“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至真之極,不可得名,無名則是其名也。自古及今,無不由此而成,故曰“自古及今,[5]其名不去”也。以閲衆甫。衆甫,物之始也。以無名説萬物始也。吾何以知衆甫之狀哉?以此。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知萬物之始於無哉?[6]以此知之也。
二十二章
曲則全,[7]枉則直,洼則盈,弊則新;[8]少則得,多則惑。自然之道亦猶樹也,轉多轉遠其根,轉少轉得其本。多則遠其真,故曰惑也;少則得其本,故曰得也。是以聖人抱一爲天下式。一,少之極也。式,猶則之也。[9]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虚言哉?誠全而歸之。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聽之不聞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然則無味不足聽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爲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言暴疾美興不長也。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從事,謂舉動從事於道者也。道以無形無爲成濟萬物,故從事於道者以無爲爲君。[10]不言爲教,綿綿若存而物得其真。與道同體,故曰“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得,少也;少則得,[11]故曰得也。行得則與得同體,故曰“同於得”也。[12]失者同於失。失,累多也;累多則失,故曰失也。行失則與失同體,故曰“同於失”也。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言隨行其所,[13]故同而應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也。[14]
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物尚進則失安,故曰企者不立。[15]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不自見其明,則全也。[16]自是者不彰,不自是,則其是彰也。自伐者無功,不自伐,則其功有也。自矜者不長。不自矜,則其德長也。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其唯於道而論之,[17]若郤至之行,[18]盛饌之餘也。本雖美,更可薉也。本雖有功而自伐之,故更爲肬贅者也。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混然不可得而知,而萬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誰之子,故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寂寥,無形體也。無物之匹,故曰獨立也。返化終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周行無所不至而免殆,[19]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爲天下母也。[20]吾不知其名,名以定形。混成無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夫名以定形,字以稱可言。“道”,取於無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稱最大也。強爲之名,曰大。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稱最大也。責其字定之所由,則系於大。大有系則必有分,[21]有分則失其極矣,故曰“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行也。不守一大體而已,[22]周行無所不至,故曰“逝”也。逝曰遠,遠曰反。遠,極也,周無所不窮極,不偏於一。[23]逝,故曰“遠”也;不隨於所適,其體獨立,[24]故曰“反”也。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天地之性人爲貴,而王是人之主也,雖不職大,亦復爲大,與三匹,[25]故曰“王亦大”也。域中有四大,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稱有名,則非其極也。言道則有所由,有所由,然後謂之爲“道”。然則是“道”,稱中之大也,不若無稱之大也。無稱不可得而名,曰“域”也。[26]道、天、地、王皆在乎無稱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而王居其一焉。處人主之大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謂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27]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天故資焉;天法於道,地故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以爲主。其一之者,主也。[28]
二十六章
重爲輕根,靜爲躁君。凡物,輕不能載重,小不能鎮大。不行者使行,不動者制動,是以重必爲輕根,靜必爲躁君也。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以重爲本,故不離。雖有榮觀,燕處超然,不以經心也。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輕,不鎮重也。失本,爲喪身也。失君,爲失君位也。[29]
二十七章
