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上·盡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孟子註疏》——作者:戰國孟軻及其弟子,漢趙岐註、舊題宋孫奭疏

[疏] ○正義曰:此卷即趙注分上卷為之者也,此卷凡三十八章。一章言發政施仁,一國被恩,好戰輕民,災及所親。二章言《春秋》撥亂,時多戰爭。三章言文之過實,圣人不改,錄其意也。四章言民思明君,若旱望雨,以仁伐暴,誰不欣喜。五章言規矩之法,喻若典禮。六章言厄窮不憫,貴而思降。七章言恕以行仁,遠禍之端,暴以殘民,招咎之患。八章言修理關梁,譏而不征。九章言率人之道,躬行為首。十章言務利蹈奸,務德蹈仁。十一章言廉貪相殊,名亦卓異。十二章言親賢正禮,明其五教。十三章言王者當天,然後處之。十四章言得民為君,得君為臣,重民敬祀,治之所先。十五章言伯夷、柳下惠變貪厲薄。十六章言仁恩及人,人能弘道。十七章言孔子周流,不遇則去。十八章言君子固窮,窮不變道。上下無交,無賢援也。十九章言正己信心,不患眾口。二十章言以明照暗,暗者以開,以暗責明,暗者愈迷。二十一章言圣人之道,學而時習,仁義在身,當常被服,舍而不修,猶茅是塞。二十二章言前圣後圣,所向者同,三王一體,何得相逾。二十三章言可為則從,不可則止,非時逆指,猶若馮婦暴虎,無己必有害也。二十四章言尊德樂道,治性勤禮。二十五章言神圣以下,優劣異羞,樂正好善,猶下二科。二十六章言驅邪反正,正斯可矣;來者不追,追其前罪,君子甚之,以為過。二十七章言養民輕斂,君子道也。二十八章言寶此三者,以為國珍。二十九章言小知自私,藏怨之府,《大雅》先人,福之所聚。三十章言教誨之道,受之如海,百川移流,不得有拒。三十一章言善恕仁義,充其大美,無受爾汝,何施不可。三十二章言道之善以心為原。三十三章言君子之行,動合中禮,湯武之隆,不是過。三十四章言富貴而驕,自遺咎也;茅茨采椽,圣堯表也;以賤說貴,懼有蕩心。三十五章言清凈寡欲,行之高者;畜聚積實,穢行之下;廉者招福,濁者速禍。三十六章言曾參至孝,思親異心,羊棗之感,終身不嘗。三十七章言士行有科,人有等級,中道為上,狂狷不合,似是而非,色厲而內荏,鄉愿之惡,圣人所甚戒。三十八章言三皇已來,人倫攸敘,圣人不出,名世承間,雖有斯限,蓋有遇不遇焉。是以仲尼止於獲麟,孟子終於無有乎爾。凡此三十八章,合前四十五章,是盡心篇有八十三章矣。

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梁,魏都也。以,用也。仁者用恩於所愛之臣民,王政不偏普施德教,所不親愛者并蒙其恩澤也。用不仁之政加於所不親愛,則有災傷,所親愛之臣民亦并被其害。惠王好戰殺人,故孟子曰不仁哉。公孫丑問曰:“何謂也?”丑問及所愛之狀何謂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爛其民而戰之,大敗。將復之,恐不能勝,故驅其所愛子弟以殉之,是之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孟子言惠王貪利鄰國之土地而戰,其民死亡於野,骨肉糜爛而不收兵,大敗而欲復戰,恐士卒少不能用勝,故復驅其所愛近臣及子弟而以殉之。殉,從也。所愛從其所不愛而往趨死亡,故曰及其所愛也。東敗於齊,長子死焉。

[疏]“孟子曰”至“愛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發政施仁,一國被恩;好戰輕民,災及所親。著此魏王,以戒人君者也。“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至“及其所愛也”,孟子言世稱不仁之人是梁惠王也,仁者之君以其用恩於所愛親幸者,以加及於所不親幸者,是自近及遠之謂也。不仁之君以其用不仁之政加於所不親愛幸者,則有災傷及其所親愛幸者也。公孫丑問曰:“何謂也”,公孫丑未曉其旨,乃問孟子曰:“及所愛之狀,是何所謂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至“及其所愛也”,孟子解其旨,以曉公孫丑之問也。言梁惠王貪利鄰國之土地而戰斗,其民戰死於野,糜爛其骨肉,及兵大敗,將欲復戰之,恐懼其不能戰勝,以其士卒之少,故驅率其所愛幸之親臣及親愛之子弟以從之,而往趨於戰死,是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者也。此所以見梁惠王不仁之甚也。《左傳》云:“未陣而薄之曰敗某師,大崩曰敗績。”今梁王之敗,獨謂之大敗者,以其敗某師與敗績不足言,故稱為大敗。抑又言梁王不以義戰,以見梁王不仁之甚也。

