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卷一

《戰國策》——西漢

東周 〔校一〕

鮑本 東周:漢志 ,河南鞏,東周君所居。正曰:東周當從舊,居卷首,說見前。大事記 云,東周惠公班秉政洛陽,采邑在鞏。漢志 說非。餘見前。

〔校一〕 此卷鮑本列為卷二,而將西周 列為卷一。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

秦興師臨周〔一〕 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顏率〔二〕 。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借救於齊。」顏率至齊,謂齊王〔三〕 曰:「夫秦之為〔四〕 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內自盡〔五〕〔六〕 ,與秦,不若歸之大國〔七〕 。夫存危國〔八〕 ,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九〕 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一〇〕 ,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一一〕 將以救周,而秦兵罷。

〔一〕 姚本續 :周顯王,后語

〔二〕 姚本續 :率,名也。當如字。或云,力出切,后語 註。鮑本 周人。

〔三〕 姚本續 :齊宣王,后語鮑本 閔。正曰:大事記 云,姚氏考春秋 后語 ,周顯王、齊宣王也。今附載於顯王三十三年宋太丘社亡之前。

〔四〕 鮑本 「為」作「於」。

〔五〕 姚本 劉、曾、集,一作「畫」,錢作「盡」。鮑本 盡其心思。

〔六〕 鮑本 計,猶謀。

〔七〕 鮑本 謂齊。

〔八〕 鮑本 周有秦兵,危。

〔九〕 鮑本 厚,猶重。札记 今本「寶」作「實」,鮑本作「寶」。

〔一〇〕 鮑本 無「悅」字。補曰:一本「大說」。

〔一一〕 鮑本 即後田臣思,凡陳、田皆齊公族。

齊將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解之。〔一〕 」顏率至齊,謂齊王曰:「周賴大國之義,得君臣父子相保也,願獻九鼎,不識大國何塗之〔二〕 從而致之齊?」齊王曰:「寡人將寄徑〔三〕 於梁。」顏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四〕 之下,少海〔五〕 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齊王曰:「寡人將寄徑於楚〔六〕 。」對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於葉庭之中〔七〕 ,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終何塗之從而致之齊?」顏率曰:「弊邑固竊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醯壺醬甀〔八〕 耳,可懷挾提挈以至齊者;非效鳥集烏飛,兔興馬逝〔九〕 ,灕然止〔一〇〕 於齊者。昔周之伐〔一一〕 殷,得〔一二〕 九鼎,凡一鼎而〔一三〕 九萬人輓〔一四〕 之,九九八十一萬人,士卒師徒〔一五〕 ,器械被具〔一六〕 ,所以〔一七〕 備者稱此〔一八〕 。今大王縱有其人,何塗之從而出?臣竊〔一九〕 為大王私憂之。」齊王曰:「子之數來〔二〇〕 者,猶無與耳〔二一〕 。」顏率曰:「不敢欺大國,疾定所從出,弊邑遷鼎以待命。」齊王乃止〔二二〕

〔一〕 鮑本 東之齊,解免之。

〔二〕 鮑本 問其路所從出。 ,「遂上有徑,洫上有塗」。

〔三〕 鮑本 徑,步道也。猶言假塗。

〔四〕 鮑本 臺名曰暉。故孟子 稱「梁有臺池之樂」。

〔五〕 鮑本 「少」作「沙」。補曰:「少」當作「沙」。九域圖 ,開封有沙海,引此。札记 丕烈案:此不當輒改。

〔六〕 鮑本 楚非適齊之途,既不可入梁,亦無從至楚。其云然不可曉也。

〔七〕 姚本續后語 作「章華之庭」。注云,徐廣曰,華容有章華亭。鮑本 即南陽葉也。

〔八〕 姚本 一作「瓿」。鮑本 「醯壺」作「壺醯」,「甀」作「瓿」。壺,昆吾圜器。瓿,甂也。補曰:一本「醯壺」,此文殽次。

〔九〕 姚本 曾、集作「鳧逝」。鮑本 並喻其輕疾。

〔一〇〕 姚本 「止」一作「可至」。鮑本 集韻 ,灕,滲流貌。

〔一一〕 鮑本 「伐」作「代」。

〔一二〕 姚本 一本「得」上有「凡」字。

〔一三〕 姚本 一本無「凡一」二字,「鼎而」作「而鼎」。

〔一四〕 鮑本 輓,引也。

〔一五〕 鮑本 士,一人也。二千五百人為師。徒,步行者。正曰:左傳 注,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又百人為卒。徒,眾也。此「士卒師徒」,亦大概言之耳。

〔一六〕 鮑本 「器械」作「械器」。械,器之總名。被具,士卒所服用之具。

〔一七〕 鮑本 「以」作「已」。

〔一八〕 鮑本 備人之所應用,使稱足此八十一萬人。正曰:稱此者,彼此均等,猶史言他物稱是。謂士眾賫械具備輓鼎之役者,又且八十一萬也。

〔一九〕 鮑本 「竊」作「切」。

〔二〇〕 鮑本 「來」下無「者」字。

〔二一〕 鮑本 言許之而實不與也。

〔二二〕 鮑本 補曰:洪氏邁,原策首載此,以為奇謀,此特兒童之見爾,疑必無是事,而好事者飾之。愚按,左氏 嘗載楚子問鼎事,當時爭欲得鼎,以見其強,不可以為無。

秦攻宜陽

秦攻宜陽〔一〕 ,周君謂趙累〔二〕 曰:「子以為何如?」對曰:「宜陽必拔也。」君曰:「宜陽城方八里,材士〔三〕 十萬,粟支數年,公仲之軍二十萬,景翠〔四〕 以楚之眾,臨山而救之〔五〕 ,秦必無功。」對曰:「甘茂〔六〕 ,羈旅〔七〕 也,攻宜陽而有功,則周公旦〔八〕 也;無功,則削跡於秦〔九〕 。秦王不聽群臣父兄之義〔一〇〕 而攻宜陽,宜陽不拔,秦王恥之。臣故曰拔。」君曰:「子為寡人謀〔一一〕 ,且柰何?」對曰:「君謂景翠曰:『公爵為執圭,官為柱國〔一二〕 ,戰而勝,則無加焉矣〔一三〕 ;不勝,則死。不如背秦援宜陽〔一四〕 。公進兵,秦恐公之乘〔一五〕 其弊也,必以寶事公;公中〔一六〕 慕公之為己乘秦也,亦必盡其寶。』」

〔一〕 鮑本 韓邑,屬弘農。秦武三年攻宜陽,赧之七年也。補曰:大事記 云,今河南有福昌縣,城東南北三面,峭絕天險,黽池、二殽皆在境內,蓋控扼之地。此據甘茂傳 文。年表 ,拔宜陽在次年。宜陽之役,五月而不拔,凡涉兩歲也。通鑑大事記 皆於赧七年書伐,八年書拔。景翠救韓在八年。

