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卷十七

《戰國策》——西漢

楚四

或謂楚王

或謂楚王曰:「臣聞從者欲合天下以朝大王,臣願大王聽之也。〔一〕 夫因詘為信〔二〕 ,舊患有成〔三〕 ,勇者義之。攝禍為福,〔四〕 裁少為多,知者官之〔五〕 。夫報報之反〔六〕 ,墨墨之化,〔七〕 唯大君能之。禍與福相貫〔八〕 ,生與亡為鄰,不偏於死〔九〕 ,不偏於生〔一〇〕 ,不足以載大名〔一一〕 。無所寇艾〔一二〕 ,不足以橫世〔一三〕 。夫秦捐德絕命之日久矣,而天下不知。今夫橫人嚂口利機〔一四〕 ,上干主心,下牟〔一五〕 百姓,公舉〔一六〕 而私取利,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丘山。」〔一七〕

〔一〕 鮑本 燕昭末年,用蘇代說,復約從。此二十二年。春申遂為從長。正曰:此 時不可考,以為春申合從,無明據,與下章不同。

〔二〕 鮑本 詘,謂懷王劫死。正曰:不專指此。

〔三〕 鮑本 「舊」作「奮」。奮於患難,以能有成。札记 今本「舊」作「奮」。

〔四〕 鮑本 補曰:攝,收也。

〔五〕 鮑本 官,尊榮之稱。正曰:栽之,謂制其宜也;官之,謂主其事也。

〔六〕 鮑本 報,猶反也。言屈申禍福,相反不一。

〔七〕 鮑本 墨,默同。化,猶治也。言治之其未著。正曰:報報之反,言反復相尋。墨墨之化,言變化無形。惟大君能之者,言其轉旋變化之妙,又非勇智者所可及也。新序 ,「晉平公謂師曠,甚矣,子之墨墨也。曠曰,天下有五墨墨」。史·商君傳 ,「殷紂墨墨以亡」。漢書竇嬰傳 ,「墨墨不得意」。皆同。此字義或有異。

〔八〕 鮑本 貫,猶通。

〔九〕 鮑本 偏,猶專也。死,謂患難。

〔一〇〕 鮑本 專于衛生,加兩臂重於天下者。

〔一一〕 姚本 「載」一作「戴」。鮑本 正曰:載,承也。不專一於致死,不專一於求生者,不足以承載大名。

〔一二〕 鮑本 寇,外兵。艾,己所懲創。正曰:寇,猶賊害。艾即刈。不遭賊害而懲創,則不足以橫行於世。

〔一三〕 鮑本 橫,言莫之敵。

〔一四〕 鮑本 集韻 ,嚂,聲也。言聲說所利之事。正曰:嚂,力暫切,食貌。利機者,利其發動之機。

〔一五〕 鮑本 牟,取也。

〔一六〕 鮑本 舉,謂舉措。

〔一七〕 鮑本 補曰:此主從而黜橫者之說。然意多未詳。

魏王遺楚王美人

魏王〔一〕 遺楚王美人,楚王說之。夫人鄭袖知王之說新人也,甚愛新人。衣服玩好,擇其所喜而為之;宮室臥具,擇其所善〔二〕 而為之。愛之甚於王。王曰:「婦人所以事夫者,色也;而妒者,其情也。今鄭袖知寡人之說新人也,其愛之甚於寡人,此孝子之所以事親,忠臣之所以事君也。」

〔一〕 鮑本 哀。正曰:無考。

〔二〕 姚本 「善」一作「喜」。

鄭袖知王以己為不妒也,因謂新人曰:「王愛子美矣。雖然,惡子之鼻。子為見王,則必掩子鼻〔一〕 。」新人見王,因掩其鼻。王謂鄭袖曰:「夫新人見寡人,則掩其鼻,何也?」鄭袖曰:「妾知也。」王曰:「雖惡必言之。」鄭袖曰:「其似惡聞君王之臭也〔二〕 。」王曰:「悍哉!」令劓之,無使逆命〔三〕

〔一〕 鮑本 為此惡鼻故。正曰:為,如字。

〔二〕 鮑本 無「君」字。王蓋有臭疾。札记 丕烈案:韓子 無。

〔三〕 鮑本 不通新人之言。補曰:「雖惡」之「惡」,如字。

楚王后死

楚王后死〔一〕 ,未立后也。謂昭魚曰:「公何以不請立后也?」昭魚曰:「王不聽,是知〔二〕 困而交絕於后〔三〕 也。」「然則〔四〕 不買〔五〕 五雙珥,令其一善而獻之王,明日視善珥所在,因請立之。」〔六〕

〔一〕 鮑本 自張儀拘時,獨言鄭袖,則后死久矣。正曰:無據。使真為懷王,鄭袖必不待視珥所在矣。

〔二〕 鮑本 「知」作「智」。

〔三〕 鮑本 「於」作「立」。補曰:一本「立」作「於」。新所立后。

〔四〕 鮑本 說者辭。

〔五〕 鮑本 補曰:「不買」上宜有「何」字。

〔六〕 鮑本 補曰:說見齊策 。此等何足記載!

莊辛謂楚襄王

莊辛謂楚襄王〔一〕 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輦從鄢陵君與壽陵君〔二〕 ,專淫逸侈靡,不顧國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先生老悖乎〔三〕 ?將以為楚國祅祥乎?」莊辛曰:「臣誠見其必然者也,非敢以為國祅祥也。君王卒幸四子者不衰,楚國必亡矣。臣請辟於趙,淹留以觀之〔四〕 。」莊辛去之趙,留五月,秦果舉鄢、郢、巫、上蔡、陳之地〔五〕 ,襄王流揜於城陽〔六〕 。於是使人發騶〔七〕 ,徵〔八〕 莊辛於趙。莊辛曰:「諾。」莊辛至,襄王曰:「寡人不能用先生之言,今事至於此,為之奈何?」

〔一〕 姚本 荀子 ,「莊辛謂楚莊王」。鮑本 楚人。補曰:元和姓纂 ,莊辛,楚莊王之後,以謚為號。

〔二〕 鮑本 皆楚之寵幸臣也。輦從,謂輦出則二人從之。

〔三〕 鮑本 悖,背道也。正曰:悖,亂也,言老而耄亂也。

〔四〕 鮑本 淹,亦留。

〔五〕 鮑本 此二十一年,白起拔郢,置南郡。

〔六〕 鮑本 「城」作「成」。流,謂走;揜,覆也,謂自匿。成陽,屬汝南;若城陽,乃齊也。補曰: ,「東北保於陳城」,當是指此城爾。

〔七〕 鮑本 騶,車御也。

〔八〕 鮑本 徵,謂召也。

莊辛對曰:「臣聞鄙語曰:『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一〕 ,未為遲也。』臣聞昔湯、武以百里昌,桀、紂以天下亡。今楚國雖小,絕長續短,猶以數千里,豈特百里哉?