○注“梁,魏都”至“東敗於齊,長子死焉”。

○正義曰:此蓋首篇說矣。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春秋》所載戰伐之事,無應王義者也。彼此相覺有善惡耳,孔子舉毫毛之善,貶纖芥之惡,故皆錄之於《春秋》也。上伐下謂之征,諸侯敵國不相征。五霸之世,諸侯相征,於三王之法,皆不得其正者也。

[疏] “孟子曰”至“敵國不相征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春秋撥亂,時多爭戰,事實違禮,以文反正。誅討征伐,不自王命,故曰無義戰者也。“孟子曰”至“敵國不相征也”,孟子言春秋之世,凡兵之所起,皆小役大,弱役強。或因怒興師,或棄禮貪利,未嘗有禁暴救亂之義也,是以春秋無義戰。然而春秋雖謂無義戰,其彼國之戰有善於此國,未嘗無也。是以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夫征者以上伐下,無有敵於我師,所以正彼之罪也。如抗敵之國,則相為強弱以結禍亂,非上之所以伐下、罔有敵于我師者也,其勢皆足以相抗,皆出於交惡者也,故曰敵國不相征也。

○注“孔子舉毫毛”至“春秋也”。

○正義曰:此蓋言春秋無義戰之謂也,如有之,則孔子必書,故有是之言也。

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書》,《尚書》。經有所美,言爭或過,若《康誥》曰“冒聞于上帝”,《甫刑》曰“帝清問下民”,《梓材》曰“欲至于萬年”,又曰“子子孫孫,永保民”。人不能聞天,天不能問於民,萬年永保,皆不可得為書,豈可案文而皆信之哉。《武成》,逸《書》之篇名,言武王誅紂,戰斗殺人,血流舂杵。孟子言武王以至仁伐至不仁,殷人簞食壺漿而迎其師,何乃至於血流漂杵乎?故吾取《武成》兩三簡策可用者耳,其過辭則不取之也。

[疏] “孟子曰”至“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文之有美過實,圣人不改,錄其意也,非獨《書》云,《詩》亦有言“崧高極天,則百斯男”,是故取於《武成》二三策而已。孟子言《尚書》之文不可盡信之也,如盡信其書之文,則不若無《書》而已。以其辭之有過,適所以疑惑於人也。故孟子言我於《書》之《武成》篇特取二三策而為不盡信之而已,蓋《尚書》之過辭多矣,所以不暇具言之,故於《武成》但取二三策而言耳。曰:仁人用兵,故前徒倒戈,無有敵於我師也,是以至仁之人而誅伐其至不仁之人,而何其武王誅紂,戰斗殺人乃至於血流舂杵也?此孟子於《武成》,所以執此而言《書》之不可盡信矣。

○注“《書》,《尚書》”至“不取也”。

○正義曰:《康誥》曰“冒聞于上帝”者,蓋成王伐管叔、蔡叔,以殷馀民封康叔,作此《康誥》也,云“我西土,惟時怙冒聞于上帝,帝休”,孔安國云:“我西土岐周,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上聞于天也。”云“《甫刑》曰:皇帝清問於下民”者,蓋呂侯見命為天子司寇,後為甫侯,故或稱《甫刑》,此篇蓋以穆王命作夏禹贖刑之法,以布告天下也。“皇帝清問下民”者,孔安國云:“堯帝詳問民患也。”云“《梓材》曰欲至于萬年”,又曰“子子孫孫,永保民“者,蓋康叔為政之道,亦如梓人治材,故曰《梓材》。言欲至于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孔注云:“我周家惟欲使至於萬年,承奉王室,又欲令子孫累世長居國以安民也。”馀已前說。

孟子曰:“有人曰:‘我善為陳,我善為戰。’大罪也。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南面而征,北夷怨;東面而征,西夷怨。曰:‘奚為後我?’此人欲勸諸侯以攻戰也,故謂之有罪。好仁無敵,四夷怨望遲,愿見征,何為後我。已說於上篇矣。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戰?”革車,兵車也。虎賁,武士為小臣者也。《書》云:“虎賁贅衣,趣馬小尹。”三百兩,三百乘也。武王令殷人曰:無驚畏,我來安止爾也。百姓歸周,若崩厥角,額角犀厥地。稽首拜命,亦以首至地也。欲令武王來征己之國,安用善戰陳者!

