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上·梁惠王章句下(凡十六章)

《孟子註疏》——作者:戰國孟軻及其弟子,漢趙岐註、舊題宋孫奭疏

[疏] ○正義曰:此卷趙氏分別為第二卷也。故云《梁惠王章句》下。今據此卷“章指”,凡十六章。一章言人君田獵以時,鍾鼓有節,與民同樂。二章譏王廣囿專利,以嚴刑陷民。三章言圣人樂天事小,以勇安天下。四章言與天下同憂樂者,不為慢游恣溢之行。五章言齊王好色好貨,孟子推以公劉、太王好貨色與民同之。六章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無墮其職。七章言人君進賢退惡。八章言孟子云紂以崇惡,失其尊名。九章言任賢使能,不遺其學。十章言征伐之道,在順民心。十一章言伐惡養善,無貪其富,以小王大。十二章言上恤其下,下赴其難,惡出於已,害及其身。十三章言事無禮之國,不若得民心,與之守死善道。十四章言君子之道,正己在天,強暴之來,非已所召,獨善其身而已。十五章言太王居邠,權也,效死弗去,義也。十六章言讒邪構賢,賢者歸於天,不尤人也。凡十六章合上卷七章是《梁惠王篇》有二十三章矣。故各於卷首總列其章目,而分別其指焉。

莊暴見孟子,曰:“暴見於王,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曰:“好樂何如?”莊暴,齊臣也。不能決知之,故無以對。而問曰:王好樂何如。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王誠能大好古之樂,齊國其庶幾治乎。他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孟子問王有是語不。王變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變乎色,慍恚莊子道其好樂也。王言我不能好先圣王之樂,直好世俗之樂,謂鄭聲也。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猶古之樂也。甚,大也。謂大要與民同樂,古今何異也。曰:“可得聞與?”王問古今同樂之意,寧可得聞邪?曰:“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孟子復問王獨自作樂樂邪?與人共聽其樂為樂邪?曰:“不若與人。”王曰:“獨聽樂不如與眾共聽之為樂也。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孟子復問王與少之人共聽樂樂邪?眾人共聽樂樂也?曰:“不若與眾。”王言不若與眾人共聽樂為樂。“臣請為王言樂。孟子欲為王陳獨樂與眾人樂樂狀。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籥之音,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鼓樂者,樂以鼓為節也。管,笙。籥,簫。或曰籥若笛短而有三孔。《詩》云“左手執籥”,以節眾也。疾首,頭痛也。蹙頞,愁貌。言王擊鼓作樂,發賦徭役皆出於民,而德不加之,故使民愁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田獵無節,以非時取牲也。羽旄之美,但飾羽旄,使之美好也。發民驅獸,供給役使,不得休息,故民窮極而離散奔走也。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百姓欲令王康強而鼓樂也。今無賦斂於民,而有惠益,故欣欣然而喜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王以農隙而田,不妨民時,有憫民之心。因田獵而加撫恤之,是以民悅之也。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孟子言王何故不大好樂,效古賢君與民同樂,則可以王天下也。何惡莊子之言王之好樂也。

[疏]“莊暴見孟子”至“則王矣”。

○正義曰:此章言人君田獵以時,鍾鼓有節,發政行仁,民樂其事,則王道之階,在于此矣。故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矣,與民同樂也。“莊暴見孟子,曰:暴見於王,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者,莊暴,齊臣也,莊,姓也;暴,名也。言莊暴見孟子,謂暴朝見於齊王,王語暴以好樂之事,暴是時未有言以對答之。“曰好樂何如者”,故莊暴問孟子,以謂王之所以好樂,是如之何?“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者,孟子答莊暴之問也,言齊王之好樂至甚,則齊國庶幾其治安乎!“他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者,是孟子自見莊暴言好樂之後,他一日見於齊王而問之,曰:王曾與莊子語以好樂之事,還有此言否乎?孟子稱莊子,不稱曰暴者,是孟子尊王之臣,故不欲稱其名也。“王變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者,是齊王自孟子問之後,變其常容而有憤怒之色,蓋憤莊暴言己之好樂於孟子也,故答孟子曰:寡人不能好古圣王之樂,古圣王之樂,如黃帝之《咸池》,堯之《大章》,舜禹之《韶》,夏商周之《濩》、《武》是也,但能直好世俗樂耳,如鄭、衛之聲是也。“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者,孟子復對王而言也,言王之好樂至甚,則齊幾乎治安。孟子言“齊國其庶幾乎”以對莊子,對之齊王則止曰“齊其庶幾乎”者,蓋對莊子則稱其國,及對齊王故不必稱國焉耳。“今之樂,猶古之樂”者,是孟子見齊王言不能好先王之樂,直好世俗之樂,故以此言今之樂亦若古之圣王樂也。但其要在能與民同聽樂為樂耳,遂以此問之。“曰可得聞與”者,是齊王問孟子,言古今之樂一同,寧可得而聞知之與?“曰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者,是孟子欲以此問王,使王知與民同樂樂為樂也,故問之曰:王獨作樂為樂邪,與人同樂為樂邪?“曰不若與人”者,是齊王答孟子,亦以為獨樂樂不若與人同樂為樂也。“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者,是孟子復問王與少人同樂為樂,與眾人同樂為樂,孰樂邪?“曰不若與眾”者,齊王亦復答孟子,以為不若與眾人同樂為樂也。“臣請為王言樂”,孟子於此知齊王亦識與眾同樂之意,乃為王陳其獨樂與眾同樂之效,故不待王問而自請言之也。“今王鼓樂於此”至“與民同樂也”者,皆孟子陳獨樂與眾樂樂之文也。言今王鼓作其樂於此國也,百姓之人聞王鍾鼓之聲與管籥之音,舉皆疾痛其頭,又蹙頞愁悶,而交相告曰:我王之好作樂為樂,發賦徭役,使我至於此之極也,父子不得以相見,兄弟妻子又皆離散之。以其如此,故百姓所以頭痛蹙頞愁悶也。又言今王田獵於此國,百姓之人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好,舉皆蹙頞愁悶,疾痛其首,而交相告曰:我王之好田獵禽獸,如何使我供給役使,不得休息,而至於如此之極,父子不得以相見,兄弟妻子皆離散之。然則王之鼓樂田獵,而百姓皆如此者,無他事焉,是王之不與民同其樂也。言今王鼓樂於此國,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籥之音,舉皆欣欣然有喜色,而交相告曰:我王庶幾無疾病也,何以能鼓樂。於此言百姓皆欲之康強,不特止於庶幾無疾病也。茍即庶幾近於無疾病,則王亦何以能鼓樂也。又言今王田獵禽獸於此國,百姓之人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好,舉皆欣欣然有喜色,而交相告曰:我王即庶幾近於無疾病,又何以能田獵也。此言又欲王之康強,不特止於庶幾無疾病也。然則王之鼓樂田獵,百姓皆如此欲王之康強者,無他事焉,是王能與民同其樂也。言今之王能與民同樂為樂,則為之王者矣。云“鼓樂”者,蓋鍾以止為體,鼓以作為用,故凡作樂所以謂之鼓樂也。云“音與聲”者,蓋鍾鼓言聲,以其聲之單出,故云聲也;管籥車馬言音,以其音之雜比,故云音也。然車馬亦謂之音者,蓋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故也。聲之與音,合而言之則,聲、音則一也;別而言之,則單出為聲,雜比為音。《詩》云“嚖嚖管聲”,此言管籥之音,是聲音之通論也。齊王悅南郭先生吹竽,廩食以數百人;喜鄒忌鼓琴,卒授之國政:是安知與眾樂樂邪?此孟子所以陳其與民同樂之意也。