〔一〕 鮑本 牢,閉養之圈。

「王獨不見夫蜻蛉〔一〕 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俛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飲之,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鈆〔二〕 膠絲〔三〕 ,加己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蜻蛉其小者也〔四〕 ,黃雀因是以。俯噣〔五〕 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六〕 奮翼,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七〕 ,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八〕 。晝游乎茂樹,夕調乎酸鹹〔九〕 ,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一〇〕

〔一〕 鮑本 蟲,一名「桑根」。

〔二〕 鮑本 「鈆」作「飴」。補曰:「鈆」當作「飴」。飴,米糱所煎,調以餌之。又施膠於絲以繫之。正曰:顏師古急就章注,「以糱消末,取汁而煎之,渜弱者為飴,形怡怡然。此謂調以膠絲也」。淮南子 ,「柳下惠見飴曰,『可以養老』;盜跖見飴曰,『可以黏牡』」。呂氏春秋 ,「仁人得飴,以養疾侍老;跖、蹻得飴,以開閉取楗,皆以黏也」。札记 今本「鈆」作「飴」,乃誤涉鮑也。

〔三〕 鮑本 補曰:一本標「膠」或作「繆」,言糾繆纏繞也。札记 丕烈案:新序 作「膠絲竿」。

〔四〕 鮑本 無「蜻蛉其小者也」六字。札记 丕烈案:新序 有。

〔五〕 鮑本 噣,啄也。蓋以喙啄。補曰:一本「噣」作「囑」。札记 丕烈案:新序 作「啄」。

〔六〕 鮑本 翅,強羽。

〔七〕 鮑本 攝,引持也。

〔八〕 鮑本 補曰:一本標後語 云「以其頸為的」。「的」,或為「招」。札记 丕烈案:「類」字形近之訛也。李善注詠懷詩 引作「以其頸為的」。「的」、「招」同義。齊策 所謂「今夫鵠的」,魏策 所謂「兵為招質」者也。

〔九〕 鮑本 以為饌也。

〔一〇〕 姚本 三同。集無以上十字。曾本云,一本有此十字。

「夫雀〔一〕 其小者也,黃鵠〔二〕 因是以。游於江海,淹乎大沼,府噣䱧〔三〕 鯉,仰嚙陵衡〔四〕 ,奮其六翮〔五〕 ,而凌清風,飄搖乎高翔,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射者,方將脩其〔六〕 ,治其繒繳〔七〕 ,將加己乎百仞之上。彼礛磻〔八〕 ,引微繳,折清風而抎〔九〕 矣。故晝游乎〔一〇〕 江河,夕調乎〔一一〕 鼎鼐〔一二〕

〔一〕 姚本 一本,「夫黃雀」。

〔二〕 鮑本 鵠,鴻也。正曰:水鳥也。

〔三〕 鮑本 「䱧」作「鱔」。字書無「䱧」字。札记 丕烈案:新序 作「鰋鯉」。

〔四〕 鮑本 衡,香草。正曰:周禮 ,「蔆,芰蔆」。「陵」、「蔆」字通。凡將篇 ,「陵,從遴,今俗書作菱」。武陵記 云,「四角、三角曰芰,兩角曰菱」。衡與菱並言即荇,接余,水草也。

〔五〕 鮑本 翮,羽本。

〔六〕 鮑本 」作「碆」。字書無「 」字。「碆」與「 」聲近。集韻 ,「碆」可為鏃。「盧」,「旅」同,黑弓也。正曰:下文「磻」,即「碆」,此不當復有「黑弓」之注,恐是此字形聲訛。札记 」作「碆」,乃誤涉鮑也。丕烈案「 」當讀為「蒲」。左氏 所謂「董澤之蒲」也。新序 作「修其防翳」,不與此同。

〔七〕 鮑本 「繒」作「矰」。正曰:「矰」通,見三輔黃圖。矰,弋射矢。繳,生絹縷。補曰:繳,音灼。札记 今本「繒」作「矰」,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 是「繒」字。

〔八〕 姚本續 :「磻」,補左、補何二切。以石維繳也。鮑本 「礛」作「㔋」。「㔋」,利也。集韻 ,磻,以石著維繳也。正曰:廣韻 ,礛,力甘反,治玉之石。札记 丕烈案:新序 作「揚微波」。「波」、「磻」同字。

〔九〕 鮑本 以繫矢,從高。集韻 ,抎,下也,如折然。補曰:抎,羽粉反。徐按呂氏春秋 ,與「隕」同。

〔一〇〕 姚本 集,一無「乎」字。

〔一一〕 姚本 集,一無「乎」字。

〔一二〕 鮑本 鼐,鼎之絕大者。

「夫黃鵠其小者也,蔡聖侯〔一〕 之事因是以。南游乎高陂〔二〕 ,北陵乎巫山,飲茹谿流〔三〕 ,食湘波之魚〔四〕 ,左抱幼妾,右擁嬖女,與之馳騁乎高蔡之中〔五〕 ,而不以國家為事。不知夫子發方受命乎宣王〔六〕 ,繫己以〔七〕 朱絲而見之也〔八〕

〔一〕 鮑本 「聖」作「靈」。春秋 無「聖侯」。補曰:「聖」當作「靈」,或者古通稱歟。下同。札记 丕烈案:吳說非,見下。新序 作「蔡侯」。詠懷詩 注引作「蔡聖侯因是已」。延叔堅戰國策論 曰,因是已,因事已,復有事也」。依此,當讀「以」字句絕,連下者誤。上下句盡同。

〔二〕 鮑本 陂,阪也。正曰:池也。此引說文 上一句。

〔三〕 姚本續後語 「飲茹溪之流」注云,茹溪,巫山之溪。鮑本 茹,飲馬也。故與吐反。

〔四〕 鮑本 湘水,出零陵,屬長沙。

〔五〕 鮑本 即上蔡。

〔六〕 鮑本 「宣」作「靈」。補曰:「宣」當作「靈」。札记 丕烈案:吳氏說非,新序 作「宣」。此 文本作「聖侯」、「宣王」,非春秋 蔡靈侯、楚靈王事。子發事楚宣,高誘注淮南子 有其證。

