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卷三十

《戰國策》——西漢

燕二

秦召燕王

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一〕 燕王曰:「楚得枳〔二〕 而國亡〔三〕 ,齊得宋而國亡〔四〕 ,齊、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五〕 。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

〔一〕 鮑本 約,猶止。

〔二〕 鮑本 屬巴郡。

〔三〕 鮑本 皆謂失地。秦昭廿七、八、九年,連拔楚郡。

〔四〕 鮑本 即此二十八年入臨淄,三十二年下七十城。

〔五〕 鮑本 言此以見克齊者,秦之所惡也。

秦之行暴於天下,正告楚曰〔一〕 :『蜀地之甲,輕舟浮於汶〔二〕 ,乘夏水〔三〕 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漢中之甲,乘舟出於巴,乘夏水而〔四〕 下漢,四日而至五渚〔五〕 。寡人積甲宛,東下隨〔六〕 ,知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七〕 。王乃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遠乎?』楚王為是之故,十七年事秦。

〔一〕 鮑本 無「於」字,「正告楚曰」作「正告天下告楚曰」。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秦之行暴,正告天下,告楚曰」,或鮑本依之改耳。

〔二〕 鮑本 汶江水出岷山。補曰:汶,眉貧反,即岷。

〔三〕 鮑本 江夏註,沔水自江別至南郡華容,為夏水。正曰:索隱 云,夏音暇,謂夏潦之水盛漲時也。下文「乘夏水」兩出,可見。

〔四〕 鮑本 無「而」字。補曰:一本「而下」。姚同。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五〕 鮑本 注,在洞庭。正曰:今詳本文「下漢而至五渚」,則五渚乃漢水下流。洞庭在江之南,非其地也。

〔六〕 鮑本 屬南陽。

〔七〕 鮑本 隼,祝鳩,喻易也。正曰:射隼,見易·解卦正義 云,隼,今之鶻也。

秦正告韓曰:『我起乎少曲〔一〕 ,一日而斷太行〔二〕 。我起乎宜陽而觸平陽〔三〕 ,二日而莫不盡繇〔四〕 。我離兩周而觸鄭,五日而國舉。』韓氏以為然,故事秦。

〔一〕 鮑本 韓地。范睢傳 ,「伐韓少曲」。補曰:本文少曲,高平。正義 云,相近高平,在懷州河陽縣西北。

〔二〕 鮑本 補曰:正義 云,太行山羊腸阪道北過韓上黨也。

〔三〕 鮑本 補曰:宜陽,見前。平陽,即近武遂,韓墳墓所在者。

〔四〕 鮑本 「繇」,「由」同。正曰:索隱 云,繇,音搖,搖動也。「我」屬下句。

秦正告魏曰:『我舉安邑,塞女戟,韓氏、太原卷〔一〕 。我〔二〕 下枳,道〔三〕 南陽、封、冀〔四〕 ,包兩周,乘夏水,浮輕舟,強弩在前,銛戈〔五〕 在後,決榮口〔六〕 ,魏無大梁;決白馬之口,魏無濟陽;決宿胥之口〔七〕 ,魏無虛、頓丘〔八〕 。陸攻則擊河內,水攻則滅大梁。』魏氏以為然,故事秦。

〔一〕 鮑本 不通此四處。正曰:安邑、女戟見前。太原在河東,時屬趙。卷,見魏策正義 云,卷,猶斷絕,軌免反。太原當為太行。蓋曰秦舉魏之安邑,塞魏之女戟,則韓氏、太行斷絕也。按趙策 ,秦舉安邑而塞女戟,韓氏、太原絕。正義 以「卷」為「絕」,據此。

〔二〕 姚本 舊無「我」字,曾有。鮑本 無「我」字。

〔三〕 鮑本 「枳」作「軹」,「道」下復有「道」字。道,道所由也。補曰:按枳道即河內軹。「枳」、「軹」字通。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我下軹,道南陽」。索隱 以為言「道」者,衍字。今詳其文,乃「下枳」句絕,「道」字下屬,復有者誤。

〔四〕 鮑本 後志 ,河東皮氏有冀亭,註引此。補曰:南陽即修武。封,封陵,杜預云,在蒲州。

〔五〕 鮑本 「包」上有「兼」字,「戈」作「戟」。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錟戈」。

〔六〕 姚本 一作「滎陽之口」。鮑本 「榮」作「滎」。滎澤之口。補曰:索隱 曰,滎澤口與今汴河口通,其水深,可以灌大梁。公子無忌亦云然。大事記 ,灌大梁之策,戰國以來,人皆知之,秦卒用此

〔七〕 鮑本 徐註,紀年 曰,魏救山塞集胥口。

〔八〕 鮑本 補曰:大事記 云,水經 註,河水舊在白馬縣南,決通濟陽、黃溝。白馬,本衛之曹邑,今滑州縣。 作「外黃、濟陽」。大事記 作「黃、濟陽」。說又見秦策 。宿胥、虛、頓丘,並見秦、魏策

秦欲攻安邑,恐齊救之〔一〕 ,則以宋委於齊,曰:『宋王無道,為木人以寫〔二〕 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絕兵遠,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為齊罪。

〔一〕 鮑本 「救」作「據」。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救」。

〔二〕 鮑本 「寫」作「象」。補曰:一本作「寫」,蓋古「象」字作「 」訛也。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寫」,「寫」字是。

秦欲攻齊〔一〕 ,恐天下救之,則以齊委於天下曰:『齊王〔二〕 四與寡人約,四欺寡人,必〔三〕 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齊無秦,無齊有秦,必伐〔四〕 之,必亡之!』已得宜陽、少曲,致藺、石〔五〕 ,因以破齊為天下罪。

〔一〕 鮑本 「齊」作「韓」。

〔二〕 鮑本 「王」作「人」。補曰:一本「人」作「王」。姚同。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王」。

〔三〕 鮑本 必,言攻之決。

〔四〕 姚本 劉作「代」。

〔五〕 姚本 三本同作「君」。鮑本 「石」上補「離」字。補曰:「藺、離石」見前。據文恐有「離」字。姚註,「石」字三本同作「君」,詳此當缺。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致藺、石」。

秦欲攻魏,重楚〔一〕 ,則以南陽〔二〕 委於楚曰:『寡人固與韓且絕矣!殘均陵〔三〕 ,塞鄳隘〔四〕 ,苟利於楚,寡人如自有之。』魏棄與國而合於秦,因以塞鄳隘為楚罪。

〔一〕 鮑本 恐楚擊其後。

〔二〕 鮑本 補曰:鄧之南陽。

〔三〕 鮑本 地缺。正曰:正義 云,均州故城在隨州西南,蓋均陵也。

〔四〕 鮑本 「鄳」作「黽」。補曰:見楚策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鄳」,下同。

兵困於林中〔一〕 ,重燕、趙,以膠東〔二〕 委於燕,以濟西委於趙。趙〔三〕 得講於魏,至〔四〕 公子延〔五〕 ,因犀首屬行而〔六〕 攻趙。兵傷於離石〔七〕 ,遇敗於馬陵,而重魏,則以葉、蔡〔八〕 委於魏。已得講於趙,則劫魏,魏不為割。困則使太后、穰侯為和,羸則兼欺舅〔九〕 與母。適〔一〇〕 燕者曰:『以膠東。』適趙者曰:『以濟西。』適魏者曰:『以葉、蔡。』適楚者曰:『以塞鄳隘〔一一〕 。』適齊者曰:『以宋。』此〔一二〕 必令其言如循環〔一三〕 ,用兵如刺蜚繡〔一四〕 ,母不能制〔一五〕 ,舅不能約。龍賈之戰〔一六〕 ,岸門之戰,封陸之戰〔一七〕 ,高商之戰〔一八〕 ,趙莊之戰〔一九〕 ,秦之所殺三晉之民數百萬。今其生者,皆死秦之孤也〔二〇〕 。西河之外、上雒之埊、三川,晉國之禍,三晉之半〔二一〕 。秦禍如此其大,而燕、趙之〔二二〕 秦者,皆以爭事秦說〔二三〕 其主,此臣之所大患。

