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纂疏》——李道平

序卦曰:「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崔憬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故曰「家道窮必乖」。 嘻嘻失節,必至蕩檢踰閑,而家道窮矣。窮則家人乖離,故「家道窮必乖」,而「受之以睽」也。

兑下離上睽。小事吉。虞翻曰:大壯上之三,在繫蓋取无妄二之五也。小謂五,陰稱小。得中應剛,故吉。鄭玄曰:睽,乖也。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志異也,故謂之睽。二五相應,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 虞注:從四陽二陰之例,自大壯上之三也。「在繫蓋取」者,在繫辭「蓋取」十三卦也。繫下曰「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虞彼注云「无妄五之二」。蓋以彖傳曰「柔進而上行」,故據「蓋取」以明之也。六五陰爻,故「小謂五」。陽大陰小,故「陰稱小」。五得中位,應乾伏陽,故「小事吉」也。鄭注:「睽,乖也」,序卦文。離火在上,故「欲上」。兑澤在下,故「欲下」。猶二人同居而各異其志也,故謂之睽。二五剛柔相應,五君爲陰,二臣爲陽。陽大陰小,以君應臣,故「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虞翻曰:離火炎上,澤水潤下也。 洪範曰「火曰炎上,水曰潤下」。卦自无妄來,二上之五,體離爲火,故云「離火炎上」也。五下之二,體兑爲澤,故云「澤水潤下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虞翻曰:二女,離兑也。坎爲志,離上兑下。无妄震爲行,巽爲同,艮爲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離爲中女,兑爲少女,故「二女謂離兑也」。互坎爲志。離上兑下,睽也。在无妄震足爲行,巽震「同聲相應」爲同,艮門闕爲居。二五易位,无妄變睽,震異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虞翻曰:説,兑。麗,離也。明謂乾,當言大明以麗于晉。柔謂五。无妄巽爲進,從二之五,故「上行」。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與鼎五同義也。 説卦「兑,説也」,故云「説,兑」。「離,麗也」,故云「麗,離也」。乾彖傳曰「大明終始」,故「明謂乾」。晉彖傳曰「順而麗乎大明」,故云「當言大明以麗于晉」。「麗」訓偶,謂比偶于晉也。柔謂五,五本二也,五從二來。在无妄時,巽進退爲進二之五,故曰「上行」。睽與蹇旁通,故五有伏陽,乾伏五下。六五得中而應乾五伏陽,故曰「得中而應乎剛」。二五皆失位,例變之正,五柔應二剛爲不義之應,故知「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鼎彖傳曰「得中而應乎剛」,與屯旁通,剛應伏陽,故「與鼎五同義也」。 是以小事吉。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故睽而不同。剛者,君也。柔得其中而進于君,故言「小事吉」也。 以「小事」爲「臣事」者,陰爲小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睽而不同之象也。剛爲天德,乾爲天、爲君,故「剛者,君也」。五柔得中,變正應乎君位。二變應之,陰利承陽,陰爲小,故「小事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王肅曰:高卑雖異,同育萬物。虞翻曰:五動乾爲天,四動坤爲地,故「天地睽」。坤爲「事」也,五動體同人,故「事同」矣。 王注:天高地卑,勢雖睽異,然天地位而萬物育,是高卑異而育物之事自同也。虞注:五動體乾,虞「乾爲天」。