善行無轍迹,順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故物得至而無轍迹也。善言無瑕謫,順物之性,不别不析,故無瑕謫可得其門也。善數不用籌策,因物之數,不假形也。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因物自然,[30]不設不施,故不用關楗繩約而不可開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聖人不立形名以檢於物,不造進向以殊棄不肖,輔萬物之自然而不爲始,故曰無棄人也。不尚賢能,則民不争;不貴難得之貨,則民不爲盗;不見可欲,則民心不亂。常使民心無欲無惑,則無棄人矣。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舉善以師不善,[31]故謂之師矣。不善人者,善人之資。資,取也。善人以善齊不善,以善棄不善也。[32]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雖有其智,自任其智,不因物,於其道必失,[33]故曰“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爲天下谿。爲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雄,先之屬;雌,後之屬也。知爲天下之先者必後也,[34]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也。谿不求物而物自歸之,嬰兒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知其白,守其黑,爲天下式。式,模則也。爲天下式,常德不忒,忒,差也。復歸於無極。不可窮也。知其榮,守其辱,爲天下谷。爲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此三者言常反終,後乃德全其所處也,下章云反者道之動也。功不可取,常處其母也。朴散則爲器,聖人用之則爲官長,樸,真也。真散則百行出,殊類生,若器也。聖人因其分散,故爲之立官長。以善爲師,不善爲資,移風易俗,復使歸於一也。[35]故大制不割。大制者,以天下之心爲心,故無割也。
二十九章
將欲取天下而爲之,爲,造爲也。[36]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神,無形無方也。器,合成也;無形以合,故謂之“神器”也。不可爲也。爲者敗之,執者失之。萬物以自然爲性,故可因而不可爲也,可通而不可執也。物有常性而造爲之,故必敗也;物有往來而執之,故必失矣。故物或行或隨,或歔或吹,或強或羸,或挫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凡此諸或,言物事逆順反覆,不施爲執割也。聖人達自然之至,[37]暢萬物之情,故因而不爲,順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亂而物性自得之也。
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強於天下,况人主躬於道者乎?其事好還。爲治者務欲立功生事,[38]而有道者務欲還反無爲,故云“其事好還”也。師之所處,荆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言師凶害之物也。無有所濟,必有所傷,賊害人民,殘荒田畝,故曰荊棘生也。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猶濟也。言善用師者,趣以濟難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強於天下矣。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吾不以師道爲尚,不得已而用,何矜驕之有也?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言用兵雖趣功果,濟難然。時故不得已當復用者,但當以除暴亂,不遂用果以爲強也。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壯,武力暴興也,喻以兵強於天下者也。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故暴興必不道早已也。[39]
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衆,以悲哀泣之。[40]戰勝,以喪禮處之。疑此非老子之作也。[41]
三十二章
道常無名,樸雖小,[42]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道無形不系,常不可名。以無名爲常,故曰“道常無名”也。樸之爲物,以無爲心也,亦無名,故將得道莫若守樸。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43]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樸之爲物,隤然不偏,[44]近於無有,故曰“莫能臣”也。抱朴無爲,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則物自賓而道自得也。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言天地相合,則甘露不求而自降;我守其真性無爲,則民不令而自均也。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始制,謂樸散始爲官長之時也。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過此以往,將争錐刀之末,[45]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也。遂任名以號物,則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與江海。[46]川谷之以求江與海,[47]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歸者。[48]世行道於天下者,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猶川谷之與江海”也。
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者,智而已矣;[49]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勝人者,有力而已矣;未若自勝者,無物以損其力。用其智於人,未若用其智於己也;用其力於人,未若用其力於己也。明用於己,則物無避焉;力用於己,則物無改焉[50]。知足者富,知足自不失,[51]故富也。強行者有志。勤能行之,其志必獲,故曰“強行者有志”矣。不失其所者久,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獲久長矣。死而不亡者壽。雖死而以爲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壽。身没而道猶存,况身存而道不卒乎?