〔一〕 鮑本 補曰:見魏策

〔二〕 鮑本 膠東國。故齊國。項紀 註,即墨也。

〔三〕 鮑本 「趙」作「己」。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趙」。

〔四〕 鮑本 「至」作「質」。補曰:索隱 云,當改「質」。

〔五〕 鮑本 秦子。正曰:魏子。

〔六〕 鮑本 無「屬行而」三字。補曰:一本「首」下有「屬行而」三字,史、姚同。索隱 曰,謂連兵相屬也。行,胡郎反。

〔七〕 鮑本 「離石」作「譙石」。

〔八〕 姚本 曾改「馬陵」作「陽馬」。曾改「葉、蔡」作「南陽」。鮑本 馬陵,葉、蔡,并見前。 「馬陵」作「陽馬」。索隱 云,並趙地名。

〔九〕 鮑本 「羸」作「贏」。贏,謂勝。舅,謂穰侯。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嬴」。

〔一〇〕 鮑本 「適」,「謫」同。補曰:適,即上所謂因以為罪者。

〔一一〕 鮑本 「隘」作「阨」。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阨」。

〔一二〕 鮑本 無「此」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有。

〔一三〕 鮑本 補曰:言其無窮不可致詰也。

〔一四〕 姚本 錢本添入「蜚」字。鮑本 「蜚」下無「繡」字。蜚,集韻 ,蟲名。喻易也。補曰:蜚,匪微反,又上、去二音。一本「刺繡」。札记 今本脫「繡」字。丕烈案:史記 作「刺蜚」,此必 文作「繡」,史記 作「蜚」,遂兩存也。今本刪去「繡」字者誤。

〔一五〕 鮑本 「制」作「知」。補曰:一本「知」作「制」。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制」。

〔一六〕 鮑本 魏襄五年,秦拔我龍賈軍。補曰:此據世家年表 ,在二年。大事記年表 ,云魏惠王後二年。

〔一七〕 鮑本 「陸」作「陵」。魏哀十六年,秦敗我封陵。忠岸亭在穎。韓記 注,岸門,封陵,亭名。然則封陵亦屬穎川。正曰:哀當作襄。封陵,見封丘註。補曰:岸門之戰,赧王元年,當韓宣惠王十九年。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陵」。

〔一八〕 姚本 錢本無此上八字。鮑本 不書。

〔一九〕 鮑本 趙肅侯十三年,趙莊與秦戰,死河西。

〔二〇〕 鮑本 補曰:死於秦者之孤。

〔二一〕 鮑本 言上三地被禍,居晉國之半。正曰:西河、上雒,魏地。三川,韓地。言秦已得三晉之半也。

〔二二〕 鮑本 補曰:「之」下恐有缺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文正同,吳氏說未是。

〔二三〕 姚本 舊本作「議」。

燕昭王不行,蘇代復重於燕。燕反約諸侯從親,如蘇秦時,或從或不〔一〕 ,而天下由此宗蘇氏之從約。代、厲皆以壽死,名顯諸侯。〔二〕

〔一〕 鮑本 「不」作「否」。札记 今本「不」作「否」。丕烈案:史記 作「不」。

〔二〕 鮑本 代傳 有,在伐齊事後。彪謂:秦之所以正告諸侯及其用詐,皆愚弄之也。而諸侯莫省,獨一燕昭知之,然亦不久死矣。彪故曰,秦橫之成,天幸也。補曰:文甚明快。

蘇代為奉陽君說燕於趙以伐齊〔校一〕

〔校一〕 姚本 蘇代為奉陽君說燕於趙以伐齊奉陽君告朱讙與趙足 分列二篇,鮑本合為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蘇代為〔一〕 奉陽君〔二〕 說燕於趙以伐齊,奉陽君不聽。乃入齊〔三〕 惡趙,令齊絕於趙。齊已絕於趙,因之燕,謂昭王曰:「韓為謂臣曰:『人告奉陽君曰:使齊不信趙者,蘇子也;今〔四〕 齊王〔五〕 召蜀子〔六〕 使不伐宋〔七〕 ,蘇子也;與齊王謀〔八〕 道取秦以謀趙者,蘇子也;令齊守趙之質子以甲者,又蘇子也。請告子〔九〕 以請齊,果〔一〇〕 以守趙之質子以甲,吾必守子以甲〔一一〕 。』其言惡矣。雖然,王勿患也〔一二〕 。臣故知入齊之有趙累也。〔一三〕 出為之以成所欲〔一四〕 ,臣死而齊大惡於趙,臣猶生也。令〔一五〕 齊、趙絕,可大紛已〔一六〕 。持〔一七〕 臣非張孟談也,使臣也如張孟談也,齊、趙必有為智伯者矣。

〔一〕 鮑本 「為」作「謂」。

〔二〕 鮑本 此亦其後襲稱。正曰:說見趙策

〔三〕 鮑本 代入。

〔四〕 鮑本 「今」作「令」。

〔五〕 鮑本 閔。

〔六〕 鮑本 齊將。正曰:無考。

〔七〕 鮑本 「宋」下補「者」字。

〔八〕 鮑本 「道」作「遁」。遁,逃去也,言避秦兵。取,言與之合。正曰:即此 下文所云,「臣以為不若逃而去之,以韓、魏循自齊,而為之取秦,深結趙以勤之」。

〔九〕 鮑本 告子,名不害,代請之使為己請齊。正曰:無據,妄引。韓為謂代舉或人告奉陽君之言。請者,或人之請,為趙言於齊也。

〔一〇〕 鮑本 果者,必欲告子如是。

〔一一〕 鮑本 言告子不聽則然。正曰:謂告子,齊果守趙質子以甲,則吾將守子以甲。

〔一二〕 鮑本 人所告奉陽之言,於代為惡,燕王善代,必患之。故代告王以無患,為其亂齊、趙,所以利燕。

〔一三〕 鮑本 言趙惡代。

〔一四〕 鮑本 出者,奮不顧也,言知其有累而奮為之。欲,謂利燕。

〔一五〕 鮑本 「令」作「今」。

〔一六〕 鮑本 紛,亂也。

〔一七〕 鮑本 持,猶使。補曰:「持」字疑「特」。

奉陽君告朱讙與趙足曰〔一〕 :『齊王使公王曰〔二〕 命說〔三〕 曰,必不反韓珉,今召之矣〔四〕 。必不任蘇子以事,今封而相之。令〔五〕 不合燕,今以燕為上交。吾所恃者順也〔六〕 ,今其言變有甚於其父,順始與蘇子為讎。見之知〔七〕 無厲〔八〕 ,今賢之兩之〔九〕 ,已矣,吾無齊矣〔一〇〕 !』