○注“鄭聲也”。

○正義曰:《論語》云“鄭聲淫”,以其能惑人心也。《孔傳》云:“鄭聲惑人心,其與雅樂同也。”

○注“鼓樂”至“百姓愁”。

○正義曰:《周禮·鼓人》“掌教六鼓,以節聲樂”。《鍾師》“掌金奏”,注云:以鍾鼓奏者,先擊鍾,次擊鼓,以奏《九夏》。夏,大也。樂之大歌有九:《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裓夏》、《驁夏》,凡九夏是也,故附于此。云“管笙籥簫,或曰籥若笛而有三孔”者,案《禮圖》云:“笙長四尺,諸管參差,亦如鳥翼。”《爾雅》曰:“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郭璞《爾雅》云:“二十三管為簫。”《風俗通》云:“舜作竹簫,以象鳳翼。”《周禮·笙師》“掌教吹籥”,後鄭云“籥如笛,有三孔”是也。《詩》云“左手執籥”,蓋《邶詩·簡兮》之篇文也,注云:“籥六孔,言碩人多才藝,又能籥舞,言文武備也。”釋云:“首,頭也。”頞,鼻頸也。”言齊王擊鼓作樂,其使民徭役苦楚,皆蹙其鼻頸而愁悶也。

○注“田獵”至“奔走也”。

○正義曰:釋云:獵,田也,蒐狩苗狝是也。案魯隱公五年《左傳》云:“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於農隙講武事也。”杜預曰:“蒐,索擇取不孕者。苗,為苗除害也。狝,殺也,以殺為名,順秋氣也。狩,圍守也,冬物畢成,獲則取之,無所擇也。”羽旄者,案《左傳》魯襄公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旄於齊。定公四年,晉人假羽旄於鄭。杜預曰:“以析羽為旌,為王者斿車之所建也。”又案《司常》九旗之數,又有全羽、析羽。釋云:全羽,析羽,直有羽而無帛也。云“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蓋《公孫丑》篇文也。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王言聞文王苑囿方七十里,寧有之?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於傳文有是言。曰:“若是其大乎?”王怪其大。曰:“民猶以為小也。”言文王之民尚以為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猶以為大,何也?”王以為文王在岐山之時,雖為西伯,土地尚狹,而囿已大矣。今我地方千里而囿小之,民以為寡人之囿為大,何故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免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芻蕘者,取芻薪之賤人也。雉免,獵人,取雉兔者。言文王聽民往取禽獸,刈其芻薪,民苦其小,是其宜也。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言王之政嚴、刑重也。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郊關,齊四境之郊皆有關。則是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設陷阱者不過丈尺之間耳,今王陷阱乃方四十里,民言其大,不亦宜乎。