四動互坤,故「坤爲地」。乾上坤下,其象爲否,故曰「天地睽」。坤「發于事業」,故「爲事」。五動體象同人,故「其事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侯果曰:出處雖殊,情通志合。虞翻曰:四動艮爲男,兑爲女,故「男女睽」。坎爲志、爲通,故「其志通也」。 侯注:男正位外爲出,女正位内爲處。出處雖睽,而男女之情志則通也。虞注:四動變艮爲少男,體兑爲少女。二少相感,男下乎女,其體爲咸。今上下易位,故曰「男女睽」。互坎心爲志,又爲通,故曰「其志通也」。 萬物睽而其事類也,崔憬曰:萬物雖睽于形色,而生性事類,言亦同也。虞翻曰:四動,萬物出乎震,區以别矣,故「萬物睽」。坤爲事、爲類,故「其事類也」。 崔注:萬物竝育,形色攸殊。而生性一源,其事相類。故「言亦同也」。虞注:四動體震。「萬物出乎震」,説卦文。「區以别矣」,論語文。變震爲生,體兑爲殺,故萬物區别而爲睽也。坤發事業爲事,坤方類聚爲類,故曰「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九家易曰:乖離之卦,于義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萬物,故曰「用大」。盧氏曰:不言「義」而言「用」者,明用睽之義至大矣。 九家注:乖離之卦,其辭曰「小事吉」,人或以爲「于義不大」。不知天地事同,共生萬物,其用最大。故特著其時,使人不得小視睽用也。盧注:諸卦言「時大」者,如頤解革,皆但言「時」,如豫隨遯姤旅,皆言「時義」,唯睽與坎蹇,皆言「時用」。用者,用其義也,故曰「明用睽之義至大矣」。案:體離爲夏,互坎爲冬,體兑爲秋,四變震爲春,故曰「時」。非常之義,故曰「時用」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荀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 洪範曰「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故云「火性炎上,澤性潤下」。火上水下,其性違異,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竝用,威德相反,共歸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夫婦同居,而位内位外,其事則異。官民各有職業,而文武威德,同歸于治,故「君子以同而異也」。愚案:離兑同得坤氣而成女,然離上澤下,其性迥異,故曰「同而異」。即彖傳所謂「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君子以之。如同一行仁,則「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愛有差等,不敢混施,故曰「君子以同而異」。又案:天地之理,平陂往復,變動不居。故彖傳于睽時見其同,是以君子不敢小視睽也。象傳于同中見其異,是以君子不敢苟爲同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象曰:「見惡人,以避咎也。」虞翻曰:无應,悔也。四動得位,故「悔亡」。應在于坎,坎爲馬。四而失位,之正入坤,坤爲喪,坎象不見,故「喪馬」。震爲逐,艮爲止,故「勿逐」。坤爲自。二至五體復象,故曰復。四動震馬來,故「勿逐自復」也。離爲見,惡人謂四,動入坤初,四復正,故「見惡人,以避咎」矣。 四失位,初无應,故有悔。四動得正,下應于初,故「悔亡」。四互坎,故「應在坎」,坎美脊爲馬。四變成坤,坤乙爲喪,四變坤,坎象毁,故「喪馬」。震足奔走爲逐,「艮以止之」,故「勿逐」。坤身爲自,四已變,二至五體復象,故「自復」。震爲作足馬,四動,坎馬喪而震馬來,故「勿逐自復也」。「相見乎離」,故「離爲見」。離四火不正,焚如棄如,故「惡人謂四」也。四動當入坤初,易例也。四入初,則坤初來居四,四復正位,故「見惡人,以避咎矣」。愚案:睽六爻唯初得正而无應。无應故悔,得正故「悔亡」。四坎馬不應,故「喪馬」。初得正不動,故「勿逐」。初陽體復,故「勿逐自復也」。