〔一〕 鮑本 代稱奉陽之言,然二皆趙人。

〔二〕 鮑本 「王」作「玉」。齊人姓名。正曰:一本「公王」。按字書,三畫中近上者,于方反;三畫勻者,虞欲反。隸始加點,以別王字。新序 有公玉丹,史公玉帶,則公玉,姓也。此疑有缺誤。札记 丕烈案:誤字,此字是其名。

〔三〕 鮑本 奉陽君。補曰:「說」即「兌」之訛。說見趙策

〔四〕 鮑本 言故反前。下類此。

〔五〕 鮑本 「令」作「必」。札记 「令」,今本誤「今」。

〔六〕 鮑本 公玉父名。正曰:無考。鮑因下言「有甚於其父」,遂云爾。按趙策 齊欲攻宋章,以三晉劫秦,使順也甘之,恐即此人。

〔七〕 鮑本 「知」作「如」。札记 丕烈案:此當有訛。

〔八〕 鮑本 補曰:無害也。

〔九〕 鮑本 兩,謂封與相。正曰:賢之,謂以代為賢。兩之,謂與之並處。

〔一〇〕 鮑本 并述奉陽之言。

奉陽君之怒甚矣〔一〕 。如齊王王〔二〕 之不信趙,而小人奉陽君也〔三〕 ,因是而倍〔四〕 之。不以今時大紛之,解而復合,則後不可柰何也。故齊、趙之合苟可循〔五〕 也,死不足以為臣患〔六〕 ;逃不足以為臣恥;為諸侯,不足以為臣榮;被髮自漆為厲,不足以為臣辱〔七〕 。然而臣有患也,臣死而齊、趙不循,惡交分於臣也〔八〕 ,而後相效〔九〕 ,是臣之患也〔一〇〕 。若臣死而必相攻也〔一一〕 ,臣必勉之而求死焉。堯、舜之賢而死,禹、湯之知而死,孟賁之勇而死,烏獲之力而死,生之物固有不死者乎?在必然之物〔一二〕 以成所欲,王何疑焉?

〔一〕 鮑本 此代自言。

〔二〕 鮑本 衍「王」字。補曰:衍字。

〔三〕 鮑本 待之為小人。

〔四〕 鮑本 音背,言燕宜然。正曰:言齊因是倍趙。

〔五〕 姚本 錢一作「脩」。鮑本 循,言順燕。

〔六〕 鮑本 代本以二國之合,必不順燕。今乃合而順之,故有死、逃之罪。正曰:言二國之合,必害於燕,苟順而無害,國之利也,故己之死、逃、榮、辱,皆不足論。

〔七〕 鮑本 補曰:厲,史音賴,見秦策 。「死不足以為臣患」及「堯、舜之賢而死」兩節,與秦策 范睢說同。

〔八〕 鮑本 燕以二國可因,而代不欲,則三國皆惡代矣。然二國卒不可因,則代之惡,皆有所分。交,猶皆。

〔九〕 鮑本 「效」作「效」。效,後人見其不可因而效己。

〔一〇〕 鮑本 患其後時。

〔一一〕 鮑本 齊、趙相攻。

〔一二〕 鮑本 死者,人之必然。

臣以為不若逃而去之〔一〕 。臣以韓、魏循自〔二〕〔三〕 ,而為之取秦〔四〕 ,深結趙以勁之〔五〕 。如是則近於相攻〔六〕 。臣雖為之累燕〔七〕 ,奉陽君告朱讙〔八〕 曰:『蘇子怒於燕王之不以吾故〔九〕 ,弗予相,又不予卿也〔一〇〕 ,殆無燕矣。』其疑至於此〔一一〕 ,故臣雖為之不累燕〔一二〕 ,又不欲〔一三〕 王。伊尹再逃湯而之桀〔一四〕 ,再逃桀而之湯,果與鳴條之戰,而以湯為天子。伍子胥逃楚而之吳,果與伯〔一五〕 舉之戰,而報其父之讎。今臣逃而紛齊、趙,始可著於春秋 。且舉大事者,孰不逃?桓公之難,管仲逃於魯;陽虎之難,孔子逃於衛〔一六〕 ;張儀逃於楚〔一七〕 ;白珪逃於秦〔一八〕 ;望諸〔一九〕 相中山也使趙,趙劫之求埊,望諸攻關而出逃〔二〇〕 ;外孫之難〔二一〕 ,薛公釋戴〔二二〕 逃出於關〔二三〕 ,三晉稱以為士〔二四〕 。故舉大事,逃不足以為辱矣。

〔一〕 鮑本 無「為」字。詐以罪逃去。補曰:一本此有「為」字。

〔二〕 姚本 一作「日」。

〔三〕 鮑本 言逃燕,則自韓、魏順行至齊。

〔四〕 鮑本 言勁齊以怒趙。

〔五〕 鮑本 「勁」作「勤」。此勁趙以怒齊也。結,亦以韓、魏、趙自燕結之。勤,猶厚。

〔六〕 鮑本 「攻」下有「也」字。

〔七〕 鮑本 「累」上補「不」字。正曰:「臣雖為之累燕」,下文引奉陽君之言而釋之曰,臣雖為之不累燕。

〔八〕 鮑本 亦代稱之。

〔九〕 鮑本 以,用也。吾,指奉陽君。

〔一〇〕 鮑本 兩「予」字作「子」。子,謂讙。正曰:子,謂代。補曰:一本「不予相,又不予卿也」。予,亦為蘇子自予也。

〔一一〕 鮑本 燕王善代,而奉陽謂其怒燕者,疑也。

〔一二〕 鮑本 疑代怒燕,故代雖為燕紛二國,二國不怨燕也。

〔一三〕 鮑本 欲,猶須也。言其自相攻,不須燕。

〔一四〕 姚本 舊無「再逃湯而之桀」六字。曾、錢有。鮑本 無「再逃湯而之桀」六字。補曰:一本此句上有「再逃湯而之桀」六字,姚本同。

〔一五〕 鮑本 「伯」作「柏」。正曰:古字通。古今人表 柏虎、柏益、柏樂之類。

〔一六〕 鮑本 定八年,陽虎作難,十四年,孔子乃適衛,不如此所云。札记 今本「虎」誤「貨」。

〔一七〕 鮑本 不書。正曰:即儀至楚之事。

〔一八〕 鮑本 未詳。

〔一九〕 鮑本 此與樂毅同號。

〔二〇〕 鮑本 無「逃」字。

〔二一〕 鮑本 未詳。

〔二二〕 鮑本 「戴」作「載」。不乘車也。

〔二三〕 鮑本 齊湣二十五年,田文入秦,秦因欲殺之,因秦幸姬得出,馳去,變姓名出關。

〔二四〕 鮑本 「士」上補「好」字。太史公曰,好客自喜。補曰:「士」上恐有缺字。札记 丕烈案:此無缺字,吳說非。

卒絕齊於趙,趙合於燕以攻齊,敗之。〔一〕

〔一〕 鮑本 補曰:此 文多未詳,注多未妥。

蘇代為燕說齊

蘇代為燕說齊,未見齊王〔一〕 ,先說淳于髡曰:「人有賣駿馬者,比〔二〕 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見伯樂曰:『臣有駿馬,欲賣之,比三旦立於市,人莫與言,願〔三〕 子還而視之,去而顧之〔四〕 ,臣請獻一朝之賈〔五〕 。』伯樂乃還而視之,去而顧之,一旦而馬價十倍。今臣〔六〕 欲以駿馬〔七〕 見於王,莫為臣先後者〔八〕 ,足下有意為臣伯樂乎?臣請獻白璧一雙,黃金千鎰,以為馬食〔九〕 。」淳于髡曰:「謹聞命矣。」入言之王而見之,齊王大說蘇子。

