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脂評匯校本》校讀札記

《紅樓夢(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曹雪芹

  《紅樓夢脂評匯校本》係以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等早期脂本為底本,彙集了戚序本、蒙府本等其他脂批本的部分脂批,並參考、吸收若干新校標點排印本的校點成果整理而成。本書正文以甲戌本及庚辰本為底本,以其他各脂本參校。第六十四、六十七回缺文據列藏本補。在校讀整理過程中,偶有所得,援筆記下若干條札記,現附錄於書末,以就正於各方朋友。

   甲戌本凡例

  《甲戌本凡例》,其他各本均無,且均從「此開卷第一回也」處作為正文開始。此凡例的真僞在紅學界雖有爭議,但其非曹雪芹親作,却得到公認。

  值得注意的是,紅學界曾為本書諸異名先後、哪個是曹雪芹原定名而爭執。從本書凡例看,首先說「紅樓夢旨義」,不說「石頭記(或其他名)旨義」。接下去解釋書名極多,也是第一個提到《紅樓夢》,且說此名「是總其全部之名也」。看來,此書初稿時是題名極多,但最後甲戌年定稿時作者已經定名《紅樓夢》。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這個名字則是脂硯選用的。第一回「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一句可證。所以本書題名《紅樓夢脂評匯校本》,不作《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關於書名優劣的問題,我覺得比較次要。《石頭記》顯得低調,不顯山不露水的,更耐人尋味。但因此也給不瞭解本書梗概的讀者產生困擾。而《紅樓夢》一名,可以引起豐富的想像,更容易讓讀者產生一讀的興趣。這也是時至今天,《紅樓夢》作為書名在出版物中佔絕對優勢的原因。

   「次年」還是「後來」

  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說到: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說來更奇:一落胎胞,嘴裡便銜下一塊五彩晶瑩的玉來,上面還有許多字跡,就取名叫作寶玉。

「次年」,各本均同,只有戚本、舒本改為「後來」。從後文可以看出,元春比寶玉顯然遠不止大一歲。如下文第十八回:

  ……當日這賈妃未入宮時,自幼亦係賈母教養。後來添了寶玉,賈妃乃長姊,寶玉為弱弟,賈妃之心上念母年將邁,始得此弟,是以憐愛寶玉,與諸弟待之不同。且同隨賈母,刻未暫離。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其名分雖係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

但是,原著本來就存在寶玉年齡忽大忽小問題,是作者未最後修改完稿的結果(張愛玲《紅樓夢魘》分析甚詳,可參看)。所以,個別的改動並不能徹底解决寶玉的年齡問題。另外,也可以理解為,這是作者為表現冷子興的信口開河而故意寫錯的,如此,就更不應該隨便改動了。因此,這裡我們仍然保留「次年」,不從後改的「後來」。

  除了寶玉,書中其他人物如黛玉、寶釵、賈蘭等也存在年齡前後不一的情况。有的本子鑑於第九回上學的賈蘭明顯大於第十八回極幼的賈蘭,把前者改名賈藍,變成另一人物,同樣是不可取的。

   黛玉身體大愈

  第三回「金陵城起復賈雨村 榮國府收養林黛玉」有句話:

  「那女學生黛玉,身體大愈,原不忍棄父而往……」(甲戌本)

「大愈」,己卯、庚辰、楊藏、舒序及列藏本作「又愈」(列藏本係「既」字塗改為「又」字),戚本、蒙本作「方愈」,甲辰本及程本則乾脆删去「黛玉身體大愈」數字。

  大概因為前文叙述林黛玉生病,那麽此時病「方愈」看起來更順理成章吧,現在所見通行各新校本均依戚本、蒙本作「方愈」。其實,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選用「方愈」大有問題。「那女學生黛玉身體方愈,原不忍棄父而往……」給人的感覺就是,黛玉的不願前往有兩層顧慮,首先是出於病剛好經不起遠行,其次纔是不忍離開父親。這就大大削弱了作者筆下的林黛玉的孝心了。蒙府本側批:「此一段是不肯使黛玉作棄父樂為遠遊者。以此可見作者之心寶愛黛玉如己。」甚是。由此看來,「方愈」當是出於戚本一系底本抄手的妄改,不應採用。

  那麽,「大愈」和「又愈」又孰是呢?