〔七〕 姚本 三同,無「以」字。

〔八〕 鮑本 昭十一年,楚子誘蔡侯般,殺之于申。經傳不書子發,蓋使子發召之。楚子,靈王。若宣王,蔡滅八十年矣。道應訓 「子發伐蔡,宣王郊迎」,人間訓 又言「獲罪威王」者,皆失考也。

「蔡聖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以。左州侯,右夏侯,輩從鄢陵君與壽陵君〔一〕 ,飯封祿之粟〔二〕 ,而戴方府之金〔三〕 ,與之馳騁乎雲夢之中,而不以天下國家為事。不〔四〕 知夫穰侯方受命乎秦王〔五〕 ,填黽塞之內〔六〕 ,而投己乎黽塞之外。」

〔一〕 姚本 一無此「輩」字。鮑本 「輩」作「輦」。補曰:「鄢陵」,新序 作「新安」。札记 今本「輩」作「輦」。

〔二〕 鮑本 所封之祿。

〔三〕 鮑本 「戴」作「載」。方,四方。金,其所貢。札记 今本「戴」作「載」。

〔四〕 鮑本 「不」上有「而」字。札记 丕烈案:新序 無。

〔五〕 鮑本 昭。

〔六〕 鮑本 填,兵滿也。江夏有鄳,即魏策 鄳隘之塞。補曰: ,鮑改作 ,故云。然燕策 亦有。案,左氏 定四年,左司馬戌謂子常「直轅、冥阨」注,漢東隘道。史·春申傳 ,秦踰黽隘之塞而攻楚。蘇秦傳 ,塞鄳阨。正義 云,申州羅山縣,本漢鄳縣,州有清平關,蓋古鄳縣之阨塞。又云,石城山,楚母家涉鄳塞。亦指此。而正義 誤以為河東太陽鄍城,初不與楚相涉,何遽忘前說也?大事記 作「鍾山縣」。按唐志 ,申州有鍾山、羅山兩縣。申州,今信陽軍也。黽、鄳字同,謨萌反。隘,當從阨音。

襄王聞之,顏色變作,身體戰慄。於是乃以執珪而授之為陽陵君〔一〕 ,與淮北之地也〔二〕〔三〕

〔一〕 姚本 一本無「以」字。曾,「為」上有「封之」二字。

〔二〕 鮑本 無「也」字。

〔三〕 鮑本 彪謂:此 ,天下之善規也。襄王雖失之東隅,而收之桑榆。故其季年保境善鄰,差為無事,此 為有力焉。補曰:「與淮北」云云句上有缺文。新序 曰,「身體悼栗,曰『謹受令』。乃封莊辛為城陵君而用計焉。與舉淮北之地十二諸侯」。後語 云,「而與謀秦,復取淮北之地」。大事記 ,頃襄既失郢都,復召莊辛,聞其言,至於色變體慄,此其所以能稍復故地也。復取江南十五邑,在頃襄二十三年。新序 又載,楚襄用莊辛計,舉淮北之地十二諸侯。蓋喪亂之後,補敗扶傾之計,皆出於辛,特不能大有所為耳。劉辰翁極詆辛小人,謂何策之有?皆失考。

齊明說卓滑以伐秦

齊明說卓滑〔一〕 以伐秦,滑不聽也。齊明謂卓滑曰:「明之來也〔二〕 ,為樗里疾卜交也。明說楚大夫以伐秦,皆受明之說也,唯公弗受也,臣有辭以報樗里子矣。」卓滑因重之〔三〕

〔一〕 鮑本 疑即淖滑。

〔二〕 鮑本 蓋自秦來。

〔三〕 鮑本 此明因敗為成之說也。樗里,滑之所欲交也。滑不聽明,明懼見輕,為善於疾,而言以此報疾,故滑重之。

或謂黃齊

或謂黃齊曰:「人皆以謂公不善於富摯〔一〕 。公不聞老萊子〔二〕 之教孔子事君乎?示之其齒之堅也〔三〕 ,六十而盡相靡也〔四〕 。今富摯能〔五〕 ,而公重〔六〕 不相善也,是兩盡也〔七〕 。諺曰〔八〕 :『見君之乘,下之〔九〕 ;見杖,起之〔一〇〕 。』今也,王愛富摯,而公不善也,是不臣也。」〔一一〕

〔一〕 鮑本 皆楚人。

〔二〕 鮑本 楚有道之士。

〔三〕 姚本 一本「齒」下有「曰齒」二字。

〔四〕 鮑本 「靡」,「摩」同,研也。

〔五〕 鮑本 有材能。

〔六〕 鮑本 重,猶甚。

〔七〕 鮑本 補曰:謂兩強俱斃,若齒之相摩,以就盡也。

〔八〕 鮑本 傳言曰「諺」。

〔九〕 鮑本 乘,馬也。在車則下。

〔一〇〕 鮑本 在坐則起。補曰:「下」,音戶。「起」,音去,上聲。

〔一一〕 鮑本 彪謂:王之所愛,誠善人也,正人也。尊之敬之,禮也。如不善不正,方當為王力排而亟去之。今曰王愛之亦愛,何義也?此正盍以富摯能為足愛也。夫能之不善不正亦多矣,不可不察也。補曰:說苑 ,「常從告老子曰,『舌之存也,豈非以其治之柔邪?齒之亡也,豈非以其剛邪』」?孔叢子 云,「老萊子謂子思曰,『子不見夫齒乎?雖堅剛,卒盡相摩;舌柔順,終以不敝』」。按史記漢志 並云,孔子與老子、老萊子同時,孔叢子 所記,舛也。

長沙之難

長沙〔一〕 之難,楚太子橫為質於齊。楚王死,薛公歸太子橫,因與韓、魏之兵,隨而攻東國。太子懼〔二〕 。昭蓋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三〕 東國為和於齊以動秦。秦恐齊之敗東國〔四〕 ,而令行於天下也,必將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東國為和於齊〔五〕 。秦王〔六〕 聞之懼,令辛〔七〕 戎告楚曰:「毋與齊東國,吾與子出兵矣。」