〔一〕 鮑本 閔。

〔二〕 鮑本 比,猶連。

〔三〕 鮑本 無「願」字。

〔四〕 鮑本 顧,反視。補曰:還,當音旋,義同。

〔五〕 鮑本 「賈」作「費」。補曰:疑「費」字。

〔六〕 鮑本 「臣」下有「之」字。補曰:一本無。姚同。

〔七〕 鮑本 馬,自喻也。

〔八〕 鮑本 為之助也。

〔九〕 鮑本 自喻為馬,則此所獻,馬之食也。正曰:獻此以為馬之食。

蘇代自齊使人謂燕昭王

蘇代自齊使人謂燕昭王曰:「臣聞〔一〕 離齊、趙,齊、趙已孤矣,王何不出兵以攻齊?臣請王弱之。」燕乃伐齊攻晉〔二〕

〔一〕 鮑本 「聞」作「間」。間,猶傾也。補曰:當作「間」。正曰:間,去聲,致隙曰間。間,隔也。

〔二〕 鮑本 疑兵也,實合魏而陽攻以疑齊。正曰:晉,地名,下文云「晉下」,可見。

令人〔一〕 謂閔王曰:「燕之攻齊也,欲以復振古〔二〕 埊也。燕兵在晉而不進,則是兵弱而計疑也。王何不令蘇子將而應燕乎?夫以蘇子之賢,將而應弱燕,燕破必矣。燕破則趙不敢不聽,是王破燕而服趙也。」閔王曰:「善。」乃謂蘇子曰:「燕兵在晉,今寡人發兵應之,願子為寡人為之將。」對曰:「臣之於兵,何足以當之,王其改舉〔三〕 。王使臣也,是敗王之兵,而以臣遺燕也。戰不勝,不可振〔四〕 也。」王曰:「行,寡人知子矣。」

〔一〕 鮑本 代令之。

〔二〕 鮑本 「古」作「故」。振,舉也。蓋欲復王噲所失。

〔三〕 鮑本 別用他將。

〔四〕 鮑本 振,救也。

蘇子遂將,而與燕人戰於晉下〔一〕 ,齊軍敗。燕得甲首二萬人。蘇子收〔二〕 其餘兵,以守陽城,而報於閔王曰:「王過舉,令臣應燕。今軍敗亡二萬人,臣有斧質之罪,請自歸於吏以戮。」閔王曰:「此寡人之過也,子無以為罪。」

〔一〕 鮑本 晉之下地。

〔二〕 鮑本 「收」作「以」。

明日又使燕攻陽城及狸〔一〕 。又使人謂閔王曰:「日者齊不勝於晉下,此非兵之過,齊不幸而燕有〔二〕 天幸也。今燕又攻陽城及狸,是以天幸自為功也。王復使蘇子應之,蘇子先敗王之兵,其後必務以勝報王矣。」王曰:「善。」乃復使蘇子,蘇子固辭,王不聽。遂將以與燕戰於陽城。燕人大勝,得首三萬。齊君臣不親,百姓離心。燕因使樂毅大起兵伐齊,破之。〔三〕

〔一〕 鮑本 燕地也。趙悼襄九年,攻燕取狸、陽城。正曰:據此 ,則燕取之於齊者也。大事記正義 云,燕無狸陽,疑字誤,當作漁陽。按此文兩云陽城及狸,則正義 亦未可據。

〔二〕 姚本 曾作「有」。

〔三〕 鮑本 彪謂:蘇代之於燕、齊,皆嘗隙而復善,其情禮均也。而獨為燕圖齊之深,何哉?昭王賢也。雖然,糜爛人之民人以行其說,而奉其所賢,仁者不為也,獨不念嘗委質於齊乎?補曰:蘇代傾詐不義,一至於此,其罪浮於張儀矣。

蘇代自齊獻書於燕王

蘇代自齊獻書於燕王曰:「臣之行也,固知將有口事〔一〕 ,故獻御書而行〔二〕 ,曰:『臣貴於齊,燕大夫將不信臣;臣賤,將輕臣;臣用,將多望〔三〕 於臣;齊有不善〔四〕 ,將歸罪於臣;天下不攻齊,將曰善為齊謀;天下攻齊,將與齊兼鄮〔五〕 臣。臣之所重處重卯也〔六〕 。』王謂臣曰:『吾必不聽眾口與讒言,吾信汝也,猶剗〔七〕 也。上可以得用於齊,次可以得信於下,苟無死,女無不為也,以〔八〕 女自信可也。』與之言曰〔九〕 :『去燕之齊可也,期〔一〇〕 於成事而已。』臣受令以任齊〔一一〕 ,及五年。齊數出兵,未嘗謀燕。齊、趙之交,一合一離,燕王〔一二〕〔一三〕 與齊謀趙,則與趙謀齊〔一四〕 。齊之信燕也,至於虛北埊〔一五〕 行其兵〔一六〕 。今王信田伐與參、去疾之言〔一七〕 ,且〔一八〕 攻齊,使齊犬馬 〔一九〕 而不言燕。今王又使慶〔二〇〕 令臣曰:『吾欲用所善。』王苟欲用之〔二一〕 ,則臣請為王事之。王欲醳〔二二〕 臣剸〔二三〕 任所善,則臣請歸醳事。臣苟得見,則盈願。」〔二四〕