[疏]“齊宣王”至“不亦宜乎”。

○正義曰:此章譏王廣囿專利嚴,刑陷民也。“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者,是宣王嘗聞文王有囿方闊七十里,故見孟子,問之還是有之否?“孟子對曰:於傳有之”者,孟子答之,以為書傳之文有言也。“曰:若是其大乎”者,宣王怪之,以為文王囿如此之闊大,民猶尚以為之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猶以為大,何也”者,宣王又問孟子,言寡人之囿但方闊四十里,而民猶尚以為之大,是如之何其差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免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者,孟子言文王之囿方闊七十里,而采芻草薪木之賤人,與獵雉鳥兔獸者皆得往其中而有所取之,是其與民同共之,故民以為小,不亦宜乎也。“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者,孟子對王稱臣,言自臣始初至於王之齊境,問其王國禁令,然後乃敢入其國中也。“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者,孟子言自臣入王郊關之內,乃聞王有苑囿方四十里之廣,其有於中殺其麋鹿者,如殺其人之罪,而科之如此,則是王為阱陷方四十里之廣於國中,以陷其民也。故民以為大,不亦宜之乎!凡此是皆孟子譏王之專利而不與民同也。傳云天子之囿方百里,大國四十里,次國三十里,小國二十里。文王之國,百里之國,或者以謂有七十之里為苑囿,是如之何其差殊?不知文王百里之國是其始封之時制也,七十里之囿乃文王作西伯之時有也。周制,上公封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豈七十里之囿特止山川不可食之地與?彼有子虛者以謂楚地方千里,而囿居其九,是可食之地亦鞠為游畋之地耶,是安知周制之法與?

○注云“文王在岐山之時,雖為西伯,土地尚狹,而囿以大”者。

○正義曰:案鄭玄《詩譜》云:“周之先公曰太王者,避狄難,自豳始遷焉,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為西伯,至紂,又命文王典治南國江漢汝墳之諸侯。是文王繼父之業為西伯於岐邑也。商之州長曰伯,謂為雍州伯也。子夏云:王季以九命作伯於西,文王因之,亦為西伯焉。《論語》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是時宜七十里之囿而民猶以為小也。

○注“郊關,齊四境之郊皆有關”者。

○正義曰:《周官·閭師》:“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司馬法》曰:“王國百里為郊,二百里為州,三百里為野,四百里為縣,五百里為都。”《載師》掌任土之法,“以宅田、土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杜子春云:“五十里為近郊,百里為遠郊。”云“四境郊皆有關”者,蓋四郊之門也。

齊宣王問曰:“交鄰國有道乎?”問與鄰國交接之道。孟子對曰:“有。欲為王陳古圣王之比也。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葛伯放而不祀,湯先助之祀。《詩》云:“昆夷兌矣,惟其啄矣。”謂文王也。是則圣人行仁政,能以大事小者也。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事獯鬻,勾踐事吳。獯鬻,北狄疆者,今匈奴也。大王去邠避獯鬻。越王勾踐退於會稽,身自臣事吳王夫差。是則智者用智,是故以小事大而全其國也。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圣人樂行天道,如天無不蓋也,故保天下,湯、文是也。智者量時畏天,故保其國,大王、勾踐是也。《詩·周頌·我將》之篇,言成王尚畏天之威,於是時故能安其太平之道也。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王謂孟子之言大,不合於其意。答之云寡人有疾,在於好勇,不能行圣賢之所履也。對曰:“王請無好小勇。夫撫劍疾視,曰:‘彼惡敢當我哉’此匹夫之勇,敵一人者也。疾視,惡視也。撫劍瞋目曰:人安敢當我哉!此一匹夫之勇,足以當一人之敵者也。王請大之。《詩》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周祜,以對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詩·大雅·皇矣》之篇也。言文王赫然斯怒,於是整其師旅,以遏止往伐莒者,以篤周家之福,以揚名於天下。文王一怒而安民,愿王慕其大勇,無論匹夫之小勇。《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書》,《尚書》逸篇也。言天生下民,為作君,為作師,以助天光寵之也。四方善惡皆在己,所謂在予一人,天下何敢有越其志者也。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恥之,此武王之勇也。衡,橫也。武王恥天下一人有橫行不順天道者,故伐紂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言武王好勇,亦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今王好勇,亦則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恐王之不好勇耳,王何為欲小勇而自謂有疾也。

[疏]自“齊宣王”至“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正義曰:此章言圣人樂天,賢者知時,仁必有勇,勇以討亂,而不為暴,則百姓安之。“齊宣王問曰:交鄰國有道乎”者,是宣王問孟子,以交接鄰國其有道乎?“孟子對曰有”者,孟子欲陳古之圣王而比之,故答之曰:有道也。“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至“于時保之”者,是皆孟子陳古之圣王而比之之文也。言惟有仁者之君乃能以大而奉事其小,是故葛國之伯不祭祀,而湯且遺之牛羊而助之,是湯事葛也。文王西有昆夷之患,而以采薇薄伐,肆不殄厥慍,是文王事昆夷也。昆夷,西戎之國也。惟智者乃能以小奉事其大,是故太王去邠避狄,始事之以皮幣、珠玉、犬馬而不免,是大王事獯鬻也。勾踐退會稽,身自官事吳王夫差,是勾踐事吳也。勾踐,越王也。以大奉事其小,是樂行天道,如天無不覆者也;以小奉事其大,以其量時畏天者也。故樂天者如湯、文,遂能安天下;畏天者如大王、勾踐,遂能安其國。故《詩》之《周頌·我將》之篇有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蓋言成王能欽畏上天之威,故能安持盈守,成太平之道也。此孟子所以引之而證其言。“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者,宣王謂孟子之言大,不合己意,故答之曰“大哉言矣”,以言其寡人有疾,而疾在於好勇也。“對曰:王請無好小勇。夫撫劍疾視,曰彼惡敢當我哉,此匹夫之勇,敵一人者也”者,是孟子又答宣王,言宣王也今請之無好其小勇也,夫按劍瞋目,疾視而號於眾,曰彼安敢當敵我哉,此則一匹夫之小勇,只可以抵敵於一人者也。故曰王請大之也。“《詩》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周祜,以對于天下”者,此《詩·大雅·皇矣》之篇文也,孟子所以引此者,蓋欲言文王之勇而陳于王也,故曰此文王之勇也。其《詩》蓋言文王赫然大怒,以整其師旅,以止往伐莒,以篤厚周家之福,以揚天下之名也。言文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者,謂文王亦以此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者,此周書之文也。孟子所以又引此《書》云者,蓋又欲言武王之勇而陳于王也。言天生下民,而立之君師以治以教之,惟曰其在助相上帝,寵安四方,有善有惡皆在我,天下安有敢違越其志者也。“一人衡行於天下,武王恥之,此武王之勇也”者,一人指紂而言之也,言紂一人縱橫逆行其道而不順其天,故武王心愧恥之,於是伐紂也。凡此是武王之大勇也。而武王於是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故曰“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者,孟子言今王若能如文王、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則天下之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注“葛伯不祀”至“小者也”。