  由於「大」和「又」字型相近,存在抄誤的可能性較大。有人就認為「大」是「又」的形訛,少數服從多數,原文應作「又愈」,正是作者要暗示黛玉自來身體孱弱,又病又愈是經常的事;而就她的體質,說「大愈」(完全康復)是不真實的。

  我的看法是:「又愈」的說法並不很通順,在書中其他地方也沒有出現;而「大愈」一詞却多次出現,是作者的習用詞彙。更重要的是前文如海對雨村說他「岳母念及小女無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隻來接,因小女未曾大痊,故未及行。」「大痊」「大愈」意思一樣,前後觀照。原先病未「大痊」,故未及行,現在「大愈」了,總得行了,却「不忍棄父」,還是不願意行。這就突出表現了黛玉的父女深情。可見以「大愈」為是。

  至於「大愈」的「大」字,在這裡只是表程度,「大愈」也就是「好多了」的意思,並不違背事實。後文第五十八回:

  「寶玉……瞧黛玉益發瘦的可憐,問起來,比往日已算大愈了。黛玉見他也比先大瘦了,想起往日之事,不免流下泪來……」

這裡「大愈」「大瘦」正是「好多了」「瘦多了」的意思。

  綜上所述,此處異文應校為「大愈」。

  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通過正文互校,是可以解决一些疑難問題的。下面再舉一個例子。

  第六十五回有句俗語「清水下雜面,你吃我看見」,有一些新校本把「見」字劃歸下句,作「清水下雜面,你吃我看」,這樣斷句似乎意思更明白些,但總覺得不如另一種標點來得順口。一時難以取捨。後來我們發現第七十一回這句俗語再次出現,作「清水下雜面,你吃我也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塗毒?屠毒?

  一位熱心網友發郵件告訴我:本書第一回「我師何太痴耶!若云無朝代可考,今我師竟假借漢唐等年紀添綴,又有何難?但我想,歷來野史,皆蹈一轍,莫如我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別致,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又何必拘拘於朝代年紀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適趣閒文者特多。歷來野史,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姦淫兇惡,不可勝數。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穢污臭,塗毒筆墨,壞人子弟,又不可勝數。……」一段中「塗毒筆墨」的「塗」字寫錯了,應為「屠」。

  經查,「塗毒筆墨」,甲戌本、楊本均同,而戚本、蒙本作「屠毒筆墨」,其他各本無此句。由此看來,無論從版本先後,或是從文字意義(查《辭海》,有「塗毒」詞條,無「屠毒」詞條〔一〕),都無疑應該採用「塗毒」一詞。劉世德校本、鄭慶山校本、周汝昌會真本等均如是。俞平伯、蔡義江校作「荼毒」,應是出於按現代漢語規範化的校訂原則。

  上面這位網友認為「塗」字應為「屠」,我估計不是查了戚本或蒙本後的結論,而是依據紅研所校本而言。

  查紅研所校本(96年12月修訂二版)正文第五頁第10行此句正作「屠毒筆墨」,而且有一條校記:

  校記三(1982年舊版為校記二):「更有一種」至「又不可勝數」二十六字,(庚辰本)原無。甲戌、蒙府、戚序、楊藏、甲辰本均存,文字小異。從甲戌、楊藏本補。

上面已經說過,甲戌、楊藏本均作「塗毒」,不作「屠毒」。紅校本除了正文逕改作「屠毒」,校記說明似也不準確。

  出於與此例子相同的考慮,為尊重作者的用字習慣,本書中的一些特定用字不作校改。例如:「潗」不改為「沏」,「磁」不改為「瓷」等。但對個別在書中只出現一次、字庫所缺的生癖字,則酌改為通用字。

  〔一〕有些辭書(如《古代漢語大辭典》)剛好相反,有「屠毒」詞條而無「塗毒」詞條,兩詞或可通用。但此處定字還是要以底本為據。

   關於第九回的結尾

  脂評各抄本中,現存有第九回的有八種。而該回的結尾部分各本甚不相同,出現了五種異文。具體情况如下:

  己、庚、楊、蒙四本:

