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王弼注 卷之三

《道德經(老子)》——李耳

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上義爲之而有以爲。上禮爲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爲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爲用。以無爲用則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爲心;聖王雖大,以虚爲主。故曰以復而視,則天地之心見;[1]至日而思之,則先王之至睹也。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2]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爲。不求而得,不爲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爲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爲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也。無以爲者,無所偏爲也。[3]凡不能無爲而爲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

至於無以爲,極下德之量,[4]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爲而猶爲之焉。[5]爲之而無以爲,故有爲爲之患矣。本在無爲,母在無名。棄本捨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有不濟;名雖美焉,僞亦必生。不能不爲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爲之,故有弘普博施仁愛之者,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也。愛不能兼,則有抑抗正直而義理之者,[6]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爲矣,故“上義爲之而有以爲”也。直不能篤,[7]則有游飾修文禮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間忿怒生焉,故“上禮爲之而莫之應,[8]則攘臂而扔之”。

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足尊哉?故雖盛業大富而有萬物,[9]猶各得其德而未能自周也。[10]故天不能爲載,地不能爲覆,人不能爲贍。萬物雖貴以無爲用,不能舍無以爲體也。不能舍無以爲體,則失其爲大矣,所謂“失道而後德”也。以無爲用,德其母,[11]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不能無爲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暢,[12]責備於表,機微争制。夫仁義發於内,爲之猶僞,况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13]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前人而識也,即下德之倫也。竭其聰明以爲前識,役其智力以營庶事,雖德其情,[14]奸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勞而事昏,務而治薉,雖竭聖智而民愈害。捨己任物,則無爲而泰;守夫素樸,則不順典制。耽彼所獲,[15]棄此所守,“識道之華而愚之首”。故苟得其爲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仁義可顯,[16]禮敬可彰也。夫載之以大道,[17]鎮之以無名,[18]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禮敬清焉。棄其所載,捨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聰明,仁則誠焉,[19]義其競焉,禮其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20]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爲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爲匠也。捨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功在爲之,豈足處也?

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昔,始也。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爲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21]既成而舍一以居成,[22]居成則失其母,故皆裂、發、歇、竭、滅、蹶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其致之。各以其一致此清、寧、靈、盈、生、貞。天無以清將恐裂,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則清不失,用清則恐裂也。故爲功之母,不可捨也。是以皆無用其功,恐喪其本也。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故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爲本邪?非乎?故致數譽無譽。[23]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清不能爲清,盈不能爲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貴,盈不足多,[24]貴在其母,而母無貴形。貴乃以賤爲本,高乃以下爲基,故致數譽乃無譽也。玉石琭琭珞珞,[25]體盡於形,故“不欲”也。

四十章

反者道之動,高以下爲基,貴以賤爲本,有以無爲用,此其反也。動皆知其所無,[26]則物通矣,故曰“反者道之動”也。弱者道之用。柔、弱同通不可窮極。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天下之物,皆以有爲生,有之所始,以無爲本。將欲全有,必反於無也。

四十一章

上士聞道,勤而行之;有志也。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爲道。故建言有之:“建”,猶“立”也。明道若昧,光而不耀。[27]進道若退,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夷道若纇。纇,也。[28]大夷之道,因物之性,不執平以割物。其平不見,乃更反若纇也。上德若谷,不德其德,無所懷也。太白若辱[29],知其白,守其黑,大白然後乃得。廣德若不足,廣德不盈,廓然無形,不可滿也。建德若偷,偷,匹也。建德者,[30]因物自然,不立不施,故若偷匹。質真若渝。質真者不矜其真,故渝。[31]大方無隅,方而不割,[32]故無隅也。大器晚成,大器成天下,不持全别,[33]故必晚成也。大音希聲,聽之不聞名曰希,不可得聞之音也。[34]有聲則有分,有分則不宫而商矣;分則不能統衆,故有聲者非大音也。大象無形,有形則有分,有分者不温則炎,不炎則寒,故象而形者非大象。道隱無名。夫唯道,善貸且成。凡此諸善,皆是道之所成也。在象則爲大象,而“大象無形”;在音則爲大音,而“大音希聲”。物以之成,而不見其形,[35]故“隱而無名”也。貸之,非唯供其乏而已;一貸之則足以永終其德,故曰“善貸”也。成之不加機匠之裁,[36]無物而不濟其形,故曰“善成”。

