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尚書正義》——[漢] 孔安國 傳 / [唐] 孔穎達 正義

惟戊午,王次于河朔。次,止也。戊午渡河而誓,既誓而止于河之北。

[疏]傳“次止”至“之北”○正義曰:“次”是止舍之名,《穀梁傳》亦云:“次,止也。”序云“一月戊午,師渡孟津”,則師以戊午日渡也。此戊午日次于河朔,則是師渡之日次止也。上篇是渡河而誓,未及止舍而先誓之,此“次于河朔”者,是“既誓而止於河之北”也。莊三年《左傳》例云:“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宿為次。”此“次”直取止舍之義,非《春秋》三日之例也。何則?商郊去河四百馀里,戊午渡河,甲子殺紂,相去才六日耳。是今日次訖又誓,明日誓訖即行,不容三日止于河旁也。

群后以師畢會,諸侯盡會次也。王乃徇師而誓。曰:“嗚呼!西土有眾,咸聽朕言。徇,循也。武王在西,故稱西土。○徇,似俊反,《字詁》云:“徇,巡也。”

[疏]傳“徇循”至“西土”○正義曰:《說文》云:“徇,疾也。循,行也。”“徇”是疾行之意,故以“徇”為循也。下篇“大巡六師”,義亦然也。此誓總戒眾軍,武王國在西偏,此師皆從西而來,故稱“西土”。

我聞吉人為善,惟日不足。兇人為不善,亦惟日不足。言吉人竭日以為善,兇人亦竭日以行惡。○竭,苦曷反,又苦蓋反。今商王受,力行無度,行無法度,竭日不足,故曰力行。播棄黎老,昵比罪人。鮐背之耇稱黎老,布棄不禮敬。昵近罪人,謂天下逋逃之小人。○黎,力私反,又力兮反。昵,女乙反。比,毗志反。鮐,他來反,又音怡,魚名。逋,布吳反。

[疏]傳“鮐背”至“小人”○正義曰:《釋詁》云:“鮐背、耇、老,壽也。”舍人曰:“鮐背,老人氣衰,皮膚消瘠,背若鮐魚也。”孫炎曰:“耇,面凍梨色似浮垢也。”然則老人背皮似鮐,面色似梨,故“鮐背之耇”稱“梨老”。傳以“播”為布。布者,遍也,言遍棄之,不禮敬也。“昵,近”,《釋詁》文。孫炎曰:“昵,親近也。”《牧誓》數紂之罪云:“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知紂所親近罪人,“謂天下逋逃之小人”也。

淫酗肆虐,臣下化之,過酗縱虐,以酒成惡,臣下化之。言罪同。○酗,況付反。

[疏]傳“過酗”至“罪同”○正義曰:“酗”是酒怒,“淫酗”共文,則“淫”非女色,故以“淫”為過,言飲酒過多也。“肆”是放縱之意,酒過則酗,縱情為虐。以酒成此暴虐之惡,臣下化而為之,由紂惡而臣亦惡,言君臣之罪同也。

朋家作仇,脅權相滅。無辜吁天,穢德彰聞。臣下朋黨,自為仇怨,脅上權命,以相誅滅。吁,呼也。民皆呼天告冤無辜,紂之穢德彰聞天地。言罪惡深。○脅,虛業反。吁音喻。穢,於廢反。

[疏]“朋家”至“彰聞”○正義曰:小人好忿,天性之常,化紂淫酗,怨怒無已。臣下朋黨,共為一家,與前人并作仇敵,脅上權命,以相滅亡。無罪之人,怨嗟呼天,紂之穢惡之德,彰聞天地。言其罪惡深也。○傳“臣下”至“惡深”○正義曰:“脅上”謂紂既昏迷,朝無綱紀,奸宄之臣,脅於在下,假用在上之權命,脅之更相誅滅也。

“惟天惠民,惟辟奉天。言君天下者當奉天以愛民。○辟,必亦反。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國。桀不能順天,流毒虐於下國萬民。言兇害。天乃佑命成湯,降黜夏命。言天助湯命,使下退桀命。惟受罪浮于桀。浮,過。

[疏]傳“浮過”○正義曰:物在水上謂之浮,“浮”者高之意,故為過也。桀罪已大,紂又過之,言紂惡之甚,故下句說其過桀之狀。案《夏本紀》及《帝王世紀》云:“諸侯叛桀,關龍逢引皇圖而諫,桀殺之。伊尹諫桀,桀曰:‘天之有日,如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矣。’”是桀亦“賊虐諫輔,謂己有天命”。而云過于桀者,《殷本紀》云:“紂剖比干觀其心”,桀殺龍逢,無剖心之事;又桀惟比之於日,紂乃詐命於天;又紂有炮烙之刑,又有刳胎斮脛之事,而桀皆無之,是紂罪過於桀也。

剝喪元良,賊虐諫輔。剝,傷害也。賊,殺也。元,善之長。良,善。以諫輔紂,紂反殺之。○喪,息浪反。長,丁丈反。

[疏]傳“剝傷”至“殺之”○正義曰:《說文》云:“剝,裂也,一曰剝,割也。”裂與割俱是傷害之義也。殺人謂之“賊”,故“賊”為殺也。“元者,善之長”,《易》文言文。“良”之為善,書傳通訓也。“元良”俱善而雙舉之者,言其剝喪善中之善,為害大也。“以諫輔紂,紂反殺之”,即比干是也。上篇言“焚炙忠良”,與此經相類而復言此者,以殺害人為惡之大,故重陳之也。

謂己有天命,謂敬不足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言紂所以罪過於桀。○己音紀。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其視紂罪,與桀同辜。言必誅之。