○正義曰:《書》云:“葛伯不祀,湯始征之。”孔安國云:“葛,國也。伯,爵也。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人遺之牛羊,又不祀,湯又使入往為之耕。”是其助之也。“《詩》云:混夷兌矣,惟其喙矣。謂文王也”者,蓋引《大雅·綿》之篇文也。箋云:“混夷,夷狄國也。見文王之使者將士眾過己國,則惶怖驚走,奔突入柞棫之中而逃,甚困劇也。”又云:“駾,突也。喙,困也。”趙注引此而證以解作文王事混夷,大與《詩》注不合。又云:“大王避狄,文王伐混夷,成道興國,其志一也。”是文王未嘗事之也。今孟子乃曰:“文王事混夷者,混夷,西戎之國也,《詩》之《采薇》云“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注云“混夷,西戎也”是也。今據《詩》之箋云乃曰伐昆夷,與孟子不合者,蓋文王始初事之,卒不免,故伐之也。始初之時,乃服事殷之時也。趙注引“混夷兌矣,惟其喙矣”,蓋失之矣。

○注“獯鬻”至“其國也”。

○正義曰:案《匈奴傳》云:“唐虞以上有山戎、犭僉狁、獯戎居于北邊。夏道衰,公劉變于西戎,邑于豳。其後三百馀歲,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走于岐山。後至六國,遂為匈奴。”是也。云“越王勾踐退會稽,而身自官事吳王夫差”者,案《史記·世家》云:“吳王闔廬十五年伐越,至吳王夫差元年,悉以精兵伐越,敗之。越王勾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請委國為臣妾。”是也。賈逵曰:“會稽,山名也。”

○注“《周頌·我將》之篇”至“太平之道”。

○正義曰:箋云:于時,於是也。言成王畏天之威,於是得安文王之道,是其解也。

○注“疾視”至“敵也”。

○正義曰:莊書云:“蓬頭突鬢,瞋目而語,此庶人之勇,無異於斗雞,一旦命已絕矣。”是與此同意。

○注“《大雅》”至“小勇”。

○正義曰:案《大雅·皇矣》之篇,其文乃曰“以遏徂旅”,今孟子乃曰“以遏徂莒”者。又案《春秋》魯隱公二年書“莒子盟于密”,則莒者,密之近地。《詩》言“密之眾”,孟子言“密之地”其旨同也。

○注“《尚書》逸篇”。

○正義曰:案《周書·泰誓》篇,今有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孔安國云:“寵綏四方,言當能助寵安天下。越,遠也。言已志欲為民除惡,是與否不敢遠其志。”趙注乃以“其助上帝寵之”而斷其句,以“四方”為下文,則其意俱通,故二解皆錄焉。

○注“衡橫也”至“伐紂也”。

○正義曰:《周書·泰誓》篇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紂”是也。釋文云:“衡,橫也。”

