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各校本

《資治通鑑》——司馬光

資治通鑑刊本識誤三卷,陽城張敦仁撰。自序云︰「取紀事本末大字本及明萬曆間杭州所刻無注本參校。」杭本,卽吳勉學本,見本書每卷之首,脫卷二百四十三、卷二百四十四、卷二百四十五,共三卷。係用陳仁錫本補校,見本書自記。按張氏訂補正文,每與宋本暗合,鈺旣校各宋本,應采入校記以資佐證,餘說詳後。 校記稱「張校本」。

資治通鑑校勘記,宋本五卷,元本二卷,常熟張瑛字退齋。撰。凡例略云︰「初校用興文署原本改正胡克家本,又以紹興本對校」云云。是張氏以宋本校胡注正文,先鈺從事。所云紹興本,疑卽同縣瞿氏鐵琴銅劍樓所藏,與涵芬樓印行者為一本,卽百衲本之第六種,定為建本者也。涵芬樓缺葉卽用此本補足;見四部叢刊·書錄凡校宋本者,亦采入校記以資佐證,餘說詳後。 校記稱「退齋以別於陽城張氏。校本」。張瑛校元本二卷,以校胡注文為多,關涉正文者大都見宋刻,故未另錄。

胡刻資治通鑑校字記,四卷,豐城熊羅宿撰。意在訂正張瑛校記。自序云︰「得興文署原本,取胡克家初印本逐一讐之」云云。今取關涉正文者錄之,亦以資佐證。 校記稱「熊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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