三十四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言道泛濫無所不適,可左右上下周旋而用,則無所不至也。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爲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皆由道而生,既生而不知其所由,[52]故天下常無欲之時,萬物各得其所,[53]若道無施於物,故名於小矣。萬物歸焉而不爲主,可名爲大。萬物皆歸之以生,而力使不知其所由,此不爲小,故復可名於大矣。以其終不自爲大,故能成其大。爲大於其細,圖難於其易。
三十五章
執大象,天下往。大象,天象之母也,不炎不寒,[54]不温不凉,故能包統萬物,無所犯傷。主若執之,則天下往也。往而不害,安平大。[55]無形無識,不偏不彰,[56]故萬物得往而不害妨也。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足既。言道之深大,人聞道之言乃更不如樂與餌應時感悦人心也。樂與餌則能令過客止,而道之出言淡然無味,視之不足見則不足以悦其目,聽之不足聞則不足以娱其耳,若無所中然,乃用之不可窮極也。
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將欲除強梁,去暴亂,當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爲大,以除將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張,令之足而又求其張,則衆所歙也;與其張之不足而改其求張者,[57]愈益而己反危。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脱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利國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形以理物,[58]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59]則國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國則失矣。魚脱於淵,則必見失矣;利國器而立刑以示人,[60]亦必失也。[61]
三十七章
道常無爲順自然也。而無不爲,萬物無不由爲以治以成之也。[62]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化而欲作,作欲成也。吾將鎮之無名之樸,不爲主也。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無欲競也。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注释】
[1]此句中兩“惚”字,原作“忽”,今據上句經文“惟恍惟惚”及注文“恍惚”之“惚”校改。
[2]疑“恍兮惚兮”下誤脱“其中有物”。
[3]“嘆”,疑爲“狀”字之訛誤。易順鼎曰:“《文選》沈約《鍾山詩》注引王注云‘窈冥,深遠貌’,據此知‘嘆’字爲‘狀’字之誤。”
[4]易順鼎曰:“‘其可’當作‘不可’,涉下‘其’字而誤。‘窈兮冥兮’,正不可得見之狀也。《文選·鍾山詩》注正作‘不可得見’。”可備參考。
[5]“自古及今”,《集注》本作“自今及古”。
[6]“始”字下,《集注》本有“皆始”二字,讀爲“言吾何以知萬物之始,皆始於無哉?”
[7]“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各分句下,原分别有注文“不自見其明,則全也”;“不自是,則其是彰也”;“不自伐,則其功有也”;“不自矜,則其德長也”。當爲二十四章注文誤竄於此,今據易順鼎説移出。
[8]“弊”,《二十二子》本作“敝”。
[9]“之”字,疑爲衍文。
[10]“君”,疑爲“居”之訛。六十三章王弼注曰:“以無爲爲居,以不言爲教,以恬淡爲味,治之極也。”十七章注文亦謂“以無爲居事,不言爲教”。
[11]“得”,《集注》本作“德”。
[12]王弼以爲經文中的“德”字通“得”,與下面經文“失者同於失”之“失”相對。或疑王弼本此處經文本作“得者同於得”。
[13]陶鴻慶曰:“‘隨行其所’,當作‘隨其所行’,承上文行得行累而言。”言之有理。
[14]“也”,《二十二子》本作“焉”。
[15]“企”,通“跂”。河上公注謂“跂,進也,謂貪權慕名,進取功榮,則不可久立之道也”。
[16]自此句至“不自矜,則其德長也”共四句注文,底本原分别在二十二章經文“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各分句下,今據易順鼎説校移入。又,陶鴻慶曰:此句“當云‘不自見,則其明全也’,與下三節之注一律。”言之有理。