〔二〕 鮑本 「趙」作「周」。補曰:一本「趙累」。大事記 引。

〔三〕 鮑本 士之有材武者。

〔四〕 鮑本 楚將。

〔五〕 鮑本 楚與韓鄰而與秦相圖,故救之。

〔六〕 鮑本 甘茂,下蔡人,仕秦。補曰:「茂」一作「戊」,后多有。說苑 作「戊」,古字通。

〔七〕 鮑本 集韻 ,羈旅,寓也。

〔八〕 鮑本 言且相秦。

〔九〕 鮑本 言不得留。

〔一〇〕 鮑本 「義」作「議」。

〔一一〕 札记 今本「為」誤「曰」。

〔一二〕 鮑本 楚卿。

〔一三〕 姚本 集、曾作「耳」,劉、錢作「矣」。

〔一四〕 鮑本 翠時蓋援宜而有秦私,故說之云。補曰:秦策 ,馮章許楚漢中,楚懽而不進,所說有秦私者。竊謂,此 上既言秦之必拔,翠之不勝則死,而又曰「不如背秦援宜陽」,意殊不類。恐此句有缺誤,「背」下或有「之」字,或「秦」下復有「秦」字,「援」字或作「拔」。勸之避秦兵,待秦既拔,然後進兵乘其敝。當秦懼之,韓德之,而交得賂以為利。下文秦拔宜陽,景翠果進兵,「果」字可見。又秦策 ,「楚畔秦而合於韓」句,意似與此同。然彼指翠未救時言之爾。其後韓、楚雖合,楚不為韓氏,謂先戰,固已預知之矣。札记 丕烈案:吳說是也。此必「背」下有脫,但不詳何字。

〔一五〕 鮑本 乘,謂因而攻之。

〔一六〕 鮑本 「中」作「仲」。札记 今本「中」作「仲」。

秦拔宜陽,景翠果進兵。秦懼,遽效煑棗〔一〕 ,韓氏果亦效重寶。景翠得城於秦,受寶於韓,而德〔二〕 東周。〔三〕

〔一〕 鮑本 屬濟陰冤句。

〔二〕 鮑本 德,恩之也。

〔三〕 鮑本 補曰:「為寡」、「為己」之「為」,去聲。餘如字。

東周與西周戰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為東周謂〔一〕 韓王〔二〕 曰:「西周者,故天子之國也,多名器重寶。案〔三〕 兵而勿出,可以德東周,西周之寶可盡矣。」〔四〕

〔一〕 姚本 集本改作「謫」,一作「謂」。

〔二〕 鮑本 襄。

〔三〕 鮑本 「案」作「按」。按,下,與舉反。

〔四〕 鮑本 欲韓出兵,故賂之。紀八年有。

東周與西周爭〔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東周與西周戰 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東周與西周爭,西周欲和於楚、韓〔一〕 。齊明〔二〕 謂東周君曰:「臣恐西周之與楚、韓寶,令之為己求地於東周也。不如謂楚、韓曰,西周之欲入寶,持二端〔三〕 。今東周之兵不急西周,西周之寶不入楚、韓。楚、韓欲得寶,即且趣我攻西周〔四〕 。西周寶出,是我為楚、韓取寶以德之也〔五〕 ,西周弱矣。」

〔一〕 鮑本 和二國以為己援。

〔二〕 鮑本 疑楚人。兩見楚策 。正曰:無明徵。注例,以國姓者,皆其國人,齊明豈不可為齊人邪?故大事記 止云當時之辯士也。

〔三〕 鮑本 言東兵急則入,不急則已。

〔四〕 鮑本 趣,疾也。督使疾戰。我,謂東周。

〔五〕 鮑本 言有恩於楚、韓。

東周欲為稻

東周欲為〔一〕 稻,西周不下水〔二〕 ,東周患之。蘇子〔三〕 謂東周君曰:「臣請使西周下水可乎?」乃往見西周之君曰:「君之謀過矣!今不下水,所以富東周也。今其民皆種麥〔四〕 ,無他種矣。君若欲害之,不若一為下水,以病其所種。下水,東周必復種稻;種稻而復奪之。若是,則東周之民可令一仰〔五〕 西周,而受命於君矣。」西周君曰:「善。」遂下水〔六〕 。蘇子亦得兩國之金也〔七〕

〔一〕 鮑本 為,謂種之。

〔二〕 鮑本 稻宜濕,西周居河之上流。正曰:未知專指河否?

〔三〕 鮑本 非代則厲。

〔四〕 鮑本 麥宜燥也。

〔五〕 鮑本 有望於上則仰。補曰:為,去聲。仰,疑向反。

〔六〕 鮑本 無「遂下水」三字。

〔七〕 鮑本 彪謂:此 不可行。東、西周壤地相接,豈不能候其所種?蘇子,東人也,為東游說而豈得不疑?且今下水,安能保其不奪?雖一為下,何補哉!正曰:據此 ,則西人可以制周,必不疑於其說。蘇子公為反覆以得金,豈顧其復奪哉?大事記 云,其微如此,其所爭又如此,可不哀哉!然則又何足深辨也。

昭獻在陽翟

昭獻在陽翟〔一〕 ,周君將令相國往〔二〕 ,相國將不欲。蘇厲為之謂周君曰:「楚王與魏王遇也,主君令陳封之楚〔三〕 ,令向公之魏。楚、韓之遇〔四〕 也,主君令許〔五〕 公之楚,令向公之韓。今昭獻非人主也,而主君令相國往;若其王在陽翟,主君將令誰往?〔六〕 」周君曰:「善。」乃止其行。

〔一〕 鮑本 屬潁川。補曰:韓策 ,楚昭獻相韓。

〔二〕 鮑本 往與獻會。

〔三〕 鮑本 此言疇昔之事。陳、向、許皆仕周,而位在相下。

〔四〕 鮑本 亦其王遇。

〔五〕 鮑本 「許」作「葉」。札记 今本「許」作「葉」。

〔六〕 姚本 曾作「誰往周」,集、劉、錢無「周」字。鮑本 言必君自往。

秦假道於周以伐韓〔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昭獻在陽翟 章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秦假道於周以伐韓,周恐假之而惡於韓,不假而惡〔一〕 於秦。〔二〕 謂周君曰:「君何不令人謂韓公叔〔三〕 曰:『秦敢絕塞〔四〕 而伐韓者,信東周也。公何不與周地,發重使〔五〕 使之楚,秦必疑〔六〕 ,不信周,是韓不伐〔七〕 也。』又謂秦王〔八〕 曰:『韓強〔九〕 與周地,將以疑周於秦,寡人不敢弗〔一〇〕 受。』秦必無辭而令周弗受,是得地於韓而聽於秦也。」〔一一〕

