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楠的論語正義,也是對何晏論語集解所作的注釋。它充分吸收了前人的注釋成果,同時對其謬誤也多所匡正。它還采集了不少清人注釋、考證論語的新材料,並注重文字訓詁、史實考訂和闡述經義,經學家周予同先生認爲「其詳博超於舊疏」,可說是論語舊注中水平最高的。
劉寶楠,字楚楨,號念樓,江蘇寶應人。生於公元一七九一年,卒於公元一八五五年,曾任直隸文安安(今屬河北)知縣。劉寶楠初治毛詩、鄭禮,後與同鄉劉文淇、梅植之、包慎言、柳興恩、陳立相約各治一經,劉寶楠專治論語。
清史稿劉寶楠傳稱其「病皇、邢疏蕪陋,蒐辑漢儒舊說,益以宋人長義及近世諸家」,仿照焦循孟子正義的體例。「先爲長编,次乃薈萃而折衷之」、撰著論語正義。後因官事繁忙,未能完成,交由其子劉恭冕續编成書。本書的刻本從卷一至卷十七,卷題下都署「寶應劉寶楠學」,卷十八至卷二十四,則署「恭冕述」,這表明前十七卷是劉寶楠自己撰寫的,後七卷則是他的兒子劉恭冕在長编的基礎上續撰的。
劉寶楠的論語正義有幾個顯著特點:
一、充分地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清人的注釋考證。皇疏、邢疏和朱熹的集注雖然在注釋論語中影響較大,各有千秋,但也有不少謬誤,尤其明顯地受到各個時代哲學思潮的影響。劉寶楠對他們注解,在做了充分辨證的基礎上,指正謬誤,兼采善說。對其他諸家好的注解,也時有甄采。特別是對清人的注解考證,更是博采眾長,詳加采錄。其所采用的主要有劉台拱的論語駢枝,劉寶樹的經義說略,方觀旭的論語偶記,錢坫的論語後錄,包慎言的論語温故錄,焦循的論語補疏,劉逢禄的論語述何,宋翔鳳的論語發微,戴望的論語注,毛奇龄的論語稽求篇和四書賸言,凌曙的四書典故覈,周炳中的四書典故辯正,陳鱣的論語古訓,劉培翬的四書拾義,翟灝的四書考異,江永的鄉黨圖考,黄式三的論語後案等。應該說這是論語正義的主要特點,也是它超過前人注解的主要標誌。
二、發揚了乾嘉學風,在注釋中注重文字訓詁、史實考訂和闡發經義。尤其對古代的典章名物制度、風俗禮節、歷史事件以及人名地名的注釋考證,更爲詳備。對前人的注解,作者多所評判;對拿不定主意的地方,作者又往往兼收並蓄,留待讀者自己鑒别。
書中如爲政篇「舉直錯諸枉」的「錯」字,作者先引唐陸德明經典釋文:「錯,鄭本作措。」又引《說文》:「措,置也。」再引漢費鳳碑「舉直措枉」爲證,據此肯定「措」爲正字,「錯」爲假借字。這樣的訓解是較爲確切的。又如公冶長篇「願車馬衣輕裘」的「輕」字,劉寶楠認爲唐以前的本子没有「輕」字,是宋人依雍也篇「衣輕裘」誤加,並引阮元的校勘記,列舉四條證據加以證明,这樣的考證也是比較有說服力的。再如學而篇「千乘之國」的解釋,馬融依據周禮,認爲「千乘之國」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包咸依據王制和孟子,認爲「千乘之國」就是百里之國,何晏並存兩說。劉寶楠徵引了大量的先秦古籍和前人的考證,證明包咸的說法較爲可靠,從而解决了何晏遺留下來的疑難問題。還有對子罕篇「子畏於匡」匡地的考證,雍也篇汶水、武城的考證,作者都詳列了前人的幾種不同說法,進行比較分析,然後采纳了較爲合理的解釋。這也是論語正義的注解比其他舊注較爲精當的地方。
三、論語正義不但保留了漢魏古注,而且還對這些古注作了詳细疏解,從而豐富了論語的注釋内容。對宋翔鳳輯的鄭玄論語序逸文和何晏的論語序也作了詳细疏證,從中可以看出論語一書的歷史演變過程。
當然,論語正義也有它不可避免的缺點。如它承襲了乾嘉學風,言必有據,論必有證,這固然有好的一面,但弄得十分繁瑣,使人讀起來望而生畏。同時在注釋中,有些地方比較牽强,如對雍也篇「子見南子,子路不說」的解釋等等。
論語正義最早的刻本是清同治五年的初刻本,後來據此而翻刻或排印的還有皇清經解續编本、四部備要本、萬有文庫本、諸子集成本和國學基本叢書本。這次點校,以清同治五年原刻本爲底本,參考了其它幾種本子。點校中發現,後來的翻刻本和排印本,與原刻本相比,除改正了個别明顯的錯别字外,基本没有校勘,有些錯字也照刻照排。針對這種情況,这次點校重點核校了引文的出處,糾正了不少錯誤。如學而篇正義引「民者,君之本也」,本應在穀梁傳桓公十四年,而誤作「四年」引呂氏春秋慎人篇,誤作「慎大覽」。又如爲政篇正义引左传襄公七年「正曲爲直」,誤作「哀公七年」。八佾篇正义引春秋繁露郊語篇「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備,雖百神猶無益也」,誤作「郊祭篇」。類似這樣的錯誤很多,這次點校中都依照原書作了更正,並作了校勘記。對引文文字出入不大的,都用了引號;不違背原意的,不作校記。對引文文字出入較大的或意引的,一般不用引號!對重要字詞有出入或與原意出入較大的,一般都作了校記。此外遣改正了不少異體字和避諱。原書篇下分章,但鄉黨篇全篇僅一章,故在章下又分節。整理時在每章、每節之首加了一個阿拉伯数字以表示章次或節次,爲的是便於翻檢。先進、衛靈公、陽貨、微子四篇,原書在篇題下標明的章數與正文實際劃分的章敷不符,其原因劉寶楠在疏中已予說明,今一律不改。
——以上摘自中華書局本《論語正義·點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