〔一〕 鮑本 長沙,荊州國。懷二十九年,秦大破楚,楚王恐,使太子質齊。楚蓋破於此。

〔二〕 鮑本 本其初言之,亦明此非新立王也。

〔三〕 鮑本 「新」字疑衍。

〔四〕 鮑本 上言齊興兵攻故地,此恐其敗。

〔五〕 鮑本 此即子良之策,蓋與署偕。

〔六〕 鮑本 昭。

〔七〕 鮑本 「辛」作「羋」。補曰:當作「羋」。

有獻不死之藥於荊王者

有獻不死之藥於荊王者,謁者操以入。中射之士〔一〕 問曰:「可食乎?」曰:「可。」因奪而食之。王怒,使人殺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說王曰:「臣問謁者,謁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無罪,而罪在謁者也。且客獻不死之藥,臣食之而王殺臣,是死藥也。王殺無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殺。〔二〕

〔一〕 鮑本 射人之在中者。正曰:韓非子 注,中射士,官,有上、中、下。

〔二〕 鮑本 彪謂:此謾上,乃不可不殺。荊王赦之,以不能答之也。於答是也何有?謁者曰「可食」,非謂「汝可食」也。藥之能不死者,平人耳,非能使刑者不死。且人以獻王,何與汝?而問之,是安得無罪也。正曰:人獻藥於王,奪而食之,固不得為無罪,而罪不至於死者。世豈有不死之藥哉?明臣之欺王,此士之欲以悟王也,其志則忠矣。鮑謂不可不殺,悖哉!補曰:自齊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三神山而方士盛,楚臣有獻不死之藥者,知當時此術蔓延浸滛,不獨燕、齊然也。屈平遠游之篇曰,「一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虛以待之兮無為之先」。長生久視之方,無以易此。惜乎楚王之不知也。此 時亦無考。

客說春申君

客說春申君曰:「湯以亳〔一〕 ,武王以鄗〔二〕 ,皆不過百里以有天下。今孫子〔三〕 ,天下賢人也,君籍之以百里勢〔四〕 ,臣竊以為不便於君。何如?」春申君曰:「善。」於是使人謝孫子。孫子去之趙,趙以為上卿〔五〕

〔一〕 鮑本 皇覽 ,今梁穀熟。補曰:史正義括地志 云,宋州穀熟縣西南南亳故城,即湯都。宋州北大蒙城為景亳,湯所盟地,所謂北亳。河東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盤庚亦徙都云。湯即位後,都南亳,後徙西亳。

〔二〕 鮑本 「鄗」作「鎬」。屬京兆。正曰:「鄗」,「鎬」通。 ,復都豐鄗。國語 ,社伯射王於鄗。鄗,一音黑各反。公羊 桓十五年,公會齊侯于鄗。常山有邑名鄗是也,故與鎬異。案,鄠縣上林。即今長安縣昆明池北鎬坡。

〔三〕 鮑本 荀卿。補曰:「荀」作「孫」,避宣帝諱也。孫子時為蘭陵令。

〔四〕 鮑本 「勢」上補「之」字。札记 丕烈案:韓詩外傳 有。

〔五〕 姚本續荀子 未嘗為上卿。後語 作「上客」,當是。鮑本 言孫子,春申君死而貧困,家蘭陵,不言之趙。

客又說春申君曰:「昔伊尹〔一〕 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魯入齊,魯弱而齊強。夫賢者之所在,其君未嘗不尊,國未嘗不榮也。今孫子,天下賢人也。君何辭之?」春申君又曰:「善。」於是使人請孫子於趙。

〔一〕 鮑本 無「尹」字。補曰:缺「尹」字。札记 丕烈案:外傳 有。

孫子為書謝曰:「癘人憐王〔一〕 ,此不恭之語也。雖然〔二〕 ,不可不審察也。此為劫弒死亡之主言也。夫人主年少而矜材,無法術以知奸,則大臣主斷國〔三〕 私以禁誅於己也〔四〕 ,故弒賢長而立幼弱,廢正適而立不義。春秋 戒之曰:『楚王子圍聘於鄭,未出竟,聞王病,反問疾,遂以冠纓絞王,殺之,因自立也〔五〕 。齊崔杼之妻美,莊公通之。崔杼帥其君黨而攻。莊公請與分國〔六〕 ,崔杼不許;欲自刃於廟,崔杼不許。莊公走出,踰於外牆,射中其股,遂殺之,而立其弟景公〔七〕 。』近代所見:李兌用趙,餓主父於沙丘,百日而殺之;淖齒用齊,擢〔八〕 閔王之筋,縣於其廟梁,宿夕而死。夫厲雖癕腫胞疾〔九〕 ,上比前世,未至絞纓射股〔一〇〕 ;下比近代,未至擢筋而餓死也。夫劫弒死亡之主也,心之憂勞,形之困苦,必甚於癘矣。由此觀之,癘雖憐王可也。」因為賦曰〔一一〕 :「寶珍隋珠〔一二〕 ,不知佩兮〔一三〕 。褘布與絲〔一四〕 ,不知異兮。閭姝子奢〔一五〕 ,莫知媒兮。嫫母〔一六〕 求之,又甚喜之兮。以瞽為明,以聾為聰,以是為非,以吉為凶。嗚呼上天,曷惟其同〔一七〕 !」 曰:「上天甚神,無自瘵也。」〔一八〕

〔一〕 姚本續韓非子 ,「諺曰,癘憐王」。鮑本 癘雖惡疾,猶愈於劫弒,故反憐王。補曰:癘,癩也。劉辰翁曰,此韓非語,孫不應用。不知非正用孫語也。

〔二〕 鮑本 補曰:一本此下有「古無虛諺」四字。

〔三〕 鮑本 專斷其國。

〔四〕 鮑本 察其私,則恐人誅己,故主斷以禁之。

〔五〕 鮑本 昭元年。

〔六〕 鮑本 重「莊公」二字。札记 丕烈案:韓子 作「而攻公,公入室,請與之分國」。

〔七〕 鮑本 襄三十二年。

〔八〕 鮑本 擢,引也。

〔九〕 鮑本 補曰:癕,委勇切。胞,當皮交切。

〔一〇〕 札记 今本「絞纓」誤「纓絞」。丕烈案:韓子 及外傳皆作「絞頸」。

〔一一〕 姚本續 :亦見荀子·賦 篇、韓詩外傳鮑本 補曰:「賦曰」以下,即佹詩 ,文小異。

〔一二〕 鮑本 隋侯見大蛇傷,療而愈之,蛇銜明珠報之。世之所寶所珍。

〔一三〕 鮑本 「佩」作「俾」。札记 丕烈案:荀子外傳 皆作「佩」。

〔一四〕 姚本 「緯」,孫作「襍」。鮑本 ,后服。褘衣謂畫袍。札记 今本「絲」誤「縣」。丕烈案:荀子 、外傳皆作「錦」。

〔一五〕 鮑本 姝,好也。奢,即子都,美人也。補曰:荀子 作「閭娵」。韋昭云,梁王魏罃之美女。楚辭 法云,「奢」或作「都」,故以為鄭之美人。札记 丕烈案:外傳 作「閭娵、子都」。「姝」、「娵」、「奢」、「都」,皆同字。

