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婁者,古之明日者,蓋以為黃帝之時人也。黃帝亡其玄珠,使離朱索之,離朱即離婁也。能視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然必須規矩,乃成方圓,猶《論語》“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故以名篇。
[疏]正義曰:前章首論滕文公問以古道,故以《滕文公》為篇題,次於公孫丑問政,謂其為政莫大於反古也。然則此篇孟子首言離婁之明,故以目為篇題,次於《滕文公》問以古道,是亦反古道者莫大乎明也,遂次《滕文公》之篇,所以揭《離婁》為此篇之題。此篇凡六十章趙氏分之以為上下卷。此卷只有二十八章而已。一章言雖有巧智,猶須法度。二章言法則堯舜,鑒戒桀紂。三章言安仁在於為仁,惡弗去則患及其身。四章言行有不得於人,反求諸身,責己之道也。五章言天下國家,本正則立,本傾則踣。六章言巨室不罪,咸以為表,德之流行,可充四海。七章言遭衰逢亂,屈服強大,據國行仁,天下無敵。八章言人之安危,皆由於己。九章言水性趨下,民樂歸仁。十章言曠仁舍,禮自暴棄之道也。十一章言親親敬長,近取諸己。十二章言事上得君,乃可臨民,信友悅親,本在於身。十三章言養老尊賢,國之上務。十四章言聚斂富民,棄於孔子,重人命之至者。十五章言知人之道。十六章言人君恭儉,率下移風,人臣恭儉,明其廉忠。十七章言權時之義,嫂溺援手。十八章言父子至親,相責離恩,易子而教,相成以仁。十九章言上孝養志,下孝養體。二十章言小人為政,不足間非,君正國定,下不邪侈。二十一章言不虞獲譽,不可為戒,求全受毀,未足懲咎。二十二章言言出於身,不惟其責,則易之矣。二十三章言人患在為師。二十四章言尊師重道。二十五章言餔啜沈浮,君子不與。二十六章言無後不可。二十七章言仁義之本在孝悌。二十八章言天下之富貴,不若得意於親。其馀二十二章分在下卷,不無敘焉。
○注“離婁”至“題篇”。
○正義曰:《莊子·天地》篇云:“黃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侖之山,南望而歸。遺其元珠,使知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蓋其人也,離朱即離婁也。《論語》第七篇首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是其旨也。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公輸子魯班,魯之巧人也,或以為魯昭公之子。雖天下至巧,亦猶須規矩也。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也,其聽至聰。不用六律,不能正五音。六律,陽律,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鍾也。五音,宮、商、角、徵、羽也。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當行仁恩之政,天下乃可平也。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仁心,性仁也。仁聞,仁聲遠聞也。雖然,猶須行先王之道,使百姓被澤,乃可為後世之法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但有善心而不行之,不足以為政。但有善法度而不施之,法度亦不能獨自行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詩·大雅·假樂》之篇。愆,過也。所行不過差矣,不可忘者,以其循用舊故文章遵用先王之法度,未聞有過者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平直,不可勝用也。盡已目力,續以其四者,方、員、平、直可得而審知,故用之不可勝極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音須律而正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盡心欲行恩,繼以不忍加惡於人之政,則天下被覆衣之仁也。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言因自然,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仁者能由先王之道。不仁逆道,則自播揚其惡於眾人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言君無道術可以揆度天意,臣無法度可以守職奉命,朝廷之士不信道德,百工之作不信度量。君子觸義之所禁,謂學士當行君子之道也。小人觸刑,愚人罹於密網也。此亡國之政,然而國存者,僥幸耳,非其道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言君不知禮,臣不學法度,無以相檢制,則賊民興,亡在朝夕,無復有期日。言國無禮義必亡。《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詩·大雅·板》之篇。天謂王者。蹶,動也。言天方動,汝無然沓沓,但為非義非禮、背先王之道而不相匡正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人臣之道,當進君於善,責難為之事,使君勉之。謂行堯舜之仁,是為恭臣。陳善法以禁閉君之邪心,是為敬君。言吾君不肖,不能行善,因不諫正,此為賊其君也。故有恭敬賊三者之善。