[疏]“孟子曰”至“焉用戰”。

○正義曰:此章指言民思明君,若旱望雨,以仁伐暴,誰不欣喜。是以殷民厥角,周師歌舞,焉用善戰,故云罪也。“孟子曰:有人曰我善為陳,我善為戰”至“焉用戰”者,孟子言有人謂我善為行陳,我善為戰斗,以其是欲勸諸侯以攻戰者也,是為大罪之人也。且國君好行仁政以及民人,凡有所征,天下無敢有敵者也,故南面而征則北夷怨,東面而征則西夷怨,曰“奚為後我”。說已在上篇矣。武王之誅伐商紂,有兵車三百乘,虎賁之勇士有三千人。武王令告於商之人,曰:無驚畏,我來安止爾也。故不敢抗敵之,百姓皆崩摧其角,若無所容頭,乃稽首拜命。故征之所以言正彼之罪也。百姓各欲武王來征己之國焉,用為善戰者乎?此孟子所以有是而戒時君好仁以為無敵之道而已,是又戒時之臣無以戰事言於時君耳。

○注“革車”至“戰陳者”。

○正義曰:革車者,以皮為飾者也。《牧誓》言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孔安國云:“兵車,百夫長所載車,稱兩,一車步卒七十二人,凡二萬一千人,舉全數。虎賁,勇士稱也,若虎賁獸,言其猛也,皆百夫長也。”又案《太誓》篇云:“百姓懔懔,若崩厥角。”孔安國言民畏紂之虐,危懼不啻;若崩厥角,角無所容頭者也。

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梓匠輪輿之功,能以規矩與人。人之巧在心,拙者雖得規矩,亦不能成器也。蓋喻人不志仁,雖誦典憲,不能以善。

[疏] 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

○正義曰:此章指言規矩之法,喻若典禮,人不志仁,雖誦典憲,不能以善。善人修道,公輸守繩,政成器美,惟度是應,得其理也。孟子言梓匠輪輿之工,能與人規矩法度,而不能使人之巧。以其人之巧在心,如心拙,雖得規矩法度,亦不能成美器也。喻當時之君,如心不在仁,雖誦憲籍,亦不能成美政也。“梓匠輪輿”,已說於上篇矣。

孟子曰:“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糗,飯乾糒也。袗,畫也。果,侍也。舜耕、陶之時,飯糗茹草,若將終身如是。及為天子,被畫衣黼黻絺繡也;鼓琴以協音律也;以堯二女自侍,亦不佚豫,如固自當有之也。

[疏] “孟子曰”至“若固有之”

○正義曰:此章指言厄窮不憫,貴而思降,凡人所難,虞舜獨降圣德,所以殊者也。孟言舜初於耕歷山、陶河濱之時,以糗而飯,以草而茹,若終身如是焉。及堯禪位,為之天子,所被以畫衣黼黻絺繡,鼓五弦之琴,以堯帝二女事之實,若固自當有之也。

○注“糗,乾糒也”至“黼黻絺繡也”。

○正義曰:云糗,糒也,按《釋名》云:“糗,乾飯屑也。”云“袗,畫也”,《說文》云“袗,玄衣也”,《孔傳》云:“黼若斧形。黼為兩已相背。葛之精曰絺,五色備曰繡。”云“果,侍也”,按許慎謂女侍曰倮,今釋果為侍,謂二女之侍舜,是以有惑於許慎之說而遂誤歟。蓋木實曰果,云果者,取其實而言也。

孟子曰:“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然則非自殺之也,一間耳。”父仇不同天,兄仇不同國,以惡加人,人必加之,知其重也。一間者,我往彼來間一人耳,與自殺其親何異哉!