〔一六〕 鮑本 嫫母,都醜也。正曰:醜婦人。楚辭 注云,黃帝妻。

〔一七〕 鮑本 言舉世皆然。正曰:朱子謂,此言衰亂之極,人懷私意,乖異反易,至於如此。故呼天而問之曰,何為而可使之同乎?同則合乎天理之公,是非善惡,皆當於理,而天下治矣。明天意悔禍,則轉禍為福,撥亂反正不難矣。

〔一八〕 鮑本 瘵,病也。言天理甚明,如是者必有患禍。彪謂:春申君之愚昏甚矣!人惟不知賢,故不能用。豈有知之,以一人言去之,又以一人言召之,其持操安在也?荀卿絕之宜哉!卿書有與趙孝成王論兵,而史不言之趙,失之。卿,禮義人也,使卿而在楚,春申必無李園之禍。此書蓋知之矣。補曰:按「詩曰」以下,荀子 無之。二句乃菀柳 之辭。「神」, 作「蹈」, 謂當從 ;「也」, 作「焉」。本言人誰不欲朝事王,而王甚神,朝之無不自取病。今借以言天之威神甚可畏,不可不畏天而自取禍也。朱子謂,黃歇,亂人,卿乃以為託身行道之所,則已誤矣。愚謂,卿雖非孟子 比,然以詩書禮義言治,禁暴除害言兵,要為異於戰國之士者。此篇不載於其書,賦即佹詩 末章。其言弒賢良而立幼弱,廢正適而立不義,遠引楚圍、崔杼,近述李兌、淖齒,劘切春申,甚然。首以法術知奸為言,則亦出申、商,可謂惑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獨載此而不及其他,其人又可知矣。 ,「荀卿年五十始遊學於齊,襄王時,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 ,而卿三為祭酒」。劉向曰,「方齊宣王、威王之時,聚天下賢士於稷下,尊寵之。若鄒衍、田駢、淳于髡之屬,號曰列大夫。是時荀卿年十五,始遊學至。襄王時,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 ,而卿三為祭酒焉」。據二書之文,則襄王時三為祭酒也。大事記 取史文,書「卿為列大夫祭酒,在襄王五年」,是也。朱子采劉向而文稍異,曰,「卿少遊學於齊,歷威、宣至襄王,三為稷下祭酒」。按 ,「春申君死而卿家蘭陵」。春申之死在考烈王二十五年,齊王建之二十七年也。上歷襄王二十九年,湣王、宣王通五十九年,乃及威王之世。自王建二十九年至宣王元年,已為一百有五年,卿之不逮事威王明矣。蓋向之言,但為歷敘威、宣之多士,其言猶先宣而後威,不主為卿言也。祭酒者,古人飲食必祭,席中之尊者一人當祭,後因以為官號。髡、衍為列大夫之時,卿年尚小。其徒既死,齊修其 ,而卿與焉。故卿在襄王時,最為老師,而三處眾士之上也。向之言,視 猶明,朱子偶未之察耳。 云「五十始游學」,向云「十五」,史字倒置無疑,朱子改之當矣。札记 丕烈案:「詩曰」以下,外傳有之,「神」作「蹈」,「也」作「焉」。考此,必韓氏 作「神」、作「也」,與毛氏 作「謟」、作「焉」不同。今外傳 有誤字。

天下合從

天下合〔一〕 從。趙使魏加〔二〕 見楚春申君曰:「君有將乎?」曰:「有矣,僕欲將臨武君〔三〕 。」魏加曰:「臣少之時好射,臣願以射譬之,可乎?」春申君曰:「可。」加曰:「異日者,更羸〔四〕 與魏王處京〔五〕 臺之下,仰見飛鳥。更羸謂魏王曰:『臣為王〔六〕 引弓虛發而下鳥。』魏王曰:『然則射可至此乎?』更羸曰:『可。』有間,雁從東方來,更羸以虛發而下之。魏王曰:『然則射可至此乎?』更羸曰:『此孽也〔七〕 。』王曰:『先生何以知之?』對曰:『其飛徐而鳴悲。飛徐者,故瘡痛也;鳴悲者〔八〕 ,久失群也,故瘡未息,而驚心未至也〔九〕 。聞弦音,引而高飛〔一〇〕 ,故瘡隕也〔一一〕 。』今臨武君,嘗為秦孽〔一二〕 ,不可為拒秦之將也。」

〔一〕 姚本 「合」,曾作「舍」。

〔二〕 鮑本 趙人,全晉舊姓。正曰:鮑見策云趙使,故云爾,無據。

〔三〕 鮑本 未詳。補曰:荀子·議兵 篇「臨武君與卿議兵於趙孝成王前」注,楚將。劉向稱「卿至趙,與孫臏議兵於孝成王前」。臏為齊宣王軍師,世遠,非是。

〔四〕 鮑本 更羸,人姓名。

〔五〕 鮑本 京,高也。正曰:或臺名。

〔六〕 鮑本 「王」作「君」。

〔七〕 鮑本 有隱痛於身,猶孽子。正曰:徐鍇曰,「妾隸之子曰孽。孽之言糱也,女沒廢而有所生,若木既伐而生枿。故於文,『子薛』為『孽』。孽者,罪也」。按此,則取廢而復生之義,以譬傷弓之鳥。

〔八〕 札记 今本「鳴悲」誤倒。

〔九〕 鮑本 「至」作「去」。補曰:一本「未忘」。札记 今本「至」作「去」。

〔一〇〕 鮑本 「音引」二字作「者音烈」三字。烈,猛也。高飛欲避箭。補曰:姚及一本無「者」字,「烈」作「引」,其義為是。「者」,「音」之訛而衍也。「烈」,「引」之訛也。札记 丕烈案:「烈」者,「裂」之誤,當本在「瘡」字下,云「故瘡裂而隕也」。各本皆有錯脫。