〔一〕 姚本續史記 兩「惡」作「畏」。

〔二〕 姚本 一作「史厭」。鮑本 韓史。疑即「厭」。補曰:「黶」,正義 云,烏減、於點二反。

〔三〕 鮑本 韓公族。

〔四〕 鮑本 絕,橫渡。塞,障也。為垣壘以遮止鄰國往來。

〔五〕 鮑本 使周發使。

〔六〕 鮑本 秦、楚相圖之國也,周使使楚,故秦疑其圖己。

〔七〕 鮑本 不受秦伐。

〔八〕 鮑本 武。

〔九〕 鮑本 補曰:強,巨兩反。

〔一〇〕 姚本 集:一去「弗」字。

〔一一〕 鮑本 紀,八年。彪謂:戰國之士,設心措辭,無不出於詐,若此者君子之所恕也。下章次之。正曰:鮑意尊周,故謂行詐免難所可恕。與前注為伍得章失同。

楚攻雍氏

楚攻雍氏〔一〕 ,周粻〔二〕 秦、韓,楚王〔三〕 怒周,周之君患之。為周謂楚王曰:「以王之強而怒周,周恐,必以國合於所與粟之國,則是勁〔四〕 王之敵也。故王不如速解周恐〔五〕 ,彼前得罪而後得解,必厚事王矣。」

〔一〕 鮑本 此亦赧之十五年也。

〔二〕 鮑本 粻,食米也。時秦救韓,周以米餉之。正曰:詩傳 ,糧也。音張。

〔三〕 鮑本 懷。

〔四〕 鮑本 勁,強也。

〔五〕 鮑本 周以楚怒之,故恐。

周最謂石禮

周最謂石禮〔一〕 曰:「子何不以秦攻齊?臣請令齊相子〔二〕 ,子以齊事秦,必無處〔三〕 矣。子因令〔四〕 周最居魏以共〔五〕 之,是天下制於子也。子東重於齊,西貴於秦,秦、齊合,則子常重矣。」

〔一〕 鮑本 「石」作「呂」。凡呂皆齊人。 以秦昭十三年奔魏,十九年復歸秦,其相齊在薛公歸薛後,見孟嘗傳 ,蓋赧二十一年後也。正曰:呂皆齊人,此類無據,當缺。晉有呂錡、呂相,本魏氏,不必呂尚後也。注「奔魏」,據秦紀 。按,穰侯傳 ,冉相秦,欲誅呂禮,禮出奔齊。大事記 從之。「歸秦」,據秦紀穰侯傳 。按,秦紀 下接齊破宋之文,年表 破宋在秦昭二十一年,則紀誤矣。按,呂禮相齊,孟嘗君遺穰侯書,勸秦伐齊而禮亡,事當在齊滅宋前。大事記 書於赧王二十九年之首(即秦昭二十一年),則禮自奔齊至去齊,首尾九年。然解題 亦據紀為說,謂後六年來歸,則未改也。札记 丕烈案:「呂」字是也。

〔二〕 鮑本 秦攻齊,禮使之也。齊欲免攻,故可使之相禮。

〔三〕 鮑本 「處」作「慮」。正曰:前后章有此字,義當同。札记 丕烈案:後 文有「必不處矣」,又有「請謂王聽東方之處」。吳氏指此也。

〔四〕 鮑本 「令」下衍「周」字。

〔五〕 鮑本 與齊俱事秦。

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

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一〕 。前相工師藉恐客之傷己〔二〕 也,因令人謂周君曰:「客者,辯士也,然而所以不可〔三〕 者,好毀人。」〔四〕

〔一〕 鮑本 言之於君,使得見。補曰:見,賢遍反。

〔二〕 鮑本 「藉」作「籍」,下同。傷,猶毀。此即後工陳籍。

〔三〕 鮑本 不可聽用。

〔四〕 鮑本 彪謂:工師籍,非端人也。德義不愆,何恤人之言。

周文君免士工師藉〔校一〕

〔校一〕 此章姚本與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 連篇,鮑本另列一章。據文義,從鮑本。

周文君〔一〕 免士〔二〕 工師藉,相呂倉,國人不說也。君有閔閔之心〔三〕

〔一〕 鮑本 書東周略甚,豈惠公後有此君邪?不然,則惠公別稱也。鴻烈·道應訓 亦稱周昭文君。此後書訓,皆鴻烈也。

〔二〕 姚本 集、曾,一去「士」字。鮑本 「免」下衍「士」字。補曰:疑衍。札记 丕烈案:楚策 ,韓求相工陳籍,即此也。「陳」乃「師」字形近之訛。

〔三〕 鮑本 亦不說也。

謂周文君曰:「國必有誹〔一〕 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臺,而民非之〔二〕 ,無忠臣以掩蓋之也。子罕釋相為司空〔三〕 ,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齊桓公宮中七〔四〕 市,女閭七百〔五〕 ,國人非之。管仲故為三歸之家〔六〕 ,以掩桓公,非自傷於民也〔七〕春秋 記臣弒君者以百數,皆大臣見譽者也。故大臣得譽,非國家之美也〔八〕 。故眾庶成彊〔九〕 ,增積成山〔一〇〕 。」周君遂不免〔一一〕

〔一〕 鮑本 誹,謗也。

〔二〕 鮑本 見襄十一年。

〔三〕 鮑本 司空主土工。 言子罕親執朴以行築者,是也。

〔四〕 鮑本 「七」作「女」。

〔五〕 鮑本 閭,里中門也。為門為市於宮中,使女子居之。正曰:宮中為七市,女閭此七百也。

〔六〕 鮑本 婦人謂嫁曰歸,夫家曰家。仲蓋三取女也。

〔七〕 鮑本 管仲為此,人皆毀之。仲非樂於毀也,其意欲掩蓋桓公耳。一說仲欲掩公之非,寧自毀也。

〔八〕 鮑本 彪謂:此言掩君之非可耳!而齒見譽者於殺君之列,則後世名卿賢相,何道而可以安於朝廷之上?不仁哉此言也!補曰:漢高帝繫治,蕭何曰,「吾聞李斯相秦,有善歸主,有惡自與」云云。王衛尉曰,「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李斯之分過,又何足法哉?

