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三
薛公為魏謂魏冉
薛公〔一〕 為魏謂魏冉曰:「文聞秦王欲以呂禮收齊〔二〕 ,以濟天下,君必輕矣。齊、秦相聚以臨三晉,禮必并相之〔三〕 ,是君收齊以重呂禮也。齊免於天下之兵,其讎君必深〔四〕 。君不如勸秦王令弊邑〔五〕 卒攻齊之事。齊破,文請以所得封君。齊破晉強〔六〕 ,秦王畏晉之強也,必重君以取晉〔七〕 。齊予晉弊邑〔八〕 ,而不能支秦〔九〕 ,晉必重君以事秦。是君〔一〇〕 破齊以為功,操〔一一〕 晉以為重也。破齊定封,而秦、晉皆重君;若齊不破,呂禮復用〔一二〕 ,子必大窮矣。」
〔一〕 鮑本 田文。
〔二〕 鮑本 收,猶取也。禮 時相齊,親禮所以取齊。昭十三年,禮奔魏。其相齊,見周策 及孟嘗傳 。後至十九年歸秦,明年齊伐宋,伐宋後,文乃相魏。此事合在禮歸秦之前。此時文未相魏,其言為魏,意親之矣。正曰:失考,辨并見周策 。
〔三〕 鮑本 相齊及秦。
〔四〕 鮑本 齊讎冉也,欲得陶故。故下章曰,「攻齊不成,陶為鄰恤」。然齊未免於兵,亦不敢爾。正曰:齊無兵患,則可以肆志於冉,與秦得天下則伐齊深文意同,但言其事理當爾。
〔五〕 鮑本 薛也。文以此十三年奔薛。
〔六〕 鮑本 晉,謂魏。
〔七〕 鮑本 文親魏而重冉,故欲取晉,必重冉。
〔八〕 鮑本 「予」作「與」。薛雖文舊封,而屬齊,齊破畏魏,且取薛予魏。
〔九〕 鮑本 魏得薛,秦必害之,而魏實弱,不能當秦。
〔一〇〕 姚本 一本無「君」字。
〔一一〕 鮑本 「操」作「採」。補曰:姚本 「操晉」,是。「採」字訛,義不通。札记 丕烈案:史記 是「挾」字。
〔一二〕 鮑本 禮 雖亡秦之齊,秦方以禮收齊,則復親之。今齊不破,是秦收齊之功遂也。禮 為有功於秦,秦必用之,並相齊、秦也。
秦客卿造謂穰侯
秦客卿造〔一〕 謂穰侯曰:「秦封君以陶〔二〕 ,藉君天下〔三〕 數年矣。攻齊之事成,陶為萬乘〔四〕 ,長小國,率〔五〕 以朝天子,天下必聽,五伯之事也;攻齊不成,陶為鄰恤〔六〕 ,而莫之據也〔七〕 。故攻齊之於陶也,存亡之機也。
〔一〕 鮑本 造,其名。
〔二〕 鮑本 冉別封也。越記 注,陶,今濟陰定陶。補曰:說見趙策 。
〔三〕 鮑本 借以制天下之權。
〔四〕 鮑本 國大也。
〔五〕 鮑本 無「率」字。
〔六〕 鮑本 言近於憂。
〔七〕 鮑本 無緩國可持。正曰:言攻齊不成,則陶且有為鄰國得之之憂。
「君欲成之,何不使人謂燕相國曰:『聖人不能為時〔一〕 ,時至而〔二〕 弗失。舜雖賢,不遇堯也,不得為天子;湯、武雖賢,不當桀、紂不王。故以舜、湯、武之賢,不遭時不得帝王。令〔三〕 攻齊,此君之大時也已〔四〕 。因天下之力,伐讎國之齊,報惠王〔五〕 之恥,成昭王之功〔六〕 ,除萬世之害,此燕之長利,而君〔七〕 之大名也。書〔八〕 云,樹德莫如滋〔九〕 ,除害莫如盡。吳不亡越,越故亡吳;齊不亡燕,燕故亡齊〔一〇〕 。齊亡於燕,吳亡於越,此除疾不盡也。以非〔一一〕 此時也,成君之功,除君之害,秦卒〔一二〕 有他事而從齊,齊、趙〔一三〕 合,其讎君必深矣。挾君之讎〔一四〕 以誅於燕〔一五〕 ,後雖悔之,不可得也已。君悉燕兵而疾僣〔一六〕 之,天下之從君也,若報父子之仇。誠能亡齊,封君於河南〔一七〕 ,為萬乘,達途於中國,南與陶為鄰,世世無患。願君之專志於攻齊,而無〔一八〕 他慮也〔一九〕 。』」
〔一〕 鮑本 時,天時,非人所能為。
〔二〕 鮑本 無「而」字。
〔三〕 鮑本 「令」作「今」。
〔四〕 鮑本 得時之利無大於此。
〔五〕 鮑本 田單破燕,燕惠王之初。
〔六〕 鮑本 燕昭王二十八年,樂毅伐齊,入臨淄。三十二年,下齊七十餘城。明年,田單復之。補曰:「惠王」,字疑有誤,且不當在昭王前。札记 丕烈案:吳說非也,此不誤,便文而不依世次也。
〔七〕 鮑本 君,謂燕相。
〔八〕 鮑本 「書」作「詩」。逸詩 。補曰:泰誓 ,「樹德務滋,除惡務本」。札记 丕烈案:吳氏云泰誓 ,非也。東晉古文以為泰誓 耳。策 文當本作「詩」,后人誤依古文,改作「書」也。此與范睢稱詩曰「木實繁者披其枝」,黃歇稱詩 云「大武遠宅不涉」,趙武靈王稱詩 云「服難以勇,治亂以知,事之計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學,義之經也」,及謂秦王稱詩 云「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同例。「詩」字皆有訛。「遠宅不涉」者,周書 「大武遠宅不薄也」。高誘注逸詩 ,當亦有誤。
〔九〕 鮑本 滋,益也。
〔一〇〕 鮑本 齊閔八年,蘇代為齊說燕噲讓子之,燕幾亡矣,而不卒功,故有樂毅臨淄之役。正曰:齊宣二十七年。注「讓子之」下,宜云「於是燕亂,齊伐之」云云。
〔一一〕 鮑本 「以非」作「非以」。正曰:「以非」至「之害」句,或「以」「已」字通,屬上句,上下文兩有此。
〔一二〕 鮑本 卒,猝同,忽也。
〔一三〕 鮑本 「趙」作「秦」。
〔一四〕 鮑本 讎,謂齊。
〔一五〕 鮑本 使燕誅相。
〔一六〕 鮑本 「僭」作「攻」。正曰:字誤,當作「攻」,下文可證。札记 今本「僭」作「攻」,乃誤涉鮑也。
〔一七〕 鮑本 亦河之南,非郡,此蓋寓封。
〔一八〕 姚本 「無」一作「毋」。
〔一九〕 鮑本 補曰:後「為萬乘」之「為」,去聲。
魏謂魏冉
魏〔一〕 謂魏冉〔二〕 曰:「公聞東〔三〕 方之語乎?」曰:「弗聞也。」曰:「辛、張陽、毋澤〔四〕 說魏王〔五〕 、薛公〔六〕 、公叔也,曰:『臣戰〔七〕 ,載主契國〔八〕 以與王約〔九〕 ,必無患矣。若有敗之者,臣請挈領〔一〇〕 。然而臣有患也〔一一〕 。夫楚王之以其臣請挈領然而臣有患也〔一二〕 。夫楚王〔一三〕 之以其國依冉也,而事臣之主〔一四〕 ,此臣之甚患也〔一五〕 。』今公東而因言於楚〔一六〕 ,是令張儀〔一七〕 之言為禹〔一八〕 ,而務敗公之事也〔一九〕 。公不如反公國〔二〇〕 ,德楚〔二一〕 而觀薛公之為公也〔二二〕 。觀三國之所求於秦而不能得者,請以號三國以自信也〔二三〕 。觀張儀〔二四〕 與澤之所不能得於薛公者也〔二五〕 ,而公請之以自重也〔二六〕 。」
〔一〕 姚本 曾、錢本有「文」字。鮑本 「魏」上補「為」字。
〔二〕 鮑本 楚人,宣太后弟,后封穰侯。傳 言其用事武王時,此時冉欲如楚,魏恐其合也。
〔三〕 鮑本 東,山東。
〔四〕 鮑本 辛,疑韓人。張,張儀。毋澤,疑齊人。正曰:此章多難通,此類尤難知。下文云,「觀張儀與澤」,又不云「毋澤」,當闕。
〔五〕 鮑本 哀。正曰:襄。
〔六〕 鮑本 田嬰。
〔七〕 鮑本 與楚戰。
〔八〕 鮑本 主,木主,軍行載之,禱且告焉。契,言以國為約。
〔九〕 鮑本 王,魏王。
〔一〇〕 鮑本 領,項也。言欲請誅,持其項以受鈇鉞。
〔一一〕 鮑本 患楚與秦合。下衍十六字。
〔一二〕 鮑本 一無以上十六字。
〔一三〕 鮑本 懷。
〔一四〕 鮑本 事,征伐也。臣,辛、張陽;主,韓、魏、齊也。此二人之辭,非說冉者,故名冉。
〔一五〕 鮑本 「之」下有「所」字。此下乃說者之辭。