  此時,賈瑞也生恐鬧大了,自己也不乾淨,只得委曲著來央告秦鍾,又央告寶玉。先是他二人不肯。後來寶玉說:「不回去也罷了,只叫金榮賠不是便罷。」金榮先是不肯,後來禁不得賈瑞也來逼他去賠不是,李貴等只得好勸金榮,說:「原是你起的端,你不這樣,怎得了局?」金榮强不過,只得與秦鍾作了揖。寶玉還不依,偏定要磕頭。(此段其他各本也大致相同)

  賈瑞只要暫息此事,又悄悄的勸金榮說:「俗語說得好:『殺人不過頭點地。』你既惹出事來,少不得下點氣兒,磕個頭就完事了。」金榮無奈,只得進前來與寶玉磕頭。且聽下回分解。

戚本基本相同,只有最後金榮是「與秦鍾磕頭」。

  列本:

  賈瑞只要暫息此事,又悄悄的勸金榮磕頭。金榮無奈何。俗語云:在他門下過,怎敢不低頭。

  甲辰本:

  賈瑞只要暫息此事,又悄悄的勸金榮說:「俗語云,忍得一時忿,終身無惱悶。」

  舒本:

  賈瑞只要暫息此事,又悄悄的勸金榮說:「俗語說的『光棍不吃眼前虧』。咱們如今少不得委曲著陪個不是,然後再尋主意報仇。不然,弄出事來,道是你起端,也不得乾淨。」金榮聽了有理,方忍氣含愧的來與秦鍾磕了一個頭,方罷了。賈瑞遂立意要去調撥薛蟠來報仇,與金榮計議已定,一時散學,各自回家。不知他怎麽去調撥薛蟠,且看下回分解。

  因為下一回開頭是這樣:

  話說金榮因人多勢衆,又兼賈瑞勒令,賠了不是,給秦鍾磕了頭,寶玉方纔不吵鬧了。……

所以前面五種文字中,前後文銜接的比較好的自屬戚本。目前的新校本大都採用戚本的文字。

  舒本的文字比較特別,它跟第十回開頭銜接不起來,因為後面再沒有提到賈瑞是怎樣去調撥薛蟠來報仇的。但是,到了第三十四回,為了誤會寶玉挨打是薛蟠挑撥的,寶釵曾聯想到,她哥「當日為一個秦鍾還鬧的天翻地覆」。書中並沒有其他地方有薛蟠和秦鍾同時登場的,所以「鬧的天翻地覆」應該就是指的這裡提到的這件事。

  關於怎麽會出現這麽多的異文,劉世德《紅樓夢版本探微》第二章有很詳細的分析。劉先生的結論是所有的異文均出自曹雪芹之手,舒本的文字是初稿,而其他幾種是後來的改稿。鄭慶山《脂本匯校石頭記》有類似見解。

  筆者認為,劉先生强調舒本某些異文的重要性是對的。說這裡舒本的文字出自曹雪芹之手我也基本贊同。但其他各本的文字是否作者改稿却值得懷疑。雖說曹雪芹曾「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删五次」,但是否剛好把這個地方修改了五次,剛好五次修改的稿子都流傳了出來,而且剛好都被過錄而流傳至今?天下就算有這麽巧的事,為什麽現在各本的其他地方沒有這樣戲劇性的多次修改的痕跡留存?

  如果沒有這麽巧,那麽會是怎樣的情况呢?

  我們知道,舒本是個拼凑本。它的第九回文字較勝,所據底本當為曹雪芹的原稿,而且有可能是類似於甲戌本底本的定本。而另外的本子在「賈瑞只要暫息此事又悄悄的勸金榮說俗語說」之後殘缺了——抄本在回首或回末殘缺的現象書中有好幾處——後來的整理者以及過錄者就根據上文文意,找了一句意思相關的俗語來補缺,所以纔會出現所用俗語各各不同的情况。列本和甲辰本補文簡單,所引俗語的意思都是比較泄氣的,也並不符合賈瑞、金榮的性格,顯非曹雪芹原作。己、庚、楊、蒙四本的文字意思比較完整而一致,但把磕頭的對象錯為寶玉(這個錯誤直到戚本或其母本纔被人改正),仍然不是曹雪芹親筆,很可能是脂硯或畸笏所為。

  周汝昌《石頭記會真》第九回回末按語說:

  此回之結式,「在蘇本」獨存其真,可貴之至。《夢覺本》猶保持原式,却將俗語抽換,大背原意。雪芹豈肯宣揚此等人生哲學乎?《舒序本》之妄纂收場,一片胡云,可發大噱。由此以觀,諸本之高下純雜,一面秦鏡,儼然可鑑。

周老先生這裡的見解有些獨特。按他的意見,賈瑞成了曹雪芹「人生哲學」的代言人。而各本之高下、何者存其真,本是仁智之見,周先生未加分析,用嚴厲措辭指責舒序本「妄纂收場,一片胡云,可發大噱」,就有點讓人難以理解了。

   三百六十両不足龜?

  《紅樓夢》第二十八回有一段話:

  寶玉笑道這些都是不中用的太太給我三百六十両銀子我替妹妹配一料丸藥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王夫人道放屁什麽藥就這麽貴寶玉笑道當真的呢我這個方子比別的不同那個藥名兒也古怪一時也說不清只講那頭胎紫河車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千年松根茯苓膽諸如此類都不算為奇只在群藥裡算那為君的藥說起來唬人一跳前兒薛大哥哥求了我一二年我纔給了他這方子他拿了方子去又尋了二三年花了有上千的銀子纔配成了太太不信只問寶姐姐……(甲戌本卷二十八頁四至五)

其中「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如何斷句,時有爭議。上海紅學會的《紅樓夢鑑賞辭典》,把「不足龜」作為一個詞條,認為「不足龜」即「無足龜」即「玳瑁」(紅研所2008年三版註釋也採納此觀點)。周汝昌在《紅樓奪目紅》中則認為,「不」乃「六」字之誤抄,此處應作:「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六足龜,大何首烏,……」

  這樣的解讀是否有根據呢?

  首先我們來看原文。除己卯本缺此回外,其他各本原文如下:

  甲戌本: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

  舒序本,程甲、乙本同。

  庚本同。「不足龜大何」旁硃批「聽也不曾聽過」。

  戚本: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還不够龜大的何首烏(俞平伯校本從。蔡義江校本據前句作「還不够」,劉世德校本據後句添「的」字),蒙古王府本同。

  列藏本:無「三百六十両不足」

  楊本:人形帶葉參(旁添「三百六十両不够還有」)龜大的何首烏

  甲辰本: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也不足龜大何首烏(甲戌鄧校本據添「也」字。)

  各新校本標點情况:

  紅研所1982版《紅樓夢》:「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這是最流行的標法。紅研所1996年二版作「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

  其他排印本大多數在不足後斷句,也有作「;」或「,」的。

  人文社舊版:「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

  中華書局啓功等校本:「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紅研所2008年三版改用此種標點)

  仔細考察以上各本異文,提出幾點看法:

  一、「三百六十両不足」,是解答王夫人「什麽藥就這麽貴?」說的:前面寶玉向母親要這三百六十両銀子,只用來購買「人形帶葉參」(或加上「頭胎紫河車」)就不够用;戚本、甲辰本說的更清楚(其異文未必是原有,但可以證明向來讀者的理解都是一致的)。列藏本及楊本原文無「三百六十両不足」。所以,在「足龜」二字中間應該斷句。

  二、不考慮前人意見,硬把「不足」和「龜」連在一起,作「三百六十両不足龜」也是經不起推敲的。玳瑁是海龜的一種,體型較大,「平均體重一般可達45-80千克,歷史上曾經捕獲的最重的玳瑁達到210千克。」(據維基百科)而三百六十両的玳瑁不到20千克,是小之又小的,不足以和其他藥材相提並論。「六足龜」改動原文,茲不討論。

  三、「龜大何首烏」的意思當是「像龜一樣大的何首烏」,以龜來狀物大小,固然新奇,却也非絕無僅有,現在閩南方言中就有「龜大鱉小」一語,只不過它側重在「鱉小」,用於形容物品之小而已。

  另外,宋《開寶重定本草》稱何首烏「根大如拳」,明《五雜俎》卷十一謂「何首烏,五十年大如掌……百年大如腕……百五十年大如盆……」。和「龜」一樣,「拳」、「掌」、「腕」也是沒有固定大小的,但只要不是故意抬槓,它們的大小還是有形可循的。綜上,「龜大何首烏」一語是可通的。

