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明肅莊懿之事

《宋史紀事本末》——陳邦瞻

眞宗景德四年四月,皇后郭氏崩,諡曰莊穆。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甲戌,皇子受益生,後宮李氏所誕也。李氏,杭州人,初入宮,侍劉德妃,莊重寡言,帝命爲司寢。旣有娠,從帝臨砌臺,玉釵墜,帝私卜釵完當生男子,左右取釵以進,如故,已而果舉子。劉德妃攘爲己子,李不敢言,中外亦不知。

五年十二月丁亥,立德妃劉氏爲皇后。初,后父通爲虎捷都指揮使,從征太原,道卒。后在襁褓而孤,鞠於外氏,善播鼗。蜀人龔美者,以鍛銀爲業,攜之至京師。年十五,入襄邸。帝卽位,自美人進位德妃,專寵後宮。郭后崩,帝欲立之。翰林學士李迪言妃起於寒微,不可以母天下,帝不從,竟立爲后。后旣立,以無宗族,更以美爲兄,改其姓爲劉,聞李迪之諫,大恨之。后性警敏,曉書史,聞朝廷事,能記其本末。帝退朝,閱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后皆預聞。宮闈事有問,輒援引故實以對。帝深重之,由是漸干外政。

初,帝欲立劉師,使丁謂諭楊億草制,億難之,謂曰:「勉爲此,不憂不富貴。」億曰:「如此富貴,亦非所願也。」乃命他學士草之。

乾興元年二月戊午,帝崩,太子卽位,尊皇后爲皇太后,淑妃楊氏爲皇太妃。

三月庚寅,帝初御崇德殿。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八月乙巳,太后同帝御承明殿,垂簾聽政。

仁宗天聖元年五月庚寅,議皇太后儀衞,制同乘輿。

三年春正月辛卯,長寧節,近臣及契丹使上太后壽於崇政殿。

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帝率羣臣朝太后於會慶殿。先是,帝白太后,欲元日先上太后壽乃受朝,太后不可。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后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后令。」帝不從。

太后嘗問參知政事魯宗道曰:「唐武后何如主?」對曰:「唐之罪人也,幾危社稷。」后默然。有小臣方仲弓請立劉氏七廟,后問諸輔臣,衆不敢對,宗道獨進曰:「若立劉氏七廟,如嗣君何?」乃止。后嘗與帝同幸慈孝寺,欲乘輦先行,宗道以夫死從子之義爭之,后遽命輦後乘輿。自是后左右用事者多憚宗道,目爲「魚頭參政」。

七年十一月癸亥,冬至,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寧殿,遂同御太安殿以受朝。秘閣校理范仲淹先期上疏曰:「天子奉親於內,自有家人禮。今顧與百官同列北面而朝,虧君體,損主威,非所以垂法後世也。」疏入,不報。晏殊初薦仲淹爲館職,聞之大懼,召仲淹,詰以狂率邀名,且將累薦者。仲淹正色抗言曰:「仲淹謬辱公薦,每懼不稱,爲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獲罪門下!」殊不能答。旣而又疏請太后還政,亦不報。遂乞補外,出爲河中府通判。

八年二月,范仲淹疏請太后復辟,其略云:「陛下擁扶聖躬,聽斷大政,日月持久。今皇帝春秋已盛,睿哲明聖,握乾綱而歸坤紐,非黃裳之吉象也。豈若保慶壽於長樂,卷收大權,還上眞主,以享天下之養!」疏入,不報。

明道元年二月丁卯,眞宗宸妃李氏卒。李氏實生帝,太后旣取帝爲己子,與楊太妃保護之,李氏默然處先朝嬪御中,未嘗自異。人畏太后,亦無敢言者,以是帝雖春秋長,不自知爲李氏出也。至是,疾革,乃自順容進位宸妃。及卒,太后欲以宮人禮治喪於外,呂夷簡奏,禮宜從厚。太后遽引帝起,有頃,復獨立簾下,召夷簡問曰:「一宮人死,相公云云何也?」夷簡對曰:「臣待罪宰相,事無內外,皆當預也。」后怒曰:「相公欲離間吾母子耶?」夷簡對曰:「太后不欲全劉氏乎?尚念劉氏則喪禮宜從厚。」司天希旨,言歲月未利。夷簡秘其說,請發哀成服,且謂入內都知羅崇勳曰:「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當以后服殮,用水銀實棺。」后悟,乃以一品禮殮之。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夷簡言:「鑿垣非喪禮,宜自西華門出。」太后從之,殯於洪福院。

二年二月乙巳,皇太后欲被服天子袞冕,以享太廟。薛奎力諫,且曰:「必御此,若何爲拜?」后不聽,服儀天冠、衣袞初獻,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禮畢,羣臣上太后尊號。丁未,帝祀先農於東郊,躬耕耤田,命宰相張士遜撰謝太廟躬耕耤田記。檢討宋(郊)〔祁〕宋史一0仁宗紀續綱目、薛改。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耤田記

三月庚寅,以皇太后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乾興以來貶死者復官,謫者內徙。

甲午,皇太后崩。〔后〕續綱目、薛補。稱制十一年,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改作,內外賜予有節。賜族人御食,必易以釦器,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三司使程琳獻武后臨朝圖,后擲於地,曰:「吾不作此負祖宗事!」漕使劉綽還京西,言:「在庾有出賸糧千餘斛,乞付三司。」后問曰:「卿識王曾、張知白、呂夷簡、曾宗道乎?此四人者豈因獻羨餘進哉!」晚年,稍進外家,而任宦者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由此勢傾中外。至是,后崩,帝見左右泣曰:「太后疾,不能言,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薛奎曰:「其在袞冕也,服之豈可見先帝於地下?」帝悟,遂以后服殮,諡曰莊獻明肅。舊制,后皆二諡,稱制加四諡自此始。太后遺詔︰「尊太妃爲皇太后,與皇帝同議軍國事。」閤門趣百僚賀,御史中丞蔡齊目臺吏毋追班而入白執政曰:「上春秋長,習知天下情僞,今宜躬攬朝政,豈可使女后相踵稱制乎?」殿中侍御史龐籍請下閤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乃止尊太妃爲皇太后,削去「同議軍國事。」之語。

夏四月壬寅,左右有爲帝言:「陛下乃李宸妃所生,妃死以非命。」帝號慟累日,下詔自責,追尊爲皇太后,諡莊懿。幸洪福寺祭告,易梓宮,親啓視之。妃以水銀故,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后。帝歎曰︰「人言豈可信哉!」待劉氏加厚。

壬子,帝始親政,罷創修寺觀,裁抑僥倖,召宋綬、范仲淹,而黜內侍羅崇勳等,中外大悅。以范仲淹爲右司諫。仲淹聞遺詔以楊太妃爲皇太后,參決國事,亟上疏言:「太后,母號也,未嘗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也。」時已删去「參決」等語,然太后之號訖不改,止罷其册命而已。

初,太后愛帝如己出,帝亦盡孝,始終無毫髮間隙。至是,帝親庶務,言者多追詆太后時事。范仲淹上言曰:「太后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今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曰:「此亦朕所不忍聞也。」遂下詔戒飭中外,毋得輒言皇太后垂簾日事。

冬十月丁酉,葬莊獻明肅皇后、莊懿皇后於永定陵。詔定祔廟禮,翰林侍讀學士宋綬援春秋考仲子之宮、唐坤儀廟故事,請別築宮,遂作奉慈廟,以奉二神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