〔一六〕 鮑本 公,謂冉。東,東之楚也。因與楚好言。
〔一七〕 姚本 一本無「儀」字。
〔一八〕 鮑本 儀以武二年死,故此章必次之此。禹善謨,今儀言楚依冉,而冉果與楚合,是儀之謀侔於禹也。
〔一九〕 鮑本 三國是儀之說,必欲敗冉合楚之事。
〔二〇〕 鮑本 謂秦。
〔二一〕 鮑本 但施恩惠,而不之楚。
〔二二〕 鮑本 觀其於冉如何。
〔二三〕 鮑本 為韓、魏、齊請其所欲於秦,因宣言之,所以信於三國。
〔二四〕 姚本 一本無「儀」字。
〔二五〕 鮑本 衍「也」字。補曰:恐衍。
〔二六〕 鮑本 薛公所不與儀者,冉為之請而得,則儀重冉。儀時相魏,為儀請,亦所以為魏,魏亦重冉也。補曰:「為公」之「為」,去聲。
謂魏冉曰和不成
謂魏冉曰:「和不成〔一〕 ,兵必出。白起者,且〔二〕 復將。戰勝,必窮公;不勝,必事趙從公。公又輕〔三〕 ,公不若毋多〔四〕 ,則疾到〔五〕 。」
〔一〕 鮑本 與趙和秦也。此二十七年白起擊趙,因伐光狼。正曰:無攷。
〔二〕 鮑本 無「且」字。
〔三〕 鮑本 不能窮冉,故從冉而和。然先和,則冉重;今不勝而和,故輕。
〔四〕 鮑本 謂專志於和,毋他務也。
〔五〕 姚本續 云:「到」,恐作「封」字。鮑本 趙歸我也。此蓋冉欲和,而起欲戰也。起,冉所薦,其言「窮公」,起似不爾。補曰:語不可曉,有缺誤。
謂穰侯
謂穰侯曰:「為君慮封〔一〕 ,若〔二〕 於除宋罪,重齊怒〔三〕 ;須殘伐亂宋〔四〕 ,德強齊,定身封。此亦百世之時也已〔五〕 !」
〔一〕 鮑本 謀所以定其封。
〔二〕 鮑本 「若」作「苦」。補曰:此連下,有缺誤。札记 丕烈案:「除」乃「陶」字誤,句絕。「若」上當有「莫」字,鮑所說全謬。趙策 云,「莫若於宋」,是其證。
〔三〕 鮑本 宋,齊所惡也,故除宋罪則齊怒,齊怒則冉之封不定,故以為苦。除,解免也。
〔四〕 鮑本 補曰:「須殘」字有衍誤。趙策 作「宋罪重,齊怒深,殘伐亂宋」云云;又作「宋之罪重,齊之怒深,殘亂宋」云云。凡兩見。彼言為奉陽君定封,說見彼策。札记 丕烈案:「須」即「深」字誤,句絕。
〔五〕 鮑本 「時」上有「一」字,「時」下無「也」字。札记 今本「時」上有「一」字。
謂魏冉曰楚破秦
謂魏冉曰:「楚破秦〔一〕 ,不能與齊縣衡矣〔二〕 。秦三世積節於韓、魏〔三〕 ,而齊之德新加〔四〕 與〔五〕 。齊、秦交爭,韓、魏東聽〔六〕 ,則秦伐矣。齊有東國之地,方千里。楚苞九夷〔七〕 ,又方千里,南有符離之塞〔八〕 ,北有甘魚〔九〕 之口。權縣宋、衛〔一〇〕 ,宋、衛乃當阿、甄耳〔一一〕 。利有千里者二〔一二〕 ,富擅越隸〔一三〕 ,秦烏能與齊縣衡韓、魏〔一四〕 ,支分方城膏腴之地〔一五〕 以薄〔一六〕 鄭〔一七〕 ?兵休復起,足以傷秦,不必待齊。」
〔一〕 鮑本 「秦」下補「秦」字。正曰:「秦」下宜復有「秦」字。
〔二〕 鮑本 懸衡,輕重等也。此言秦輕於齊。
〔三〕 鮑本 節,猶事也。言累有戰伐之事。正曰:劉辰翁云,積往來之節也。
〔四〕 鮑本 加於韓、魏。
〔五〕 姚本 「與」一作「焉」。
〔六〕 鮑本 衍「秦」上「齊」字,「韓魏」下復有「韓魏」字。正曰:姚本 「齊秦交爭,韓魏東聽」,自通。札记 今本重「韓魏」,乃誤涉鮑也。鮑本 有「魏」字,補「韓」字,衍「秦」上「齊」字,吳氏有正。丕烈案:「與」字本上屬,鮑誤下屬也。
〔七〕 鮑本 補曰:索隱 曰,屬楚之夷。
〔八〕 鮑本 屬沛。
〔九〕 鮑本 未詳,疑為濟陰高魚。正曰:王應麟云,鮑說非,左氏 昭十三年傳「次於魚陂」注,竟陵縣城西北甘魚陂。
〔一〇〕 鮑本 言較其輕重。
〔一一〕 鮑本 莊十三年注,阿,今濟北東阿,齊之阿邑。甄,屬濟陰。莊十四年會于鄄,史 作甄。此言二國如齊邑爾。補曰:鄄本濮州鄄城。
〔一二〕 鮑本 謂齊、楚。正曰:恐非,此句正指楚。
〔一三〕 鮑本 越,勾踐國。隸,猶禮之秋官肆隸,征伐所獲之民也。擅,專有之事。正曰:越有三,皆屬楚。隸,徒隸,賤稱。此言楚之強。
〔一四〕 鮑本 無「魏」字。正曰:此句與策 首不同,當與上「權縣宋、衛」為比。一本「權縣韓、魏」者,是「支分」字上或缺「楚」字。如此,義乃稍通。
〔一五〕 鮑本 支,言細散取之。腴,腹肥也。言肥沃如之。
〔一六〕 鮑本 薄,猶迫也。
〔一七〕 鮑本 鄭屬長安,在秦、漢之間。正曰:西都咸林,鄭舊封,去方城遠。新鄭榮陽,是時已為韓。策 凡言鄭者,韓也。
五國罷成睪
五國罷成睪〔一〕 ,秦王欲為成陽君〔二〕 求相韓、魏,韓、魏弗聽。秦太后〔三〕 為魏冉〔四〕 謂秦王曰:「成陽君以王之故,窮而居於齊,今王見其達而收之,亦能翕其心乎〔五〕 ?」王曰:「未也。」太后曰:「窮而不收,達而報之,恐不為王用;且收成陽君,失韓、魏之道也〔六〕 。」
〔一〕 鮑本 「睪」作「皋」。屬河南。詳見趙策 惠文十三年,此二十一年也。史 不書。補曰:「皋」,姚本作「睪」。前漢志 ,皋,故虎牢,亦名制,左傳 所謂巖邑也。正義 引括地志 云,成皋故縣在洛州氾水縣西南。「氾」音似。札记 今本「睪」作「皋」。丕烈案:「睪」即「皋」字也。
〔二〕 鮑本 以趙 、魏策 知為韓人。此十七年入朝時在其國。
〔三〕 鮑本 宣。
〔四〕 鮑本 冉,后弟,時主五國之成,后恐成陽害其事,故為之言。
〔五〕 鮑本 翕,猶收也。言收之晚。
〔六〕 鮑本 其窮在齊,亦必韓、魏所惡。
范子因王稽入秦
范子〔一〕 因王稽〔二〕 入秦,獻書昭王曰:「臣聞明主蒞正,〔三〕 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為可,則行而益利其道〔四〕 ;若將弗行,則久留臣無為也〔五〕 。語曰:『人主〔六〕 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於有功,刑必斷於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七〕 ,要不足以待斧鉞〔八〕 ,豈敢以疑事嘗〔九〕 試於王乎?雖以臣為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於王前耶〔一〇〕 !
〔一〕 鮑本 名睢,字叔,后封應侯。凡范,皆晉舊姓,故史 云魏人。補曰:睢,音雖。
〔二〕 鮑本 秦謁者令,時使魏還。
〔三〕 鮑本 史 作「政」,字通。
〔四〕 鮑本 利,猶達。
〔五〕 鮑本 「為」作「謂」。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為」,鮑改誤。
〔六〕 鮑本 后語 作「庸主」。鮑本 補曰:姚云后語 作「庸主」,史 同。
〔七〕 鮑本 集韻 ,「椹,斫木鑕」。鑕,铁椹。質,鑕同。
〔八〕 鮑本 鉞,亦斧也。
〔九〕 鮑本 嘗,亦試也。
〔一〇〕 鮑本 「王前」作「前者」。保任人必保其後,後不如言,則為反覆。此任人者所重也,王豈得輕之。札记 丕烈案:「後」,史記 作「之」,無「前」字,連上句讀。
「臣聞周有砥厄,宋有結綠,梁有懸黎,楚有和璞〔一〕 。此四寶者,工之所失也〔二〕 ,而為天下名器。然則聖王之所棄者,獨不足以厚國家乎〔三〕 ?
