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子家告趙宣子

《古文觀止》——吳楚材、吳調侯


左傳・文公十七年

晉侯靈公。合諸侯于扈,戶、 ○扈、鄭地。平宋也。平宋亂以立文公。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穆公。以爲貳于楚也。以其有二心于楚、故不與相見。鄭子家公子歸生。使執訊而與之書,執訊、通訊問之官。以告趙宣子晉卿趙盾。曰:下皆書辭。「寡君卽位三年,召蔡侯莊公。而與之事君。君、晉襄公。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鄭大夫。之難,去聲、 ○侯宣多以援立穆公之故、恃寵專權而作亂。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克減、少除其難也。而隨蔡侯以朝潮、於執事。踵蔡莊公朝晉之後、卽來朝也。 ○朝襄一。十二年六月,歸生子家自稱名。佐寡君之嫡夷,鄭太子名夷。以請陳侯共公。於楚而朝諸君。陳共公將朝晉而畏楚、故歸生輔太子夷、先爲請命于楚。君、晉靈公。 ○朝靈二。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諂、陳事。蕆、成也。鄭穆又親朝、以成往年陳公之好。 ○朝靈三。十五年五月,陳侯靈公。自敝邑往朝於君。陳靈新卽位、自鄭入朝。 ○朝靈四。往年正月,燭之武鄭大夫。往朝夷也。燭之武又輔太子夷往朝于晉。往朝夷三字、是倒語。 ○朝靈五。八月,寡君又往朝。鄭穆又親朝。○朝靈六。 ○已上敍朝晉之數、敍朝晉之年、敍朝晉之月、敍朝晉之人。真是帳簿皆成妙文。下復結算一通、妙、妙。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陳蔡之朝、皆鄭之功。 ○結上召蔡侯、請陳侯、往朝君三事。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無論陳蔡。雖以鄭自己事晉而言、何以不免于罪。 ○百忙中復作此二語。以起下二層意、何等委婉。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現、於君,結上隨蔡侯蕆陳事、又往朝三事。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絳,夷、鄭太子。孤、謂君也。二三臣、謂燭之武及子家自謂。絳、晉都邑。相及于絳、謂朝晉不絕也。 ○結上歸生佐夷、燭之武往朝夷二事。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鄭雖小國、其事晉無以過之矣。 ○又總結一筆、遒緊。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逞、快也。 ○只一句點題。敝邑有亡,無以加焉。鄭國唯有滅亡而已、不能復加其事晉之禮也。 ○八字激切而沉痛。下乃引古人成語、曲曲轉出、不能復事晉意。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上聲、 ○旣畏首、又畏尾、則身之不畏者、有幾何哉。又曰:『鹿死不擇音。』同蔭、 ○鹿將死、不暇擇庇蔭之所。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德、恩恤也。言以人視我、我還是人。以鹿視我、我便是鹿。 ○奇思創解。挺、而走險,急何能擇?鋌、疾走貌。鹿知死而走險、何暇擇蔭。國知危而事大、何暇擇鄰。皆由急則生變也。命之罔極,亦知亡矣。晉命過苛、無有窮極。事之亦亡、叛之亦亡、鄭已知之矣。 ○亡字呼應。將悉敝賦以待於鯈,酬、唯執事命之。賦、兵也。鯈、晉鄭之境。言將盡起鄭兵、以待于鯈地、唯聽晉執事之命令也。 ○收緊敵晉意。文公二年,朝於齊。四年,爲去聲、齊侵蔡,亦獲成於楚。鄭文公二年、朝于齊桓公。後復從齊侵蔡、蔡屬楚而鄭爲齊侵之。宜獲罪于楚、而反獲成。 ○晉責鄭貳于楚、忽反寫楚之寬大以諷晉。奇妙。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鄭居晉楚之間、而從于大國之強令、未可執以爲罪。言貳楚出于不得已也。 ○開胸放喉、索性承認、妙妙。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晉若弗圖恤鄭國、則唯晉所命、不敢逃避也。 ○結語、多少激烈憤懣。

晉鞏拱、晉大夫。行成於鄭,趙穿、晉卿。公壻池晉侯女壻。爲質至、焉。晉見鄭之詞強、故使鞏朔行成。而趙穿、公壻池爲質于鄭以示信。此以見晉之失政、而霸業之衰也。

前幅寫事晉唯謹、逐年逐月算之、猶爲兢兢畏大國之言。後幅寫到晉之不知恤小、鄭亦不能復耐、竟說出貳楚亦勢之不得不然。晉必欲見罪、我亦顧忌不得許多。一團憤懣之氣、令人難犯、所以晉人竟爲之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