[疏]“孟子曰:離婁乏明”至“吾君不能謂之賊”。
○正義曰:此章指言雖有巧智,猶須法度,國由先王,禮義為要,不仁在位,播越其惡,誣君不諫,故謂之賊。明上下相須,而道化行也。“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者,公輸子魯班,魯之巧匠也。孟子謂離婁明雖足以察秋毫之末,公輸子其性雖巧,然不以規矩之度,不能成其方員之器。規所以員也,言物之員者皆由規之所出也。矩所以方也,言物之方者皆由矩之所出也。“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者,師曠,樂官名也。孟子又謂師曠其耳雖聰,善能聽音,然不得六律以和之,固不能正其五音也。六律五音,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鐘是六律也;宮、商、角、徵、羽是五音也。“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者,堯、舜二帝,唐虞之盛者也,然而不以仁政而施之於天下,故不能平治天下而享無為之功矣。以其天下平治,由仁政之施也,如物之方員必自規矩之所出,五音之正由六律以和之者也。“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者,孟子言今之人君,雖有仁人不忍之心,又有仁聲而遠聞四方,然而民皆不得沾被其恩澤,不可為後世之所法者,以其不行古先王之道而治之也。無他,蓋以先王之道,有恩澤足以被民,其法可為後世取象故也。茍不行先王之道,雖有仁心仁聞,亦若離婁之明、師曠之聰、堯舜之道,不得以規矩、六律、仁政為之,亦無如之何也已矣。“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者,此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復言之者也。徒善不足以為政,蓋謂雖有先王之道而為之善,然而人不能用而行之,是徒善不足以為政也。徒法不能以自行,蓋謂雖有規矩、六律之法,然而人不能因而用之,是徒法不能以自行也。以其規矩、六律之法不能自行之,必待人而用之,然後能成其方員、正其五音也。堯舜之道,自不足以為之政,必待人而行之,然後能平治天下而為法於後世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道而過者,未之有也”者,孟子引《大雅·假樂》之篇文而云也,蓋謂不愆違,不忘去其故舊典章皆循而用之,未有過失者也。故復言之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典章者,即先王之法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竭己目力而視,續以規矩準繩而為方員平直,故其用之不可勝極也。蓋規所以能員,矩所以能方,準所以能平,繩所以能直故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盡其耳力而聽之,又續以六律而正五音,故其用亦不可勝極也。蓋六律所以正五音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能盡心之所思慮,續以施其不忍人之政,則仁恩德澤,足以覆蓋於天下矣。無他,以其仁恩廣大矣,故云覆天下,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者?孟子言至於此,又所以復言之者也,蓋譬言人之欲為高者,必因其丘陵而為之也;為下者,必因其川澤而為之耳。無他,以其丘陵之山其本高矣,川澤之地其本下矣,言為政於天下者,而不因先王之道為之,豈足謂之智者乎?言不可謂之智矣。以其先王之道是為之所本焉,故智足以有知,茍為政而不知以先王之道為本,豈謂之智乎?大抵孟子言規矩準繩六律者,皆譬為政而言也。抑亦知孟子長於譬喻者歟。“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者,孟子於此畢其譬喻,乃曰:是以惟仁者之君宜其處高位為尊也,不仁之君而處高位,是其處高位而播揚其惡於人民之眾矣。“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卜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者,孟子言上之為君無道術以表率其下,下之為臣無法度以守其職,朝廷之士皆不信其道德,百工之作皆不信其度量,君子之人以之觸義之所具,小人之人以之犯冒其刑憲,然而如此而國尚存而不亡者,以其僥幸得存焉。必云幸也,蓋少有存者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者,孟子言至此,所以復言之也,故云城郭頹壞而不完,兵甲之器少,此非為國之災害也;田野荒蕪而不開辟,貨財竭盡而無貯聚,此非為國之害也;然而上之為君無禮法以檢制,下之為人臣不學法度以守職,賊民相殺戮以之興起,是則國之喪亡俱在朝夕,無復有日矣。“《詩》云: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者,自“天之方蹶”至“泄泄猶沓沓也”,是《詩·大雅·板》之篇詩也。自“事君”至“沓沓也”,是孟子自解上云沓沓之義也。其《詩》蓋言王者方動而為非,為之臣者無更沓沓,但復為非禮義以事其王者也,故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蹶,動也。天謂王者也。泄泄則沓沓是也,孟子復自解之,言事君以無義之事事之,其進退無禮節,其言則非先王之道而為言者,是若沓沓者也。以其當匡正其君,不可復長君之惡耳。“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者,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又復言之者也。故云君之有難惡,當責之以善,能責君難惡以為之善,是為恭,臣恭其君也;陳之以善事,而閉其君之邪心,是謂敬其君者也。如不責君之難,不陳善而閉君之邪,而乃曰我君不能行善,因不諫正之者,是謂殘賊其君者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注“公輸子”至“規矩也”。