〔一〕 鮑本 卞和之璞。皆美玉名。
〔二〕 鮑本 失,謂不能別之。故卞和三刖也。
〔三〕 鮑本 厚,言使之重。
「臣聞善厚家者,取之於國;善厚國者,取之於諸侯〔一〕 。天下有明主,則諸侯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二〕 ?為其凋榮〔三〕 也。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四〕 !語之至者,臣不敢載之於書;其淺者又不足聽也。意者,臣愚而不闔〔五〕 於王心耶!已〔六〕 其〔七〕 言臣者,將賤而不足聽耶!非若是也,則臣之志〔八〕 ,願少賜游觀之間〔九〕 ,望見足下〔一〇〕 而入之。」
〔一〕 鮑本 皆取其人。
〔二〕 鮑本 無「故」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
〔三〕 姚本 「凋榮」,曾、錢、劉一作「凋弊」。史記 ,「割榮」。后語 ,「害榮」。鮑本 凋,傷也。榮,草華也,此喻厚重。彼有擅之,則此無有。
〔四〕 鮑本 補曰:睢云「聖主明於成敗之事」,而曰「疑則少嘗之」,語既反覆,又引舜、禹,舜、禹豈嘗疑事者哉?所謂游士之言。
〔五〕 姚本 史記 ,「闔」作「概」。鮑本 「闔」,「合」同。補曰:「闔」,史 作「概」。索隱 引策 作「關」。
〔六〕 姚本 「已」,錢作「亡」;一作「以」;一作「抑」;曾作「亡」。鮑本 「已」作「亡」。補曰:姚云,錢作「亡」。史 同。
〔七〕 鮑本 亡其,猶得亡。補曰:亡其,猶亡乃。
〔八〕 鮑本 絕句。正曰:史 ,「自非然者,臣願」云云。按,「自非然者」即策 「非若是也」,「臣願」即策 「則臣之志願」云云。「志」字句絕,雖奇,非文義。札记 丕烈案:此史記 不與策 文同。
〔九〕 鮑本 間,暇隙也。
〔一〇〕 鮑本 不斥王,故指其足下之人,猶陛下也。
書上,秦王說之,因謝王稽說〔一〕 ,使人持車召之。〔二〕
〔一〕 姚本 一無「說」字。鮑本 且謝且說,說其未用之故。正曰:謝其得人,而說其欲見之意。姚云,一本無「說」字。史 同。
〔二〕 鮑本 睢傳 有。補曰:「為其」之「為」,去聲。「說之」之「說」,音悅。
范睢至秦
范睢至秦,王庭迎,謂范睢曰〔一〕 :「寡人宜以身受令久矣。今者義渠之事急〔二〕 ,寡人日自請太后。今義渠之事已,寡人乃得以身受命〔三〕 。躬竊閔然不敏〔四〕 ,敬執賓主之禮。」范睢辭讓。
〔一〕 鮑本 無「謂」字。補曰:一本「謂范睢」。札记 丕烈案:考史記 ,「謂」或「謝」字誤也。
〔二〕 鮑本 蓋修李帛之怨。補曰:大事記 ,赧王四十四年,秦滅義渠。漢·匈奴傳 ,秦昭王時,義渠戎王與宣太后亂,有二子,太后計殺王於甘泉。
〔三〕 鮑本 無「得」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乃得受命」。
〔四〕 鮑本 閔,猶傷。敏,疾也。自傷其見睢之晚。
是日見范睢,見者〔一〕 無不變色易容者。秦王屏左右〔二〕 ,宮中虛無人,秦王跪而請曰〔三〕 :「先生何以幸教寡人〔四〕 ?」范睢曰:「唯唯。」有間〔五〕 ,秦王復請,范睢曰:「唯唯。」若是者三。
〔一〕 鮑本 下「見」,賢遍反。
〔二〕 鮑本 博雅 ,屏,除也。此謂去之。
〔三〕 鮑本 「請」作「進」。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請」。
〔四〕 鮑本 以教之為寵。
〔五〕 鮑本 亦隙也。正曰:間,猶頃也。孟子 為「間」,如字。
秦王跽〔一〕 曰:「先生不幸教寡人乎?」
〔一〕 鮑本 跽,長跪也。
范睢謝曰:「非敢然也。臣聞始時呂尚之遇文王也,身為漁父而釣於渭陽之濱耳〔一〕 。若是者,交疏也〔二〕 。已一說而立為太師〔三〕 ,載與俱歸者〔四〕 ,其言深也。故文王果收功於呂尚,卒擅天下而身立為帝王。即使文王疏呂望〔五〕 而弗與深言,是周無天子之德,而文、武無與成其王也。今臣,羇旅之臣也,交疏於王,而所願陳者,皆匡君之〔六〕 之事,處人骨肉之間〔七〕 ,願以陳臣之陋忠,而未知王心也,所以王三問而不對者是也。臣非有所畏而不敢言也,知今日言之於前,而明日伏誅於後,然臣弗敢畏也。大王信行臣之言,死不足以為臣患,亡不足以為臣憂,漆身而為厲〔八〕 ,被髮而為狂,不足以為臣恥。五帝之聖〔九〕 而死,三王之仁〔一〇〕 而死,五伯之賢〔一一〕 而死,烏獲之力〔一二〕 而死,奔、育〔一三〕 之勇焉而死〔一四〕 。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一五〕 。處必然之勢,可以少有補於秦,此臣之所大願也,臣何患乎?伍子胥橐載〔一六〕 而出昭關〔一七〕 ,夜行而晝伏,至於蔆水〔一八〕 ,無以餌其口,坐行蒲服〔一九〕 ,乞食於吳巿〔二〇〕 ,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使臣得進謀如伍子胥,加之以幽囚,終身不復見〔二一〕 ,是臣說之行也,臣何憂乎?箕子、接輿〔二二〕 ,漆身而為厲,被髮而為狂,無益於殷、楚。使臣得同行於箕子、接輿,漆身〔二三〕 可以補所賢之主,是臣之大榮也〔二四〕 ,臣又何恥乎?臣之所恐者,獨恐臣死之後,天下見臣盡忠而身蹶也〔二五〕 ,是以杜口裹足,莫肯即秦耳〔二六〕 。足下上畏太后之嚴,下惑姦臣之態;居深宮之中,不離保傅〔二七〕 之手;終身闇惑,無與照姦;大者宗廟滅覆,小者身以孤危。此臣之所恐耳!若夫窮辱之事,死亡之患,臣弗敢畏也。臣死而秦治,賢於生也。」
〔一〕 鮑本 渭水出隴西首陽,此渭水之陽。詩注,在咸陽之地。補曰:正義 引呂氏春秋 云,太公釣於茲泉。酈道元云,磻溪中有茲泉水,源出岐州岐山縣西南凡谷,北流十二里,注於渭。
〔二〕 鮑本 絕句。
〔三〕 鮑本 曾作「已而立為太師」。
〔四〕 鮑本 「俱」下補「南」字。補曰:姚本 無「南」字,史 同。
〔五〕 札记 今本「望」誤「尚」。丕烈案:史記 作「尚」。
〔六〕 姚本 「臣」字。鮑本 「之」作「臣」。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臣」字。
〔七〕 鮑本 處,猶在也。謂欲言太后及穰侯等。
〔八〕 鮑本 音賴,惡疾也。補曰:豫讓傳·索隱 云:凡漆,有毒,近之者多患瘡腫,若賴然。故以漆塗身,令若癩然。厲、賴聲近,古多借。
〔九〕 姚本 錢,「聖」下有「焉」字。
〔一〇〕 姚本 錢,「仁」下有「焉」字。
〔一一〕 姚本 錢,「賢」下有「焉」字。
〔一二〕 姚本 錢,「力」下有「焉」字。鮑本 秦紀 ,烏獲,武王力士。然自孟子 時稱之,則其以力聞久矣。
〔一三〕 鮑本 史 注,孟奔、夏育皆勇士,育之力能舉千鈞。補曰:皆衛人。
〔一四〕 鮑本 無「焉」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上四句亦有。
〔一五〕 鮑本 無「也」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一六〕 鮑本 補曰:后語 注云,韋橐。
〔一七〕 鮑本 楚關名。
〔一八〕 姚本 史記 作「陵水」。鮑本 「蔆水」作「菱夫」。地缺。正曰:索隱 云,即溧水。
〔一九〕 鮑本 匍匐同。飢困故。
〔二〇〕 鮑本 胥傳,在丹陽溧陽。
〔二一〕 鮑本 無「終身」二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二二〕 鮑本 高士傳 ,楚人陸通,字接輿。
〔二三〕 姚本 一本無「漆身」字。
〔二四〕 鮑本 二子無補於時,猶為之;今為而有補,故特以為榮。正曰:接輿固辟世之士,箕子之心豈睢所能知?鮑順文為說,謬矣!