〔九〕 鮑本 「彊」作「強」。言師籍之得眾。札记 今本「彊」誤「疆」。

〔一〇〕 鮑本 「成」作「如」。

〔一一〕 鮑本 卒相倉也。

溫人之周

〔一〕 人之周,周不納〔二〕 。客即對〔三〕 曰:「主人〔四〕 也。」問其巷〔五〕 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問之曰:「子非周人,而自謂非客何也?」對曰:「臣少而誦 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六〕 。』今周君天下,則我天子之臣,而又為客哉?故曰主人。」君乃使吏出之。

〔一〕 鮑本 溫,時為西邑,綦母恢請之也。正曰:西周得溫囿耳。

〔二〕 鮑本 并東周。

〔三〕 姚本 一本,「周不內,問曰:客耶?對曰」。續:韓非子 文與一本同。

〔四〕 鮑本 矯稱東人。

〔五〕 鮑本 補曰:韓非子 作「巷人」。

〔六〕 鮑本 小雅·北山詩 。普,遍;率,從也。

或為周最謂金投

或為周最謂金投〔一〕 曰:「秦以周最之齊疑天下〔二〕 ,而又知趙之難子〔三〕 齊人戰,恐〔四〕 齊、韓之合〔五〕 ,必先合於秦。秦、齊合,則公之國虛〔六〕 矣。公不如救齊,因佐秦而伐韓、魏,上黨長子〔七〕 趙之有〔八〕 。公東收寶於秦〔九〕 ,南取地於韓〔一〇〕 ,魏因以因〔一一〕 ,徐為之東〔一二〕 ,則有合矣〔一三〕 。」

〔一〕 鮑本 蓋趙人之不善齊者。

〔二〕 鮑本 周使最之齊,秦以此疑周、齊與天下合而謀己。正曰:無考。

〔三〕 姚本 曾本作「予」,集本改作「予」,劉作「子」。鮑本 不敢違投。

〔四〕 鮑本 秦既疑齊,投又不善齊,故齊懼伐。

〔五〕 鮑本 「齊」下衍「韓」字。補曰:疑衍。札记 丕烈案:此不衍,謂秦恐齊、韓之合也。下文云必先合秦者,必先合齊於秦也。故下文即云秦、齊合。鮑誤以「恐」字屬上句讀,所解全謬。吳氏依之,亦非。

〔六〕 鮑本 言趙必破而為墟。「墟」,「虛」字同,大丘也。

〔七〕 鮑本 屬上黨,蓋韓地。

〔八〕 鮑本 二國有秦兵,故趙得取其邊地。

〔九〕 鮑本 佐秦故。

〔一〇〕 鮑本 韓,魏唇齒之國故也。

〔一一〕 鮑本 「因」作「困」。札记 今本下「因」字作「困」。

〔一二〕 鮑本 為,猶謀也。東謂齊。

〔一三〕 鮑本 齊合趙也。始時趙與齊隙,無合理。今得秦、韓,故齊懼而合。其實,最時相齊,慮有趙患,故為最謀者,侈之韓、魏也。

周最謂金投〔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或為周最謂金投 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周最謂金投曰:「公負令〔一〕 秦與強齊戰。戰勝〔二〕 ,秦且收齊而封〔三〕 之,使無多割〔四〕 ,而聽天下之戰〔五〕 ;不勝,國大傷〔六〕 ,不得不聽秦〔七〕 。秦盡韓、魏之上黨太原〔八〕 ,西〔九〕〔一〇〕 秦之有已〔一一〕 。秦地,天下之半也,制齊、楚、三晉之命〔一二〕 ,復〔一三〕 國且身危〔一四〕 ,是何計之道〔一五〕 也。」〔一六〕

〔一〕 姚本 錢、劉作「全」。鮑本 負,猶失也,其失在此。正曰:負,持也。「令」字疑「合」。

〔二〕 鮑本 勝齊。

〔三〕 鮑本 封,謂疆理之。

〔四〕 鮑本 割,謂出地。

〔五〕 鮑本 諸國求地於齊,齊不多割,則必戰。此秦弱齊之計。正曰:此秦制齊之命。

〔六〕 鮑本 趙傷也。時趙令秦與齊戰,戰不勝,則秦必咎趙,能無傷乎?正曰:趙恃合於秦以與齊戰,不勝,則國大傷而聽命於秦矣。

〔七〕 鮑本 趙聽也。

〔八〕 鮑本 魏地,後為秦郡。

〔九〕 姚本 曾、錢、集作「西」。錢,一作「而」。

〔一〇〕 鮑本 「止」作「土」。札记 丕烈按:此有誤,但所改未是。

〔一一〕 鮑本 秦之所難者,齊也。已收齊,則韓、魏不守。

〔一二〕 鮑本 趙以大傷,故亦見制。

〔一三〕 鮑本 「復」作「覆」。補曰:「覆」通。

〔一四〕 鮑本 覆,如覆器然。國,趙也。身,謂投。

〔一五〕 鮑本 言非計。

〔一六〕 鮑本 ,最為齊使趙拒秦也。

石行秦謂大梁造

石行秦〔一〕 謂大梁造〔二〕 曰:「欲決霸王之名,不如備〔三〕 兩周辯知之士。」謂周君〔四〕 曰:「君不如令辯知之士,為君爭於秦。」〔五〕

〔一〕 姚本 劉本作「右行楚」。鮑本 周人。正曰:無考。一本「石」作「右」。右行,秦官也。

〔二〕 姚本續商子 作「大梁造」。鮑本 秦爵,「梁」作「良」。秦孝十年衛鞅,惠文五年公孫衍,昭襄十五年白起,皆為之。此蓋起也。正曰:無考。

〔三〕 鮑本 備,謹待之。

〔四〕 鮑本 行秦謂之。

〔五〕 鮑本 秦欲卑周,爭者爭此也。既謹待之,則爭必得矣。補曰:王應麟云,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遷西周君,而東周君猶存。壬子,秦遷東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當自丙午至壬子係周統於七國之上,乃得春秋 存陳之義。大事記 ,周赧後即係秦,朱子以為未當。綱目 以七國如楚、漢並書之。今按解題 云,自赧王降,周統已絕,東周雖未亡,特邾、莒附庸之類耳。所以存而未論也。朱子雖以七國並書,而赧王之後,亦不以東周係統者,其意亦不異。綱目 之成,在乾道壬辰,而淳熙辛丑呂子卒,大事記 始出,非矯之也。

謂薛公〔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石行秦謂大梁造曰 連篇,劉本題起「謂」字,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一〕 薛公〔二〕 曰:「周最於齊王〔三〕 也而逐之〔四〕 ,聽祝弗〔五〕 ,相呂禮者,欲取秦〔六〕 。秦、齊合〔七〕 ,弗與禮重〔八〕 矣。有周〔九〕〔一〇〕 ,秦必輕君。君弗如急北兵趨趙〔一一〕 以秦、魏〔一二〕 ,收周最以為後行〔一三〕 ,且反齊王之信〔一四〕 ,又禁天下之率〔一五〕 。齊無秦,天下果〔一六〕 ,弗必走,齊王誰與為其國〔一七〕 ?」〔一八〕