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冲氣以爲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爲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萬物萬形,其歸一也。何由致一?由於無也。由無乃一,[37]一可謂無。已謂之一,豈得無言乎?[38]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從無之有,數盡乎斯;過此以往,非道之流。故萬物之生,吾知其主,雖有萬形,冲氣一焉。[39]百姓有心,異國殊風,而得一者,王侯主焉。以一爲主,一何可捨?愈多愈遠,損則近之;損之至盡,乃得其極。既謂之一,猶乃至三,况本不一而道可近乎?“損之而益”,豈虚言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我之非強使人從之也,而用夫自然,[40]舉其至理,順之必吉,違之必凶。故人相教,違之必自取其凶也,亦如我之教人勿違之也。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強梁則必不得其死。[41]人相教爲強梁,則必如我之教人不當爲強梁也。舉其強梁不得其死以教耶,若云順吾教之必吉也。故得其違教之徒,適可以爲教父也。

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氣無所不入,水無所不出於經。[42]無有入無間,吾是以知無爲之有益。虚無柔弱,無所不通。無有不可窮,至柔不可折。以此推之,故“知無爲之有益”也。不言之教,無爲之益,天下希及之。

四十四章

名與身孰親?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身與貨孰多?貪貨無厭,其身必少。得與亡孰病?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爲病也?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甚愛,不與物通;多藏,不與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衆,爲物所病,故“大費”、“厚亡”也。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四十五章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隨物而成,不爲一象,故“若缺”也。[43]大盈若冲,其用不窮。大盈充足,[44]隨物而與,無所愛矜,故“若冲”也。大直若屈,隨物而直,直不在一,[45]故“若屈”也。大巧若拙,大巧因自然以成器,不造爲異端,故“若拙”也。大辯若訥。大辯因物而言,己無所造,故“若訥”也。躁勝寒,静勝熱,清靜爲天下正。躁罷然後勝寒,静無爲以勝熱,以此推之,則“清靜爲天下正”也。靜則全物之真,躁則犯物之性,故惟清靜乃得如上諸“大”也。

四十六章

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糞。天下有道,知足知止,無求於外,各修其内而已,故卻走馬以治田糞也。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貪欲無厭,不修其内,各求於外,故戎馬生於郊也。[46]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四十七章

不出户,知天下;不窺牖,見天道。事有宗而物有主,途雖殊而同歸也,[47]慮雖百而其致一也。道有大常,理有大致,執古之道可以御今,雖處於今可以知古始,[48]故不出户窺牖而可知也。其出彌遠,其知彌少。無在於一,而求之於衆也。道視之不可見,聽之不可聞,搏之不可得。[49]如其知之,不須出户;若其不知,出愈遠愈迷也。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得物之致,故雖不行而慮可知也;識物之宗,故雖不見而是非之理可得而名也。[50]不爲而成。明物之性,因之而已,故雖不爲而使之成矣。

四十八章

爲學日益,務欲進其所能,益其所習。爲道日損。務欲反虚無也。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爲。無爲而無不爲。有爲則有所失,故無爲乃無所不爲也。取天下常以無事,動常因也。及其有事,自己造也。不足以取天下。失統本也。

四十九章

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爲心。動常因也。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各因其用,則善不失也。德善。無棄人也。[51]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聖人在天下,歙歙爲天下渾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52]各用聰明。聖人皆孩之。皆使和而無欲,如嬰兒也。夫“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者,[53]能者與之,資者取之,能大則大,資貴則貴。物有其宗,事有其主。如此則可冕旒充目而不懼於欺,[54]黈纊塞耳而無戚於慢,又何爲勞一身之聰明以察百姓之情哉?夫以明察物,物亦競以其明應之;以不信察物,物亦競以不信應之。[55]夫天下之心不必同,其所應不敢異,則莫肯用其情矣。甚矣,害之大也,莫大於用其明矣。夫在智則人與之訟,在力則人與之争。[56]智不出於人而立乎訟地,則窮矣;力不出於人而立乎争地,則危矣,未有能使人無用其智力乎己者也。[57]如此則己以一敵人,而人以千萬敵己也。若乃多其法網,煩其刑罰,塞其徑路,攻其幽宅,則萬物失其自然,百姓喪其手足,鳥亂於上,魚亂於下。[58]是以聖人之於天下,歙歙焉心無所主也,爲天下渾心焉,意無所適莫也。無所察焉,百姓何避?無所求焉,百姓何應?無避無應,則莫不用其情矣。人無爲捨其所能而爲其所不能,捨其所長而爲其所短,如此則言者言其所知,行者行其所能,百姓各皆注其耳目焉,吾皆孩之而已。