〔二五〕 鮑本 蹶,僵也。
〔二六〕 鮑本 即,就也。補曰:「即」一作「鄉」。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鄉」。
〔二七〕 鮑本 女保、女傅,非大臣也。
秦王跽曰:「先生是何言也!夫秦國僻遠,寡人愚不肖,先生乃幸至此,此天以寡人慁〔一〕 先生,而存先王之廟也。寡人得受命於先生,此天所以幸先王〔二〕 而不棄其孤也。先生奈何而言若此!事無大小,上及太后,下至大臣,願先生悉以教寡人,無疑寡人也。」范睢再拜,秦王亦再拜。
〔一〕 姚本 「慁」,後語 作「授」。鮑本 慁,溷同,亂也,濁貌。
〔二〕 札记 今本「王」誤「生」。
范睢曰:「大王之國,北有甘泉、谷口〔一〕 ,南帶涇、渭〔二〕 ,右隴、蜀〔三〕 ,左關、阪〔四〕 ;戰車千乘,奮擊百萬〔五〕 。以秦卒之勇,車騎之多,以當諸侯,譬若馳〔六〕 韓盧〔七〕 而逐蹇兔也〔八〕 ,霸王之業可致。今反閉〔九〕 而不敢窺兵於山東者,是穰侯為國謀不忠,而大王之計有所失也。」
〔一〕 鮑本 文紀 注,在雲陽。雲陽屬馮翊。
〔二〕 鮑本 涇水出安定涇陽。
〔三〕 鮑本 隴西有隴坻,即隴阪。
〔四〕 鮑本 「阪」作「阪」。函谷關、隴阪。
〔五〕 姚本 劉,「萬」下有「馳」字。
〔六〕 姚本 一本無「馳」字。
〔七〕 鮑本 俊犬名。博物志 ,韓有黑犬,名盧。
〔八〕 鮑本 「馳」作「施」,「蹇」作「駑」。駑,言其不俊。補曰:「馳」、「蹇」,史 同。
〔九〕 姚本續 :李善引有「關」字。鮑本 「閉」下有「關」字。補曰:史 ,「閉」下有「關」字。
王曰:「願聞所失計。」
睢曰:「大王越韓、魏而攻強齊,非計也。少出師,則不足以傷齊;多之則害於秦。臣意王之計〔一〕 欲少出師〔二〕 ,而悉韓、魏之兵則不義矣〔三〕 。今見與國之不可親〔四〕 ,越人之國而攻,可乎?疏於計矣!昔者,齊人伐楚〔五〕 ,戰勝,破軍殺將,再辟千里〔六〕 ,膚寸之地無得者〔七〕 ,豈齊不欲地哉,形弗能有也。諸侯見齊之罷露〔八〕 ,君臣之不親,舉兵而伐之〔九〕 ,主辱軍破,為天下笑。所以然者,以其伐楚而肥韓、魏也。此所謂藉賊兵而齎盜食者也。王不如遠交而近攻〔一〇〕 ,得寸則王之寸,得尺則王之尺也。今舍此而遠攻,不亦繆乎?且昔者,中山之地〔一一〕 ,方五百里,趙獨擅之〔一二〕 ,功成、名立、利附,則〔一三〕 天下莫能害。〔一四〕 今韓、魏,中國之處,而天下之樞也〔一五〕 。王若欲霸,必親中國而以為天下樞,以威楚、趙。趙彊則楚附,楚彊則趙附〔一六〕 。楚、趙附則齊必懼,懼必卑辭重幣以事秦,齊附而韓、魏可虛也〔一七〕 。」
〔一〕 姚本 劉,一作「以」。鮑本 以意測之。
〔二〕 姚本 曾、錢,一作「臣計王之少出師」。
〔三〕 鮑本 義,宜也。己少出師,而使人悉出,非宜。
〔四〕 姚本 錢作「可親」。鮑本 「與」,謂韓、魏。
〔五〕 鮑本 閔二十三年,敗楚重丘,大有功。正曰:十三年。
〔六〕 鮑本 辟,拓地也。
〔七〕 姚本 「者」一作「也」。鮑本 集韻 ,側手曰扶,通作「膚」。春秋傳 ,「膚寸而合」。
〔八〕 鮑本 罷,疲同。在野曰露。
〔九〕 鮑本 魏昭十二年,與秦、趙、韓、燕伐齊,敗之。
〔一〇〕 鮑本 補曰:遠交近攻,秦卒用此術破諸侯,并天下。
〔一一〕 鮑本 「中山」作「山中」。補曰:當作中山。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中山之國」。
〔一二〕 鮑本 武靈二十七年,亡中山。
〔一三〕 鮑本 「則」作「焉」。補曰:恐當從史 作「焉」。
〔一四〕 鮑本 此言近攻之利。
〔一五〕 鮑本 言出入來往所由。
〔一六〕 鮑本 言雖不能兼制,必有一附。
〔一七〕 鮑本 可使為丘墟。
王曰:「寡人欲親魏,魏多變之國也,寡人不能親。請問親魏奈何?」范睢曰:「卑辭重幣以事之。不可,削地而賂之。不可,舉兵而伐之〔一〕 。」於是舉兵而攻邢丘〔二〕 ,邢丘拔〔三〕 而魏請附。
〔一〕 鮑本 彪謂:遠交近攻,睢之策當矣。語未卒而復欲親之,既親之又欲伐之,立談之間,矯亂如此,使人主何適從乎?若曰某策為上,某次之,其可也。正曰:大事記 ,親魏者豈誠愛魏哉?孤韓黨耳!
〔二〕 鮑本 在河南平皋。補曰:史 ,廩丘、郪丘,即邢丘也。正義 云,漢置平皋縣,在懷州武德縣南。
〔三〕 鮑本 四十一年夏,取邢丘。
曰〔一〕 :「秦、韓之地形,相錯如繡。秦之有韓,若木之有蠹,人之病心腹。天下有變,為秦害者莫大於韓。王不如收韓〔二〕 。」王曰:「寡人欲收韓〔三〕 ,不聽,為之奈何?」
〔一〕 鮑本 睢復說也。
〔二〕 鮑本 無「王不如收韓」五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三〕 姚本 劉下更有一「韓」字。鮑本 「韓」下補「韓」字。補曰:姚云,劉本有。史 同。
范睢曰:「舉兵而攻滎陽〔一〕 ,則成睪之路不通;北斬太行之道〔二〕 則上黨之兵不下;一舉而攻榮陽〔三〕 ,則其國斷而為三。魏、韓見必亡〔四〕 ,焉得不聽?韓聽而霸事可成也。」王曰:「善。」〔五〕
〔一〕 鮑本 「滎」作「榮」。屬河南。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滎」。
〔二〕 鮑本 河內山陽。唐有此山,晉隘也。
〔三〕 鮑本 「榮陽」作「宜陽」。補曰:「宜」,一本作「榮」,史 同。是時宜陽之拔久矣。札记 今本「榮」作「滎」。
〔四〕 鮑本 衍「魏」字。補曰:字疑衍。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夫韓」為是。
〔五〕 鮑本 睢傳 有。按史 ,拔邢丘在親魏說後二年,此三十八年也。攻宜陽說亦在拔邢丘前,則此「邢丘拔」,要終言之也。正曰:大事記 ,秦昭王三十六年,范睢為客卿,三十九年拔懷,四十一年拔邢丘。史 拔邢丘後,睢復說攻韓,則此自是兩節,策 附載為一章也。昭王四十四年攻韓、取南陽、絕太行道,皆行睢之謀也。
范睢曰:「臣居山東,聞齊之內〔一〕 有田單〔二〕 ,不聞其王〔三〕 。聞秦之有太后、穰侯、涇陽〔四〕 、華陽〔五〕 ,不聞其有王。夫擅國之謂王〔六〕 ,能專利害之謂王,制殺生之威之謂王。今太后擅行不顧〔七〕 ,穰侯出使不報〔八〕 ,涇陽、華陽擊斷無諱,〔九〕 四貴備而國不危者,未之有也。為此四者,下乃所謂無王已。然則權焉得不傾,而令焉得從王出乎?臣聞:『善為國者,內固其威,而外重其權。』穰侯使者操王之重,決裂諸侯〔一〇〕 ,剖符於天下〔一一〕 ,征敵伐國,莫敢不聽。戰勝攻取,則利歸於陶;國弊,御於諸侯〔一二〕 ;戰敗,則怨結於百姓,而禍歸社稷。詩 曰:『木實〔一三〕 繁者披〔一四〕 其枝,披其枝者傷其心〔一五〕 。大其都者危其國〔一六〕 ,尊其臣者卑其主。』淖齒〔一七〕 管齊之權〔一八〕 ,縮閔王之筯,縣之廟梁,宿昔而死〔一九〕 。李兌用趙,減食主父〔二〇〕 ,百日而餓死〔二一〕 。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二二〕 、涇陽〔二三〕 佐之,卒無秦王,此亦淖齒、李兌之類已。〔二四〕 臣今見王獨立於廟朝矣,且臣將恐後世之有秦國者,非王之子孫也。」