  四、列藏本及楊本原文無「三百六十両不足」,這七個字或是評語混入正文。紅研所1996年二版《紅樓夢》的標點:「人形帶葉參——三百六十両不足——龜大何首烏,」說明校註者也認為「三百六十両不足」是註釋性文字,但格於體例,沒有把它删去。正文中如删去「三百六十両不足」一句,餘下幾種藥材都帶修飾詞形容其難得,比較整齊,而語氣似覺更流暢些。

  關於評語混入正文,我們在整理中還發現了若干例。我們已經儘量加註指出來。

   「氣力自然」

  第七十回,寶釵寫完柳絮詞《臨江仙》後——

  衆人拍案叫絕都說果然翻得好氣力自然是這首為尊纏綿悲戚讓瀟湘妃子情致嫵媚却是枕霞小薛與蕉客今日落第要受罰的

這段話,各抄本基本相同。程本則删去「氣力」二字。

  其中「果然翻得好氣力自然是這首為尊」一句,目前查到的以脂本為底本的整理本,包括俞平伯校本、紅研所本、劉世德校本、蔡義江校舊版、鄭慶山校本、周汝昌會真本、鄧遂夫庚辰校本等,都一致的斷為「果然翻得好氣力,自然是這首為尊」,唯一例外的,蔡義江校新版(作家出版社,2007.1.)斷為「果然翻得好,氣力自然是這首為尊。」

  傳統的斷句中,「翻得好氣力」這樣的說法顯然很彆扭。程本整理者看來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避難就易,删去「氣力」二字,變成「果然翻得好,自然是這首為尊」,這樣貌似就通順了,只是妄删原文,並不足取。

  比較之下,蔡校新版的斷句就高出一籌,它已經把「氣力」當作一個批評術語來看待。按這樣的斷句,意思就是寶釵翻得好,表現在「氣力」比別人的好。

  這裡,蔡校新版和其他本子雖然斷句不同,但都是把「自然」作「當然」來理解的。

  我們知道,「自然」還有一個意思是「天然,不造作」,在古代文學批評中常用。而後面衆人都分別用四字考語來評價黛玉和湘雲的作品。於是我們想到,「氣力」「自然」也應該是評價寶釵的詞作的。因此嘗試斷句為:

  衆人拍案叫絕,都說:「果然翻得好。氣力自然,是這首為尊;纏綿悲戚,讓瀟湘妃子;情致嫵媚,却是枕霞;小薛與蕉客今日落第,要受罰的。」

「氣力」和「自然」並舉,清初吳喬的《圍爐詩話》中有這樣的話:「盛唐人無不高凝整渾,隋州五言律詩,始收斂氣力,歸於自然,首尾一氣,宛如面語。」

   口語的邏輯性

  紅樓夢的人物對話非常生動鮮活,因為這些對話很口語化,讓讀者有如臨其境、如聞其聲的感覺。但是,記錄為書面語之後,有些話看起來就不大合邏輯。例如:

  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給別人剩下的給我,也罷了。」(第三十七回)

  二姐道:「你放心。咱們明日先勸三丫頭,他肯了,讓他自己鬧去。鬧的無法,少不得聘他。」(第六十五回)

  前一句是在秋紋因王夫人給她舊衣服沾沾自喜時,晴雯對她說的話。話本身很不合邏輯,怎麽前一句說「要是我,我就不要」,緊接著又說「給別人剩下的給我」還可以接受?於是舒序本將後一句改為「若不是給別人剩下的給我,也罷了」,添了一個「不」字。

  第二句是尤二姐跟賈璉談論三姐的婚事時說的,一看也是不大明白:她既肯了,還讓她鬧什麽?雖然諸本沒有異文,苕溪漁隱《痴人說夢》記載的一個舊抄本就不同,作:「……他肯了就好,不肯,讓他自己鬧去。」