〔一〕 姚本 劉本題起「謂」字。

〔二〕 鮑本 田文。札记 今本「公」誤「君」。

〔三〕 鮑本 「王」下有「厚」字。閔王。札记 今本「王」下有「厚」字。丕烈案:有者當是。

〔四〕 鮑本 補曰: ,秦亡將呂禮相齊,欲困蘇代,代乃謂云云。 ,周最於齊王至厚也,而齊王逐之。 文省而勝。

〔五〕 姚本續史記 作「親弗」,注云,人姓名。索隱戰國策 作「祝弗」,蓋「祝」為得也。鮑本 齊人。補曰:「祝弗」 作「親弗」,索隱 謂策得之。一本「況弗」。札记 丕烈案:鮑本 當不作「祝弗」,故吳校如此。詳姚校云,索隱戰國策 作「祝弗」,疑亦本不作「祝弗」也,今無可考。

〔六〕 鮑本 無下「秦」字,「取秦」下補「也秦」二字。札记 今本「取秦」下有「也」字,乃誤涉鮑也。鮑本 「秦」字不重。

〔七〕 鮑本 上章所謂以齊事秦。正曰:注據 補二字。然言齊合則秦自見,省文爾。下章齊合亦然。

〔八〕 鮑本 與,猶如也。言二國合,則齊所重無如禮者。正曰: ,「親弗與呂禮重矣」,言二國合,則二人重。 ,「齊合,弗與禮重矣」,言齊與秦合,則一人重於齊。視 語簡而勝。上文「秦」字省,尤可見。

〔九〕 鮑本 「有」下衍「周」字。補曰: 作「用」。札记 今本無「周」字,乃誤涉鮑也。

〔一〇〕 鮑本 秦有之。正曰:有用齊者,言二子用齊。

〔一一〕 鮑本 亦與趙攻秦。

〔一二〕 鮑本 能左右之曰「以」。以,猶使。正曰:從 ,「以」下有「和」字是。「急北兵」讀,「秦、魏」句。是時秦怒齊,齊、趙交惡,秦欲合魏。前章,魏貴合秦以攻齊、趙,難與齊戰;下章,齊合則趙恐伐,可見皆一時事也。秦、趙、魏合,為攻齊也。故云「急北兵趨趙以和秦、魏」也。趨,即趣,促也。謂不如急北方之兵,促趙之應秦、魏,而相與以攻齊也。魏策 ,周最入齊,秦讓魏,魏謂秦曰,「大國欲急兵,則趨趙而已」。趨,即趣也。此語正同。雖時有後先,而事理不誤爾(魏策 載周最入齊,知在後)。 載此 ,在文謝病歸薛後,文從其計。而呂禮嫉害文,乃勸秦伐齊。呂禮亡,其後齊滅宋,文乃奔魏。且文在齊,豈敢召穰侯之兵哉?召秦伐齊必文也,去齊而史失之也。此 云,「收周最,反齊王」,則亦文奔魏之後,召秦兵之前乎?

〔一三〕 鮑本 齊初逐最,欲取秦合也;今攻秦,收最用之,可圖後舉。行,猶舉。正曰:當從 ,無「為」字,「後」作「厚」。行,下孟反。最本厚於齊,今齊逐之,故收最以厚其行。上文「厚」字,同義。

〔一四〕 鮑本 齊前與秦合,今與趙攻之,信反也。正曰:齊周禮 以合秦取信,今反之,使不合也。

〔一五〕 鮑本 率,猶從也。謂從齊。補曰:「率」, 作「變」。索隱 云,齊、秦合則弗、禮用;用則輕孟嘗。二說皆通。札记 今本「又」誤「以」。

〔一六〕 鮑本 果,猶決也。走,去音,趨之也。言不趨齊。正曰: ,齊無秦,則天下集齊,親弗必走。此「果」字,當從 作「集」。謂齊無秦合,而秦、趙、魏合,則天下之兵集於齊,祝弗必走。言弗而不及禮者,齊聽弗而相禮,弗走,禮不待言矣。

〔一七〕 鮑本 言必重文。孟嘗傳 有。

〔一八〕 鮑本 正曰:以章參之,史可以互正。如弗乃祝弗名,易知,而注乃釋以他說,其誤甚矣。

齊聽祝弗〔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石行秦謂大梁造 連篇,劉本題起「齊」字,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一〕 聽祝弗,外周最。謂齊王〔二〕 曰:「逐周最、聽祝弗、相呂禮者,欲深取〔三〕 秦也。秦得天下,則伐齊深〔四〕 矣。夫齊合〔五〕 ,則趙恐伐〔六〕 ,故急兵以示秦〔七〕 。秦以趙攻〔八〕 ,與之〔九〕 齊伐趙,其實同理〔一〇〕 ,必不處矣〔一一〕 。故用祝弗,即天下之理〔一二〕 也。」

〔一〕 姚本 劉本題起「齊」字。

〔二〕 鮑本 閔。

〔三〕 鮑本 補曰:「深取」之「深」,恐因下文衍。

〔四〕 鮑本 秦得齊,則益強,故能得天下;得天下,則亦不能存齊。

〔五〕 鮑本 「夫」下補「秦」字。正曰:說見上。此下云「急兵以示秦」,則無「秦」字尤明矣。札记 今本「夫」下有「秦」字,乃誤涉鮑也。鮑補「秦」字,吳氏有正。

〔六〕 鮑本 秦伐之。

〔七〕 鮑本 趙兵攻齊。

〔八〕 鮑本 攻齊。

〔九〕 鮑本 之,猶趨。

〔一〇〕 鮑本 以趙攻齊則得齊,趨齊受趙亦得趙。故其理同。

〔一一〕 鮑本 處,猶據也。秦不據齊,理同。而獨不據齊,齊無兵而趙已出兵故也。正曰:注難通,「處」義未詳。

〔一二〕 鮑本 理在受兵於趙。正曰:言天下必將歸秦。

蘇厲為周最謂蘇秦

蘇厲為周最謂蘇秦〔一〕 曰:「君不如令王〔二〕 聽最,以地〔三〕 合於魏、趙,故〔四〕 必怒〔五〕 合於齊〔六〕 ,是君以合〔七〕 齊與強楚吏產子〔八〕 。君若欲因最之事〔九〕 ,則合齊者,君也;割地者,最也。」〔一〇〕