[疏] “孟子曰”至“一間耳”

○正義曰:此章指言恕以行仁,遠禍之端,暴以殘民,招咎之患。是以君子好生惡殺,反諸身也。孟子言我於今然後知殺人之親之為最重者也,殺彼人之父,彼人亦殺己父而報之;殺彼人之兄,彼人亦殺己兄而報之:如是,則非己之殺,但一間耳,以其與自殺之無異也。

○注“父仇不同天,兄仇不同國”。

○正義曰:案《禮》云:父之讎弗與共戴天,交游之讎不同國,兄弟之讎不反兵。蓋所以避之也。《周官》云:“父之讎,避諸四海之外。”所謂不與共其國,蓋非《周禮》歟。又《周官》謂人凡殺人而義者勿令勿讎,則殺之而不義。在邦法不可殺者,必避之而已。

孟子曰:“古之為關也,將以御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古之為關,將以御暴亂,譏閉非常也。今之為關,反以征稅出入之人,將以為暴虐之道也。

[疏] 孟子曰:“古之為關也,將以御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

○正義曰:此章指言修理關梁,譏而不征,如以稅斂,非其程式,懼將為暴,故譏之也。孟子言古之為關,譏而不稅,將以御暴亂、非常之人而已。今之為關,乃征稅而不譏,將以為暴亂之道也。按《周禮·司關》云:“凡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為之告,有內外之送,則以節傳出納之。”是以為關將以御暴也。孟子之時,司關征取其稅,適所以為暴。此孟子所以有是言歟。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身不自履行道德,而欲使人行道德,雖妻子不肯行之,言無所則效。使人不順其道理,不能使妻子順之,而況他人乎?

[疏]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

○正義曰:此章指言率人之道,躬行為首。《論語》曰:“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孟子言人身自不履行其道德,雖妻子之間且有所不行,以其無所效法者也。使人如不以道理,雖妻子且有不順,況能行於民乎?荀況云:“有分義,則合天下而治,無分義,則一妻一妾而亂。”亦與同意。《論語》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亦其意也。

孟子曰:“周于利者,兇年不能殺。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亂。”周達於利,營茍得之利而趨生,雖兇年不能殺之。周達於德,身欲行之,雖遭邪世,不能亂其志也。

[疏] 孟子曰:“周于利者,兇年不能殺。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亂。”

○正義曰:此章指言務利蹈奸,務德蹈仁,舍生取義,其道不均者也。孟子言人積備其利物,以為周于利者,則所養常厚,故兇荒之年且不能殺死。喻人之能盡其性,以為周于德者,則所守彌篤,故奸邪之世不能亂其志。蓋以戰國之時,無富而教之之術,此孟子所以救之以此。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茍非其人,簞食豆羹見於色。”好不朽之名者,輕讓千乘,伯夷、季札之類是也。誠非好名者,爭簞食豆羹變色,訟之致禍,鄭公子染指魭羹之類是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廉貪相殊,名亦卓異,故聞伯夷之風,懦夫有立志也。孟子言好不朽之名者,則重名輕利,故云能讓千乘之國而且不受。茍非好名之人,則重利而輕名,而簞食豆羹之小節,且見爭奪而變見於顏色。

○注“伯夷季札與鄭公子之類”。

○正義曰:案《史記·列傳》云: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案《春秋·少陽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長也。夷,謚也。叔齊名智,字公達,伯夷之弟,齊亦謚也。”《世家》云:王馀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讓逃去,於是吳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今逃位,則王馀昧後立,今卒,其子當代。乃立王馀昧之子僚為王。凡此是伯夷、季札之讓千乘之國也。云“鄭公子染指魭羹”者,案魯宣公四年《左傳》云:“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譖子家,子家懼而從之。夏,弒靈公。故經書曰:‘鄭子公嘉弒其君夷。’”是也。

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無政事,則財用不足。”不親信仁賢,仁賢去之,國無賢人,則曰空虛也。無禮義以正尊卑,則上下之敘泯亂。無善政以教人農時,貢賦則不入,故財用有所不足故也。

[疏] 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無政事,則財用不足。”

○正義曰:此章指言親賢正禮,明其五教,為政之源,圣人以三者為急也。孟子言人君不親信仁賢,則仁賢去之,仁賢去則國無賢人,是為空虛之國也。無禮義以正尊卑,則上下之序泯亂。無政事以理財,則財用乏而不足。蓋禮義由賢者出,政事由賢者出,不信仁賢則禮義不興,禮義不興則政事不行,而國之財用於是乎不足。此孟子言之,亦其敘之然。

