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俗三五

《長短經》——趙蕤

夫事有順之而爲失義,有愛之而爲害,有惡於己而爲美,有利於身而損於國者。

何以言之?

劉梁曰:『昔楚靈王驕淫,暴虐無度,芊尹申亥從王之欲,以殯於干溪,殉之以二女。此順之而失義者也。』議曰:夫君正臣從,謂之順;今君失義而臣下從之,非所謂順也。鄢陵之役,晉楚對戰,谷陽獻酒,子反以斃,此愛之而害者也。漢文帝幸慎夫人,其在禁中,嘗與後同席。及幸上林,郎署長布席,慎夫人席與後同席。袁盎引慎夫人座。上大怒,袁盎前說曰:『臣聞:尊卑有序,上下乃和。今陛下既已立後,慎夫人乃妾耳。主妾豈可同坐哉?陛下幸之,即厚賜之。陛下所以爲慎夫人,適所以禍之。陛下獨不見人豕乎?』上乃悅。由是言之,夫愛之爲害,有自來矣。 臧武仲曰:『孟孫之惡我,藥石也;季孫之愛我,美疢也。疢毒滋厚,藥石猶生我。』此惡之而爲美者也。孫卿曰:『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商君曰:『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

韓子曰:『爲故人行私,謂之不棄;以公財分施,謂之仁人;輕祿重身,謂之君子;枉法曲親,謂之有行;棄官寵交,謂之有俠;離俗遁世,謂之高愨;交爭逆令,謂之剛材;行惠取眾,謂之得人。不棄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財損也;君子者,人難使也;有行者,法制毀也;有俠者,官職曠也;高愨者,人不事也;剛材者,令不行也;得人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譽,而人主之大敗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譽,家國無危亂,不可得也。

由是觀之,夫俗之好惡,與事相詭,唯明者能察之。韓子曰:「君臣之利異,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滅。」此之謂異利者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