齊宣王見孟子於雪宮。王曰:“賢者亦有此樂乎?”雪宮,離宮之名也。宮中有苑囿臺池之飾,禽獸之饒,王自多有此樂,故問曰:賢者亦有此之樂乎?孟子對曰:“有人不得則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為民上而不與民同樂者,亦非也。有人不得,人有不得其志也。不責已仁義不自修,而責上之不用己,此非君子之道。人君適情從欲,獨樂其身,而不與民同樂,亦非在上不驕之義也。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言民之所樂,君與之同,故民亦樂使其君有樂也。民之所憂者,君亦助之憂,故民亦能憂君之憂,為之赴難也。樂以天下,憂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言古賢君樂則以已之樂與天下同之,憂則以天下之憂與已共之,如是未有不王者。孟子以是答王者,言雖有此樂,未能與人共之。昔者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欲觀於轉附、朝 儛、遵海而南,放於瑯邪,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孟子言往者齊景公嘗問其相晏子若此也。轉附、朝儛,皆山名也。又言朝,水名也。遵,循也。放,至也。循海而南,至於瑯邪。瑯邪,齊東境上邑也。當何修治,可以比先王之觀游乎?先王,先圣王也。晏子對曰:‘善哉問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無非事者,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言天子、諸侯出,必因王事,有所補助於民,無非事而空行者也。春省耕,補耒耜之不足。秋省斂,助其力不給也。夏諺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為諸侯度。晏子道夏禹之世民之諺語也。言王者巡狩觀民,其行從容,若游若豫。豫亦游也,《春秋傳》曰:“魯季氏有嘉樹,晉范宣子豫焉。”吾王不游,吾何以得見勞苦蒙休息也。吾王不豫,我何以得見賑贍助不足也。王者一游一豫,行恩布德,應法而出,可以為諸侯之法度也。今也不然,師行而糧食,饑者弗食,勞者弗息。睊睊胥讒,民乃作慝。今也者,晏子言今時天下之民,人君行師興軍,皆遠轉糧食而食之,有饑不得飽食者,勞者致重,亦不得休息;在位在職者又睊睊側目相視,更相讒惡,民由是化之而作其慝惡也。方命虐民,飲食若流。流連荒亡,為諸侯憂。方猶逆也。逆先王之命,但為虐民之政,恣意飲食,若水流之無窮極也。謂沈湎于酒,熊蹯不熟、怒而殺人之類也。流連荒亡,皆驕君之溢行也。言王道虧,諸侯行霸,由當相匡正,故為諸侯憂也。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從獸無厭謂之荒,樂酒無厭謂之亡。先王無流連之樂、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言驕君放游,無所不為。或浮水而下,樂而忘反謂之流,若齊桓與蔡姬乘舟於囿之類也。連,引也。使人徒引舟舡上行,而亡反以為樂,故謂之連。《書》曰:“罔水行舟”,丹朱慢游,是好無水而行舟,豈不引舟於水上而行乎?此其類也。從獸無厭,若羿之好田獵,無有厭極,以亡其身,故謂之荒亂也。樂酒無厭,若殷紂以酒喪國也,故謂之亡。言圣人之行無此四者,惟君所欲行也。晏子之意,不欲使景公空游於瑯邪而無益於民也。景公說,大戒於國,出舍於郊。於是始興發,補不足。景公說晏子之言也。戒,備也。大修戒備於國。出舍於郊,示憂民困。始興惠政,發倉廩以賑貧困不足者也。召大師,曰:‘為我作君臣相說之樂。’蓋《徵招》、《角招》是也。大師,樂師也。《徵招》、《角招》,其所作樂章名也。其《詩》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其詩,樂詩也。言臣說君,謂之好君。何尤者,無過也。孟子所以導晏子、景公之事者,欲以感喻宣王,非其矜夸雪宮而欲以苦賢者。

[疏]“齊宣王”至“好君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與天下同憂者,不為慢游之樂,不循肆溢之行也。是以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也。“齊宣王見孟子於雪宮”者,雪宮,離宮之名也,中間有池囿。言宣王在雪宮之中,而見孟子來至也。“王曰賢者亦樂此乎”者,是宣王稱孟子為賢者,問之孟子亦嘗有此雪宮之樂也?云“乎”者,亦未知孟子可否若何?所以云“乎”而疑之之辭也,亦梁惠王在沼上而問孟子賢者亦樂此乎同意。“孟子對曰:有人不得,則非其上矣”至“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者,孟子答宣王之言,而欲宣王有此雪宮之樂在與民同其樂也。故言有為人下者,不得此樂則必非謗其上矣。為人下者,既不得此樂,而以非謗其上,非也,以其不可也。無他,是不知命與分定故也。為民之上者,既有此樂,而不與下民同其樂,亦非也,以其亦不可也。無他,是不知義而失之於驕也。蓋為之君,在民之上,凡有所樂,皆出於民之賦役而成之也,豈可驕之哉!故曰亦非也。茍為君能以民之所樂而為己之樂,則在下之民,見君之所樂亦樂之,面不敢非謗也。以民之所憂而己亦為憂之,則在己有所憂,而在下之民亦分憂之矣。凡此皆君、民憂樂施報之效也,故曰在上為君者,凡有所樂,與天下之民同其樂;凡有所憂,天下之民同其憂:然而天下不歸往而為之王者,未之有也。言其無也。“昔者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欲觀於轉附、朝 儛、遵海而南,放於瑯邪,吾何修而可比於先王觀也”至“好君也”者,是皆孟子引景公問晏子、晏子告景公之言而誨齊宣王也。昔,往也。齊景公,齊莊公之後、景公杵臼是也。魯襄公二十六年立,在位五十八年薨。轉附、朝 儛皆山名也。又云朝,水也。言往者齊景公嘗問於晏子曰:我欲游觀於轉附、朝儛,循海而南,至於瑯邪,我何以修治而可以比效於先圣王之游觀也。晏子,齊景公之相,齊大夫也,姓晏名嬰者。晏子答曰善哉王之問也,乃言天子往於諸侯謂之巡狩,巡狩者,謂巡諸侯為天子所守土也,如歲二月東巡狩,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十一月北巡狩是也。諸侯朝覲於天子謂之述職,述職者,謂述已之所守職,如春朝以圖天下之事,夏宗以陳天下之謨,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是也。然此皆無非事而已,春則省察民之耕,而食不足者則補之,如《周禮·旅師》春頒其粟是也;收則省察民之收,而有力不足者則助之,如《遂師》巡其稼穡,而移用其民,以救時事是也:凡如此是皆下之所以有望於上而巡也。故夏禹之世,民俗諺有曰:我王不游,我何以得其休息;我王不豫,我何以得助其力。此先圣王所以一游一豫而為諸侯之法度也。統而言之,則游與豫皆巡行也;別而言之,則游者有所縱至於適也,豫者有所適而至於樂也。故於游則未至於豫,豫則不止於游也。今也景公則不如此,其興師行軍,皆遠轉糧食而食之,有饑之民而不得飽食,有勞乏之民則不得休息。在位者皆睊睊然側目相視而非其上,而下民又皆作為邪慝也,故“方命虐民,飲食若流,流連荒亡,為諸侯憂”。方,逆也,凡物圓則行,方則止,行則順,止則逆。所謂方命虐民者,是逆先王之命,而下則暴虐民人也。凡游豫補助,皆先王之命也。今則方命而虐民,又飲食無窮極而若水之流。蓋流、連、荒、亡四行,皆為諸侯之所憂也,以其皆能喪亡其身而已。故流者是從流下而忘反之謂也,如齊桓與蔡姬乘舟於囿是也;連者從流上而忘反之謂也,如《書》曰“罔水行舟”,若丹朱是也;荒者從獸無厭之謂也,如羿之好田獵無有厭極,以亡其身是也;亡者樂酒無厭之謂也,如殷紂以酒喪國是也。故曰“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從獸無厭謂之荒,樂酒無厭謂之亡”,以其晏子自解之耳。言“先王無流連之樂、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者,謂古之先王無此流連之極樂、荒亡之溢行,惟獨在君所行也。君者指景公而言也。景公自知已小有流連之樂,大有荒亡之行,遂一聞晏子之言而喜悅之。景公所以說者,以其能悟而改過也。乃大戒敕於國,而敢慢其事;出舍於郊,而不敢寧其居;於是能興發倉廩而補贍其不足者。又召樂師之官曰:為我作君臣相說之樂。以作《徵招》、《角招》是也。必作其《徵招》、《角招》之者,蓋徵以為事,角以為民,皆以招名之,曰亦舜作歌以康庶事、鼓琴歌南風以阜民財之意也,此所以謂之《徵招》、《角招》矣。又引《樂詩》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言說君所以好君,何有其過也,故又曰畜君者是好君也。凡此皆晏子所言,是其畜君者也。孟子引此誨宣王,亦欲宣王如景公說晏子之言而悟之也。