〔一〕 鮑本 「秦」作「子」。札记 丕烈案:此有誤,但所改未是。

〔二〕 鮑本 君,謂蘇子。王,周君也。此時與赧俱王,其稱公,後避秦也。正曰:尤繆。

〔三〕 鮑本 地,周地。

〔四〕 姚本 曾無「故」字。

〔五〕 姚本 「怒」,一作「恐」。鮑本 稱故者,特為之。怒,蘇子怒最。

〔六〕 鮑本 怒最而反其所合。

〔七〕 姚本 一作「全以」。

〔八〕 鮑本 時齊與楚善,合齊則得與楚為與國,可至再世。產子,言易世也。與,黨與也。補曰:劉辰翁云,「吏」字當作「更」,平聲。

〔九〕 鮑本 與最同合魏、趙,此厲本謀也,前皆游辭耳。故為,為周最。

〔一〇〕 鮑本 補曰:最欲合趙、魏,而蘇秦欲合齊,厲為最,故言若不發最之事,則君合齊,而最合趙、魏也。

謂周最曰仇赫之相宋

謂周最曰:「仇赫〔一〕 之相宋,將以觀秦之應趙、宋〔二〕 ,敗三國〔三〕 。三國不敗,將興趙、宋合於東方〔四〕 以孤秦。亦將觀韓、魏之於齊也。不固,則將與宋敗三國〔五〕 ,則賣趙〔六〕 、宋於三國〔七〕 。公何不令人謂韓、魏之王〔八〕 曰:『欲秦、趙之相賣〔九〕 乎?何不合周最兼相〔一〇〕 ,視之不可離〔一一〕 ,則秦、趙必相賣以合於王也。』」

〔一〕 姚本續史記 ,机郝。鮑本 補曰:「赫」,一本作「郝」。

〔二〕 鮑本 絕句。

〔三〕 鮑本 韓、魏、齊也。魏紀 ,哀二十一年,與韓、齊敗秦函谷,蓋此時秦欲敗之,反為所敗也。赧十八年。正曰:「哀」當作「襄」,下同。「十八」當作「十七」,年表 文,大事記 從之。

〔四〕 鮑本 即三國。

〔五〕 鮑本 此應秦也。

〔六〕 鮑本 「賣」下無「趙」字。補曰:一本「則賣趙、宋」。

〔七〕 鮑本 此應三國也。以國情輸之曰賣。言赫不忠於宋,不應秦則應三國。以此知赫本非宋人。

〔八〕 鮑本 韓襄、魏哀。

〔九〕 鮑本 此賣猶欺。

〔一〇〕 鮑本 使韓、魏皆相之。

〔一一〕 鮑本 視,示字。二國同相最,可見其交之固。補曰:離,去聲。

為周最謂魏王

為周最謂魏王〔一〕 曰:「秦知趙之難與齊戰也〔二〕 ,將恐齊、趙之合也,必陰勁〔三〕 之。趙不敢戰〔四〕 ,恐秦不己收〔五〕 也,先合於齊。秦、趙爭齊〔六〕 ,而王無人〔七〕 焉,不可。王不去周最〔八〕 ,合與收齊〔九〕 ,而以兵之急〔一〇〕 則伐齊,無因事〔一一〕 也。」〔一二〕

〔一〕 鮑本 哀。正曰:襄。

〔二〕 鮑本 難,言其不和。正曰:難,畏阻意。

〔三〕 姚本 曾、集改「勁」作「助」。鮑本 勁趙以兵,使之強。

〔四〕 鮑本 難先戰。

〔五〕 鮑本 違其勁之之意。

〔六〕 鮑本 齊固秦所欲合,故其勁趙謂之陰勁。正曰:秦欲伐齊,趙欲合齊,故云「爭齊」。

〔七〕 鮑本 無主其事與齊者。

〔八〕 鮑本 最時在魏,欲之齊,故此士為之言,使得去。

〔九〕 鮑本 與,即謂齊。齊,魏之與國。

〔一〇〕 鮑本 「之急」作「急之」,「急之」下重「急之」。原作「之急」,急之以兵,則非合矣。

〔一一〕 鮑本 「也」作「矣」。

〔一二〕 鮑本 言秦見齊有魏兵必伐之。有此有彼曰「因」,猶言無他事矣。齊敗魏馬陵,宜為魏讎,因此言「合與」,蓋其國形宜相依也。正曰:「而以」止「伐齊」,句。因,猶依也。言今不合與收齊,而以秦兵之急則伐齊(下章秦欲合魏伐齊,可見),是無可依之事矣。

謂周最曰魏王以國與先生〔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與為周最謂魏王 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謂周最曰:「魏王〔一〕 以國與先生〔二〕 ,貴〔三〕 合於秦以伐齊。薛公〔四〕 故主〔五〕 ,輕忘其薛,不顧其先君之丘墓〔六〕 ,而公獨脩虛信〔七〕〔八〕〔九〕 行,明群臣〔一〇〕 據故主〔一一〕 ,不與〔一二〕 伐齊者〔一三〕 ,產以忿強秦〔一四〕 ,不可。公不如謂魏王、薛公曰:『請為王入齊,天下不能傷齊〔一五〕 。而有變〔一六〕 ,臣請為救之〔一七〕 ;無變,王遂伐之〔一八〕 。且臣〔一九〕 為齊奴〔二〇〕 也,如累王之交於天下〔二一〕 ,不可〔二二〕 。王為臣賜厚矣,臣入齊,則王亦無齊之累〔二三〕 也。』」〔二四〕

〔一〕 鮑本 哀。正曰:昭。

〔二〕 鮑本 以德齒尊稱之也。與,謂相之。正曰:孟子 注,學士年長者,謂之先生。

〔三〕 鮑本 貴,猶欲。

〔四〕 鮑本 田文。

〔五〕 鮑本 齊閔王也。最嘗仕齊,故稱之然。正曰:「故主」上恐缺一字。

〔六〕 鮑本 謂齊王、田文欲去國以避秦兵。正曰:此田文相魏時也,下文「謂魏王、薛公」可見。文激於祝弗、呂禮之故,勸秦伐齊。蓋言文猶背齊,以起下文「最不與伐齊」之意。大事記 ,赧王二十九年,魏以田文為相,謂其去齊相魏,在齊滅宋之前。 在滅宋後,非。