孟子曰:“不仁而得國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不仁得國者,謂象封於有庳,叔鮮、叔度封於管、蔡,以親親之恩而得國也。雖有誅亡,其世有土。丹朱、商均,天下元子,以其不仁,天下不與,故不得有天下焉。

[疏] 孟子曰:“不仁而得國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王者當天,然後處之。桀、紂、幽、厲,雖得猶失,不以善終,不能世祀,為得也。孟子曰不仁而得國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世有不仁之人,而得其國而為臣者有之矣。不仁之人而得天下而為王者,故未之有也。是以桀、紂、幽、厲,雖得而終亦失之,亦且不為者也。

○注“象封有庳,叔鮮、叔度封於管、蔡”與“丹朱商均”者。

○正義曰:云象封有庳,孟子於《萬章篇》言之詳矣。云“叔鮮、叔度”者,案《世家史記》云:管叔鮮、蔡叔度,周文王子而武王之弟也。武王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於是封鮮叔於管,封叔度於蔡。”杜預云:管在滎陽京縣東北。《世本》曰居上蔡。丹朱、商均者,丹朱,堯之子也;商均,舜之子也。又言於上篇已詳矣。

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君輕於社稷,社稷輕於民。丘,十六井也。天下丘民皆樂其政,則為天子,殷湯、周文是也。得乎天子為諸侯。得天子之心,封以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得諸侯之心,諸侯能以為大夫。諸侯危社稷,則變置,諸侯為危社稷之行,則變更立賢諸侯也。犧牲既成,粢盛既絜,祭祀以時,然而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犧牲已成肥腯,粱稻巳成絜精,祭祀社稷常以春秋之時,然而其國有旱乾水溢之災,則得毀社稷而更置之。

[疏]“孟子”至“社稷”。

○正義曰:此章指言得民為君,得君為臣,民為貴也。行黜諸侯,后毀社稷,君為輕也。重民敬祀,治之所先,故列次而言之。“孟子曰”至“則變置社稷”者,孟子言民之為貴,不可賤之者也,社稷次之於民,而君比於民,猶以為輕者。如此者也,如此故得乎四邑之民以樂其政,則為天子,以有天下;得乎天子之心,則為諸侯,以有其國;得乎諸侯之心,以為大夫,有其家。如諸侯不能保安其社稷而以危之,則變更立置其賢君,是社稷有重於君也;犧牲既成以肥腯,粢盛既成以精絜,祭祀又及春秋祈報之時,然而其國尚有旱乾水溢之災,則社稷無功以及民,亦在所更立有功於民者為之也,是民又有貴於社稷也。此孟子所以自解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之敘也。云社稷者,蓋先王立五土之神,祀以為社;立五谷之神,祀以為稷。以古推之,自顓帝以來,用句龍為社,柱為稷。及湯之旱,以棄易其柱。是亦知社稷之變置,又有見於湯之時然也。

○注“君輕於社稷”至“於殷湯、周文也”。

○正義曰:此云“丘,十六井也”者,案《司馬法》云:“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是一丘為十六井,而一井為九夫之地也。今云十六井,蓋有一萬四千四百畝,為一百四十四夫所受者也。云“殷湯、周文”者,蓋引此二王皆自百里而起為天下王,是得乎民心者也。

孟子曰:“圣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圣人之一概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也。非圣人而能若是乎?而況於親炙之者乎?”頑,貪。懦,弱。鄙,狹也。百世,言其遠也。興起,志意興起也。非圣人之行,何能感人若是!喻聞尚然,況於親見而薰炙之者乎?

[疏]“孟子”至“者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伯夷、柳下惠,變貪厲薄,千載聞之,猶有感激,謂之圣人,美其德也。“孟子曰”至“而況於親炙之者乎”者,此言伯夷、下惠之為圣人也。言圣人之道無窮,為百世之師法者也,伯夷、柳下惠二人是也,故千載之下,聞伯夷之清風者,頑貪之夫化而為廉儉,懦弱之夫化而有立毅之志。聞下惠之和風者,鄙薄之夫化而為敦厚寬大。是則二人清和之風,奮發乎百世之上,而使百世之下,聞其風者,無有不感激,而志意興起而化之也。然而非圣人,其能若是,使百世之下,莫不興起者也。聞而化者尚如此,況當時有親見薰炙之者乎!○注“頑貪”至“美其德”,此蓋於上篇言之詳矣。