○注“轉附、朝儛”至“邑也”。

○正義曰:云轉附、朝儛皆山名,今案諸經并未詳,據梁時顧野王釋云:[氵舞],水名,出南陽。恐誤[氵舞]為儛,他并未詳。云“瑯邪為齊東南上邑”者,案《地理志》云:“齊地東有瑯邪。”《南越志》云“瑯邪,邑名”是也。

○注“沉湎于酒,熊蹯不熟、怒而殺人”者。

○正義曰:注云:“羲和湎淫,胤往征之。”孔安國云:“羲和氏世業天地四時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職不絕承,太康之後,沉湎于酒,過差非度。”又曰:“紂沉湎冒亂,敢行暴虐。”孔安國《傳》云:“沉湎耆酒。”《春秋》魯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墻,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避九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釋云:“胹,煮也。畚,草器也。”

○注“齊桓與蔡姬乘舟於囿”。正義曰:案魯僖公三年《左傳》云:“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怒。”杜預曰:“蔡姬,齊侯夫人。蕩,搖也。囿,苑也。蓋魚池在苑中耳。”

○注“《書》云罔水行舟,若丹朱慢游”者。

○正義曰:案《書·益稷》篇云:“無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罔晝夜額額,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用殄厥世。”孔安國云:“丹朱,堯之子。傲戲而為虐,無晝夜,常額額,肆惡無休息,習於無水陸地行舟,言無度,群淫於家,妻妾亂用,是絕其世不得嗣。”

○注“羿之好田獵無有厭極,以亡其身”。

○正義曰:案《書》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貳,乃盤游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注曰:“有窮,國名。羿,諸侯名。距太康於河,不得入,遂廢之。”魯襄公四年《左傳》云,事錄在梁惠王首章。賈逵曰:“羿之先祖,世為射官,故帝嚳賜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堯十日并出,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歸藏易》云:“羿彈十日。”凡此其說羿為諸侯名,皆難取信。欲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為人名。信如是,則不知言以羿為窮國君號、為諸侯者何也。

○注“殷紂以酒喪國”。

○正義曰:案《史記》云:“殷王紂樂戲於沙丘,以酒為池,以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於是有炮烙之法,後為武王所伐。”是也。

○注“《徵招》、《角招》,樂章也”。

○正義曰:凡宮、商、角、徵、羽,蓋樂之五聲也。《晉志》云:“宮,土音,數有八十一,為聲之始,屬土者,以其最濁者也,君之象也。宮亂則荒,其君驕。商,金音,三分徵益一以生,其數七十二,屬金者,以其濁,次宮,臣之象也。商亂則诐,其官壞也。角,木音,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數六十四,屬木者,以其清濁,中人之象也。亂則憂,其人怨也。徵,火音,三分宮去一以生,其數五十四,屬火者,以其微清,事之象也。亂則哀,其事隳也。羽,水音,三分商去一以生,其數四十八,屬水者,以其最清,物之象也。亂則危,其財匱也。凡此乃為樂章之名也。然則景公所以作角、徵樂,以其為民、為事也。