〔一〕 姚本 一無「內」字。
〔二〕 姚本 「單」,后語 一作「文」。鮑本 齊之疏族,后為相,封安平君。史 云田文,非也。文去齊,至是已二十余年,不得近舍單,遠論文也。補曰:姚氏云,后語 亦作「文」。愚謂舉齊事言,不必一時。
〔三〕 鮑本 「王」上有「有」字。札记 今本「王」上有「有」字。鮑本 有。丕烈案:史記 有。詳此句,當以「不聞其王」為是。其者,其齊也。下句當云「不聞有王」,衍「其」字。王,即秦王也。史記 二句皆云「其有」,各誤衍一字。
〔四〕 鮑本 昭王母弟。
〔五〕 鮑本 補曰:正義 云,華陽,亭名,在洛州密縣,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杜注,新城,密也,故戎又號新城君。涇陽,雍州縣。高陵屬京兆。四貴者,穰侯、涇陽、華陽、高陵也。史 「涇陽、華陽擊斷無諱」下有「高陵進退不請」一句。策 下文「出高陵」,則此有缺文。又「走涇陽」下,姚云曾有「華陽」字。史 同。札记 丕烈案:此文史記 作「穰侯、華陽、高陵、涇陽」。
〔六〕 鮑本 擅,專也。
〔七〕 鮑本 不顧王也。
〔八〕 鮑本 報,猶白也。言不白王,而擅遣使於外。
〔九〕 姚本 曾,下有「高陵進退不請」六字。鮑本 擊斷,謂刑人。無諱,言不避王。
〔一〇〕 鮑本 謂分剖其地。
〔一一〕 鮑本 剖,猶分;符,信也,謂軍符。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正曰:竹長六寸,說文 說也。漢文紀 云,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索隱 云,漢舊儀 ,銅虎符,發兵;竹使符,出入徵發。此「剖符」,承上「決裂」而言,謂擅封爵也。
〔一二〕 鮑本 國,謂秦。御,言為諸侯所制。補曰:下章「利盡歸於陶,國之幣帛」云云,恐此有缺誤。札记 丕烈案:史記 文同。小司馬讀「幣御於諸侯」為句,當如吳氏讀「陶」字句絕者為是。
〔一三〕 鮑本 實,木子。
〔一四〕 鮑本 披,謂褫之。正曰:披,折也,普靡反。
〔一五〕 鮑本 逸詩 。
〔一六〕 鮑本 此因詩申之也。補曰:恐此四語皆詩 ,非必逸詩 ,古有此語爾。
〔一七〕 鮑本 楚將,楚使救齊,因相之。
〔一八〕 鮑本 管,猶管搉之管,專之也。
〔一九〕 鮑本 集韻 ,宿,夜也,通作「昔」。事在閔四十年。正曰:三十年。
〔二〇〕 鮑本 減主父食。
〔二一〕 鮑本 趙惠文四年。
〔二二〕 鮑本 亦昭王母弟。
〔二三〕 姚本 曾,下有「華陽」二字。
〔二四〕 鮑本 「已」作「也」。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也」。
秦王懼,於是乃廢太后,逐穰侯,出高陵,走〔一〕 涇陽〔二〕 於關外〔三〕 。
〔一〕 姚本 一無「走」字。
〔二〕 姚本 曾,下有「華陽」二字。
〔三〕 鮑本 此四十一年。補曰:按睢傳 ,睢相在昭王四十一年。秦紀 ,明年太后薨,葬芷陽驪山。九月,穰侯出之陶。是太后初未嘗廢,穰侯雖免相而未就國,太后葬後,始出之陶。此辯士增飾非實之辭。故大事記 從邵氏皇極經世書 ,免魏冉相國,奪宣太后權,以客卿范睢為丞相,封應侯。其下書華陽君羋戎、王弟涇陽君巿出就封。華陽蓋高陵別名,此書為實。綱目 書秦君廢其母不治事,逐魏冉、羋戎、公子巿、公子悝云云,亦失考。札记 吳氏補曰,史 有「華陽」字。丕烈案:上策 文「高陵、涇陽佐之」,史記 作「高陵、華陽、涇陽佐之」。此文,史記 作「逐穰侯、高陵、華陽、涇陽君於關外」也。
昭王謂范睢曰:「昔者,齊公得管仲,時以為仲父。今吾得子,亦以為父。」〔一〕
〔一〕 鮑本 睢傳 有。補曰:睢欲言太后、穰侯,先已摩切秦王。王曰,「上及太后,下至大臣,願先生悉心以教寡人」。宜可言矣。而且陳遠交近攻之策,至是始極所欲言,此策 士之深術也。史 所謂未敢言內先言外,以觀秦王之俯仰是矣。而乃謂左右多竊聽者,睢恐故爾,則未然也。睢豈不能屏左右言乎?
應侯謂昭王
應侯謂昭王曰〔一〕 :「亦聞恆思〔二〕 有神叢〔三〕 與?恆思有悍少年,請與叢博〔四〕 ,曰:『吾勝叢,叢籍我神三日〔五〕 ;不勝叢,叢困我。』乃左手為叢投〔六〕 ,右手自為投〔七〕 ,勝叢,叢籍其神。三日,叢往求之,遂弗歸。五日而叢枯,七日而叢亡。今國者,王之叢;勢者,王之神。籍人以此,得無危乎?臣未嘗聞指大於臂,臂大於股,若有此,則病必甚矣。百人輿瓢而趨〔八〕 ,不如一人持而走疾〔九〕 。百人誠輿瓢,瓢必裂〔一〇〕 。今秦國,華陽用之,穰侯用之,太后用之,王亦用之。不稱瓢為器,則已〔一一〕 ;已〔一二〕 稱瓢為器,國必裂矣。臣聞之也:『木實繁者枝必披,枝之披者傷其心。都大者危其國,臣強者危其主。』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一三〕 ,至尉、內史〔一四〕 及王左右,有非相國之人者乎〔一五〕 ?國無事,則已;國有事,臣必聞見王獨立於庭也〔一六〕 。臣竊為王恐,恐萬世之後有國者,非王子孫也。
〔一〕 鮑本 補曰:秦紀 ,應亭,索隱 云在河東臨晉。又,應為太后養地。徐云,潁川父城縣應鄉,又作大城。按括地志 之應鄉,在汝州魯山縣東。后策「應侯失韓之汝南」,說者謂與應鄰,則在汝者為是。昭王奪太后養地以封睢,亦惡矣。應,於陵反。
〔二〕 鮑本 地缺。
〔三〕 鮑本 灌木中有神靈託之。正曰:黑子建國,必擇木之脩茂者以為叢位。史 ,叢祠。索隱 云,高誘注云神祠叢樹也。今高注本缺。
〔四〕 鮑本 局戲也,六著十二棋。
〔五〕 鮑本 「籍」作「藉」,下同。以神靈借我。
〔六〕 鮑本 班固奕指曰,博懸於投,不必慧巧。駰曰,投,投瓊。
〔七〕 鮑本 右強而便,欲自取勝。正曰:尚左,尊神也。
〔八〕 鮑本 負之如輿載物。正曰:輿,載也。
〔九〕 姚本 曾、錢、劉,一無「疾」字。
〔一〇〕 鮑本 以爭持者眾。
〔一一〕 鮑本 稱,猶等也。謂比國於瓢。
〔一二〕 鮑本 下「已」字無。
〔一三〕 鮑本 「其」作「且」。漢官表 ,歲俸不滿百斛,計日而食一斗二升。
〔一四〕 鮑本 秦有郡縣,有內史。郡國官也。
〔一五〕 鮑本 相國,穰侯。
〔一六〕 鮑本 無「聞」字。札记 今本無「聞」字。
「臣聞古之善為政也,其威內扶〔一〕 ,其輔外布〔二〕 ,四〔三〕 治政不亂不逆,使者直道而行,不敢為非。今太后使者分裂諸侯,而符布天下,操大國之勢,強徵〔四〕 兵,伐諸侯。戰勝攻取,利盡歸於陶;國之幣帛,竭入太后之家;竟內之利,分移華陽。古之所謂『危主滅國之道』必從此起。三貴竭國以自安〔五〕 ,然則令何得從王出,權何得毋分,是我〔六〕 王果處三分之一也。」〔七〕
〔一〕 鮑本 扶,猶持也。言不顛仆。
〔二〕 鮑本 輔,謂股肱之臣。
〔三〕 鮑本 「四」作「而」。補曰:字誤,宜作「而」言。
〔四〕 鮑本 「強徵」作「徵強」。
〔五〕 鮑本 據上文,不及涇陽、高陵。
〔六〕 姚本 劉本無「我」字。鮑本 衍「我」字。
〔七〕 鮑本 彪謂:人君生事之所嚴,有母而已。范睢說昭王,乃以太后為稱首,忍哉。君子所以進其身,豈舍此獨無說乎?