〔一一〕 鮑本 以瘡痛而墜。

〔一二〕 鮑本 嘗敗於秦。未詳。

汗明見春申君

汗明〔一〕 見春申君,候問〔二〕 三月,而後得見。談卒,春申君大說之。汗明欲復談,春申君曰:「僕已知先生,先生大息矣〔三〕 。」汗明憱〔四〕 焉曰:「明願有問君而恐固〔五〕 。不審君之聖,孰與堯也?」春申君曰:「先生過矣,臣何足以當堯?」汗明曰:「然則君料臣孰與舜?」春申君曰:「先生即舜也。」汗明曰:「不然,臣請為君終言之。君之賢實不如堯,臣之能不及舜。夫以賢舜事聖堯,三年而後乃相知也。今君一時〔六〕 而知臣,是君聖於堯而臣賢於舜也。」春申君曰:「善。」召門吏為汗先生著客籍〔七〕 ,五日一見。

〔一〕 鮑本 未詳。

〔二〕 姚本 一作「候間」。

〔三〕 鮑本 異於小休。

〔四〕 姚本 「憱」,劉作「慨」。鮑本 「憱」作「蹙」。補曰:即「蹴」。字書無「憱」字。蹙踖,驚貌。正曰:蹴,不安貌。踧踖之踧,非蹙。

〔五〕 鮑本 固,陋也。

〔六〕 鮑本 「時」作「旦」。

〔七〕 鮑本 著者,書此語也。正曰:著其名字於賓客之籍。

汗明曰:「君亦聞驥乎?夫驥之齒至〔一〕 矣,服〔二〕〔三〕 車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四〕 ,尾湛胕潰〔五〕 ,漉汁灑地〔六〕 ,白汗〔七〕 交流,中〔八〕 阪遷延〔九〕 ,負轅不能上〔一〇〕 。伯樂〔一一〕 遭之,下車攀而哭之,解紵衣以羃〔一二〕 之。驥於是俛而噴,仰而鳴,聲達於天,若出金石聲〔一三〕 者,何也〔一四〕 ?彼見伯樂之知己也。今僕之不肖,阨於州部〔一五〕 ,堀穴窮巷,〔一六〕 沈洿〔一七〕 鄙俗之日久矣,君獨無意湔拔僕也〔一八〕 ,使得為君高鳴屈於梁乎〔一九〕 ?」

〔一〕 鮑本 至,言可服乘之時。

〔二〕 鮑本 服,在車前。

〔三〕 鮑本 「鹽」作「檻」。補曰:字訛,當作「鹽」。

〔四〕 鮑本 申,猶展,皆用力故然。

〔五〕 鮑本 「湛」,「沉」同,汗多故然。「胕」,當作「肤」,與「膚」同。亦汗出於膚如潰。

〔六〕 鮑本 「汁」作「汗」。滲漉之汗。正曰:下有「汗」字,「汁」與「汗」對,言其重者。

〔七〕 鮑本 白汗,不緣暑而汗也。正曰:白,言其色。

〔八〕 姚本 「中」,一作「外」。鮑本 「中」作「外」。

〔九〕 鮑本 阪,坡也。遷延,不進貌。

〔一〇〕 姚本續索隱戰國策 改「棘」作「轅」。鮑本 「轅」作「棘」,「不」上有「而」字。負,所戴也。棘,言步蹇。正曰:負在背,姚本作「負轅」是。札记 今本「轅」作「棘」。

〔一一〕 鮑本 補曰:伯樂,姓孫名陽,秦穆公時人。

〔一二〕 鮑本 冪,覆也。

〔一三〕 鮑本 補曰:此「聲」字宜衍。

〔一四〕 鮑本 問其聲何以然。

〔一五〕 鮑本 集韻 ,部,統也,界也。

〔一六〕 姚本 三同,「堀」上有「陪」字。鮑本 堀,窟也,以窮巷為窟穴。

〔一七〕 鮑本 洿,濁溽也。

〔一八〕 姚本 湔,音薦。鮑本 「拔」作「祓」。湔,手浣也。祓,去惡也。札记 丕烈案:「祓」誤也,李善引作「拂」。「拂」、「拔」同字。

〔一九〕 鮑本 聲己之屈。梁,南梁。彪謂:世之懷材抱德之士,陸沒於時,若此驥者不少。而伯樂之不世有,長鳴之無其時,可不為之大哀邪?故招延不可不博,試用不可不詳也。補曰:高鳴屈於梁,疑明嘗困於梁者。一本標云,類要 「高鳴」作「長鳴」。李善注廣絕交論 曰,「翦拂使其長鳴」,引 云。

楚考烈王無子

楚考烈王無子〔一〕 ,春申君患之,求婦人宜子者進之,甚眾,卒無子。

〔一〕 鮑本 補曰:此時無子也。古 云,「楚幽王悍卒,同母弟猶立。猶庶兄負芻之徒,襲殺猶而立負芻」。司馬貞云,「猶有庶兄負芻及昌平君」。劉向列女傳 ,「猶乃考烈王遺腹子」。

趙人李園,持其女弟,欲進之楚王,聞其不宜子,恐又〔一〕 無寵。李園求事春申君為舍人。已而謁歸,故失期〔二〕 。還謁〔三〕 ,春申君問狀〔四〕 。對曰:「齊王遣使求臣女弟〔五〕 ,與其使者飲,故失期。」春申君曰:「聘入乎?」對曰:「未也。」春申君曰:「可得見乎?」曰:「可。」於是園乃〔六〕 進其女弟,即幸於春申君。知其〔七〕 有身,園乃與其女弟謀。

〔一〕 姚本 曾,「又」作「久」。

〔二〕 鮑本 后於所期日。

〔三〕 鮑本 自趙還,入謁。

〔四〕 鮑本 狀,事狀。

〔五〕 鮑本 詭言王遣。

〔六〕 姚本 一無「乃」字。

〔七〕 姚本 一無「其」字。

園女弟承間說春申君曰:「楚王之貴幸君,雖兄弟不如。今君相楚王〔一〕 二十餘年,而王無子,即百歲後將更立兄弟。即楚王更立〔二〕 ,彼亦各貴其故〔三〕 所親,君又安得長有寵乎?非徒然也?君用事久,多失禮於王兄弟,兄弟誠立〔四〕 ,禍且及身,奈何以保相印、江東之封乎〔五〕 ?今妾自知有身矣,而人莫知。妾之幸君未久,誠以君之重而進妾於楚王,王必幸妾。妾賴天而有男,則是君之子為王也,楚國封盡可得〔六〕 ,孰與其臨不測之罪乎?」春申君大然之。乃出園女弟謹舍,而言之楚王。楚王召入,幸之。遂生子男,立為太子,以李園女弟立為王后。楚王貴李園,李園用事。