○注“文王不敢盤于游畋也”。

○正義曰:注云此者,蓋引《周書·無逸》之篇文也。孔注云文王不敢盤于游畋者,是不敢樂於游逸田獵者也,故錄此焉。

齊宣王問曰:“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謂泰山下明堂,本周天子東巡狩朝諸侯之處也,齊侵地而得有之。人勸齊宣王,諸侯不用明堂,可毀壞,故疑而問於孟子當毀之乎。已,止也。孟子對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則勿毀之矣。”言王能行王道者,則可無毀也。王曰:“王政可得聞與?”王言王政當何施,其法寧可得聞。對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罪人不孥。言往者文王為西伯時,始行王政,使岐民修井田,八家耕八百畝,其百畝者以為公田及廬井,故曰九一也。紂時稅重,文王復行古法也。仕者世祿,賢者子孫必有土地。關以譏難非常,不征稅也。陂池魚梁不設禁,與民共之也。孥,妻子也。《詩》云:“樂爾妻孥。”罪人不孥,惡惡止其身,不及妻子也。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言此四者皆天下之窮民,而文王常恤鰥寡存孤獨也。《詩》云:‘哿矣富人,哀此煢獨。’”《詩·小雅·正月》之篇。哿,可也。詩人言居今之世可矣,富人但憐憫此煢獨羸弱者耳。文王行政如此也。王曰:“善哉言乎!”善此王政之言。曰:“王如善之,則何為不行?”孟子言王如善此王政,則何為不行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王言我有疾,疾於好貨,故不能行。對曰:“昔者公劉好貨,《詩》云‘乃積乃倉,乃裹糇糧,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爰方啟行’。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啟行。王如好貨,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詩·大雅·公劉》之篇也。乃積谷於倉,乃裹盛乾食之糧於橐囊也。思安民,故用有寵光也。戚,斧;揚,鉞也。又以武備之,曰方啟行道路。孟子言公劉好貨若此,王若則之,於王何有不可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王言我有疾,疾於好色,不能行也。對曰:“昔者太王好色,愛厥妃。《詩》云:‘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來胥宇。’當是時也,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詩·大雅·綿》之篇也。亶父,大王名也,號稱古公。來朝走馬,遠避狄難,去惡疾也。率,循也。滸,水涯也。循西方水滸,來至岐山下也。姜女,大王妃也。於是與姜女俱來相土居也。言太王亦好色,非但與姜女俱行而已,普使一國男女無有怨曠。王如則之,與百姓同欲,皆使無過時之思,則於王之政何有不可乎!

[疏]“齊宣王問”至“於王何有”。

○正義曰:此章指言夫子恂恂然善誘人,誘人進于善也。齊王好貨色,孟子推以公劉、大王,所謂“責難于君謂之恭”者也“齊宣問曰: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者,是齊王問孟子,以為在國之人皆謂勸我毀壞其明堂。今毀壞之已?而勿毀壞乎?魯太山下有明堂,後為齊侵其地,故齊有明堂。齊宣王尚疑之,所以問也。“孟子對曰:夫明堂者,王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則勿毀之矣”者,孟子欲使宣王行王政,所以勸之勿毀耳。“王曰:王政可得聞與”者,是宣王問孟子,以謂王政之法寧可得而聞知之歟?“對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罪人不孥”至“必先斯四”者,是孟子對答宣王為王政之法也。言往者文王為西伯行政,自岐邑耕者,皆以井田之法制之,一夫受私田百畝,八夫家計受私田八百畝,井田中百畝是為公田,以其九分抽一分為公,以抵其賦稅也;仕者不特身受其祿,而至子孫之世亦與土地祿焉;關市,司關、司市之所,但譏問之,不令奸人出入,而不征取其稅;川澤魚梁之所,但與民共之,而不設禁止之法;罪人但誅辱止其一身,而不誅辱其妻子,孥,妻子也。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凡此鰥、寡、孤、獨四者,是皆天下之民窮而無告者也。文王發政施仁,必先及此四者焉。無告者,以其鰥、寡、孤、獨,單只上下,無所告者之人也。是皆孟子言文王在岐邑之時,為王政之法,如此而已。“《詩》云:“哿矣富人,哀此煢獨”者,哿,可也,蓋《詩》之《小雅·正月》之篇文也。其意蓋言當今之世可矣,富人但先哀憫此煢獨羸弱者耳。孟子所以引之,謂其文王行政是如此也,故援之以答宣王。“王曰:善哉言乎”者,是宣王問、孟子答之以文王行王政之法而善其言也。故曰:“善哉言乎。”“曰:王如善之,則何為不行”者,孟子言王如能善此王政之言,則何為不行此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者,宣王言我有疾,疾在於好貨財也。“昔者公劉好貨,《詩》云”至“於王何有”者,孟子引公劉好貨,故《詩》有《大雅·公劉》之篇文,而答于宣王也。言往者公劉好其貨財,其詩蓋謂乃積谷于倉,乃裹乾食之糧於橐囊之中,其思在於輯和其民以光顯于時。張其弓矢,執其干戈斧鉞,告其士卒曰:為女方開道路而行。如此,故居者有谷積于倉,行者有糧裹于囊,然後可以曰方開道路而行。王如能好貨,與民人同之,亦若公劉之如此,則於王也何有不可。云“橐囊”者,大曰囊,小曰橐也。爰,曰也。“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者,是宣王又言我有疾,疾在於好色也。“對曰:昔者太王好色,愛厥妃,《詩》云”至“於何有”者,是孟子又引太王好色,故《詩·大雅·綿》之篇文也,答宣王也。亶父,大王名也。古公,號也。言往者太王好色,愛厥妃,其詩蓋謂古公亶父,來朝走馬,而避惡且早又疾急,循西水涯而至于岐山之下,曰與姜女自來相土居如此,故當是之時,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皆男、女嫁娶過時者,謂之怨女、曠夫也。女生向內,故云內。男生向外,故云外。王如能好色,與百姓同之,亦若大王之如此,則於王也,又何有不可。姜女,大姜也,是太王之妃也。