〔一〕 鮑本 言人譖之。

〔二〕 鮑本 獻侍御者以書。

〔三〕 鮑本 望,猶責。

〔四〕 鮑本 謂惡燕。

〔五〕 鮑本 「鄮」作「貿」。貿,猶賣。補曰:貿,當作買,互易也。字增「邑」,訛。

〔六〕 鮑本 「卯」作「留」。重,猶難也。留,謂處於齊為難。正曰:一本「卯」作「卵」。據此,則「重」當平聲。重卵,猶言累卵,謂己處危也。上文恐多「重」字。

〔七〕 鮑本 「剗 者」作「列眉」。言無可疑。補曰:「列眉」,未詳。一本「猶剗 者也」。龍龕手鑑 ,「 」,古「剗」字。愚謂,即刈字也。剗刈者,斬斷果決之意。

〔八〕 鮑本 以,猶由。

〔九〕 鮑本 王與之。

〔一〇〕 鮑本 「期」作「其」。補曰:當作「期」字,通借。

〔一一〕 鮑本 得任於齊。正曰:以齊為任。

〔一二〕 鮑本 衍「王」字。

〔一三〕 鮑本 無「不」字。正曰:一本「不與齊謀趙,則與趙謀齊」,疑「王」即「不」字之訛。

〔一四〕 鮑本 燕與齊謀趙,實欲離齊於趙,代因與趙謀齊,以成燕之謀。正曰:見上。

〔一五〕 鮑本 虛,言不設備。齊北近燕。

〔一六〕 鮑本 以北兵伐他國。

〔一七〕 鮑本 三人讒代者。

〔一八〕 鮑本 且,辭也。

〔一九〕 鮑本 無「 」字。犬馬,言己賤齊為之也,又不泄燕之謀。補曰:一本「犬馬 」,姚同。字書無「 」字,恐即「賤」。案:此句帛書作「使齊大戒而不信燕」

〔二〇〕 鮑本 燕臣名。

〔二一〕 鮑本 「王苟欲」下有「用所善王欲」五字。補曰:姚本 「王苟欲用之」,無中間五字,文義為勝。

〔二二〕 鮑本 「醳」,「釋」同,見鄒忌說琴 。補曰:魏世家 ,如耳云,「以秦醳衛」。張儀傳 ,「醳之」。索隱 云,古「釋」字。

〔二三〕 鮑本 「剸」作「專」。補曰:「專」字訛。札记 丕烈案:「剚」、「專」同字,猶「醳」、「釋」同字也。

〔二四〕 鮑本 彪謂:為人間者,均有此六患,非燕昭之明,代其危哉!功成矣,猶不能為此者,況他人乎?代之謀齊,亦異乎豫讓之於趙矣。彼哉!彼哉!補曰:此 蓋代在齊,而或有疑之於王者,故代以書自白,文多未詳。燕昭即位,志復齊讎,非一日矣。樂毅以趙亂適衛至燕,在十七年之後。又十年,始合五國以破齊。方其患齊之強,志未逞也。蘇代之徒,為之間齊,離趙之交,激秦之怒,勸之以伐宋,驕其兵而罷其師,齊卒以亡,代有力焉,而世不數何也?蓋毅之為燕約結,信義服人,卒用此以勝,何假乎代之為哉?代之傾詐反覆,效用於燕,亦昭王之賢明有以御之,非倚以成功也。

陳翠合齊燕

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一〕 ,燕王許諾。太后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亦則〔二〕 已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志焉〔三〕 。」

〔一〕 鮑本 代傳 ,說王噲已,乃使一子質齊。正曰:鮑因此指為王噲事。然 云一子質齊,而此云燕王之弟,則不合矣。其時未可定。

〔二〕 鮑本 「亦則」作「則亦」。

〔三〕 鮑本 以殺辱之為快。

陳翠欲見太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陳翠曰:「無害也。」遂入見太后曰:「何臞〔一〕 也?」太后曰:「賴得先王〔二〕 鴈鶩之餘食,不宜臞〔三〕 。臞者,憂公子之且為質於齊也。」

〔一〕 鮑本 臞,少肉。

〔二〕 札记 今本「王」誤「生」。

〔三〕 鮑本 「臞」下有「者」字。補曰:姚本 無「者」字。

陳翠曰:「人主之愛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愛子也,又不愛丈夫子獨甚。」太后曰:「何也?」對曰:「太后嫁女諸侯,奉以千金,齎埊百里,以為人之終也〔一〕 。今王願封公子,百官持職〔二〕 ,群臣效忠,曰:『公子無功不當封。』今王之以公子為質也,且以為公子功而封之〔三〕 也。太〔四〕 后弗聽,臣是以知人主之不愛丈夫子獨甚也。且太后與王幸而在,故公子貴;太后千秋之後,王棄國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賤於布衣。故非及太后與王封公子,則公子終身不封矣!」

〔一〕 鮑本 嫁則女之事畢矣,封亦公子之終也。

〔二〕 鮑本 持,猶守也。封無功者,爭之職也。

〔三〕 鮑本 無「而封之」三字。補曰:一本「且以為公子功而封之也」。姚同。

〔四〕 鮑本 「太」上有「而」字。

太后曰:「老婦不知長者之計。」乃命公子束車制衣為行具。〔一〕

〔一〕 鮑本 補曰:此與觸讋諫趙威后同。戰國 所載事多如此,然觸讋言尤婉切,所以人多稱之。

燕昭王且與天下伐齊

燕昭王且與天下伐齊,而有齊人仕於燕者,昭王召而謂之曰:「寡人且與天下伐齊,旦暮出令矣。子必爭之,爭之而不聽,子因去而之齊。寡人有時復合和也〔一〕 ,且以因子而事齊。」當此〔二〕 之時也,燕、齊不兩立,然而常獨欲有復收〔三〕 之之志若此也。〔四〕

〔一〕 鮑本 無「和也」二字。預言不勝與齊合。補曰:一本「復合和也」。

〔二〕 鮑本 補曰:「當此」以下,紀述者之辭。

〔三〕 鮑本 收,猶合。不兩立,則不可復合,而不能無合之之志。

〔四〕 鮑本 彪謂:此少年狡獪之行,小人患失之類,而燕昭為之,此其所以不王也。

燕饑趙將伐之

燕饑,趙將伐之。楚使將軍之燕,過魏,見趙恢。趙恢曰:「使除患無至〔一〕 ,易於救患。伍子胥、宮之奇不用〔二〕 ,燭之武、〔三〕 張孟談〔四〕 受大賞。是故謀者皆從事於除患之道〔五〕 ,而先〔六〕 使除患無至者。今予〔七〕 以百金送公〔八〕 也,不如以言。公聽吾言而說趙王〔九〕 曰:『昔者吳伐齊,為其饑也,伐齊未必勝也,而弱越乘其弊以霸。今王之伐燕也,亦為其饑也,伐之未必勝,而強秦將以兵承〔一〇〕 王之西〔一一〕 ,是使弱趙居強吳之處,而使強秦處弱越之所以霸也。願王之熟計之也。』」

〔一〕 鮑本 除之使不至。

〔二〕 鮑本 此除患者。

〔三〕 鮑本 僖三十年,晉、秦圍鄭,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之武見秦伯曰,「鄭知亡矣,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倍鄰?鄰之厚,君之薄也」。秦伯說,乃還。

〔四〕 鮑本 皆救患者。

〔五〕 鮑本 「道」作「遺」,下有「者」字。謂救患者。補曰:一本「遺」作「道」,下無「者」字。姚同,義是。

〔六〕 鮑本 「先」作「無」。補曰:上疑有闕文。

〔七〕 鮑本 「予」作「與」。補曰:一本作「予」。姚同。

〔八〕 鮑本 公,謂楚使。

〔九〕 鮑本 惠文。

〔一〇〕 鮑本 「承」作「乘」。正曰:此書「乘」、「承」通。後昌國君 章有。

〔一一〕 姚本 曾、劉改「西」作「北」。

使者乃以說趙王,趙王大悅,乃止。燕昭王聞之,乃封之以地〔一〕

〔一〕 鮑本 封恢也。恢蓋趙之仕魏而為燕者,為燕亦所以為魏也。正曰:無據。

昌國君樂毅為燕昭王合五國之兵而攻齊

昌國君樂毅為燕昭王合五國之兵〔一〕 而攻齊,下七十餘城,盡郡縣之以屬燕。三城未下〔二〕 ,而燕昭王死。惠王即位,用齊人反間,疑樂毅,而使騎劫代之將。樂毅奔趙,趙封以為望諸君〔三〕 。齊田單欺〔四〕 詐騎劫,卒敗燕軍,復收七十城以復齊。燕王悔,懼趙用樂毅承〔五〕 燕之弊以伐燕。