〔七〕 鮑本 最本善齊,固不背齊。然今相魏,魏有以秦伐齊之形,猶為虛信。信,謂親之。

〔八〕 姚本 曾,「為」下有「物」字。劉無。

〔九〕 鮑本 茂,盛美也。

〔一〇〕 鮑本 明,猶示也。臣,魏臣。

〔一一〕 鮑本 據,仗持也,猶言為之。此言最在魏,示朝臣以為齊王,不欺之,此所謂「茂行」。正曰:「修虛信為茂行」句,「明群臣據故主」句。

〔一二〕 鮑本 與,去音。正曰:與,如字,許也。

〔一三〕 鮑本 「齊」下無「者」字。

〔一四〕 鮑本 產,猶生也。魏欲伐齊,己獨不與,猶生此節目也。違秦不伐齊,故秦忿。

〔一五〕 鮑本 最之知略,足以全齊。

〔一六〕 鮑本 萬一有傷齊者。

〔一七〕 鮑本 此則非虛信矣。

〔一八〕 鮑本 伐秦。

〔一九〕 鮑本 「臣」作「秦」。

〔二〇〕 鮑本 為,去音。言其為之如奴事主。

〔二一〕 鮑本 累者,事相連及,猶誤也。交,謂齊、魏。

〔二二〕 鮑本 此言非人之情。

〔二三〕 鮑本 此累,猶患。

〔二四〕 鮑本 正曰:按魏策 ,周最入齊,秦王怒,令姚賈讓魏王,魏王為之謂秦王曰,「魏之所以為王通天下者,以周最也。今最遁寡人入齊,齊無通於天下矣。敝邑之事,王亦無齊累矣」。最入齊,則正與此章相首尾。所謂「敝邑之事,王亦無齊累」語,又與此合。曰:「請為王入齊,天下不能傷齊」者,最自許其足以全齊。「有變」,謂秦伐齊,齊急則請魏之救;「無變」,謂秦不能伐,則王遂伐之。此厚齊之說也。「且臣為齊奴」以下,以為魏言之。「為齊奴」,為齊奴隸也。交,指秦也。累,連及也。不可以最故,使魏惡於秦。王使最得入齊為賜厚矣。最入齊,則秦無疑於魏,是魏不為齊所累也。補曰:「為王」、「為救」之「為」,去聲。餘如字。

趙取周之祭地

趙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於鄭朝〔一〕 。鄭朝曰:「君勿患也,臣請以三十金〔二〕 復取之。」周君予之,鄭朝獻之趙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譴之〔三〕 曰:「周之祭地為祟〔四〕 。」趙乃還之。

〔一〕 鮑本 凡鄭,皆鄭人。

〔二〕 鮑本 一斤為一金。正曰:正義 云,秦以一鎰為一金。孟康云,二十四兩。國語 注同。趙岐云,二十兩。

〔三〕 鮑本 譴,謫問也。

〔四〕 鮑本 神禍也。

杜赫欲重景翠於周

杜赫〔一〕 欲重景翠於周,謂周君曰:「君之國小,盡君子〔二〕 重寶珠玉以事諸侯,不可不察〔三〕 也。譬之如張羅者,張於無鳥之所,則終日無所得矣;張於多鳥處,則又駭鳥〔四〕 矣;必張於有鳥無鳥之際,然後能多得鳥矣。今君將施於大人,大人輕君;施於小人,小人無可以求,又費財焉〔五〕 。君必施於今之窮士,不必且為大人者〔六〕 ,故能得欲矣。」〔七〕

〔一〕 鮑本 周人。正曰:楚策 云,楚杜赫。

〔二〕 鮑本 「子」作「之」。札记 今本「子」作「之」。

〔三〕 鮑本 國小,必賂以求援。不可勝賂,故宜察。

〔四〕 鮑本 多鳥處,有觸羅者,傍鳥必覺,覺則群驚而去矣。

〔五〕 鮑本 均之,費財。而小人多,則多費也。

〔六〕 鮑本 不必,猶不可知也。言不終窮,或且為大人者,此指翠也。

〔七〕 鮑本 齊策楚策 皆有杜赫。在齊則威王時,於周顯王背也。自顯、威至是八十年矣,疑「赫」字誤。景翠實此時人。正曰:按齊策 ,田忌亡齊之楚,鄒忌代相,恐其以楚權復齊,杜赫曰,「臣請為留楚」。忌出奔,實宣王時。宣王二年,忌有馬陵之戰,其奔必後此( 以為威王時者誤,說見齊策 )。楚策 ,五國伐秦,魏欲和,杜赫云云,在楚懷王十一年,當慎靚王三年。大事記韓世家 注,赧王三年,書楚景翠圍韓雍氏。自宣王二年至赧王三年,為三十年。自慎靚王三年至此為七年。則翠之與赫,何不相及之有?

周共太子死〔校一〕

〔校一〕 此篇鮑本列在西周策

周共太子死〔一〕 ,有五庶子,皆愛之,而無適〔二〕 立也。司馬翦〔三〕 謂楚王〔四〕 曰:「何不封公子咎〔五〕 ,而為之請太子〔六〕 ?」左成〔七〕 謂司馬翦曰:「周君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絕於周也。不如謂周君曰:『孰欲立也?微告翦,翦今〔八〕 楚王資〔九〕 之以〔一〇〕 地。』公若欲為太子〔一一〕 ,因令人謂相國御展子〔一二〕 、廧〔一三〕 夫空曰:『王類欲令若為之〔一四〕 ,此健士〔一五〕 也,居中〔一六〕 不便〔一七〕 於相國〔一八〕 。』」相國令之為太子。〔一九〕

〔一〕 姚本續史記 ,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徐廣云,惠王,公之長子。今乃編在東周鮑本 周紀 云,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正曰: 原在東周,鮑據周紀 改此,恐有誤,而下注周紀 之文,以存疑。

〔二〕 鮑本 適,猶定也,故與莫反。正曰:適,專主也。

〔三〕 鮑本 司馬,楚卿,疑即昭翦。

〔四〕 姚本 一本無「楚」字。鮑本 懷。

〔五〕 姚本 「咎」一作「右」。鮑本 周君別子。

〔六〕 鮑本 請於周,請立為太子。

〔七〕 姚本 「左」一作「右」。鮑本 楚人。正曰:此類當因舊注,凡有明徵者可定。其生地不可考而仕國可見者,則當曰「某國臣」。正義 注此正作「楚臣」。高注亦多作臣。後放此。

〔八〕 鮑本 「今」作「令」。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令」。

〔九〕 姚本 「資」一作「奉」。

〔一〇〕 鮑本 封之以為之資。

〔一一〕 鮑本 此左成告翦之辭。為,皆去音,猶助也。

〔一二〕 鮑本 楚相之御,姓展。

〔一三〕 鮑本 「廧」,「嗇」字同,小臣也,空其名。

〔一四〕 鮑本 王,楚王。類,猶似。若,汝也。言楚王之意然。

〔一五〕 鮑本 此亦左成喻翦之言。健,猶悍也。正曰:此亦成作翦語,語展子者。

〔一六〕 鮑本 國中。

〔一七〕 姚本 「便」,劉作「使」。曾云,恐作「便」。

〔一八〕 鮑本 二士居中與國事,以其悍,故相國不之便;若出而使周,則不居中用事,相國之所欲也。故以此說之,相國必從。

〔一九〕 鮑本周紀 有。原在東周。正曰:見上。補曰:「共」,「恭」同。適,丁歷反。咎,音皋。

三國隘秦

三國隘秦〔一〕 ,周令其相之秦,以秦之輕〔二〕 也,留其行。〔三〕 有人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四〕 國之情,公不如遂見秦王〔五〕 曰:『請謂〔六〕 王聽東方之處〔七〕 。』秦必重公。是公重周,重周〔八〕 以取秦也〔九〕 。齊重故有周,〔一〇〕 而已取齊〔一一〕 ,是周常不失重〔一二〕 國之交也。」