  這兩處改文,表面上解决了句子中的矛盾,所以為某些新整理本所採用。

  但是,如果我們把以上對話放到原語境裡考察,仔細聯繫上下文,就會發現,原文沒有錯誤,而且說的很精彩。

  晴雯對秋紋說的話,後面有一句潜臺詞:「給別的人挑剩下的,還可以要;就是給襲人剩下的,我堅决不要」。略去的這句話,說的人不便直說,聽的人則完全明白所指。

  而尤二姐跟賈璉說的話,是對於前面賈璉說的賈珍捨不得把三姐聘出去的話而來的,她的意思是:「咱們明日先勸三丫頭(考慮婚事),他肯(嫁人)了,讓他自己(跟賈珍)鬧去。鬧的(賈珍)無法,少不得聘他。」但是如果補上括號中的這些字,就變成是說給讀者聽,而不是說給賈璉聽的了。尤二姐顯然不會這樣說。

  弄清了這些問題,我們當然就不會再去改動原文了。

  事實上,在人們日常會話中不可能先打底稿,修改的合乎語法再說。本書中另有一種情况,對話中語法上確實有點問題,但不影響理解,我們認為也不必改動。例如:

  (尤三姐說:)「倘若有一點叫人過不去,我有本事先把你兩個的牛黃狗寶掏了出來,再和那潑婦拼了這命,也不算是尤三姑奶奶!」(第六十五回)

有的本子在「我有本事」中間加入「要沒」兩字,作「我要沒有本事」;有的則加個「不」字,作「我有本事不先把……」,認為這樣纔和末句的「也不算是」相照應。殊不知這樣又和前句「倘若……」失了照應,句子也變的很拗口了。為避免顧此失彼,我們認為以保持原文為宜。

  總之,我們在整理時,碰到費解之處,首先會盡力去體會底本原文意義,寧可被認為不作為,不敢標新立異,率意改易,試圖弄出四不像的「原筆」出來。

   「又有些較過」

  第五十九回「柳葉渚邊嗔鶯咤燕 絳芸軒裡召將飛符」:春燕她娘因為編柳條的事打她,追到怡紅院。大家勸不住,告訴了平兒,平兒讓「攆他出去,告訴了林大娘在角門外打他四十板子」——

  那婆子聽如此說,自不捨得出去,便又泪流滿面,央告襲人等說:「好容易我進來了,况且我是寡婦,家裡沒人,正好一心無挂的在裡頭伏侍姑娘們。姑娘們也便宜,我家裡又有些較過。我這一去,又要去自己生火過活,將來不免又沒了過活。」

「又有些較過」為庚本文字,「較」字另筆點改為「攪」字。戚本作「也省些交過」,列本無「些」字,楊本「交」作「繳」。甲辰本無此句,他本無此回。

  按作者筆下的人物對話都使用符合其身份的本色語言,下層僕婦說的方言土語多未見諸文字,只能記音。如此,沒有使用這一方言詞的地區就無法理解。今人即認為「較過」為訛文,並根據現代方言中發音相近、意義相類的詞彙「嚼裹」、「攪裹」等,寫出多種論文來。

  查各新校本,定字也很不一致:

  俞平伯校本依底本作「也省些交過」,周汝昌校本依列藏本作「也省交過」;

  紅研所新校本和劉世德校本依庚本旁改作「攪」字。紅研所本註:

  攪過——嚼裹的音轉,意思是「吃穿」。「嚼」指吃,「裹」指穿。延伸為日用開銷。這是一句老北京話,讀時「裹」字輕讀。語源是滿語。今老北京人還常說。東北也流行這句話,讀「嚼咕」,「咕」字輕音,意思已偏重在吃。(據2008年第三版)

  蔡義江校本和鄭慶山校本則逕改為「嚼裹」,蔡校本註云:

  嚼裹——諸本或作「較過」、「攪過」。楊傳鏞先生說:「《紅》書中有些東北方言、方音,此點吳恩裕先生說過,他是東北(滿)人。我意『較過』係『嚼裹』訛(汪曾祺京味小說中用過此二字,見《晚飯花集》),即指吃穿。也有用「澆裹」的,意同,但不如『嚼裹』顯豁。『嚼』,讀jiáo。近日觀《駱駝祥子》連續劇,虎妞口中數出『嚼裹』字樣。」

  鄧遂夫庚辰校本則據楊本改作「繳」,並謂:

  「我家裡也省(原誤又有)些繳(原誤較)過」,甲辰本無此句(屬擅删)。句中「也省」二字,據其餘各本改;「繳」,據夢稿本改,其餘各本作「交」。原另筆未改原誤「又有」二字,却點改原誤「較」字作「攪」,其隨意妄改之跡甚明。新校本據各本改「也省」二字是對的,却不據各本改「繳」或「交」,偏依另筆妄改之「攪」字,則謬。甚至還註云:「攪過——這裡義同『嚼用』,即日常吃穿用度。」實乃强為之解。揆其各本文字,不論是「繳過」或「交過」,纔真正含有交納支付日用開支之意,都比另筆旁改之「攪過」更為恰切,也更近作者原文。

  以上各本都各有理由,但是共同的特徵就是都不採用庚本原抄之「較過」。那麽,庚本原文「較過」真的是訛文嗎?却也不然。查《漢語方言大詞典》(復旦大學與日本京都外國語大學聯合編纂,中華書局1999年出版),裡面就收有「較過」一詞,釋義如下:

  較過 <動> 日常開支。冀魯官話。山東壽光:一個月工資,~了去,還剩下十塊錢。

這本詞典同時收有「嚼谷」、「攪裹」等詞條。按「攪裹」也見於清代小說,而「嚼谷」也作「嚼裹」,現代作家多有使用,現在一些方言區也在使用。它們和「較過」意思差不多,應該都是同一口頭詞彙的記音,本沒有誰對誰錯。蔡校本和鄭校本在沒有版本依據的情况下逕改原文為「嚼裹」似沒有必要。

  紅研所新校本雖沒有逕改原文,但其採用「攪過」是認為「攪過」是「嚼裹」的音轉,那麽「較過」同樣是「嚼裹」的音轉,為什麽不採用底本原文而採用不可靠的旁改文字?

  而鄧校本作為「庚辰校本」却不採用庚辰本原文,偏選擇較次要版本的「繳過」,本來也說得過去,但是其解釋「『繳過』或『交過』,纔真正含有交納支付日用開支之意」,則似有望文生義之嫌了。

  至於此句前三字,「又有些」諸本一律不用,均依戚本作「也省些」,也未必是。從婆子原話看,她留在園子裡是可以得到些生活費,出去了就沒有其他生活來源。這裡說的是生活費的有無,還談不上能否「節省」。因此,「也省些」雖也可通,但是「又有些」更準確。

   關於人名

  我們知道,曹雪芹在給書中人物命名時,有以下特點:

  一.使用諧音。如:四春的名字諧音「原應嘆息」、賈雨村諧音「假語存」、單聘仁諧音「善騙人」等等。

  二.帶遊戲性的因事命名。如:大觀園的設計者叫「山子野」;第五十六回承包竹子的叫老祝媽,承包莊稼的叫老田媽,承包花草的叫老葉媽。純粹遊戲筆墨的,如第十四回以十二地支命名的「六公」。

  三.衆多僕人、丫鬟、侍妾的名字喜歡採用成對的詞語命名。如「鋤藥」和「掃紅」、「麝月」與「檀雲」等。

  根據第三個特點,我們對一些人名進行了統一。同書前後不同名的,如「茗煙」與「焙茗」,統一為「茗煙」,以與「墨雨」相對;「佩鳳」與「配鳳」,統一為「配鳳」,以與「諧鸞」相對。同一人不同抄本不同名的,如「待書」不作「侍書」,以與「入畫」相對。

  另有一些人物,是一是二,前後矛盾:如鳳姐的女兒是大姐,到五十二回由劉姥姥取名巧姐的,書中却有兩處巧姐和大姐同時出現;王夫人的丫鬟,彩霞和彩雲,有時是兩人,有時又合為一人。這是成書過程留下的問題,只能一仍其舊。

   分回問題

  現存己卯本與庚辰本第十七至第十八回不分回且十八回無回目,列藏本第七十九至第八十回不分回(庚辰本雖已分回但八十回缺回目)。均獨異於諸本。

  這兩處根據脂批的提示,應該都是原稿的原始面貌。

  己卯本與庚辰本在第十七至十八回前有批:「此回宜分二回方妥。」從此回篇幅看,是應該分回的,分成兩回後的分量也與其他各回相當。這是曹雪芹原稿未及分回,整理者尊重原作,未改動,也是在等待作者自己來分回並補寫十八回回目。