〔一〕 鮑本 云,并合趙、楚、韓、魏、燕之兵。補曰:正義 云,故昌城在淄州淄川縣東北。

〔二〕 姚本 聊、即墨、莒。鮑本 補曰:毅傳 ,唯莒、即墨未下。燕世家 云,聊、莒、即墨未下。蓋因燕將守聊城不下之事而誤。說見齊策

〔三〕 鮑本 補曰: ,趙封毅於觀津,號望諸君。索隱 云,望諸,澤名,在齊,蓋趙有之,故號焉。

〔四〕 鮑本 無「欺」字。丕烈案:無者當是。

〔五〕 鮑本 「承」作「乘」。正曰:說見上。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乘」。

燕王乃使人讓樂毅,且謝之曰:「先王舉國而委將軍,將軍為燕破齊,報先王之讎,天下莫不振動,寡人豈敢一日而忘將軍之功哉!會先王棄群臣,寡人新即位,左右誤寡人。寡人之使騎劫代將軍者,〔一〕 為將軍久暴〔二〕 露於外,故召將軍且休計事。將軍過聽,以與寡人有郄〔三〕 ,遂捐燕而歸趙。將軍自為計則可矣,而亦何以報先王之所以遇將軍之意乎?」〔四〕

〔一〕 姚本 曾本添「者」字。鮑本 無「者」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 無。

〔二〕 鮑本 「暴」,「曝」同。

〔三〕 鮑本 「郄」作「隙」。隙,不合也。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隙」。

〔四〕 鮑本 補曰:自「先王舉國」止此一節,恐當在後章燕王書「寡人不佞」云云之上。餘說見彼章。

望諸君乃使人獻書報燕王曰:「臣不佞,不能奉承先王之教,以順左右之心,恐抵斧質之罪,以傷先王之明,而又害於足下之義〔一〕 ,故遁逃奔趙。自負〔二〕 以不肖之罪,故不敢為辭說。今王使使者數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三〕 臣之理,而又不白〔四〕 於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書對。」

〔一〕 鮑本 無罪而殺毅,非義也。

〔二〕 鮑本 負,言荷罪在身。

〔三〕 鮑本 畜,養也。幸,親愛之。

〔四〕 鮑本 白,猶明。

臣聞賢聖之君,不以祿私其親,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隨其愛,能當之〔一〕 者處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論行而結交者,立名之士也。臣以所學者觀之,先王之舉錯,有高世之心,故假節於魏王〔二〕 ,而以身得察於燕〔三〕 。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不謀於父兄,而使臣為亞〔四〕 卿。臣自以為奉令承教,可以幸無罪矣,故受命而不辭。

〔一〕 鮑本 無「之」字。

〔二〕 鮑本 時諸侯不通,出關則以節假之,故上言毅自魏往見王。正曰:毅傳 ,毅為魏昭王使燕,燕王以客禮待之。毅辭讓,遂委質為臣。正義 云,假魏節使燕。

〔三〕 鮑本 補曰:毅傳 ,趙人,因沙丘之亂,適魏至燕,故大事記 附見于燕昭王十七年。

〔四〕 鮑本 亞,次也。

先王命之曰:『我有積怨深怒於齊,不量輕弱,而欲以齊為事。』臣對曰:『夫齊霸國之餘教也〔一〕 ,而驟勝之遺事也,閑於兵甲,習於戰攻。王若欲攻之,則必舉天下而圖之。舉天下而圖之,莫徑〔二〕 於結趙矣。且又淮北、宋地〔三〕 ,楚、魏之所同願也。趙若許〔四〕 ,約楚、魏,宋盡力,四國攻之〔五〕 ,齊可大破也。』先王曰:『善。』臣乃口受令,具符節,南使臣於趙。顧〔六〕 反命,起兵隨而攻齊。以天之道,先王之靈,河北之地,隨先王舉而有之於濟上。濟上之軍,奉令擊齊,大勝之。輕卒銳兵,長驅至國〔七〕 。齊王〔八〕 逃遁走莒,僅以身免。珠玉財寶,車甲珍器,盡收入燕〔九〕 。大呂陳於元英〔一〇〕 ,故鼎反於曆室〔一一〕 ,齊器設於寧臺〔一二〕 。薊丘之植〔一三〕 ,植於汶皇〔一四〕 。自五伯以來,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為愜其志〔一五〕 ,以臣為不頓〔一六〕 命,故裂地而封之〔一七〕 ,使之得比乎小國諸侯。臣不佞,自以為奉令承教,可以幸無罪矣,故受命而弗辭。

〔一〕 鮑本 無「也」字。札记 丕烈案:史記新序 此皆無「也」字。

〔二〕 鮑本 「徑」作「勁」,又改作「徑」。補曰:一本作「徑」。札记 丕烈案:新序 云,「莫若徑結趙」。史記 云,「莫若於結趙」。

〔三〕 鮑本 楚欲得淮北,魏欲得宋,時皆屬齊。

〔四〕 鮑本 許燕。

〔五〕 鮑本 「魏」作「趙」。宋雖已舉,其遺民怨之。補曰:一本「約楚、魏,宋盡力」。 云,「趙若許而約四國攻之」,其文為明。札记 丕烈案:史記 文不同,考新序 校此,但無「宋」字,此當衍「宋」也。

〔六〕 鮑本 回顧而反,言其速。

〔七〕 姚本 錢作「齊」。

〔八〕 鮑本 閔。

〔九〕 鮑本 補曰:此數語,毅罪狀也。

〔一〇〕 鮑本 大呂,律名。元英,燕樂名。正曰:索隱 云,大呂,齊鐘名。元英,燕宮殿名。

〔一一〕 鮑本 「於」作「乎」。故鼎,齊所得燕鼎。凡鼎以占休咎,故歸之律曆之室。正曰:「曆」, 作「磿」。周禮 ,「遂師抱磿」,音歷。又,史表 「磿侯」,漢表 作「曆」,古字通用。說見秦策正義括地志 云,元英、曆室,燕二宮名,在幽州薊縣西四里寧臺之下。高誘云,燕噲亂,齊伐燕,殺噲,得鼎,今反歸故鼎。今註本無。札记 丕烈案:新序 作「歷」。索隱 引此同。

〔一二〕 鮑本 燕臺。

〔一三〕 鮑本 薊,幽州國。植,旗幟之屬。

〔一四〕 鮑本 「皇」作「篁」。汶水,出泰山萊蕪原。竹田曰篁。言燕以齊為塞。正曰:索隱 云,薊丘,燕所都。言燕薊丘之所植,植齊王汶上之竹。徐註謂燕之疆界移於齊之汶水,非此之謂。此言燕薊丘之所植,移植於汶上之竹田。索隱 云亦然。樓助集古今文 以毅書為首,有策問云,「夷門之植,植為燕雲」。蓋用毅語也。愚謂,左氏 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句法正同,補曰:一本「汶皇」。札记 丕烈案:史記新序 作「篁」。

〔一五〕 鮑本 「愜」作「順」,下有「于」字。補曰:一本「以為愜于志」。丕烈案:史記 作「慊于志」,新序 「快其志」。

〔一六〕 鮑本 頓,猶墜。

〔一七〕 鮑本 補曰:謂封昌國君也。

臣聞賢明之君,功立而不廢,故著於春秋 ;蚤知〔一〕 之士,名成而不毀,故稱於後世。若先王之報怨雪恥,夷萬乘之強國,收八百歲之蓄積〔二〕 ,及至棄群臣之日,餘令詔後嗣之遺義,執政任事之臣,所以能循法令,順庶孽〔三〕 者,施及萌〔四〕 隸,皆可以教於後世。