〔一〕 鮑本 赧十八年,注見前。隘,謂隔絕之。正曰:「八」當作「七」。補曰: 「隘」、「阨」字通。此當乙革反。

〔二〕 鮑本 見其隘於三國。

〔三〕 鮑本 不進。

〔四〕 姚本 曾、集、劉、錢作「亡」。

〔五〕 鮑本 昭王。

〔六〕 鮑本 「謂」作「為」。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為」。

〔七〕 鮑本 聽,偵候之。東,三國也。處,其所為。

〔八〕 鮑本 衍「重周」二字。札记 丕烈案:鮑衍非也。此有脫誤。

〔九〕 鮑本 秦重相,則周重矣。

〔一〇〕 鮑本 齊重,天下重之也。故,猶舊也。有,言善之。

〔一一〕 鮑本 此時秦、齊為天下重,已善秦,不可忽齊,故又勸之取齊。正曰:有,謂收己也。取,謂得於彼也。齊為重國,故能收有周,而周已取之矣。今復取秦,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

〔一二〕 鮑本 補曰:凡「輕重」字,自然重者,上聲,重之者,去聲。此章「輕重」、「齊重」、「重國」之「重」,上聲。餘去聲。

昌他亡西周

〔一〕 他亡西周〔二〕 ,之東周,盡輸〔三〕 西周之情於東周。東周大喜,西周大怒。馮且〔四〕 曰:「臣能殺之。」君予金三十斤。馮且使人操金與書,間遺昌他書〔五〕 曰:「告昌他,事可成,勉成之;不可成,亟〔六〕 亡來亡來〔七〕 。事久且泄,自令身死。〔八〕 」因使人告東周之候〔九〕 曰:「今夕有姦人當入者矣。」候得而獻東周〔一〇〕 ,東周立殺昌他。

〔一〕 鮑本 「昌」作「宮」。元作「昌」,下同。此書作「宮」,不一。正曰:且當依本文。

〔二〕 鮑本 以罪去國曰亡。

〔三〕 鮑本 輸,言委以告之。

〔四〕 鮑本 「且」作「雎」。元作「且」,「雎」之省也,猶「趙」作「肖」,「齊」作「立」。故後唐且, 作「雎」。裴駰亦曰,「唐雎以華顛悟秦也」。此西人,下同。正曰:且當依本文。札记 今本「且」作「雎」,下同,乃誤涉鮑也。

〔五〕 鮑本 「昌他」下無「書」字。為反間書以遺之。札记 今本無「書」字,改「昌」為「宮」,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 亟,急也。

〔七〕 姚本 一本止一「亡來」字。

〔八〕 鮑本 事泄露則死,而不亟來,自取之也。正曰:本文明白,注少「久」字,似不必。

〔九〕 鮑本 偵候之吏。揚雄曰,「西北一候」。

〔一〇〕 鮑本 得其人與書。

昭翦與東周惡

昭翦與東周惡,或謂照〔一〕 翦曰:「為公畫陰〔二〕 計。」照翦曰:「何也?」「西〔三〕 周甚憎東周,嘗〔四〕 欲東周與楚惡,西周必令賊賊公,因宣〔五〕 言東周也,以西周〔六〕 之於王〔七〕 也。」照翦曰:「善。吾又恐東周之賊己〔八〕 而以輕西周惡之於楚〔九〕 。」遽和東周。〔一〇〕

〔一〕 鮑本 「照」作「昭」,下同。札记 今本「照」作「昭」。丕烈案:「昭」字是也。

〔二〕 鮑本 為人謀者,畫之以籌。

〔三〕 鮑本 「西」上補「曰」字。正曰:古書多如此,不必補。

〔四〕 鮑本 「嘗」作「常」。補曰:當作「常」,古通。

〔五〕 鮑本 集韻 ,宣揚也。

〔六〕 鮑本 「西周」作「以惡」。補曰:字有訛,未詳。

〔七〕 鮑本 王,楚懷王。

〔八〕 鮑本 此翦自計。

〔九〕 鮑本 翦惡東必善西,西善翦,則楚亦因重西矣。東欲壞其交,故賊翦,翦死則西無內主於楚,東因得使楚惡之。

〔一〇〕 鮑本 彪謂:周衰,君臣唯貪利而畏禍,故一切趨避變亂於游談之口,而無有持操。翦之慮死如此,其能復固其所守乎?

嚴氏為賊〔校一〕

〔校一〕 此篇鮑本列在西周策

嚴氏為賊,而陽豎〔一〕 與焉。道周〔二〕 ,周君留之十四日,載以乘車駟馬〔三〕 而遣之。韓使人讓〔四〕 周,周君患之。客謂周君〔五〕 曰:「正語之曰:『寡人〔六〕 知嚴氏之為賊,而陽豎與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七〕 也。小國不足亦〔八〕 以容賊,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九〕

〔一〕 姚本 曾,一作「堅」。鮑本 嚴仲殺韓相傀,列侯三年,書殺俠累是也。殺人不以道曰賊。於此為五年。正曰:韓策 ,陽堅,此作「豎」,字有訛。索隱 曰,紀年 ,韓山堅賊其君哀侯。韓山堅即韓嚴,非嚴遂使聶政殺俠累事也。說見上及韓策鴻烈·人間訓 注,豎,小使也。韓策 名「堅」。

〔二〕 鮑本 出亡過周。

〔三〕 鮑本 乘,四馬也。一車駕四馬,所謂駟馬車。

〔四〕 鮑本 讓,譙責也。然則此時周之令已不行於諸侯矣。正曰:此東周君也。 文明曰「小國」。

〔五〕 鮑本 「客謂周君曰」作「客謂周君正語之曰」。使以留之之情告之。補曰:一本「客謂周君曰正語之」。「正」,猶直也。

〔六〕 鮑本 孤寡不穀,王侯之稱。

〔七〕 鮑本 待韓之命。

〔八〕 鮑本 「足」下衍「亦」字。補曰:疑在「不」字上。一本無。札记 今本無「亦」字,乃誤涉鮑也,鮑衍「亦」字。

〔九〕 鮑本 原在東周策 ,時周未分也。彪謂:客之辯雖足以文周,而周君實為天下逋逃主,所謂欲蓋而彰者,何以示天下乎!正曰:考其時則烈王五年,王都東周,若以王都為尊,則舊卷首東周是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