秦攻韓圍陘
秦攻韓,圍陘〔一〕 。范睢謂秦昭王曰:「有攻人者,有攻地者。穰侯十攻魏而不得〔二〕 傷者,非秦弱而魏強也,其所攻者,地也。地者,人主所甚愛也。人主者,人臣之所樂為死也。攻人主之所愛,與樂死者鬥,故十攻而弗能〔三〕 勝也。今王將攻韓圍陘,臣願王之毋獨攻其地,而攻其人也。王攻韓圍陘,以張儀為言〔四〕 。張儀之力多,且削〔五〕 地而〔六〕 以自贖於王,幾割地而韓不盡;張儀之力少,則王逐張儀,而更與不如張儀者市〔七〕 。則王之所求於韓者,言可得也〔八〕 。」〔九〕
〔一〕 鮑本 僖四年「次于陘」注,楚地。潁川召陵南有陘亭,此時屬韓。韓桓惠九年,秦拔我陘。此四十三年也。正曰:召陵陘亭者,陘山也,說見前,非此陘。史·韓世家 ,秦拔我陘城汾旁。正義 云,陘故城在絳州曲沃縣西北汾水之旁。白起傳 作邢丘,亦誤。大事記 據世家 為文。
〔二〕 姚本 「得」,一作「能」。
〔三〕 鮑本 無「能」字。
〔四〕 鮑本 儀死至睢之相,四十四年矣,儀亦未嘗在韓,此必誤。
〔五〕 鮑本 「削」作「割」。補曰:疑即下文「割」字。
〔六〕 姚本 錢、劉本無「而」字。
〔七〕 鮑本 無「張」字。智不如耳,非力也。札记 「張」,鮑本無。丕烈案:無者當是,上文「張」字皆有訛。
〔八〕 鮑本 「言」作「盡」。札记 今本「言」作「盡」。
〔九〕 鮑本 補曰:更,平聲。此章有舛誤,未詳。
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
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一〕 ,周人謂鼠未腊者朴。周人懷璞〔二〕 過鄭賈曰:『欲買朴乎?』鄭賈曰:『欲之。』出其朴,視之,乃鼠也〔三〕 。因謝不取〔四〕 。今平原君〔五〕 自以賢,顯名於天下,然降〔六〕 其主父沙丘而臣之〔七〕 。天下之王尚猶尊之,是天下之王不如鄭賈之智也〔八〕 ,眩〔九〕 於名,不知其實也。」
〔一〕 札记 今本「璞」誤「樸」。
〔二〕 鮑本 「樸」作「朴」。補曰:當作「朴」。札记 丕烈案:此當與下「出其朴」互易,作「懷朴」。
〔三〕 鮑本 無「視之」二字。補曰:一本「出其扑,視之,乃鼠也」。札记 丕烈案:此當與上「懷璞」互易,作「出其璞,視之」。
〔四〕 鮑本 謝,辭去也。說亦見尹文子 及漢·應奉傳 。
〔五〕 鮑本 趙公子勝。惠文王弟,后相孝成。見魏無忌傳 。正曰:趙記 書公子成、李兌,非平原也。「平原」字必有誤。
〔六〕 鮑本 降,貶損之也。
〔七〕 鮑本 鉅鹿有沙丘亭。趙記 不書此,未詳。
〔八〕 鮑本 無「也」字。
〔九〕 鮑本 眩,目無常主也,故為惑。
天下之士合從相聚於趙
天下之士,合從相聚於趙,而欲攻秦。秦相應侯曰:「王勿憂也,請令廢之。秦於天下之士非有怨也,相聚而攻秦者,以己欲〔一〕 富貴耳。王見大王之狗,臥者臥,起者起,行者行,止者止,毋相與鬥者;投之一骨,輕起相牙者〔二〕 ,何則?有爭意也。」於是〔三〕 唐雎載音樂,予之五十〔四〕 金,居武安〔五〕 ,高會〔六〕 相與飲,謂:「邯鄲〔七〕 人誰來取者?」於是其謀者固未可得予也〔八〕 ,其可得與者〔九〕 ,與之昆弟矣〔一〇〕 。
〔一〕 鮑本 「欲」作「有」。補曰:一本「有」作「欲」。
〔二〕 鮑本 輕,猶忽也。牙,言以牙相噬。
〔三〕 鮑本 「唐」上補「使」字。
〔四〕 鮑本 「十」作「千」。札记 今本「十」作「千」。丕烈案:「千」字是也。下「復載五十金」同。
〔五〕 鮑本 屬魏郡。趙奢傳 注,在邯鄲西。正曰:武安,說見前。
〔六〕 鮑本 高紀 注,大會也。
〔七〕 鮑本 邯鄲,趙國都。
〔八〕 鮑本 用金少,故未能動謀者。
〔九〕 鮑本 「與」作「子」。
〔一〇〕 鮑本 謀人之昆弟。正曰:言與之和好若昆弟矣。此下有缺文。札记 丕烈案:此當讀「與之」上屬,而缺在「昆弟矣」上。
「公與秦計功者〔一〕 ,不問金之所之,金盡者功多矣。今令人復載五十金隨公。」唐雎行,行〔二〕 至武安,散不能三千金,天下之士,大相與鬥矣。〔三〕
〔一〕 鮑本 應侯教唐睢云。
〔二〕 鮑本 「行」字不重。
〔三〕 鮑本 士得金復為秦,故其謀不協。補曰:六國猶連雞,群士如鬥狗,所以虎狼秦張顧哆其口。秦記 ,尉繚說秦王曰,「願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大事記 云,前此范睢之散合從,後此陳平之間項羽,同出一術。蓋亂世風俗貪鄙,故此術每中。有言禮義廉恥於多事之際,必以為迂闊,不知撥亂之策莫要於此。愚謂,郭開之間李牧,晉鄙客之讒信陵,后勝之勸王建,秦卒亡此三國者,皆應侯之術也。高祖購陳豨將,亦陳平之故智歟?
謂應侯曰君禽馬服乎
謂應侯曰:「君禽馬服〔一〕 乎?」曰:「然。」「又即圍邯鄲〔二〕 乎?」曰:「然。」「趙〔三〕 亡,秦王王矣,武安君為三公。武安君所以〔四〕 為秦戰勝攻取者七十餘城,南亡鄢郢、漢中〔五〕 ,禽馬服之軍,不亡一甲,雖周〔六〕 呂望之功,亦不過此矣。趙亡,秦王王,武安君為三公,君能為之下乎?雖欲無為之下,固不得之矣。秦嘗攻韓邢〔七〕 ,困於上黨,上黨之民皆返為趙〔八〕 。天下之民,不樂為秦民之日固久矣。今攻趙,北地入燕,東地入齊,南地入楚、魏,則秦所得不一幾何〔九〕 。故不如因而割之〔一〇〕 ,因以為武安功〔一一〕 。」
〔一〕 鮑本 「馬服」下補「君」字。趙括也,襲其父稱。補曰:史白起傳 ,昭王四十八年,秦復定上黨,分軍為二,王齕攻虎牢,拔之;司馬梗定太原。韓、趙恐,使蘇代說應侯。大事記 引服虔曰,馬服,猶言服馬也。崔浩曰,馬服,官名,言服武事也。札记 今本「服」下有「君」字。丕烈案:史記 作「武安君禽馬服子乎」,此文「君」上有脫。
〔二〕 鮑本 四十八年十月。
〔三〕 鮑本 「趙」上補「曰」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
〔四〕 姚本 一無「以」字。
〔五〕 鮑本 南郡宜城注,故鄢。江陵注,郢都,又郢,故郢。正曰:詳見後「五都」注。
〔六〕 姚本 錢、劉下有「召」字。鮑本 補曰:姚云,錢、劉本此下有「召」字。
〔七〕 姚本 一本下有「丘」字。劉本無「邢丘」二字。鮑本 趙國襄國注,故邢國,此字當作「陘」。補曰:上章秦攻韓圍陘。史 桓惠王九年,秦拔我陘汾旁。十年,秦擊我太行,我上黨郡守以郡降趙。事正相次也。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邢丘」,鮑說未是。
〔八〕 鮑本 馮亭事。
〔九〕 姚本 劉改「不一」作「無幾何」。鮑本 「一」作「能」。正曰:字誤。史 作「所得民亡幾何」,此蓋「亡」字誤分。札记 今本「一」作「能」,乃誤涉鮑也。
〔一〇〕 鮑本 許趙割地來和。
〔一一〕 鮑本 如是則起無大功,睢不為之下。補曰:史「無以為」,此「因」字非。史 又云,「於是應侯言於秦王,王聽之,割韓垣、雍,趙六邑以和,武安君由是與應侯有隙」,下接「復欲伐趙」云云。
應侯失韓之汝南
應侯失韓之汝南〔一〕 。秦昭王謂應侯曰:「君亡〔二〕 國,其憂乎?」應侯曰:「臣不憂。」王曰:「何也?」曰:「梁人有東門吳者,其子死而不憂,其相室〔三〕 曰:『公之〔四〕 愛子也〔五〕 ,天下無有,今子死不憂〔六〕 ,何也?』東門吳曰:『吾嘗無子,無子之時不憂;今子死,乃即與無子時同也。臣奚憂焉?』臣亦嘗為子〔七〕 ,為子時不憂;今亡汝南,乃與即為〔八〕 梁餘子同也〔九〕 。臣何為憂?」
〔一〕 鮑本 梁州郡。近應國,應侯嘗取得之。
〔二〕 姚本 一本下有「汝南」二字。
〔三〕 鮑本 室家之相,此女也。男曰「家老」。
〔四〕 鮑本 「之」作「子」。
〔五〕 鮑本 衍「也」字。
〔六〕 鮑本 「死」下有「而」字。
〔七〕 鮑本 此「臣」,應侯。子,餘子也。此時無地。
〔八〕 姚本 劉一無「即為」二字。鮑本 「與即」作「即與」。補曰:當作「即與」。
〔九〕 鮑本 大司徒可任之餘,為餘子。正曰:周禮 「小司徒致餘子」注,餘子,謂羨也。傳 ,晉有公族、餘子。杜云,嫡子之母弟也。呂氏春秋 ,張儀,魏氏餘子。索隱 云,支庶也。又,季子也。莊子 注,不應丁夫為餘子。趙策 亦有餘子字。按,梁餘子,恐是睢入秦而亡其餘子之在梁者。「臣亦嘗為子」,言己亦若東門吳;「乃即與為梁餘子同」,言亡地與亡子同。
秦王以為不然,以告蒙傲〔一〕 曰:「今也,寡人一城圍,食不甘味,臥不便席,今應侯亡地而言不憂,此其情〔二〕 也〔三〕 ?」蒙傲曰:「臣請得其情。」
〔一〕 鮑本 秦人。補曰:「傲」恐即「驁」。始皇七年死,此時相及。札记 丕烈案:李善注求自試表 引作「驁」。「傲」、「驁」同字。
〔二〕 姚本 一本下有「何」字。
〔三〕 鮑本 問其心誠然否?