〔一〕 鮑本 蚤知,先見也。

〔二〕 鮑本 通太公數之。

〔三〕 鮑本 新立之君皆患庶孽之亂,昭王能預順之。

〔四〕 鮑本 「萌」,「氓」同。

臣聞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終。昔者五子胥〔一〕 說聽乎闔閭,故吳王遠跡至於郢。夫差弗是也〔二〕 ,賜之鴟夷〔三〕 而浮之江。故吳王夫差不悟〔四〕 先論之可以立功,故沉子胥而不〔五〕 悔。子胥不蚤見主之不同量,故入江而不改〔六〕 。夫免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跡者,臣之上計也。離〔七〕 毀辱之非,墮先王之名者,臣之所大恐也。臨不測之罪,以幸為利者,義之所不敢出也。

〔一〕 鮑本 「五」作「伍」。札记 今本「五」作「伍」。丕烈案:「五」、「伍」同字。史記新序 作「伍」。

〔二〕 鮑本 不然子胥之說。

〔三〕 鮑本 鴟夷,榼名。馬革為其形,以歛骸骨。正曰: ,乃取子胥尸,盛以鴟夷革。應劭云,取馬革為鴟夷榼形。

〔四〕 鮑本 「悟」作「悞」。札记 丕烈案:史記 作「寤」,新序 作「計」。

〔五〕 鮑本 「不」作「弗」。札记 丕烈案:史記新序 作「不」。

〔六〕 鮑本 補曰: ,「不化」。索隱 云,言子胥怨恨,故雖投江而神不化,猶為波濤之神也。札记 丕烈案:新序 亦作「化」。

〔七〕 鮑本 離,麗也,猶遭。正曰:「離」,「罹」通,遭也。

臣聞古之君子,交絕不出惡聲〔一〕 ;忠臣之去也,不潔其名〔二〕 。臣雖不佞〔三〕 ,數奉教於君子矣。恐侍御者之親左右之說,而不察疏遠之行也。故敢以書報,唯君之留意焉。〔四〕

〔一〕 鮑本 補曰:正義 曰,不說己長而談彼短。

〔二〕 鮑本 毀其君而自潔。

〔三〕 鮑本 「佞」下有「乎」字。補曰:一本無「乎」字,蓋衍。札记 丕烈案:史記新序 ,此無「乎」字。

〔四〕 鮑本 有。補曰:大事記 ,延平陳氏曰,樂毅之下齊也,止侵略,寬賦歛,除暴令,脩舊政,求逸民顯而禮之,祀桓公、管仲於郊,表賢者之閭,封王蠋之墓,凡可以悅其民者,無不為之。此孟子 所以教齊者,齊王不能用之於燕,而樂毅能用之於齊。呂子讀書記曰樂毅伐齊云云,曰,「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推此言,則世之論毅者,豈其然乎?朱子曰,「樂毅亦戰國之士,何嘗是王者之師」?又曰,「毅初合秦、魏之師,又因人怨湣王之暴,故一舉下齊七十餘城。湣王死,人心之怒已解,恐三國分功,故急遣之,以燕之力亦止於此。況田單忠義死節,堅守二城,自不可攻,非不欲取,蓋力不能爾。毅在當時亦恣意虜掠,正孟子 所謂毀其宗廟,遷其重器者爾」!愚謂,樂毅之伐齊,取寶器,燒宮室,見於田齊燕世家毅傳國策 皆然。徵以毅之自言,蓋不誣矣。陳氏首以止侵掠為美,似未察其實也。齊以燕伐燕,燕以齊伐齊,孟子 所以教齊王者,毅實違之,是尚為能用之乎?雖有寬賦、除暴、反政、禮賢數端,不足以揜其罪也。故愚著朱子說,併記呂子他日之論,以見其不滿於毅如此。而取陳氏者,特一時之見,未為定論也。

或獻書燕王

〔一〕 獻書燕王:「王〔二〕 而不能自恃〔三〕 ,不惡卑名以事強,事強可以令國安長久,萬世之善計〔四〕 。以事強而不可以為萬世,則不如合弱。將柰何合弱而不能如一〔五〕 ,此臣之所為山東苦也。

〔一〕 姚本 錢本添「或」字。

〔二〕 鮑本 「王」上有「燕」字。補曰:一本無此「燕」字。姚同。

〔三〕 鮑本 弱國必得援。

〔四〕 鮑本 「計」下補「也」字。

〔五〕 鮑本 以不一為無如之何。

比目之魚〔一〕 ,不相得則不能行,故古之〔二〕 人稱之,以其合兩而如一也。今山東合弱而不能如一,是山東之知不如魚也。又譬如車士之引車也,三人不能行,索二人,五人而車因行矣。今山東三國〔三〕 弱而不能敵秦,索二國,因能勝秦矣。然而山東不知相索〔四〕 ,智固不如車士矣。胡與越人,言語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凌波,至其相救助如一也。今山東之相與也,如同舟而濟,秦之兵至,不能相救助如一,智又不如胡、越之人矣。三物者〔五〕 ,人之所能為也,山東之〔六〕 主遂不悟,此臣之所為山東苦也。願大王之熟慮之也。

〔一〕 鮑本 爾雅 ,東方有比目魚,不比不行,謂之鰈。

〔二〕 鮑本 無「之」字。

〔三〕 鮑本 蓋韓、魏、趙也。

〔四〕 鮑本 「索」下有「者」字。

〔五〕 鮑本 物,猶事。

〔六〕 鮑本 無「之」字。補曰:一本「主」上有「之」字。

山東相合,之主者不〔一〕 卑名,之國者可長存〔二〕 ,之卒者〔三〕 出士以戍韓、梁之西邊,此燕之上計也。不急為此,國必危矣,主〔四〕 必大憂。今韓、梁、趙三國以合矣,秦見三晉之堅也,必南伐楚。趙見秦之伐楚也,必北攻燕〔五〕 。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秦久〔六〕 伐韓,故中山亡〔七〕 ;今久〔八〕 伐楚,燕必亡〔九〕 。臣竊為王計,不如以兵南合三晉,約戍韓、梁之西邊。山東不能堅為此,此必皆亡。

〔一〕 鮑本 「不」下補「惡」字。札记 丕烈案:此所補誤甚。「之主者不卑名」為一句,下文「之國者可長存」為一句,二者對文,皆山東相合之效也。之,此也。此,山東相合,主也,國也。吳氏讀亦非,見下。

〔二〕 鮑本 言山東欲存,惟不羞自卑者可也。

〔三〕 鮑本 之,猶其也。「卒」,「猝」同。補曰:疑當以三「者」字句,不然,「卒者」下有缺文。札记 吳氏補曰,疑當以三「者」字句。丕烈案:此非也。見上。又曰,不然,卒者下有缺文。是矣。