〔一〕 姚本 一無「王」字。

〔二〕 鮑本 王,後王。

〔三〕 鮑本 無「故」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四〕 鮑本 補曰:「兄」上恐亦當有「王」字,疊上文。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吳說未是。

〔五〕 姚本 一無「奈」字。鮑本 補曰:後語 云,江東十二縣之封。湖州圖經有春申君封邑。

〔六〕 姚本 一無「盡」字。鮑本 四封之內。

李園既入其女弟為王后,子為太子,恐春申君語泄而益驕,陰養死士,欲殺春申君以滅口〔一〕 ,而國人頗有知之者。

〔一〕 姚本續越絕書 記:昔楚考烈王相春申君也,吏李園。園女弟環謂園曰:「我聞王老無嗣,可見我於春申君。我欲假於春申君。我得見於春申君,徑得幸於王矣。」園曰:「春申君,貴人也,千里佐,吾胡敢託言?」女環曰:「即不見我,汝求謁於春申君:『才人告有遠道客,因請歸待之。』彼必問汝:『汝家何等遠道客者?』因對曰:『園有女弟,聞之使,使來求之園,才人使告園也。』彼必問汝:『女弟何能?』對曰:『能鼓音,讀詩書 ,通一經。』故彼必見我。』園曰:「諾。」明日,辭春申君:「才人有遠道客,請歸待之。」春申君果問:「汝家何等遠道客?」對曰:「園有女弟,魯相聞之,使使來求之。」春申君曰:「何能?」對以鼓音,讀詩書 ,通一經。春申君曰:「可得見乎?」園曰:「可。」「明日使待於離亭。」園曰:「諾。」既歸,告女弟環曰:「吾辭於春申君,與我明日夕於離亭。」女環曰:「園宜先供待之。」春申君到,園馳人呼女環到。黃昏,女環至,大縱酒,鼓琴。曲未終,春申君重言「善」。女環鼓琴而歌,春申君大悅。留宿。明日,女環謂春申君曰:「妾聞王老無嗣,屬邦於君。君外滛不顧政事,使王聞之,君上負於王,使妾兄下負於夫人,為之奈何?無泄此口,君召而戒之。」春申君以告官屬莫有聞滛女也,皆諾。與女環通,未終月,女環謂春申君曰:「妾聞王老無嗣,今懷君子一月矣。可見妾於王。幸產子男,君即王公也,何為而佐乎?君試念之。」春申君曰:「諾。」念之五日而道之:「邦中有好女,中相呼屬嗣者。」烈王曰:「諾。」即召而可之。烈王大悅,取之,十月產子男。烈王死,幽王嗣立。女環使園相春申君。相之三年,然後告園,以吳封春申君,使備東邊。園曰:「諾。」即封春申君於吳。幽王後懷王,使張儀詐殺之。懷王子頃襄王,秦始皇帝使王翦滅之。越絕書 又云:春申君,楚考烈王相也。烈王死,幽王立,封春申君於吳。三年,幽王徵春申君為楚令尹,春申君自使其子親為假君。治十一年,幽王徵假君與春申君,并殺之。二君治吳凡十四年。

春申君相楚二十五年,考烈王病。朱英謂春申君曰〔一〕 :「世有無妄之福〔二〕 ,又有無妄之禍。今君處無妄之世,以事無妄之主,安不有無妄之人乎?」春申君曰:「何謂無妄之福?」曰:「君相楚二十餘年矣,雖名為相國,實〔三〕 楚王也。五子皆相諸侯。今王疾甚,旦暮且崩,太子衰弱,疾而不起,而君相少主,因而代立當國〔四〕 ,如伊尹、周公。王長而反政,不〔五〕 ,即遂南面稱孤,因而有楚國。此所謂無妄之福也。」春申君曰:「何謂無妄之禍?」曰:「李園不治國〔六〕 ,王之舅也。不為兵將,而陰養死士之日久矣。楚王崩,李園必先入,據本議制斷君命〔七〕 ,秉權而殺君以滅口。此所謂無妄之禍也。」春申君曰:「何謂無妄之人?」曰:「君先仕臣為郎中,君王崩〔八〕 ,李園先入,臣請為君 其胸殺之〔九〕 。此所謂無妄之人也。」春申君曰:「先生置之,勿復言已〔一〇〕 。李園,軟弱人也,僕又善之,又何至此?」朱英恐,乃亡去。

〔一〕 鮑本 楚人。正曰:後語 云,觀人朱英。注,觀地在河北平原。 ,觀津人朱英。班志,信都國觀津縣。觀,古玩反。正義 以為「魏州觀城縣觀音館」者,非是,又見韓策 「觀鞅」章。鮑移在魏,作「魏鞅」。

〔二〕 鮑本 無妄,言可必。正曰:朱子解 「無妄」,云 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焉者,義亦通。

〔三〕 姚本 一本「實」下有「如」字。

〔四〕 鮑本 立,謂攝也。

〔五〕 鮑本 不,不反政。

〔六〕 姚本 錢、劉下有「而」字。鮑本 言非將相。

〔七〕 鮑本 據,言不移。議,欲殺春申君也。制斷,矯也。君,楚王也。

〔八〕 鮑本 此章唯「楚王更立」、「楚王」可曰楚王,餘皆後人稱之。正曰: 中有「當曰王」、「當曰楚王」,亦有兩稱皆通者。

〔九〕 鮑本 補曰:「 」,玉篇 作「 」,尺庸反,刺也。「為君」之「為」,去聲。

〔一〇〕 鮑本 「已」作「也」。

後十七日,楚〔一〕 考烈王崩,李園果先入,置死士,止於棘門之內〔二〕 。春申君後入,止棘門。園死士夾刺春申君,斬其頭,投之棘門外。於是使吏盡滅春申君之家。而李園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為楚幽王也。

〔一〕 鮑本 無「楚」字。

〔二〕 鮑本 宮門,以棘衛之。

是歲,秦始皇立九年矣。嫪毐〔一〕 亦為亂於秦〔二〕 。覺,夷三族,而呂不韋廢。〔三〕

〔一〕 鮑本 呂不韋所進,以說始皇母帝太后者也。

〔二〕 鮑本 不韋傳 ,毐與太后私亂,生子二人,與后謀曰,「王即薨,以子為後」。補曰: 於章末並敘嫪毐之事,豈無意哉?二國宗姓已滅絕,呂政雖一天下,世僅再傳,奚異楚幽也。趙與秦同姓,王遷母倡,族類不正,亦以滅亡,蓋倫紀嬻亂,其不永也固宜。抑諸國運盡祚窮,乖戾併於一時也歟?