蒙傲〔一〕 乃往見應侯,曰:「傲欲死。」應侯曰:「何謂也?」曰:「秦王師君,天下莫不聞,而況於秦國乎!今傲勢得秦為王〔二〕 將,將兵,臣以韓之細也,顯逆〔三〕 誅,奪君地,傲尚奚生?不若死。」應侯拜蒙傲曰:「願委之卿。」蒙傲以報於昭王。
〔一〕 鮑本 無「蒙傲」二字。
〔二〕 姚本 一本無「為」字。鮑本 「為王」作「王為」。補曰:當作「王為」。姚云,一本無「為」字,是。
〔三〕 鮑本 言其國小而逆節著。正曰:顯逆亂之誅。又作「顯違誅戮」,義亦通。
自是之後,應侯每言韓事者,秦王弗聽也,以其為汝南虜〔一〕 也〔二〕 。
〔一〕 姚本 錢一無「虜」字。
〔二〕 鮑本 汝南民為韓虜獲者。補曰:「以為」、「為憂」、「為將」之「為」,如字。依姚本句,則「為秦」之「為」,亦如字。
秦攻邯鄲
秦攻邯鄲,十七月不下。莊〔一〕 謂王稽曰:「君何不賜軍吏乎?」王稽曰:「吾與王也,不用人言。」莊曰:「不然。父之於子也,令有必行者,必不行者。曰『去貴妻,賣愛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毋敢思也』,此令必不行者也。守閭嫗〔二〕 曰,『其夕,某懦子〔三〕 內某士〔四〕 』。貴妻已去,愛妾已賣,而心不有〔五〕 。欲教之者,人心固有〔六〕 。今君雖幸於王,不過父子之親〔七〕 ;軍吏雖賤,不卑於守閭嫗〔八〕 。且君擅主輕下之日久矣。聞『三人成虎〔九〕 ,十夫楺椎〔一〇〕 。眾口所移,毋翼而飛』。故曰,不如賜軍吏而禮之。」王稽不聽。軍吏窮,果惡王稽、杜摯以反〔一一〕 。
〔一〕 鮑本 人名也。
〔二〕 鮑本 嫗,母也。正曰:廣韻 ,老嫗也。此引說文 ,不切。
〔三〕 姚本 曾云,恐作「孺」。劉作「孺」。鮑本 「其」作「某」。孺子,乳也,婦之嘗乳者。亦婦人之美稱,齊策 ,「王有七孺子」。
〔四〕 鮑本 內,私之也。言嫗之言亦有必行者。
〔五〕 鮑本 有,猶欲之也。言父雖令之,而非其所欲,故令之勿思,則必不行。
〔六〕 鮑本 教,猶告也。孺子內士,人心固欲其告,雖非至親,令必行也。
〔七〕 鮑本 言王之令,亦能奪其所貴愛,有不必行者。
〔八〕 鮑本 言且告稽。
〔九〕 鮑本 即魏策 龐蔥所稱者。
〔一〇〕 鮑本 楺,屈申木也。
〔一一〕 鮑本 摯,稽之副也。睢傳 言稽與諸侯通。則此所惡,亦其實也。
秦王大怒,而欲兼誅范睢〔一〕 。范睢曰:「臣,東鄙之賤人也〔二〕 ,開罪於楚〔三〕 、魏,遁逃來奔。臣無諸侯之援,親習之故〔四〕 ,王舉臣於羇旅之中,使職事〔五〕 ,天下皆聞臣之身與王之舉也。今遇惑〔六〕 或與罪人同心〔七〕 ,而王明誅之,是王過舉〔八〕 顯於天下,而為諸侯所議也。臣願請藥賜死,而恩以相葬臣〔九〕 ,王必不失臣之罪〔一〇〕 ,而無過舉之名。」王曰:「有之〔一一〕 。」遂弗殺而善遇之。
〔一〕 鮑本 稽始薦睢,睢后任稽守河東。補曰:史 ,王稽為河東守,三歲不上計。鄭安平降趙,應侯請罪。秦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以其罪罪之。於是應侯當收三族,昭王恐傷其意,加賜益厚。后二歲,稽與諸侯通,坐誅,應侯益以不懌。昭王臨朝嘆息,應侯懼,不知所出。此策 「睢曰」云云,當在此時。所謂「秦王大怒而欲兼誅睢」者則非,當從史 。然王益厚賜而善遇之者,所以愧之也。
〔二〕 鮑本 魏在秦東。
〔三〕 鮑本 開,言始得罪。衍「楚」字。補曰:恐衍。
〔四〕 鮑本 習,猶狎,故舊也。言非王近習之舊。
〔五〕 鮑本 職,猶主。
〔六〕 鮑本 「今」作「令」,「遇」作「愚」。補曰:當作「愚」。札记 今本「遇」作「愚」,乃誤涉鮑也。
〔七〕 鮑本 罪人,謂王稽。衍「或」字。補曰:衍。札记 今本無「或」字,乃誤涉鮑也。
〔八〕 鮑本 過,猶誤也。昔舉而今誅之,是舉之誤。
〔九〕 鮑本 既殺之而加恩,以國相禮葬之。
〔一〇〕 鮑本 已殺之。
〔一一〕 鮑本 然其過舉之言。
蔡澤見逐於趙
蔡澤〔一〕 見逐於趙,而入韓、魏,遇奪釜鬲於塗〔二〕 。聞應侯任鄭安平〔三〕 、王稽〔四〕 ,皆負重罪,應侯內慚,乃西入秦。將見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應侯曰:「燕客蔡澤,天下駿雄弘辯之士也。彼一見秦王,秦王必相之而奪君位。」
〔一〕 鮑本 燕人。
〔二〕 姚本 劉無「鬲」字。鮑本 人奪之也。爾雅 ,鬲,鼎也。
〔三〕 鮑本 魏齊困范睢,安平匿之。時安平擊魏,以二萬人降趙。
〔四〕 鮑本 通諸侯也。
應侯聞之,使人召蔡澤。蔡澤入,則揖應侯,應侯固不快,及見之,又倨。應侯因讓之曰:「子常〔一〕 宣言〔二〕 代我相秦,豈有此乎?」對曰:「然。」應侯曰:「請聞其說。」蔡澤曰:「吁!何君〔三〕 見之晚也。夫四時之序,成功者去。夫人生手足堅強,耳目聰明聖知,豈非士之所願與?」應侯曰:「然。」蔡澤曰:「質〔四〕 仁秉義,行道施德於天下,天下懷樂敬愛,願以為君王,豈不辯智之期與〔五〕 ?」應侯曰:「然。」蔡澤復曰:「富貴顯榮,成理〔六〕 萬物,萬物各得其所;生命壽長,終其年而不夭傷;天下繼其統〔七〕 ,守其業,傳之無窮,名實純粹〔八〕 ,澤流千世,稱之而毋絕,與天下終〔九〕 。豈非道之符〔一〇〕 ,而聖人所謂吉祥善事與?」應侯曰:「然。」澤曰:「若秦之商君,楚之吳起〔一一〕 ,越之大夫種〔一二〕 ,其卒亦可願矣〔一三〕 。」應侯知蔡澤之欲困己以說,復曰:「何為不可?夫公孫鞅事孝公,極身毋二〔一四〕 ,盡公不還私〔一五〕 ,信賞罰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一六〕 ,蒙怨咎〔一七〕 ,欺舊交,虜魏公子卬〔一八〕 ,卒為秦禽將,破敵軍,攘地千里。吳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讒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義不固〔一九〕 毀譽,必有〔二〇〕 伯主強國,不辭禍凶。大夫種事越王,主離困辱〔二一〕 ,悉忠而不解〔二二〕 ,主雖亡絕,盡能而不離〔二三〕 ,多功而不矜,貴富〔二四〕 不驕怠。若此三子者,義之至,忠之節也。故君子殺身以成名,義之所在,身雖死,無憾悔〔二五〕 ,何為〔二六〕 不可哉?」蔡澤曰:「主聖臣賢,天下之福也;君明臣忠,國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婦貞,家之福也。故比干忠〔二七〕 ,不能存殷;子胥知〔二八〕 ,不能存吳;申生孝,而晉惑〔二九〕 亂。是有忠臣孝子,國家滅亂,何也?無明君賢父以聽之。故天下以其君父為戮辱〔三〇〕 ,憐其臣子。夫待死而後可以立忠成名,是微子不足仁,孔子不足聖,管仲不足大也。」於是應侯稱善。
〔一〕 鮑本 「常」作「嘗」。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常」。
〔二〕 姚本 一本下有「欲」字。
〔三〕 姚本 劉一作「君何」。鮑本 「何君」作「君何」。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君何」。
〔四〕 鮑本 質,猶禮。
〔五〕 鮑本 期,猶志也。辨智者志期得此。
〔六〕 鮑本 理,治也。
〔七〕 鮑本 統,絕也。
〔八〕 鮑本 言其兩全美。
〔九〕 鮑本 無「與天下終」四字。補曰:一本此下有「與天下終」一句。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作「與天地終始」。
〔一〇〕 鮑本 言行道之效。
〔一一〕 鮑本 衛人,仕魏,后相楚而死。
〔一二〕 鮑本 姓文,越王勾踐之相。
〔一三〕 鮑本 「矣」作「與」。補曰:「矣」,史 作「歟」。
〔一四〕 鮑本 極身,猶竭己。
〔一五〕 鮑本 還,反顧也。
〔一六〕 鮑本 素,其所蓄積。正曰:「素」,「愫」通,誠也。
〔一七〕 鮑本 集韻 ,蒙,覆也。「蒙」,「冒」同。鞅嘗刑太子之傅,知必見怨咎,猶冒為之。
〔一八〕 鮑本 卬,則鞅之舊也。
〔一九〕 姚本 「固」,曾一作「顧」。鮑本 「固」作「顧」。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不避難」。徐廣曰,一云「不困毀譽」。「固」或「困」字誤耳。
〔二〇〕 鮑本 「有」作「欲」。札记 今本「有」作「欲」,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 「必有」作「然為」。
〔二一〕 鮑本 「主」作「王」。「離」,「罹」同。集韻 ,遭也。
〔二二〕 鮑本 解,懈同。
〔二三〕 鮑本 離,猶去。
〔二四〕 鮑本 「貴富」作「富貴」。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貴富」。