〔四〕 鮑本 「主」作「王」。

〔五〕 鮑本 無「北」字。補曰:一本「必北攻」。姚同。

〔六〕 鮑本 「久」作「之」。補曰:一本「之伐」作「久伐」,下句同。姚並同。

〔七〕 鮑本 秦不暇救,故趙亡之。正曰:秦非助中山者。補曰:按趙策 ,蘇厲曰,楚人久伐而中山亡。魏策 曰,中山恃齊、魏以輕趙,齊、魏伐楚而趙亡中山。大事記 謂楚與魏連兵,中山失助而亡。 稱主父與齊、燕共滅中山。則齊非中山與國也。愚謂,中山近魏,二國相善,信矣。趙與齊、燕滅中山,乃年表 惠文四年所書,已與世家差一年,且趙之有事中山久矣,自武靈十九年胡服以來,攻城略地,無歲無之,何至此而始合齊、燕滅之邪?而秦、韓、齊、魏伐楚,敗唐昧重丘,當武靈二十五年,是年趙年表 書攻中山,通鑑綱目 書中山君奔齊,齊策 稱中山君臣於齊。蓋四國伐楚而趙不與,趙得以攻中山而亡之,其君遂出奔也。 所載與 合者,莫明於此。中山君且奔齊,則與齊共滅之言未可據。秦、韓、齊、魏共伐楚,則所謂楚、魏連兵非此年。齊策 曰,齊、燕戰而趙氏兼中山,則史記 之言有誤,大事記 或未察也。今燕策 又謂秦伐韓,故中山亡,則韓亦助中山者。是年,秦伐韓取穰,豈其事歟?愚嘗因此齊策 陳軫合三晉事同,而辨中山非至惠文三年始亡,特遷其王爾。以此數策觀之,尤信。

〔八〕 鮑本 「久」作「秦之」二字。

〔九〕 鮑本 趙亡之。

燕果以兵南合三晉也。〔一〕

〔一〕 鮑本 此三年,與楚、三晉攻秦。彪謂:此三物喻從之精者也,故雖子噲庸主亦能感動。惜乎言猶在耳,而諸侯之心已變矣,此豈非天亡之哉!正曰:此章當是昭王時,說見齊策·秦伐魏 章下。

客謂燕王〔校一〕

〔校一〕 鮑本 客謂燕王燕昭收破燕后即位 合為一篇,姚本分為兩篇。據文義,從姚本。

客謂燕王曰:「齊南破楚,西屈秦,用韓、魏之兵,燕、趙之眾,猶鞭筴也〔一〕 。使齊北面伐燕,即雖五燕不能當。王何不陰出使〔二〕 ,散游士,頓〔三〕 齊兵,弊其眾,使世世無患。」燕王曰:「假寡人五年,寡人得其志矣。」蘇子曰:「請假王十年。」燕王說,奉蘇子車五十乘〔四〕 ,南使於齊。

〔一〕 鮑本 御諸國如馬。

〔二〕 鮑本 密遣使者。

〔三〕 鮑本 頓,勞敝之也。

〔四〕 鮑本 「五十」作「十五」。補曰:姚本 「五十乘」,是。

謂齊王〔一〕 曰:「齊南破楚,西屈秦,用韓、魏之兵,燕、趙之眾,猶鞭筴也。臣聞當世之舉王〔二〕 ,必誅暴正亂,舉無道〔三〕 ,攻不義。今宋王〔四〕 射天笞埊,鑄諸侯之象,使侍屏匽〔五〕 ,展其臂,彈其鼻,此天下之無道不義,而王不伐,王名終不成〔六〕 。且夫宋,中國膏腴之地,鄰民之所處也〔七〕 ,與其得百里於燕,不如得十里於宋。伐之,名則義,實則利,王何為弗為?」齊王曰:「善。」遂與〔八〕 兵伐宋,三覆宋,宋遂舉。

〔一〕 鮑本 閔。

〔二〕 鮑本 興起之王。補曰:「舉」字恐因下誤衍。

〔三〕 鮑本 五旬舉之之舉。

〔四〕 鮑本 君偃。

〔五〕 鮑本 屏,廁也。當作井匽,路廁。補曰:周禮 ,「宮人為井匽」注,井,漏井,所以受水潦。鄭司農云,匽,路廁也。鑄諸侯之象,即後章秦王所謂宋王無道,為木人以象寡人,射其面者。

〔六〕 鮑本 補曰:大事記 云,齊之伐宋也,蘇代實啟之,引 云,今宋王無道云云。

〔七〕 鮑本 齊民鄰宋者處之。

〔八〕 鮑本 「與」作「興」。

燕王聞之,絕交於齊,率天下之兵以伐齊,大戰一,小戰再,頓齊國,成其名。故曰:因其強而強之,乃可折也;因其廣而廣之,乃可缺也。〔一〕

〔一〕 鮑本 彪謂:聽言亦難矣。蘇子所以告齊王,天下之正誼也,齊用之,不旋踵而招天下之兵。故有事於天下者,不可以人之言,求諸己而已。己無罪,而後可以誅人之罪;己無釁,而後可以乘人之釁。正曰:宋固可伐矣,齊之伐宋,猶孟子 所謂以燕伐燕,不行仁政,動天下之兵者也。蘇代曰,王不伐,王名終不成;伐之,名則義,實則利。此豈天下之正誼哉?

趙且伐燕

趙且伐燕,蘇代為燕謂惠王〔一〕 曰:「今者臣來,過易水,蚌〔二〕 方出曝,而鷸〔三〕 啄其肉,蚌合而拑〔四〕 其喙〔五〕 。鷸曰:『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即有死蚌。』蚌亦謂鷸曰:『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即有死鷸。』兩者不肯相舍,漁者得而并禽之〔六〕 。今趙且伐燕,燕、趙久相支,以弊大眾,臣恐強秦之為漁父也。故願王之〔七〕 熟計之也。」惠王曰:「善。」乃止。〔八〕

〔一〕 鮑本 趙惠文。

〔二〕 鮑本 蚌,蠯。

〔三〕 鮑本 鷸,知天將雨鳥。補曰:鷸,音聿,亦有術音。

〔四〕 鮑本 「拑」作「箝」。箝,籋也。補曰:一本「箝」作「拑」,字通。

〔五〕 札记 「喙」,今本誤「啄」。

〔六〕 姚本續 云:謠語、諺語皆湊。後語 「必見死蚌脯」,即多一字。藝文類聚 引云,「蚌將為脯」,如此則湊韻。然不聞蚌、鷸得雨則解也。陸農師乃云,「今日不兩,明日不兩,必有死蚌」。「兩」謂闢口。一今作「雨」,非是。恐別有所據。鮑本 補曰:愚按韻補 ,蚌,湊彼五反。鷸知將雨,雨即解去爾。

〔七〕 鮑本 無「故」字、「之」字。

〔八〕 鮑本 燕惠、武、成皆與趙惠王相及,此 時不可考。

齊魏爭燕

齊、魏爭燕。齊謂燕王曰:「吾得趙矣。」魏亦謂燕王曰:「吾得趙矣。」燕無以決之,而未有適〔一〕 予也。蘇子〔二〕 謂燕相曰:「臣聞辭卑而幣重者,失天下者也;辭倨而幣薄者,得天下者也。今魏之辭倨而幣薄。」燕因合於魏,得〔三〕〔四〕 ,齊遂北矣。〔五〕

〔一〕 鮑本 補曰:音的。

〔二〕 姚本 一作「代」,曾作「子」。鮑本 「子」作「代」。

〔三〕 鮑本 「得」上補「魏」字。補曰:姚本 有此字。

〔四〕 鮑本 「趙」作「燕」。正曰:魏曰得趙,燕因合于魏而得趙也。

〔五〕 鮑本 魏昭十二年,與秦、趙、韓、燕伐齊,敗之,燕獨入臨淄。此二十八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