〔三〕 鮑本 彪謂:春申君所以至於此,錮寵而暗於事也。使萬有一如李氏女所陳者,歸相印而老江東之封,不已優乎?春申於楚,非若商君之於惠文。又如不可,則杖策而去,扁舟五湖,為世陶朱抑可矣!春申不為此,而計出於滅宗,蓋小人患失之禍,勢必有此,不可不戒也。朱英之言深矣,然未聞道也。春申之納女,前日事耳。英不以此時,匡之以大臣之義,而以一卒自任,雖多言亦何救於亂哉?正曰:凡鮑氏責春申以歸老江東,杖策扁舟之事,在未納女之前可也。既納之後,又入其乘間之言,禍根已牢,異時縱欲歸印杖策,禍亦隨之,豈有脫理邪?其論朱英以未聞道,尤謬。納女事祕,人豈知之?英之事歇又淺,觀其說而不聽,可見責以匡正大臣之義,豈其然乎?

續:越絕書隋·經籍志 稱為子貢作。今雜記秦、漢事,疑後人所羼,不敢盡信。史記戰國策列女傳 ,不載女環之名,止見於此。其畫策終始,信如此,皆出於女環,尤為異也。至言烈王死後,李園相春申君,方封於吳,又立其子為假君,皆與史記國策 不合。聊記于此,以廣異聞。〔校一〕

〔校一〕 「續:越絕書 」篇次,姚本在卷十七楚策 之后,卷十八趙策 之前,作為附錄另為一篇;鮑本在篇注之末「吳氏補曰」的注中。現仍作附錄,但篇次放在楚考烈王無子 之后。

虞卿謂春申君

虞卿〔一〕 謂春申君曰:「臣聞之春秋 〔二〕 ,於安思危,危則慮安。今楚王之春秋 高矣,而君之封地,不可不早定也。為主君慮封者,莫如遠楚。秦孝公封商君,孝公死,而後〔三〕 不免殺之。秦惠王封冉子〔四〕 ,惠王死,而後王奪之。公孫鞅,功臣也;冉子,親姻也。然而不免奪死者,封近故也。太公望封於齊,邵公奭〔五〕 封於燕,為其遠王室矣。今燕之罪大而趙怒深〔六〕 ,故君不如北兵以德趙,踐〔七〕 亂燕,以定身封,此百代之一時也〔八〕 。」

〔一〕 鮑本 不書何所人。

〔二〕 鮑本 補曰:此二字恐因下文衍。

〔三〕 鮑本 「後」下補「王」字。

〔四〕 鮑本 穰侯也,宣太后弟。子,男子。

〔五〕 鮑本 「奭」作「 」。

〔六〕 鮑本 「怒」作「怨」。趙自燕王喜以栗腹之謀伐趙,起燕四年至十二年,無歲不戰。十二年,此二十一年。正曰:不可考。補曰:一本「趙怒深」。

〔七〕 鮑本 踐奄之踐。

〔八〕 鮑本 補曰:此數語,與秦策·謂穰侯 章,趙策·齊將攻宋 章、齊攻宋 章,皆相類。

君曰:「所道攻燕,非齊則魏。魏、齊新怨楚〔一〕 ,楚君〔二〕 雖欲攻燕,將道何哉?」對曰:「請令魏王可〔三〕 。」君曰:「何如?」對曰:「臣請到魏,而使所以信之〔四〕 。」

〔一〕 鮑本 景陽救燕之役。正曰:燕策 ,齊、韓、魏共攻燕,楚使景陽救之。景攻魏雍丘,以與宋云云。時猶有宋,去此時遠甚。鮑指以為懷王二十七年。此為考烈王二十一年。就使果然,則相去亦皆遠。 固云「魏、齊新怨楚」,豈得為彼時事哉?

〔二〕 鮑本 「君」作「軍」。

〔三〕 鮑本 景閔王。可,聽其道魏。

〔四〕 鮑本 為所可信者。

迺謂魏王曰:「夫楚亦強大矣,天下無敵,乃且攻燕。」魏王曰〔一〕 :「鄉也,子云天下無敵;今也,子云乃且攻燕者,何也?」對曰:「今為〔二〕 馬多力則有矣,若曰勝千鈞〔三〕 則不然者,何也?夫千鈞非馬之任也。今謂楚強大則有矣,若越趙、魏而鬥兵於燕,則豈楚之任也我〔四〕 ?非楚之任而楚為之,是敝楚也。敝楚見強魏也〔五〕 ,其於王孰便也?」〔六〕

〔一〕 鮑本 補曰:「王曰」以下脫簡,誤衍在前章。

〔二〕 鮑本 「為」作「謂」。丕烈案:楚策 作「謂」。

〔三〕 鮑本 鈞,三十斤。

〔四〕 姚本 「我」一作「哉」。鮑本 「我」作「哉」。札记 丕烈案:楚策 作「哉」。

〔五〕 姚本 一本「敝楚見強魏也」作「強楚敝楚」。鮑本 「見」作「是」。

〔六〕 姚本 曾云,此下恐欠。鮑本 補曰:按 考烈王元年,封歇春申君,賜淮北地。後十五年,以地邊齊,言於王以為郡,請封江東,因城吳故墟。大事記 謂利吳之安富也。此 言楚王春秋 高,君之封地不可不早定,則在未封之前,頃襄之時乎?頃襄之三十四年,趙嘗伐燕。豈或此時勸以踐燕定封,亦欲其取地於他國如魏冉乎?淮北邊齊猶難之,況燕地乎?亦非計之便也。然遠楚徒封,卒用於城吳之時,皆斯言有以啟之也。踐燕定封,亦欲其取地於他國如魏冉乎?淮北邊齊猶難之,況燕地乎?亦非計之便也。然遠楚徒封,卒用於城吳之時,皆斯言有以啟之也。

戰國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