四雖惡人,已正,故見之无咎。當睽不睽,不爲已甚者也。蓋以動則成未濟,而睽愈甚。故宜静以鎮之,待諸爻變而成既濟定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虞翻曰:二動體震,震爲主,爲大塗,艮爲徑路,大道而有徑路,故稱巷。變而得正,故「无咎」而「未失道也」。 二失位當動,動則體震,震長子主器,故爲主。「震爲大塗」「艮爲徑路」,説卦文。大塗有徑,故稱巷。又釋宫曰「宫中巷謂之壼」。艮爲門闕、爲宫、爲徑路,宫中有徑路,故稱巷也。隱四年穀梁傳曰「遇者,志相得也」。二五相應皆失位,二動,五變應之,故「遇主于巷」。而皆得正,故「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虞翻曰:動得正,故「未失道」。崔憬曰:處睽之時,與五有應。男女雖隔,其志終通。而三比焉,近不相得。遇者,不期而會。主者,三爲下卦之主。巷者,出門近遇之象。言二遇三,明非背五,未爲失道也。 虞注:二失位,動得正,故「未失道」。廣雅曰「巷,道也」,故經言「巷」,傳言「道」。崔注:處二應五,所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三以陰據陽,故「近而不相得」。隱八年穀梁傳曰「不期而會曰遇」,故云「遇者,不期而會」。三居下卦上,故「爲下卦主」。説文「巷,里中道」,故爲「出門近遇之象」。二之遇三,不期而會也,故「非背五,未爲失道」。

六三。見輿曳,其牛觢,虞翻曰:離爲「見」,坎爲車爲「曳」,故「見輿曳」。四動坤爲「牛」爲類,牛角一低一仰,故稱「觢」,離上而坎下,「其牛觢」也。 「相見乎離」,故「離爲見」。坎有輿象,故「爲車」。「爲曳」,説卦文。説文曰「曳,臾曳也」。束縛捽抴爲臾。坎于輿多眚,故「見輿曳」。四動體坤,故「爲牛」。「爲類」未詳,疑有誤也。牛角一低一仰爲「觢」。離上爲仰,坎下爲俯,故「其牛觢」。 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虞翻曰:「其人」謂四,惡人也。黥額爲「天」,割鼻爲「劓」。无妄乾爲天,震二之乾五,以陰墨其天,乾五之震二毁艮,割其鼻也,兑爲刑人,故「其人天且劓」。失位,動得正成乾,故「无初有終」。象曰「遇剛」,是其義也。 「其人謂四,惡人」者,離四焚棄爲惡人,當蒙罪也。馬氏云「剠鑿其額曰天」,「剠」與「黥」同,故「黥額爲天」。説文「劓,刖鼻」,故「割鼻爲劓」。夏之黥,即周之墨。卦自无妄來,无妄乾爲天,震二上之乾五,故「以陰墨其天」。无妄二體艮,艮爲鼻,乾五下之震二,則艮象毁,爲「割其鼻也」。兑西方秋,主殺氣,且爲毁折,故爲「刑人」。五刑有黥鼻之法,加于四之惡人,故「其人天且劓」也。三失位,動得正,居内乾之終。三初本陰,終變成陽,故曰「无初有終」。象曰「遇剛」,謂變陽也。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虞翻曰:動正成乾,故「遇剛」。 三失位,故「不當」。動正成乾,與上易位。剛謂上,故曰「遇剛」。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虞翻曰:孤,顧也。在兩陰閒,睽五顧三,故曰「睽孤」。震爲「元夫」,謂二已變,動而應震,故「遇元夫」也。震爲交,坎爲孚。動而得正,故「交孚,厲无咎」矣。 「孤,顧也」,釋名文,言顧望无所瞻見也。説文「睽,目不相視也。體離爲目,四在兩陰之閒,上不承五而睽五,下欲據三而顧三,故曰「睽孤」也。震在復初曰「元吉」,故爲「元」。震一夫之行,故爲「夫」。二已變,初體震,四動應初,故「遇元夫也」。震初陽始交坤,故「爲交」。坎有孚,故「爲孚」。坎動成震,故「交孚」。動而得正,故雖危无咎矣。又中孚五交四爲睽,故四曰「交孚」。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虞翻曰:坎動成震,故「志行也」。 坎心爲志,震足爲行,坎動成震,故曰「志行」。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虞翻曰:往得位,「悔亡」也。動而之乾,乾爲「宗」,二體噬嗑,故曰「噬」,四變時,艮爲「膚」,故曰「厥宗噬膚」也。