五十章

出生入死。出生地,入死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動之死地,十有三。[59]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蓋聞善攝生者,陸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無死地。十有三,猶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極,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極,十分亦有三耳。[60]而民生生之厚,更之無生之地焉。善攝生者,無以生爲生,[61]故無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戈兵,獸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無所容其鋒刃,虎兕無所措其爪角,斯誠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夫蚖蟺以淵爲淺而鑿穴其中,鷹鸇以山爲卑而增巢其上,矰繳不能及,網罟不能到,可謂處於無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餌乃入於無生之地,豈非生生之厚乎?故物苟不以求離其本,不以欲渝其真,雖入軍而不害,陸行而不可犯也。赤子之可則而貴,[62]信矣。

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物生而後畜,畜而後形,形而後成。何由而生?道也。何得而畜?德也。何由而形?物也。[63]何使而成?勢也。唯因也,故能無物而不形;唯勢也,故能無物而不成。凡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皆有所由。有所由焉,則莫不由乎道也,故推而極之,亦至道也。隨其所因,故各有稱焉。[64]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由之乃得,故曰不得不尊;[65]失之則害,不得不貴也。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命”並作“爵”。[66]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謂成其實,[67]各得其庇蔭,不傷其體矣。生而不有,爲而不恃,爲而不有。長而不宰,是謂玄德。有德而不知其主也,出乎幽冥,故謂之“玄德”也。

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善始之,則善養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則可以爲天下母矣。既知其母,[68]復知其子;[69]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70]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捨本以逐末也。塞其兑,閉其門,兑,事欲之所由生;門,事欲之所由從也。終身不勤。無事永逸,故終身不勤也。開其兑,濟其事,終身不救。不閉其原而濟其事,[71]故雖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爲治之功不在大。見大不明,見小乃明;守強不強,守柔乃強也。用其光,顯道以去民迷。復歸其明,不明察也。無遺身殃,是謂習常。[72]道之常也。

五十三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於大道,唯施是畏。言若使我可介然有知,[73]行大道於天下,唯施爲之是畏也。[74]大道甚夷,而民好徑。言大道蕩然正平,而民猶尚捨之而不由,好從邪徑,况復施爲以塞大道之中乎?故曰“大道甚夷,而民好徑”。朝甚除,朝,宫室也。除,潔好也。田甚蕪,倉甚虚;朝甚除,則田甚蕪,倉甚虚,[75]設一而衆害生也。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盗夸。非道也哉!凡物不以其道得之,則皆邪也,邪則盗也。夸而不以其道得之,[76]盗夸也;貴而不以其道得之,竊位也,故舉非道以明。非道,則皆盗夸也。

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77]固其根而後營其末,故“不拔”也。善抱者不脱,不貪於多,齊其所能,故“不脱”也。子孫以祭祀不輟。子孫傳此道以祭祀,則“不輟”也。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家,其德乃餘;以身及人也。修之身則真,修之家則有餘。修之不廢,所施轉大。[78]修之於鄉,其德乃長;修之於國,其德乃豐;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以鄉觀鄉,以國觀國,彼皆然也。以天下觀天下。以天下百姓心觀天下之道也。天下之道逆順吉凶,亦皆如人之道也。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得知天下乎?察己以知之,不求於外也,所謂不出户以知天下者也。

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蜂蠆虺蛇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赤子無求無欲,不犯衆物,故毒螫人之物無犯之也。[79]含德之厚者不犯於物,故無物以損其全也。骨弱筋柔而握固,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80]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作,長也。無物以損其身,故能全長也。[81]言含德之厚者,無物可以損其德、渝其真。柔弱不争而不摧折,皆若此也。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無争欲之心,故終日出聲而不嗄也。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物以和爲常,故知和則得常也。知常曰明,不皦不昧,不温不凉,此“常”也。無形不可得而見,曰“明”也。益生曰祥,生不可益,益之則夭也。心使氣曰強。心宜無有,使氣則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因自然也。言者不知。造事端也。塞其兑,閉其門,挫其鋭,含守質也。解其分,除争原也。和其光,無所特顯,則物無偏争也。[82]同其塵,無所特賤,則物無偏耻也。[83]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可得而親,則可得而疏也。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可得而利,則可得而害也。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可得而貴,則可得而賤也。故爲天下貴。無物可以加之也。[84]