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能行仁恩者,人也。人與仁合而言之,可以謂之有道也。

[疏] 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仁恩須人,人能弘道也。孟子言為仁者,所以盡人道也,此仁者所以為人也。蓋人非仁不立,仁非人不行。合仁與人而言之,則人道盡矣。《楊子》云:“仁以人同。”

孟子曰:“孔子之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去齊,接淅而行,去他國之道也。”遲遲,接淅,說已見上篇言矣,此不復說焉。

[疏]“此章蓋言孔子周流不遇,則之他國遠逝。惟魯斯戀,篤于父母之國也。

孟子曰:“君子之厄於陳、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君子,孔子也。《論語》曰:“君子之道三,我無能焉。”孔子乃尚謙,不敢當君子之道,故可謂孔子為君子也。孔子所以厄於陳、蔡之間者,其國君臣皆惡,上下無所交接,故厄也。

[疏] 孟子曰:“君子之厄於陳、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固窮,窮不變道。上下無交,無賢援也。“孟子言孔子見厄於陳、蔡二國之間,幾不免死,以無上下之交而已,以其上無所事,雖死不為諂,下無所可與,雖死不為瀆。是為無交接也。《論語·衛靈公》之篇云:“孔子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豈非窮不變道者能如是乎!○注“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所謂乎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是三者也。

貉稽曰:“稽大不理於口。”貉,姓;稽,名。仕者也。為眾口所訕。理,賴也。謂孟子曰:稽大不賴人之口,如之何也。孟子曰:“無傷也,士憎茲多口。審己之德,口無傷也。離於凡人而仕者,亦益多口。《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孔子也。‘肆不殄厥慍,亦不殞厥問。’文王也。”《詩·邶風·柏舟》之篇,曰“憂心悄悄”,憂在心也,“慍于群小”,怨小人聚而非議賢者也。孔子論此詩,孔子亦有武叔之口,故曰孔子之所苦也。《大雅·綿》之篇曰“肆不殄厥慍”,殄,絕;慍,怒也。“亦不殞厥問”,殞,失也。言文王不殞絕畎夷之慍怒,亦不能殞失文王之善聲問也。

[疏]“貉稽”至“文王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正己信心,不患眾口。眾口喧嘩,大圣所有,況於凡品之所能御?故答貉稽曰無傷也。“貉稽曰:稽大不理於口”,貉,姓;稽,名,亦當世之士也。貉稽自稱名,問於孟子曰:稽大不能治人之口,使不訕其己者,如之何?“孟子曰無傷也”至“文王也”者,孟子答之,以為審己之德已修,雖人之口訕,亦不能傷害其己之德也。以其為士者益此多口,不能免人之訕也。故《邶風·柏舟》之詩有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言憂悄悄常在心,見怒于群小眾小人也。以其孔子刪此詩,亦不能免武叔之毀,故曰孔子尚如是憎多口也。《大雅·綿》之詩有云“肆不殄厥慍,亦不殞厥問”,言不能殄絕畎夷之慍怒,然亦不能殞失文王之善聲,故曰文王尚如此,亦憎多口也。此所以答貉稽大不理於口,以為無傷也。

○注“《邶風·柏舟》之篇”至“聲聞也”。

○正義曰:此篇蓋言仁人不遇也。注云:“慍,怒也。悄悄,憂貌。”《論語》云:“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仲尼不可毀也。仲尼,日月也。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云“《大雅·綿》之篇”者,蓋此篇言文王之興,本由大王也。注:肆,故今也。慍,恚。殞,墜也。畎夷,狄國也。

孟子曰:“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賢者治國,法度昭明。明於道德,是躬行之道可也。今之治國,法度昏昏,亂潰之政也,身不能治,而欲使人昭明,不可得也。

[疏] 孟子曰:“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正義曰:此章指言以明昭暗,暗者以開,以暗責明,暗者愈迷,賢者可遵,譏今之非也。“孟子曰”至“昭昭”者,孟子言有諸己然後求諸人之道也。賢者之君治國,以其昭昭,明己之道德,然後使人昭昭。今之治國者,乃以昏昏,不能自明己之道德,而欲使他人昭明,微不可得也。是亦所謂曲其表而求影之正,濁其源而求流之請,同其旨。

孟子謂高子曰:“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高子,齊人也,嘗學于孟子,鄉道而未明,則學于他術。孟子謂之曰:山徑,山之嶺有微蹊介然,人遂用之不止,則蹊成為路;為間,有間也,謂廢而不用,則茅草生而塞之,不復為路。以喻高子學于仁義之道,當遂行之而反中止,正若山路。故曰:“茅塞子之心也。”