○正義曰:案《淮南子》云:“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見楚王曰:‘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宋。’王曰:‘公輸,天下之巧工,作為云梯之械,設以攻宋,曷為弗取?’墨子曰:‘令公輸設攻,臣請守之。’於是公輸設攻宋之械,墨子設守宋之備,九攻而墨子九卻之,弗能入。乃偃兵不攻。”是公輸即魯般也,或云是魯昭公之子也。
○注“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至“羽也”。
○正義曰:案《呂氏春秋》云:“晉平公鑄鐘,使工聽之,皆以為調。師曠曰:‘不調,請更鑄之。’平公曰:‘工皆以為調矣。’師曠曰:‘後世有知音者,將知不調。臣竊為恥之。’至師涓,果知鐘之不調。”是師曠善聽,為晉平公之樂師也。云“六律,陽律,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鐘”。案《律歷志》云:《呂不韋春秋》言黃鐘之宮,律之本也,下生林鍾,林鍾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姑洗下生應鐘,應鐘上生蕤賓,蕤賓下生大呂,大呂下生夷則,夷則上生夾鐘,夾鐘下生無射,無射上生中呂。淮南王安延致儒生博士亦為律呂,云黃鐘之律九寸,而宮音調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黃鐘之數,立位在子。大蔟其數七十二,姑洗之數六十四,蕤賓之數五十七,夷則之數五十一,無射之數四十五。以黃鐘、大蔟為商,姑洗為角,角生應鐘,不比正音,故為和。應鐘生蕤賓,不比正音,故為繆。日冬至,音比林鐘,浸以濁日。夏至,音比黃鐘,浸以清。以十二律應二十四時之變,甲子,大呂之徵也;丙子,夾鐘之羽也;戊子,黃鐘之宮也;庚子,無射之商也;壬子,夷則之角也。其為音,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五日以當一歲之日。故律之數,天地之道也。凡此則以律正五音之謂也。
○注《詩·大雅·假樂》之篇。
○正義曰:箋云:愆,過也。率,循也。言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遺失,循用舊典之文章。舊典謂周公之禮法也。
○注云“《詩·大雅·板》之篇”。
○正義曰:箋注云:蹶,動也;泄泄猶沓沓也。箋云:天斥王也。王方欲艱難天下之民,又方更變先王之道,無沓沓然,為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意。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至,極也。人事之善者,莫大取法於圣人,猶方員須規矩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堯舜之為君臣道備。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言舜之事堯,敬之至也。堯之治民,愛之盡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仁則國安,不仁則國危亡。甚謂桀、紂,不甚謂幽、厲。厲王流于彘,幽王滅於戲,可謂身危國削矣。名之謂謚之也,謚以幽、厲,以章其惡,百世傳之,孝子慈孫,何能改也!《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此之謂也。”《詩·大雅·蕩》之篇也。殷之所鑒視,近在夏后之世矣。以前代善惡為明鏡也,欲使周亦鑒于殷之所以亡也。
[疏]“孟子曰規矩”至“此之謂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法則堯舜,以為規矩,鑒戒桀紂,避遠危殆,名謚一定,千載而不可改也。“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者,孟子言規矩之度,其為方員之至者也。謂之至者,以其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圣人是為人倫之至者亦然。人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者,孟子言凡欲為人君者,當盡其為君之道也;凡欲為人臣者,當盡其為臣之道也:此二者在皆則法堯、舜而已矣。以堯舜所為君臣之道備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者,言為人臣者,如不以舜之所以事堯者事君,是不尊敬其君者也;為人臣者,如不以堯之所以治民者治民,是殘賊其民者也。舜所以事堯者,盡其義之道也。堯之所以治民者,盡其仁之道也。義所以敬其君者也,仁所以愛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者,孟子言孔子有曰道有二,是仁與不仁為二而已。暴虐其民,以至於甚極,則身必為下之所殺,而國必喪亡矣;不至於極甚,則身必危難,而國必滅削,謚之曰幽、厲之君,既謚為幽、厲,以章惡於後世,雖有孝子慈孫所出,亦不能改此謚也。厲王但止於流彘,幽王滅於戲,是謂身危國削矣。如身弒國亡,而孟子不止歸於人名者,以其被所殺戮,國已喪亡,足以章其惡,固不待為謚而彰之矣,如桀紂者也。“《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此之謂也”者,蓋《詩·大雅·蕩》之篇文也。其詩已謂殷之世所以鑒視在近而不遠者,以其即在夏后之世是也。以其前代善惡,足以為明鏡而可鑒也。孟子所以云“此之謂也”者,蓋欲使周之時亦鑒於殷之所以亡也。