五十七章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以道治國,則國平。以正治國,則奇兵起也。[85]以無事,則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無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86]故以正治國則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國,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國,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淺,民無所及,故必至於奇用兵也。[87]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民強則國家弱。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民多智慧則巧僞生,巧僞生則邪事起。法令滋彰,盗賊多有。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諱欲以耻貧,而民彌貧;利器欲以強國者也,而國愈昏多。[88]皆捨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故聖人云,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上之所欲,民從之速也。我之所欲唯“無欲”,而民亦無欲而“自樸”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

五十八章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言善治政者,無形無名,無事無正可舉,[89]悶悶然卒至於大治,故曰“其政悶悶”也。其民無所争競,寬大淳淳,故曰“其民淳淳”也。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立刑名,明賞罰,以檢奸僞,故曰“察察”也。殊類分析,民懷争競,故曰“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言誰知善治之極乎?唯無可正舉,無可形名,[90]悶悶然而天下大化,是其極也。正復爲奇,以正治國,則便復以奇用兵矣,[91]故曰“正復爲奇”。善復爲妖。立善以和萬物,[92]則便復有妖之患也。[93]人之迷,其日固久。言人之迷惑失道固久矣,不可便正善治以責。是以聖人方而不割,以方導物,捨去其邪,[94]不以方割物,所謂“大方無隅”。廉而不劌,廉,清廉也。劌,傷也。以清廉清民,令去其邪,[95]令去其污,不以清廉劌傷於物也。直而不肆,以直導物,令去其僻,而不以直激沸於物也,[96]所謂“大直若屈”也。[97]光而不耀。以光鑑其所以迷,不以光照求其隱匿也,[98]所謂“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復之也。

【注释】

[1]語出《周易·復》彖辭“復其見天地之心乎”。王弼《周易注》曰:“復者,反本之謂也。凡動息則静,静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也。”

[2]《集注》本無“有其心”之“其”字。

[3]“偏”,《二十二子》本作“徧”。按,依文義當作“偏”。

[4]“下德”下,原衍“下”字,今據《集注》本校删。

[5]“足”,《集注》本作“是”。

[6]“直”,原作“真”,今據《集注》本校改。

[7]“篤”,《集注》本作“售”。

[8]“禮”,《二十二子》本作“德”。

[9]“雖”下,《二十二子》本無“德”字。“富”下,《集注》本無“而”字。

[10]“得”,《集注》本作“有”。“猶各得其德”以下,自“而未能自周也”至“萬物”共二十四字,《二十二子》本缺。按,《經典釋文·老子音義》於“敬校”與“治薉”之間出“爲贍”,説明陸德明所見本亦當有此二十四字。

[11]“德”上,《集注》本有“則”字。

[12]“暢”,原作“陽”,今據《集注》本校改。

[13]“夫”,《集注》本作“失”。

[14]德:通“得”,《集注》本作“得”。

[15]“耽”,原作“聽”,今據《經典釋文》校改。

[16]“故”下,《二十二子》本有“名”字,疑涉上文而衍。

[17]《莊子·天地》云:“夫道,覆載萬物者也,洋洋乎大哉。”

[18]三十七章經文云:“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

[19]“仁則誠焉”四字,《集注》本作“則仁失誠焉”五字。從文義看,以《集注》本爲安。

[20]遠《經典釋文》謂“一本作‘棄’。”

[21]《集注》本無“皆”字。

[22]“一”字原脱,今據《集注》本校補。

[23]兩個“譽”字,《二十二子》本皆作“輿”,注文同。

[24]《韓非子·五蠹》:“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

[25]“珞珞”,《集注》本作“落落”。”琭琭珞珞”,河上公注谓“碌碌喻少,落落喻多;玉少故見贵,石多故見賤”。

[26]“知”,《集注》本作“之”。王弼《老子指略》云:“凡物之所以存,乃反其形;功之所以克,乃反其名。夫存者不以存爲存,以其不忘亡也;安者不以安爲安,以其不忘危也。”