[疏]傳“其視”至“誅之”○正義曰:紂罪過於桀,而言“與桀同辜”者,罪不過死,合死之罪同,言必誅也。

天其以予乂民,用我治民。當除惡。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言我夢與卜俱合於美善,以兵誅紂必克之占。

[疏]傳“言我”至“之占”○正義曰:夢者事之祥,人之精爽先見者也。吉兇或有其驗,圣王采而用之。我卜伐紂得吉,夢又戰勝。《禮記》稱“卜筮不相襲”,“襲”者,重合之義。訓“戎”為兵。夢卜俱合於美,是“以兵誅紂必克之占”也。圣人逆知來物,不假夢卜,言此以強軍人之意耳。《史記·周本紀》云:“武王伐紂,卜,龜兆不吉,群公皆懼,惟太公強之。”太公《六韜》云:“卜戰,龜兆焦,筮又不吉,太公曰:‘枯骨朽蓍,不逾人矣。’”彼言“不吉”者,《六韜》之書,后人所作,《史記》又采用《六韜》,好事者妄矜太公,非實事也。

受有億兆夷人,離心離德。平人,凡人也。雖多而執心用德不同。

[疏]傳“平人”至“不同”○正義曰:昭二十四年《左傳》此文,服虔、杜預以“夷人”為夷狄之人。即如彼言,惟云“億兆夷人”,則受率其旅若林,即曾無華夏人矣?故傳訓“夷”為平,平人為凡人,言其智慮齊,識見同。人數雖多,執心用德不同。“心”謂謀慮,“德”謂用行,智識既齊,各欲申意,故“心德不同”也。

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我治理之臣雖少而心德同。○十人,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宮適及文母。治,直吏反。

[疏]傳“我治”至“德同”○正義曰:《釋詁》云:“亂,治也。”故謂我治理之臣有十人也。十人皆是上智,咸識周是殷非,故人數雖少而心能同。同佐武王,欲共滅紂也。《論語》引此云:“予有亂臣十人。”而孔子論之有一婦人焉,則十人之內其一是婦人,故先儒鄭玄等皆以十人為文母、周公、太公、召公、畢公、榮公、太顛、宏夭、散宜生、南宮括也。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周,至也。言紂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

[疏]傳“周至”至“仁人”○正義曰:《詩毛傳》亦以“周”為至,相傳為此訓也。武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則紂黨不多於周。但辭有激發,旨有抑揚,欲明多惡不如少善,故言“紂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也。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言天因民以視聽,民所惡者天誅之。○惡,烏路反,一音如字。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己能無惡於民,民之有過,在我教不至。

[疏]“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正義曰:言此者,以上云民之所惡,天必誅之,己今有善,不為民之所惡,天必佑我。令教化百姓,若不教百姓,使有罪過,實在我一人之身。此“百姓”與下“百姓懔懔”,皆謂天下眾民也。

今朕必往,我武惟揚,侵于之疆,揚,舉也。言我舉武事,侵入紂郊疆伐之。○疆,居良反。取彼兇殘,我伐用張,于湯有光。桀流毒天下,湯黜其命。紂行兇殘之德,我以兵取之。伐惡之道張設,比於湯又有光明。

[疏]“今朕”至“有光”○正義曰:既與天下為任,則當為之除害,今我必往伐紂。我之武事惟於此舉之,侵紂之疆境,取彼為兇殘之惡者。若得取而殺之,是我伐兇惡之事用張設矣。湯惟放逐,我能擒取,是比於湯又益有光明。○傳“揚舉”至“伐之”○正義曰:《文王世子》論舉賢之法云:“或以事舉,或以言揚。”是“揚”、“舉”義同,故“揚”為舉也。於時猶在河朔,將欲行適商都,言我舉武事,侵入紂之郊疆,往伐之也。《春秋》之例有:“鍾鼓曰伐,無曰侵。”此實伐也,言“往侵”者,“侵”是入之意,非如《春秋》之例無鍾鼓也。

勖哉,夫子!罔或無畏,寧執非敵。勖,勉也。夫子謂將士。無敢有無畏之心,寧執非敵之志,伐之則克矣。○將,子匠反,下篇注同。

[疏]“勖哉”至“非敵”○正義曰:取得紂則功多於湯,宜勉力哉!“夫子”,將士等。呼將士令勉力也。以兵伐人,當臨事而懼,汝將土等無敢有無畏輕敵之心,寧執守似前人之強,非己能敵之志以伐之,如是乃可克矣。○傳“勖勉”至“克矣”○正義曰:“勖,勉”,《釋詁》文。呼將士而誓之,知“夫子”是將士也。《老子》云:“禍莫大於輕敵。”故今將士“無敢有無畏之心”,令其必以前敵為可畏也。《論語》稱:“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孔子曰:‘必也臨事而懼。’”令軍士等不欲發意輕前人,寧執非敵之志,恐彼強多,非我能敵,執此志以伐之,則當克矣。

百姓懔懔,若崩厥角。言民畏紂之虐,危懼不安,若崩摧其角,無所容頭。○懔,力甚反。

[疏]傳“言民”至“容頭”○正義曰:“懔懔”是怖懼之意,言民畏紂之虐,危懼不安,其志懔懔然。以畜獸為喻,民之怖懼若似畜獸崩摧其頭角然,無所容頭。顧氏云:“常如人之欲崩其角也,言容頭無地。”隱三年《穀梁傳》曰:“高曰崩,頭角之稱崩,體之高也。”

嗚呼!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汝同心立功,則能長世以安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