○注“堯舜之為君臣道備”。
○正義曰:《書》云:“堯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蓋為君之道盡於此矣,是君道之備也。舜自“元德升聞”,以之事堯,而“慎徽五典,百揆時敘,賓于四門,四門穆穆”,其後坐常見堯於墻,食常見堯於羹。蓋為臣道盡於此矣,是臣之道備也。
○注“桀紂幽厲”。
○正義曰:案《史記本紀》云:桀為虐政淫荒,湯伐之,於是桀敗於有娀之墟,湯王乃改正朔,易服色,是為湯王,為殷之始王。又云:紂資辨捷,知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好酒淫樂,醢九侯,脯鄂侯,武王東伐,至于盟津伐紂,紂兵敗走,入登鹿臺,衣其寶玉,赴火而死,武王遂斬紂頭,懸之白旗,殷民大悅,武王於是為天子,以為周之王。又云:“厲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之。於是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韋昭曰“彘,晉地也。漢為縣,屬河東,今曰永安”是也。厲王終死于彘,於是太子靜即位,是為宣王。宣王崩,子幽王宮涅立。幽王以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乃為燧火、大鼓,有寇至則舉燧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悅之,為數舉烽燧。其後不信,諸侯益不至。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不至,遂殺幽王驪山下。《汲冢紀》年曰:湯滅夏,以至于紂,二十九王,凡四百九十六年。自武滅紂,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注“《詩·大雅·蕩》之篇”。
○正義曰:箋云:“此言殷之明鏡不遠,近在夏后之世,謂湯誅桀也。後武王誅紂,今之王何以不用為之戒。”孟子於此所以引之,以戒其時之君臣也。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三代,夏、商、周。國,謂公、侯之國,存亡在仁與不仁而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由惡醉而強酒。”保,安也。四體,身之四肢。強酒則必醉也,喻惡亡而樂不仁也。
[疏]“孟子曰三代”至“強酒”。
○正義曰:此章指言人所以安,莫若為仁,惡而弗去,患必在身,自上達下,其道一焉。“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者,孟子言夏、商、周三代之王,其所以得天下也,以其皆以仁存心為政於天下而得之也。三代之中,其有以失天下者,以其不仁,故失之也。以至公、侯之國,所以有廢而不興,有興而不廢者,亦如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失天下也以不仁也。以其皆在於仁道而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者,孟子言為天子者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四海;諸侯不仁,則不能安其社稷;卿大夫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宗廟;士庶人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四體。四體,身之四肢也。天子守四海,諸侯守社稷,卿大夫守宗廟,士庶人守其身,故各因其所守而言也。今天下之人皆知疾惡其死亡,而以樂為不仁,是若惡其醉酒而以強飲其酒耳,亦《論語》孔子謂惡濕而居下之意也。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反其仁,己仁獨未至邪?反其智,己智猶未足邪?反其敬,己敬獨未恭邪?反求諸身,身已正則天下歸就之,服其德也。《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此詩已見上篇,其義同。
[疏]“孟子曰”至“自求多福”。
○正義曰:此章指言行有不得於人,一求諸身,責已之道也,改行飭躬,福則至矣。“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至“而天下歸之”者,孟子言愛人而人不親之,必吾仁有所未至“也,故當反己責之。治其人而人不治者,必吾之智有所未盡也,故當反已而責之也。禮接於人而人不以禮報答之,必吾之敬有所未至也,故當反己而責之也。凡所行有不得於人者,皆當反求諸己而已,以其身之所有未至也,故當自反而責之。蓋以身先自治而正之,則天下之人皆歸之而服其德也。如顏淵克已而天下歸仁焉是也。“《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已說於上篇,此固不說。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恒,常也。人之常語也。天下謂天子之所主,國謂諸侯之國,家謂卿大夫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治天下者不得良諸侯無以為本,治其國者不得良卿大夫無以為本,治其家者不得良身無以為本也。是則本正則立,本傾則踣,固在所敬慎而已。