[27]王弼注謂“以光鑑其所以迷,不以光照求其隱慝也”。

[28]“”,《廣雅·釋詁》謂“,深也”。

[29]“太”,《二十二子》本作“大”。

[30]建:通“健”。

[31]渝:通“窬”,空無。按,經文“質真若渝”之“渝”,高亨先生謂“借爲窬。《説文》:‘窬,空中也。’”(高亨著,華鍾彦校《老子注譯》,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頁)注文義同。

[32]王弼注曰:“以方導物,捨去其邪,不以方割物,所謂大方無隅。”

[33]陶鴻慶曰:“‘全’蓋‘分’字之誤。”言之有理。不持分别,即二十章注文所謂“無所别析”之意。

[34]陶鴻慶曰:“‘不可得聞之音也’句上,當有‘大音’二字。”可備參考。

[35]“其”下,原衍“成”字,據《集注》本校删。十四章王弼注謂“欲言無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見其形”,亦可爲旁證。

[36]“加”,《二十二子》本作“如”。

[37]“由”,《集注》本作“因”。

[38]“已謂之一,豈得無言乎”,疑是後學對王弼注的批語誤竄入注文。此言當是針對“一可謂無”而來,意思是説,既已稱爲“一”,豈可同時以“無”言之乎?

[39]《説文》:“冲,涌摇也。”《莊子·田子方》:“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出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

[40]陶鴻慶曰:“‘我之’下奪‘教’字,‘人’字又誤脱在下。當云:‘我之教人,非強使從之也。’”可備參考。

[41]強梁,河上公注謂“不信玄妙,背叛道德,不從經教,尚勢任力也”。

[42]“不出”下,《集注》本無“於經”二字。又,清人于鬯疑此句原作“氣無所不入,水無所不經”,下面經文“無有”上當有“出於”二字,此二字是正文而雜於注中者。他考證説,《淮南子·原道訓》引老聃之言,正作“出於無有,入於無閑”,是其明據。兩句對文,承上“至柔”而言,義甚明曉(參見于鬯《香草續校書》,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3頁),可備參考。

[43]《集注》本此條注文是:“學行大成,常如玷缺,謙則受益,故其材用無困弊之時。”與他本不同。缺《説文》謂“器破也”。

[44]“充”,《二十二子》本作“冲”。

[45]“不”,原誤作“下”,今據《二十二子》本校改。

[46]王弼把貪心與知足作爲判定天下“有道”、“無道”的標準。“天下有道,知足知止,無求於外,各修其内”是“有道”的表現,王弼在《周易注·履》卦中也指出道是“處虚”、“尚謙”、“惡盈”、“惡貪”的;而“貪欲無厭,不修其内,各求於外”則是“無道”的表現。

[47]“而同歸也”,《集注》本作“而其歸同也”。

[48]“執古之道可以御今,雖處於今可以知古始”,語出十四章經文“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49]語出十四章經文“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50]“名”,疑爲“明”之訛誤。

[51]語出二十七章經文“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

[52]《二十二子》本無“百姓皆注其耳目”七字。按,劉國鈞先生説:“予於故宫博物院圕,見進呈之聚珍本,用墨補書此七字,可見張之象本原有此句,聚珍本於排印時偶脱去,遂致沿誤。”(劉國鈞《老子王弼注校記》,載《國學季刊》第八卷第一期。)

[53]《集注》本無“者”字。

[54]“充”,《集注》本作“垂”。

[55]“以”下,《二十二子》本有“其”字。關於這句注文,陶鴻慶曰:“‘物亦競以其明應之’,‘應’當爲‘避’;‘以不信察物’,‘察’當爲‘求’。下文云:‘無所察焉,百姓何避?無所求焉,百姓何應?’承此言。”可備參考。

[56]“在”,義同“任”。《淮南子·詮言訓》云:“在智則人與之訟,在力則人與之争。”

[57]“未有能使人無用其智力乎己者也”,《集注》本作“未有能使人無用智者,未有能使人無用其智力於己者也”。《淮南子·詮言訓》云:“未有使人無智者,有使人不能用其智於己者也;未有使人無力者,有使人不能施其力於己者也。”