[17]陶鴻慶曰:“‘唯’當爲‘在’字之誤。”可備參考。
[18]郤至,姬姓,步氏,亦名步至,因采邑於温,時人稱温季。《左傳》成公十六年記載:“晋侯使郤至獻楚捷於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單子語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位於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亂之本也。多怨而階亂,何以在位?《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將慎其細也。今而明之,其可乎?’”杜預注曰:“言郤至顯稱己功,所以明怨咎。”《國語·周語》亦記單襄公批評郤至“佻天之功以爲己力”。
[19]陶鴻慶曰:“‘而免殆’當作‘而不危殆’。永樂大典本‘免’正作‘危’,而奪去‘不’字。”可備參考。
[20]“天下”,《集注》本作“天地”。
[21]陶鴻慶曰:“‘大’當爲‘夫’。”可備參考。
[22]陶鴻慶曰:“‘大’字當在‘不守’上。”如此則此句當作“大,不守一體而已,周行無所不至,故曰逝也”,文義通順。
[23]陶鴻慶曰:“‘周’下奪一‘行’字。”可備參考。
[24]“體”,《集注》本作“志”。
[25]陶鴻慶曰:“‘亦復爲大,與三匹’,當作‘亦復與三大爲匹’。”可備參考。
[26]陶鴻慶曰:“‘曰域也’上奪‘故’字。”可備參考。
[27]“乃”上,《集注》本有“方”字。
[28]“其一之者”,《集注》本作“其一者”。
[29]“爲”,《集注》本作“謂”。
[30]“因物自然”,原作“自物因然”,今據《集注》本校改。
[31]陶鴻慶曰:“上‘師’字當作‘齊’。下節注云‘善人以善齊不善’,即承此。”可備參考。
[32]陶鴻慶曰:“‘以善棄不善’上奪‘不’字,經所謂‘無棄人’也。”可備參考。
[33]陶鴻慶曰:“‘物於’二字誤倒。‘不因於物’四字爲句。”言之有理。
[34]“者”,原作“也”,今據《集注》本校改。
[35]《集注》本無“使”字。
[36]此條注文原缺,今據《集注》本校補。
[37]陶鴻慶曰:“‘至’當爲‘性’字之誤。上節注云:‘萬物以自然爲性’。”可備參考。
[38]“治”,原作“始”,今據《集注》本及《經典釋文》校改。
[39]陶鴻慶曰:“‘必’字當在‘早已’上。”可備參考。
[40]“悲哀”,《二十二子》本作“哀悲”。
[41]此條注文底本原無,今據《集注》本校補。此注亦見於宋董思靖《道德真經集解》。晁説之《王弼道德經注》題跋曰:“弼知‘佳兵者,不祥之器’至於‘戰勝,以喪禮處之’,非老子之言;乃不知‘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獨得諸河上公,而古本無有也。”可爲此條注文之佐證。
[42]“樸雖小”三字,原脱,今據《二十二子》本校補。
[43]“使”,《集注》本作“君”。
[44]“隤”,原作“憒”,今據《經典釋文》校改。易順鼎曰:“據《釋文》,‘憒’當作‘隤’。《易·下系》:‘夫坤,隤然示人簡矣。’虞注:‘安也。’王義當同,故云‘隤然不偏’。‘憒’,亂也,非其義。”
[45]《左傳·昭公六年》:“錐刀之末,將盡争之。”
[46]“與”,《二十二子》本作“於”。
[47]《二十二子》本無“以”字。陶鴻慶曰:“‘川谷之求江與海’,‘求’字不當有。本作‘川谷之與江海’,因‘與’字誤倒在下,後人妄增‘求’字以足句耳。”可備參考。
[48]陶鴻慶曰:“‘自歸者’下當有‘也’字。‘世’即‘也’字之誤。隸書‘世’、‘也’二字極相似。”可備參考。
[49]“智”上,《集注》本有“自”字。
[50]“改”,疑爲“攻”之訛誤。
[51]“足”下,《集注》本有“者”字。
[52]“所由”,原作“由所”,今據《二十二子》本校改。
[53]“其”字,今據《二十二子》本校補。
[54]“不炎”二字,今據陶鴻慶説校補。陶鴻慶曰:“‘不寒’上奪‘不炎’二字。……四十一章注文云:‘不温則炎,不炎則寒,故象而形者非大象。’”王弼《老子指略》中亦有“不炎不寒,不柔不剛”之句。
[55]“大”,古通“太”;《二十二子》本作“太”。
[56]“偏”,原作“徧”,今據《二十二子》本校改。
[57]“改”,疑爲“攻”字之訛誤。
[58]“形”,《二十二子》本作“刑”。
[59]“所”,《永樂大典》本作“性”。
[60]“刑”,《集注》本作“形”。
[61]“也”,《集注》本作“矣”。
[62]陶鴻慶曰:“此注之文有錯亂,元文當云‘無不爲,萬物由之以始以成也’。乃先叠文,而後釋其義。‘由之’承上文‘無爲’而言,萬物之始成由於無爲,故曰無爲而無不爲也。句中‘之’字非衍,但誤倒耳,古逸本删‘之’字,文雖較順而實非其旨。一章及二十一章注皆云‘萬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明‘治’爲‘始’之誤。”可備一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