[疏]“孟子曰”至“本在身”。
○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下國家,各依其本,本正則立,本傾則踣,雖曰常言,必須敬慎也。“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者,孟子言人之所常言,皆曰天下國家也。天子有天下,公侯有國,大夫有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者,言天下之根本,獨在於公侯為之根本也;公侯之根本,又在卿大夫為之根本也;卿大夫之根本,抑又在於私身為之根本也。如《大學》有云:“欲明明德於天下,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必先修其身。”此其意也。云“天下國家”者,天子有天下謂之天下,諸侯有國謂之國。然有國者不可以稱天下,有天下者或可以稱國,故諸侯謂之邦國,天子謂之王國。國家文從或,又從國,為其或之也,故國之也。至於家,則自天子達於庶人,未嘗不通稱之矣。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大家也。謂賢卿大夫之家,人所則效者。言不難者,但不使巨室罪之,則善也。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慕,思也。賢卿大夫,一國思隨其所善惡,一國思其善政,則天下思以為君矣。沛然大治,德教可以滿溢於四海之內也。
[疏]“孟子曰”至“溢乎四海”。
○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下傾心,思慕向善,巨室不罪,咸以為表,德之流行,可以充四海也。“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者,巨室喻卿大夫之家也,孟子言為政於天下易而不難也,但不得罪於卿大夫之家也,以其卿大夫之家,以上則近君,而君所待以輔弼;以道則近民,而民待以視效。故君之言動,其是非可得而剌也;國之政令,其得失可得而議也。道合則從,不合則去,君民之從違而系之也,故為君不得罪於卿大夫,則為政可以行天下矣。“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者,言卿大夫之所思慕也,一國亦隨而思慕之,一國所思慕,則天下亦隨而思慕之,故沛然大洽,其上之德教,可以充溢乎四海,如東注之水,沛然流溢乎四海也。此言四海,猶中國則謂之天下,夷狄則謂之四海耳。孟子之意,蓋欲當時國君為政,直其道,正其心,使卿大夫慕之而不去,則遠近雖異方莫不均慕之。此德教所以溢乎四海,亦如傳云大夫者,近者視而效之,遠者望而效之,蓋其意也。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有道之世,小德、小賢樂為大德、大賢役,服於賢德也。無道之時,小國、弱國畏懼而役於大國、強國也,此二者天時所遭也,當順從之,不當逆也。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齊景公,齊侯。景,謚也。言諸侯既不能令告鄰國,使之進退,又不能事大國,往受教命,是所以自絕於物。物,事也。大國不與之通朝聘之事也,吳,蠻夷也,時為強國,故齊侯畏而恥之,泣涕而與為婚。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今小國以大國為師,學法度焉,而恥受命教,不從其進退,譬猶弟子不從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文王行仁政,以移殷民之心,使皆就之。今師效文王,大國不過五年,小國七年,必得政於天下矣。文王時難,故百年乃治,今之時易;文王由百里起,今大國乃逾千里,過之十倍有馀,故五年足以為政,小國差之,故七年。《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于京。’《詩·大雅·文王》之篇。麗億,數也。言殷帝之子孫,其數雖不但億萬人,天既命之,惟服於周。殷之美士,執祼鬯之禮,將事於京師,若微子者。膚,大。敏,達也,此天命之無常也。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孔子云:行仁者,天下之眾不能當也。諸侯有好仁者,天下無敢與之為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詩·大雅·桑柔》之篇。誰能持熱而不以水濯其手,喻其為國誰能違仁而無敵於天下也。
[疏]“孟子曰:天下有道”至“逝不以濯”。