[58]《莊子·胠篋》謂“上誠好知而無道,則天下大亂矣。何以知其然邪?夫弓、弩、畢、弋、機變之知多,則鳥亂於上矣;鈎餌、罔罟、罾笱之知多,則魚亂於水矣”。

[59]“十”前,《二十二子》本有“亦”字。

[60]“十分亦有三耳”,《二十二子》本作“亦十分有三耳”。

[61]“無以生爲生”,原作“無以主爲生”,今據《古逸叢書》本校改。又,陶鴻慶曰:“‘無以生爲生’,下‘生’字不當有。七十五章經云:‘夫唯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可備參考。

[62]五十五章經文曰:“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蜂蠆虺蛇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63]陶鴻慶曰:“於道言‘由’,於物不當言‘由’。本作‘何因而形?物也。’下文云‘唯因也,故能無物而不形’,承此言。”可備參考。

[64]“稱”,《集注》本作“道”。

[65]“失尊”二字,原誤倒,以致於文義不通,今據陶鴻慶説乙正。陶鴻慶曰:“‘失’‘尊’二字誤倒。原文當云:‘由之乃得,故不得不尊;失之則害,故不得不貴也。’”

[66]《集注》本在經文“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下謂“明皇、王弼二本‘命’並作‘爵’”,由此推斷,此語當是校者的按語誤入王弼注文者。

[67]“實”,《集注》本作“質”。

[68]“知”,《二十二子》本作“得”。

[69]“復”,《二十二子》本作“以”。

[70]“身”,原誤作“其”,今據《二十二子》本校改。

[71]原,“源”的本字。

[72]“謂”,《二十二子》本作“爲”。

[73]介,高亨先生以爲當讀爲“黠”(參見高亨著,華鍾彦校《老子注譯》,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6頁)。

[74]《集注》本無“之”字。施爲河上公注曰:“獨畏有所施爲,失道意。欲賞善,恐僞善生;欲信忠,恐詐忠起。”

[75]“虚”下,《集注》本有“矣”字。

[76]“得之”下,原無“盗夸也貴而不以其道得之”十一字,今據《集注》本校補。

[77]“者”字原脱,今據《二十二子》本校補。

[78]“轉”,《集注》本作“博”。

[79]“故毒螫人之物無犯之也”,原作“故毒蟲之物無犯之人也”,《集注》本作“毒螫之之物無犯於人也”。今據《集注》本及陶鴻慶説校改。陶鴻慶曰:“‘毒蟲之物’,疑當作‘毒螫人之物’。‘無犯之人’,‘人’字衍,即上句‘人’字誤奪在下者。”

[80]“周”,《集注》本作“堅”。周固:猶堅固。

[81]“全”,帛書本經文作“朘”。男嬰生殖器。

[82]“則物無偏争也”,《二十二子》本“物無”下有“所”字;《集注》本作“則物物無偏争也”。

[83]“則物無偏耻也”,《二十二子》本“物無”下有“所”字;《集注》本作“則物物無偏耻也”。

[84]“也”,《集注》本作“者”。

[85]“兵”,原作“正”,今據《集注》本校改。“也”,原誤作“九”,今據《集注》本校改。

[86]《集注》本無“又”字。

[87]“至於”下,疑脱“以”字,當作“故必至於以奇用兵也”。

[88]疑“多”字爲衍文,“而國愈昏”在句式上照應“而民彌貧”。又,陶鴻慶曰:“‘昏多’爲‘昏弱’之誤。上節‘國家滋昏’注云‘民強則國家弱’。”可備參考。

[89]“正”,《二十二子》本作“政”。

[90]“唯無可正舉,無可形名”,《集注》本作“唯無正可舉,無刑可名”。(按,《集注》本此條注文誤作“雱曰”,實當爲“弼曰”。因下面又有“雱曰”,一句經文下不當有兩“雱曰”。)

[91]《集注》本無“曰”字。

[92]“萬物”,《集注》本無“萬”字。

[93]“則便復有妖之患也”,《集注》本作“則便復有妖,妖佞之患也”。

[94]陶鴻慶曰:“‘捨去其邪’,依下二節注,當作‘令去其邪’。”言之有理。

[95]“清民”下,《集注》本無“令去其邪”四字。陶鴻慶以爲“涉上文而衍”。

[96]“沸”,《經典釋文》作“拂”。

[97]“大”字原脱,今據《集注》本校補。

[98]“匿”,《二十二子》本作“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