○注“謂太山下明堂”至“已,止也”。

○正義曰:案《地理志》云:“齊南有太山。”《史記·封禪書》云:“舜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岱宗,太山也。遂覲東后。”又云:“此山黃帝之所常游,自古受命帝王,未有睹符瑞見而不臻乎太山也。”云“太山下明堂,本周天子東巡狩朝諸侯之地”,案《禮記·明堂位》云:“明堂者,明諸侯之尊卑。昔殷紂亂天下,脯諸侯以享諸侯。是以周公相武伐紂。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六年,朝諸侯於明堂。七年,執政於成王。成王封周公於曲阜,令魯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然則太山下明堂即周公朝諸侯之處。蓋魯封內有太山,後嘗為齊所伐,故齊南有太山。《文中子》云:“如有用我者,當處於太山矣。”注云:“太山,黃帝有合宮在其下,可以立明堂之制焉。”《禮器》云:“魯人將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郊宮。齊人將有事於太山,必先有事於配林。”則太山在齊明矣。案周制明堂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賈釋云:“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又夏度以步,殷度以尋,周度以筵,是王者明政也。周堂高九尺,殷三尺,以一相參之數而卑宮室,則夏堂高一尺矣。又上注云:堂上為五室,象五行,以宗廟制如明堂,明堂中有五天帝、五人神之座,皆法五行,以五行先起於東方,故東北之堂為木,其實兼水矣;東南火室矣,兼木;西南金室,兼火:西北水室,兼金。以中央太室有四堂,四角之室亦皆有堂,乃知義然也。賈釋《太史》“閏月”下義云“明堂、路寢及宗廟皆有五室十二堂門”,是也。四角之堂,皆於太室外接四角為之,則五室南北止有二筵,東西角二筵有六尺,乃得其度。若聽朔皆於時之堂,不於木火等室居。若閏月則闔門左扉,立其中而聽朔焉。

○注“往者文王為西伯”至“妻子也”。

○正義曰:《史記》云:“古公亶父為獯鬻戎狄所攻,遂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古公少子季歷生昌,有圣瑞,立季歷以傳昌。昌立,是為西伯。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徐廣曰:“文王九十七乃崩。”云修井田八家八百畝以為公田者,亦依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畝”是也。小司徒佐大司徒,當都鄙三等之菜地而為井田,經云“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役萬民,使營地事而貢軍賦,出車徒。又菜地之中,每一井之田,出一夫之稅以入於官也,故曰九一也。云“紂時稅重”者,《史記》云:“紂為人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好酒淫樂,嬖於婦人。愛妲已,於是厚賦稅以實鹿臺之財,盈距橋之栗。”是紂時稅重也。“關譏不征稅,魚梁不設禁”者,《周禮·司關》“國兇札,則無關門之征,猶譏”,《司市》“國兇荒,則市無征而作布”,《澤虞》“掌國澤之政令,為之厲禁”,《川衡》“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而罰之”,《司厲》“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藁”。此而推之,則關市非無征也,澤梁非無禁也,罪人非不孥也,而文王必皆無者,蓋亦見文王權一時之宜,不得不然耳。故孟子於宣王之一時,亦以此引之以救弊矣。

○注“《詩·小雅·正月》之篇”者。

○注云:“哿,可也”,“獨,單也”。箋云:“此言王政如是,富人已可惸獨困也。”

○注“《詩·大雅·公劉》之篇也”至“不可也”。

○正義曰:注云:“公劉居於邰而遭夏人亂,迫逐公劉,公劉乃辟中國之難,遂平西戎,而遷其民,邑於邠焉。‘乃積乃倉’,言民事時和,國有積倉也。小曰橐,大曰囊。‘思輯用光’,言民相與和睦,與顯於時也。”箋云:“公劉乃有積倉,積委及倉也。安安而能遷,積而能散,為夏人迫逐已之故,不忍斗其民乃,裹糧食於橐囊之中,棄其馀而去,思在和其人民,用光其道,為今子孫之基。”又毛注云:“戚,斧也。揚,鉞也。張其弓矢,秉其干戈戚揚,以方開道路去之。蓋諸侯之從者,十有八國焉。”箋云:“干,盾也。戈,勾矛戟也。爰,曰也。公劉之去邰,整其師,設其兵器,告其士卒曰:為方開道而行。明已之遷非為迫逐之,故乃欲全民也。”

○注“《詩·大雅·綿》之篇也”至“不可乎”。正義曰:“《綿》詩,興也,綿綿不絕貌也。”毛注云:“古公,豳公也,古言久也。亶父,字。或因以名,言質也。古公處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之所欲者吾土地,吾聞君子不以所養人者害人。於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率,循也。滸,水涯也。姜女,大姜也。胥,相也。宇,居也。”箋云:“來朝走馬,言其辭惡早且疾也。循西水涯,涯,漆水側也。爰,於也。及,與也。聿,自也。於是與其妃大姜自來相可居者。著大姜之賢知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