[疏] “孟子謂”至“今茅塞子之心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圣人之道,學而時習,仁義在身常本常被服,舍而弗修,猶茅是塞,明為善之不可倦也。孟子謂于高子曰:山嶺有微蹊,其間之微小介然而已,如用而行之,則蹊成大路。不用而行之,茅草生塞之,不能成其路也。喻高子之為善,止于中道,而其心為利欲之所充塞,亦若茅塞其路矣。故曰今茅塞子之心矣。蓋高子嘗于為詩,而不通乎意,是塞其心之一端也。

高子曰:“禹之聲尚文王之聲。”孟子曰:“何以言之?”高子以為禹之尚聲樂過于文王。孟子難之,曰何以言之。曰:“以追蠡。”高子曰:禹時鐘在者,追蠡也。追,鐘鈕也,鈕磨嚙處深矣。蠡,欲絕之貌也。文王之鐘不然。以禹為尚樂也。曰:“是奚足哉?城門之軌,兩馬之力與?”孟子曰:是何足以為禹尚樂乎?先代之樂器,後王皆用之,禹在文王之前千有馀歲,用鐘日久,故追欲絕耳。譬若城門之軌嚙,其限切深者,用之多耳,豈兩馬之力使之然乎?兩馬者,《春秋外傳》曰:“國馬足以行關,公馬足以稱賦。”是兩馬也。

[疏]“高子”至“力與”。

○正義曰:此章指言前圣後圣,所尚者同,三王一體,何得相逾。欲以追蠡,未達一隅。孟子言之,將以啟其蒙。“高子曰:禹之聲尚文王之聲”者,高子言於孟子,曰禹王之尚聲樂過於文王之聲樂也。“孟子曰何以言之”者,孟子見高子蔽惑,故難之曰:何以言禹之聲尚文王之聲也?“曰以追蠡”,高子曰:以其追蠡鐘鈕之銳欲絕,故云然也。“孟子曰:是奚足哉,城門之軌,兩馬之力與”,孟子又以此解高子之蔽也,言此追蠡何足為禹之聲尚樂過於文王乎?且譬之城門之軌嚙,其限之深處,豈以兩馬之力能使之然。亦以積漸之久故使然也,非特兩馬之力即如是之深也。言禹王至文王,其鐘用之亦以日久,故能磨銳至於欲絕也。此又見高子之蔽不獨於詩也。所謂太山之溜,久而穿石;單極之綆,久而斷干:其來非一日也。兩馬即如注所謂《春秋外傳》云“國馬、公馬”是也。

齊饑。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棠,齊邑也。孟子嘗勸齊王發棠邑之倉,以振貧窮,時人賴之。今齊人復饑,陳臻言一國之人皆以為夫子將復若發棠時勸王也,殆不可復言之也。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馮,姓;婦,名也。勇而有力,能搏虎。卒,後也。善士者,以善搏虎有勇名也,故進以為士。之於野外,復見逐虎者,攖,迫也。虎依陬而怒,無敢迫近者也。馮婦恥不如前,見虎走而迎之,攘臂下車,欲復搏之,眾人悅其勇猛。其士之黨笑其不知止也。故孟子謂陳臻今欲復使我如發棠時言之於君,是則我為馮婦也,必為知者所笑也。

[疏]“齊饑”至“笑之”。

○正義曰:此章指言可為則從,不可則兇,言善見用,得其時也。非時逆指,猶若馮婦,搏虎無已,必有害也。“齊饑,陳臻曰”至“殆不可復”者,蓋齊國之人時皆被饑,孟子嘗勸齊王發粟以賑之,今者復饑,而孟子不復發棠邑之粟以賑。陳臻為孟子之弟子,乃問孟子,言齊國之人皆以為夫子將復發棠邑之粟以賑救之,今夫子不復發棠,殆為齊王不可復勸,是如之何?故以此問孟子。“孟子曰”至“其為士者皆笑之”者,孟子乃以此馮婦之喻而比言於陳臻也。言如將復發棠,是為馮婦者也。馮婦能暴虎也,言晉國有馮婦之人,善能搏虎,後為之善士,則之於野外,見有眾人逐其虎,虎倚山嵎而怒,眾人皆莫敢攖而搏之者。望見馮婦來,乃皆趨進而迎之,馮婦乃下車,攘臂欲復搏之。眾人皆悅其勇猛,其為士之黨者,知道則笑其不知止也。言今齊王恃威虐以斂民,亦若虎之負嵎,以難合之說,述於暴人之前,又若迎而搏虎也。是以孟子將復為發棠,非不足以悅眾,自君子觀之,亦若為士者之笑馮婦也,以其不知止矣。