  但列藏本第七十九回又是另一種情况。

  庚辰本第七十九回有一條夾批:「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却偏逢『中山狼』,倒裝上下情孽,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呆夫妻是副,賓主次序嚴肅之至。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第八十回正文「薛蟠亦無別法,惟日夜悔恨不該娶這攪家星罷了,都是一時沒了主意。」處庚本夾批:「補足本題。」庚辰本第八十回無題目,此處的本題顯然是指第七十九回回目的「悔娶」。由此可見,庚辰本原來也是不分回的。

  從庚辰本此兩回篇幅看,也是無須分回的,作為一回跟其他各回份量相當,分成兩回就明顯短些。這是曹雪芹原稿本就是一回,並不打算分回,但後來後文散失。整理者覺得一部七十九回的殘稿不像個樣子,乃把第七十九回拆開為兩回,凑成「八十」的整數。

  因為原著「八十回」已經衆所周知,我們現在似無必要整理個七十九回本出來。紅研所整理本第十七至第十八回不分回本固然是底本原貌,但作為普及本,完全可以按脂評提示並參照諸本分回。鄭慶山校本題作「第七十九至第八十回」,但目前並沒有一個抄本是這樣標題的。

   回目問題

談到回目問題,《紅樓夢》各抄本也是異文很多,各本互有優劣。但可以肯定,甲戌本回目都是原擬的,且藝術上較勝。為什麽這樣說呢?試舉一二例說明之。

有網友問:第五回回目為什麽沒有根據庚辰本(己卯本也是)而根據甲戌本呢?也就是說,為什麽不是「遊幻境指迷十二釵 飲仙醪曲演紅樓夢」,而是「開生面夢演紅樓夢 立新場情傳幻境情」?

  蔡義江《紅樓夢詩詞曲賦鑑賞》中說:

  甲戌本第五回回目也與諸本皆異,作「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立新場情傳幻境情」。以「情」叠字安排在回目中是雪芹的習慣,如「痴情女情重愈斟情」(第二十九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第三十四回)、「濫情人情誤思遊藝」(第四十八回)、「情小妹耻情歸地府」(第六十六回)等皆是。可見此回目是作者親擬無疑。又庚辰本已改此回目而第二十七回却仍有脂評「開生面、立新場,是書不止『紅樓夢』一回」等語,更可證甲戌本此回回目是原擬的。類似的回目差異,還見於第三、七、八等回,讀者可自行比較。

蔡先生的解說比較嚴密的論證了甲戌本回目是原擬的。我想補充說的是,從藝術的角度看,甲戌本回目也是較為優勝的。

「開生面夢演紅樓夢 立新場情傳幻境情」

「遊幻境指迷十二釵 飲仙醪曲演紅樓夢」

前者對仗工整;後者根本不對仗。「開生面」、「立新場」,蘊涵深意;「遊幻境」、「飲仙醪」,泛泛之言;「夢演紅樓夢」,表述準確;「曲演紅樓夢」,「曲演」二字不通。

  第七回回目甲戌本作:「送宮花周瑞嘆英蓮 談肄業秦鍾結寶玉」。而正文中嘆英蓮的是周瑞家的,所以有人就認為「周瑞嘆英蓮」不確,〔一〕所以有了庚辰本的「送宮花賈璉戲熙鳳 宴寧府寶玉會秦鍾」的改文。不過這樣改也不見好,「送宮花」與「宴寧府」不對仗,把「送宮花」和「賈璉戲熙鳳」兩事併作一句,意也不明。所以仍然採用甲戌本。

  〔一〕類似「不確」的回目還有「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龍禁尉 王熙鳳協理寧國府」。封龍禁尉的不是秦可卿,而是賈蓉。回目要求文字簡潔,又要對仗,有時也只好從權吧。

  有關本書整理中的碰到的問題,當然不止這麽多。但是有不少問題有關專家已經論述過,有些還引起熱烈的爭論,如「花魂」、「詩魂」之爭,「絳洞花王」與「絳洞花主」之爭。這些校勘成果,本書已經儘量採納,不再在這裡一一討論了。我們雖然主觀上作了一些努力,但限於學識,本版的問題肯定還很多,希望不斷得到各方朋友的指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