〔二五〕 姚本 劉一作「身雖無,咸無悔」。
〔二六〕 鮑本 「為」下有「而」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
〔二七〕 姚本 錢「忠」下有「而」字。
〔二八〕 姚本 錢本有「而」字。
〔二九〕 姚本 「惑」一作「國」。鮑本 僖五年。
〔三〇〕 姚本 曾本有「而」字。鮑本 戮,殺也。賤之如刑戮詬辱之人。
蔡澤得少間〔一〕 ,因曰:「商君、吳起、大夫種,其為人臣,盡忠致功〔二〕 ,則可願矣。閎夭事文王,周公輔成王也,豈不亦忠〔三〕 乎?以君臣論之〔四〕 ,商君、吳起、大夫種,其可願孰與閎夭、周公哉?」應侯曰:「商君、吳起〔五〕 、大夫種不若也。」蔡澤曰:「然則君之主,慈仁任〔六〕 忠,不欺舊故,孰與秦孝公、楚悼王〔七〕 、越王乎?」應侯曰:「未知何如也。」蔡澤曰:「主固親忠臣,不過秦孝、越王、楚悼。君之為主〔八〕 ,正亂、批〔九〕 患、折難,廣地殖〔一〇〕 穀,富國、足家、強主,威蓋海內,功章萬里之外,不過商君、吳起、大夫種。而君之祿位貴盛,私家之富過於三子,而身不退,竊為君危之。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物盛則衰,天之常數也;進退、盈縮、變化,聖人之常道也。昔者,齊桓公九合諸侯〔一一〕 ,一匡天下,至葵丘〔一二〕 之會,有驕矜之色,畔者九國〔一三〕 。吳王夫差無適於天下〔一四〕 ,輕諸侯,凌齊、晉〔一五〕 ,遂以殺身亡國。夏育、太史啟〔一六〕 叱〔一七〕 呼駭三軍,然而身死於庸夫。此皆乘至盛不及〔一八〕 道理也。夫商君為孝公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教民耕戰,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功已成〔一九〕 ,遂以車裂。楚地持戟百萬,白起率數萬之師,以與楚戰,一戰舉鄢、郢,再戰燒夷陵〔二〇〕 ,南并蜀、漢,又越韓、魏攻強趙,北坑馬服,誅屠四十餘萬之眾〔二一〕 ,流血成川,沸聲若雷,使秦業帝〔二二〕 。自是之後,趙、楚懾服〔二三〕 ,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勢也。身所服者,七十餘城。功已成矣,賜死於杜郵〔二四〕 。吳起為楚悼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塞私門之請,壹楚國之俗,南攻楊越〔二五〕 ,北并陳、蔡,破橫散從,使馳說之士無所開其口。功已成矣,卒支解〔二六〕 。大夫種為越王墾草創〔二七〕 邑,辟地殖〔二八〕 穀,率四方士〔二九〕 ,上下之力,以禽勁吳,成霸功。勾踐終棓而殺之〔三〇〕 。此四子者,成功而不去〔三一〕 ,禍至於此。此所謂信而不能詘,往而不能反者也。范蠡知之,超然避世,長為陶朱〔三二〕 。君獨不觀博者乎?或欲分〔三三〕 大投〔三四〕 ,或欲分功〔三五〕 。此皆君之所明知也。今君相秦,計不下席,謀不出廊廟,坐制諸侯,利施三川,以實宜陽,決羊腸之險〔三六〕 ,塞太行之口,又斬范、中行之途〔三七〕 ,棧道千里〔三八〕 於蜀、漢〔三九〕 ,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極矣。此亦秦〔四〇〕 之分功之時也!如是〔四一〕 不退,則商君、白公、吳起、大夫種是也。君何不以此時歸相印,讓賢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長為應侯,世世稱孤,而有喬、松之壽〔四二〕 。孰與以禍終哉!此則君何居焉?」應侯曰:「善。」乃延入坐為上客。
〔一〕 鮑本 間,言有隙可乘。
〔二〕 鮑本 「功」作「力」。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功」。
〔三〕 姚本 一本有「聖」字。
〔四〕 鮑本 「君臣」二字作「聖」。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君臣」。
〔五〕 姚本 一本有「與」字。
〔六〕 鮑本 任,猶信。
〔七〕 鮑本 無「公」字、「王」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八〕 姚本 曾本作「令主」。
〔九〕 鮑本 批,匹齊切,擊也。集韻 ,批,又蒲結切。
〔一〇〕 鮑本 植,種也。
〔一一〕 鮑本 無「九合諸侯」四字。補曰:一本有「九合諸侯」一句。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一二〕 鮑本 杜注,陳留外黃東有葵丘。
〔一三〕 鮑本 僖九年。
〔一四〕 鮑本 「適」作「敵」。正曰:史 作「敵」,「適」通。適,人開反。
〔一五〕 鮑本 「凌」作「陵」。正曰:「陵」通。史 「凌雲」,漢書 「陵雲」。札记 今本「凌」作「陵」,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 作「陵」。
〔一六〕 姚本 「啟」,曾作「噭」。鮑本 太史,周官 ,其人未詳。史 作「太史激」,豈君王后之父耶?
〔一七〕 鮑本 叱,訶也。
〔一八〕 鮑本 「及」作「近」。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返」。
〔一九〕 鮑本 「成」下補「矣」字。補曰:史 有。
〔二〇〕 鮑本 屬南郡。
〔二一〕 鮑本 屠,言殺之酷。
〔二二〕 鮑本 有帝之業。
〔二三〕 鮑本 懾,失氣也。
〔二四〕 鮑本 起傳 注,在咸陽西門十里。
〔二五〕 鮑本 「楊」作「揚」。越屬揚州。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楊」。
〔二六〕 鮑本 斷其四支。按起傳 ,宗戚大臣射刺起死。
〔二七〕 姚本 錢、劉一作「仞」。曾一作「入」。鮑本 墾,耕。創,造也。
〔二八〕 鮑本 殖,植同。
〔二九〕 鮑本 「方」下補「之」字,「士」下補「專」字。補曰:史 ,「方」下有「之」字,「士」下有「專」字。恐此有缺。
〔三〇〕 鮑本 「棓」作「拮」。「拮」,「戞」同,櫟也。蓋逼之。楚記 言「賜劍死」。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負」。「負」,「棓」聲之轉也。
〔三一〕 鮑本 「成功」作「功成」。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功成」。
〔三二〕 鮑本 居陶,易姓朱。
〔三三〕 姚本 一本無「分」字。鮑本 衍「分」字。札记 史記 無此,因下衍耳。
〔三四〕 鮑本 大,言全勝也。
〔三五〕 鮑本 分勝者所獲。
〔三六〕 鮑本 「決」上補「以」字。補曰:一本及史 無此字。
〔三七〕 鮑本 斬,謂絕之。此言斷三晉之路。
〔三八〕 鮑本 棧,棚也,施於險絕,以濟不通。
〔三九〕 鮑本 「於」上補「通」字。補曰:史 ,「於」上有「通」字。
〔四〇〕 鮑本 秦,秦人也。
〔四一〕 鮑本 「是」作「時」。補曰:史 作「是」。
〔四二〕 鮑本 喬,王子喬。松,赤松子。皆不死。
後數日,入朝,言於秦昭王曰:「客新有從山東來者蔡澤,其人辯士。臣之見人甚眾,莫有及者,臣不如也。」秦昭王召見,與語,大說之,拜為客卿。
應侯因謝病〔一〕 ,請歸相印。昭王彊起應侯,應侯遂稱篤〔二〕 ,因免相。昭王新說蔡澤計畫,遂拜為秦相〔三〕 ,東收周室。
〔一〕 鮑本 因病辭去。
〔二〕 鮑本 篤,猶甚。
〔三〕 鮑本 在五十二年。
蔡澤相秦王數月,人或惡之,懼誅,乃謝病歸相印,號為剛成君〔一〕 。秦〔二〕 十餘年,昭王〔三〕 、孝文王、莊襄王,卒事始皇帝。為秦使於燕,三年〔四〕 而燕使太子丹入質於秦〔五〕 。
〔一〕 鮑本 補曰:水經 云,鴈門子 ,延水東逕罡成南。澤,燕人,疑此即其所邑與?
〔二〕 姚本 一本有「居」字。鮑本 「秦」上補「居」字。補曰:史 同。
〔三〕 鮑本 「昭」上補「事」字。正曰:史 ,「昭」上有「事」字。
〔四〕 鮑本 居燕三年。
〔五〕 鮑本 澤傳 有。彪謂:周衰,辯士皆矜材角智,趣於利而已。唯澤為近道德明哲保身之策,故其得位不數月引去,優游於秦,以封君令終,美矣!「非苟知之,亦允蹈之」,澤之謂乎!正曰:澤知范睢內慚,故西入秦,志在奪相。楊雄所謂「搤其咽,抗其氣,拊其背,而奪其位」,乃矜材角智,趣利之尤者;相秦數月,懼誅歸印,亦智巧之尤。無功而退,既無當於道德之旨、明哲保身之義,彼何足以知之哉!補曰:「為主」、「為君」、「為孝」、「為楚」、「為越」、「為秦」之「為」,去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