○注“棠,齊邑也”。

○正義曰:案《齊世家》,《史記》云:“棠公婁好。”裴骃云:“賈逵曰:棠公,齊邑大夫也。”是棠之為齊邑明矣。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口之甘美味,目之好美色,耳之樂五音,鼻之喜芬香。臭,香也,《易》曰:“其臭如蘭。”四體謂之四肢,四肢懈倦,則思安佚不勞苦。此皆人性之所欲也,得居此樂者,有命祿,人不能皆如其愿也。凡人則有情從欲而求可身,君子之道,則以仁義為先,禮節為制,不以性欲而茍求之也,故君子不謂之性也。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知之於賢者也,圣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仁者得以恩愛施於父子,義者得以義理施於君臣,好禮者得以禮敬施於賓主,知者得以明知知賢達善,圣人得以天道王於天下,此皆命祿,遭遇乃得居而行之,不遇者不得施行。然亦才性有之,故可用也。凡人則歸之命祿,在天而已,不復治性。以君子之道,則修仁行義,修禮學知,庶幾圣人亹亹不倦,不但坐而聽命,故曰君子不謂命也。

[疏]“孟子曰”至“命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尊德樂道,不任佚性,治性勤禮,不專委命。君子所能,小人所病。究言其事,以勸戒也。“孟子曰”至“君子不謂性也”者,孟子言人口之於美味,目之於好色,耳之於五聲,鼻之於芬芳,四肢之於安佚無事以勞之,凡此五者,皆人性所欲也。然而得居於此樂者,以其有命存焉。君子以為有命,在所不求,而不可以幸得也,是所以不謂之性也。“仁之於父子也”至“君子不謂命也”者,孟子又言仁以恩愛施之於父子,義以義理施之於君臣,禮以禮敬施之於賓主,知以明智施之於賢者,而具四端,圣人兼統四體而與於天道以王天下者也,凡此五者,皆歸之於命也。然而有是五者,皆稟乎天性也,以其有性存焉。君子以為有性,在所可求,而不可不勉也,是所以不謂之命也。孟子言之,所以分別凡人、君子,以勸戒時人。

浩生不害問曰:“樂正子何人也?”浩生,姓;不害,名。齊人也。見孟子聞樂正子為政於魯而喜,故問樂政子何等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樂正子為人有善有信也。“何謂善?何謂信?”不害為善、信之行謂何?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樂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己之可欲,乃使人欲之,是為善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有之於己,乃謂人有之,是為信人。不意不信也。充實善信,使之不虛,是為美人。美德之人也。充實善信而宣揚之,使有光輝,是為大人。大行其道,使天下化之,是為圣人。有圣知之明,其道不可得知,是為神人。人有是六等,樂正子能善能信,在二者之中,四者之下也。

[疏]“浩生”至“下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神圣以下,優劣異差,樂正好善,應下二科,是以孟子為之喜者也。“浩生不害問曰:樂正何人也”者,浩生不害問孟子,曰樂正子何等人也,以其見孟子聞樂正子為政於魯而喜,故有此問之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孟子答之,以為樂正子是善人、信人者也,以其有善有信故也。“何謂善、何謂信”,不害又問之,曰何以謂之善,何以謂之信也。“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至“四之下也”者,孟子又答而詳為之解之,曰己之可欲,使人欲之,是為善;有是善於己,謂人亦有之,是謂之信。所謂善即仁義禮智也,是為可欲之善矣。充實其善,使之不虛,是為美人,故謂之美;充實其善,而宣揚之,使有光輝于外,是為大人,故謂之大人;具此善,不特充實於己,而推之以化人,自近以及遠,自內以及外,是為圣人,故謂之圣;以此之善,又至經以萬方,使人莫知其故,是為神人,故謂之神。凡是六善,而樂正子能善能信,是在二之中,而在美、大、圣、神四者之下也,但不能充實而至神也。

○注“孟子聞樂正子為政於魯”。

○正義曰:此蓋經文,說見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