○正義曰:此章指言遭衰逢亂,屈伏強大,據國行仁,天下莫敵。雖有億眾,無德不親,執熱須濯,明不可違仁也。“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者,孟子言天下有治道之時,小德樂為大德。小賢樂為大賢,故小德役服大德,小賢役服大賢。以其德之得於己者有多少,故有大德小德。以其賢之賢於人也有遠近,故有大賢小賢。天下有道,則論德而定位,故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而亂,則小國弱國畏懼而役於大國強國。以其力有小大,勢有強弱,故有小有大,有弱有強。天下無道,則力勝德,勢勝賢,故小役大,弱役強。言二者皆天使然也,順其天者故存,逆其天者故亡。以其所遭之時然也,故當順而不當逆。“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者,孟子引齊景公謂諸侯既不能以令制鄰國,又不能受命以制於鄰國,是自絕於交通朝聘之事也。於是景公泣涕,以女事於吳。是時吳為強大也,故女於吳,此乃小役大,弱役強者也。“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者,言今也為之小國者,既以師其大國,而恥羞受大國之命焉,如此,是若為之弟子者,以羞恥受教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者,言如恥受命於大國,莫若師法文王也。如師法文王,則大國不過五年,小國不過七年,必能為政行於天下矣。以言其時之易也。“《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于京”者,此蓋《詩·大雅·文王》之篇文也。孟子所以引此者,蓋言其天命靡常、惟德是親之意也。其詩言商王之子孫雖相附麗,而不足以為強,雖數至億,而不足以為眾。至文王膺受上天之駿命,而商之孫子,乃為君侯於周之九服中,然為君處服于周,是天命靡常,惟德是親也。不特商之子孫如此,其為殷之侯者,為壯美之士,亦莫不執祼鬯之禮,而皆助祭於周之京師也。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者,言孔子有曰為仁者,不可為眾而當之也,夫國君能好仁,則天下無敢與之敵也。“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者,言今也欲為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為之,是若持其熱物而不以濯也。濯者以水濯其手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蓋《詩》之《大雅·桑柔》之篇文也。孟子於此所以引之,蓋謂《詩》有云,言誰能持其熱物往而不以水濯手也。以其執熱,須濯手於水也,如欲無敵於天下,必須為仁也。
○注“齊景公,齊侯。景,謚也”至“為婚”。
○正義曰:云“景,謚也”者,案《史記》云:靈王十六年,齊莊公母弟杵臼立,是為景公,在位五十八年,卒,謚曰景。地近荊蠻,故注云蠻夷也。
○注“《詩·大雅》”至“無當也”。
○正義曰:箋云:麗,數也。于,於也。言商之子孫,其數不徒億多言之也,至天已命文王之後,乃為君於周之九服中。言眾之不如德也。九服,案《周禮》九服云:“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蕃人也。”毛注云:“殷士,殷侯也。膚,美也。敏,疾也。祼,灌鬯也。將,行也。”鄭云:“祼謂以圭瓚酌郁鬯以獻尸也。瓚如槃大,五升,口徑八寸,深二寸,其柄用圭。”是也。
○注“《詩·大雅·桑柔》之篇”。
○正義曰:箋云:當如手持熱物之用濯,亦猶治國之道當用其賢人者也。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言不仁之人,以其所以為危者反以為安,必以惡見亡而樂行其惡,如使其能從諫從善可與言議,則天下何有亡國敗家也?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孺子,童子也。小子,孔子弟子也。清、濁所用,尊、卑若此。自取之,喻人善、惡見尊、賤乃如此。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人先自為可侮慢之行,故見侮慢也;家先自為可毀壞之道,故見毀也;國先自為可誅伐之政,故見伐也。《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以見上篇,說同。
[疏]“孟子曰”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安危,皆由於己,先自毀伐,人乃討攻討,甚于天孽,敬慎而已,如臨深淵,戰戰恐懼也。“孟子曰:不仁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者,孟子言不仁之人可與言哉?言不可與之言也。以其不仁之人,以危為之安,以菑為之利,樂行其所以亡者也。如不仁而可以與言議,以其能從諫從善也,如此,則何有亡國敗家者哉!言不能亡國敗家也。“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者,“子曰”至“自取之也”者,孟子言有孺子歌詠,曰滄浪之水清兮,則可以洗濯我之纓;滄浪之水渾濁兮,則可以洗濯我之足。以其纓在上,人之所貴,水清而濯纓,則清者人之所貴也;足在下,人之所賤,水濁而濯足,則濁者人之所賤也。孔子曰:小子當聽之,清,斯濯其纓,濁,斯濯其足。貴、賤人所自取之也。孺子,童稚也。小子,則孔子稱弟子也。清斯喻仁,濁斯喻不仁,言仁與不仁,見貴、賤亦如此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者,孟子言夫人茍自為可侮之事,然後人從其事而侮慢之;家自為可毀讟之事,而後人從而毀讟之;國必自為可誅戮之事,而人然後從而誅戮之:斯亦自取之謂也。“《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者,已說在上篇。
○注云“如臨深淵,戰戰恐懼也”。
○正義曰:此蓋《詩》之《小雅·小旻》之篇文也,注云“戰戰恐懼”也,趙氏放之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