變得正成乾,乾爲慶,故往无咎而有慶矣。 五失正,往得位,故「悔亡」也。五動成乾,人本乎祖,宗族法天,故「乾爲宗」。厥宗,二之宗也。二動成噬嗑,噬嗑,合也。四變二體艮,艮乾三覆坤,在肉之外,故「爲膚」。五來合二,故「厥宗噬膚也」。二艮爲巷,五乾爲宗,巷者,宫中之道,宗者,廟内之牆。二五易位,五君二臣,君爲元首,臣爲股肱,本一體之親,有肌膚之愛,故曰「噬膚」。變正成乾,乾陽爲慶,故「往无咎而有慶矣」。愚案:同人六二,以九五爲宗,睽六五,以九二爲宗。離于時爲夏,春官大宗伯「夏見曰宗」,二卦皆離,故曰「宗」。且乾中陽爻,變陰成離,故六與九應爲宗,以九自離中往也。虞謂「乾爲宗」,亦以乾中應離中,而與離上下爲宗也。又「厥宗噬膚」,餕禮也。祭畢而食曰餕。特牲之饋者曰舉奠曰長,兄弟佐食,授舉各一膚。「舉奠」者,嗣子也。疏云「上使嗣子及兄弟餕,其惠不過親族」,故曰「厥宗噬膚」。初筵之詩曰「錫爾純嘏子孫其湛,其湛曰樂」,故象曰「往有慶也」。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王弼曰:非位,悔也。有應,故「悔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齧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見合,故「有慶也」。案:二兑爲口,五爻陰柔,「噬膚」之象也。 王注:非位,故悔。正應二,故「悔亡」。二陽自乾中往,故「厥宗謂二也」。「噬膚」謂噬三也。三陰爻柔脆,故「噬柔也」。三雖比二相隔,然三爲二所噬,非有妨于已應者也。故五可往而无咎,言往必合也。案:二體兑,故爲口。五爻陰柔,噬之易合。以二噬五,「噬膚之象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虞翻曰:睽三顧五,故曰「睽孤」也。離爲見,坎爲豕爲雨,四變時,坤爲土,土得雨爲泥塗,四動艮爲背,豕背有泥,故「見豕負塗」矣。坤爲鬼,坎爲車,變在坎上,故「載鬼一車」也。 上與三應,三不正,故「睽三」。上據五,故「顧五」。亦曰「睽孤」,與四睽五顧三同也。離目爲見。互坎爲豕。説卦「雨以潤之」,故「坎爲雨」。四變時,體坤爲土,土得雨爲泥塗,禹貢「厥土惟塗泥」是也。四動時體艮,彖曰「艮其背」,故「爲背」。豕背有泥,故曰「見豕負塗」矣。坤死魄,故「爲鬼」。坎輿爲車,四變在坎上,故「載鬼一車」。豕鬼皆謂五。五未變,上失正,故所見如此也。鬼車于禮爲魂車,既夕「薦車」,鄭彼注云「今之魂車,載而往,迎而歸,如慕如疑」,乖違之家有是象也。 先張之弧後説之壺。虞翻曰:謂五已變,乾爲「先」,應在三,坎爲「弧」,離爲矢,張弓之象也,故「先張之弧」。四動震爲「後」,「説」猶置也。兑爲口,離爲大腹,坤爲器,大腹有口,坎酒在中,壺之象也。之應歷險以與兑,故「後説之壺」矣。 五已變體乾,陽主倡,故「爲先」。下應三,三互坎,坎爲弓輪,故「爲弧」。離爲戈兵,故「爲矢」。又「弦木爲弧,蓋取諸睽」,張弓之象也。故「先張之弧」。四動體震,震彖曰「後有則」,故「爲後」。釋詁「説,舍也」,郭注「舍,放置」,「説」,「舍」同物,故云,「説猶置也」。「兑爲口」「離爲大腹」,説卦文。坤形下爲器,大腹有口,坎水爲酒,在其中焉,壺象也。阮諶三禮圖曰「方壺受一斛,腹圜足口方。圜壺受一斛,腹方足口圜」,故象兑口離大腹也。昬禮設尊,是爲壺尊。揚子太玄曰「家无壺,婦承之姑」,測曰「家无壺,无以相承也」。若然,「説壺」者,婦承姑之禮與。上之三爲「之應」,中歷坎爲「歷險」,正應三爲「與兑」。三上易位,坎象不見,壺空置矣,故「後説之壺」。愚案:壺作昬禮壺尊,則説當音悦。「先張之弧」,疑其寇而匪寇,「後説之壺」,以匪寇而爲婚媾也。 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虞翻曰:匪,非。坎爲寇,之三歷坎,故「匪寇」。陰陽相應,故「婚媾」。三在坎下,故「遇雨」。與上易位,坎象不見,各得其正,故「則吉」也。 「匪」「非」古今字。坎爲盗,故「爲寇」。之三雖歷坎,然應兑非應坎,故「匪寇」。三陰上陽,内外相應,故稱「婚媾」。下坎爲雨,三在坎下,上往三,故「遇雨」。與上易位,坎象不見,陰陽和會,各得其正,成既濟定,故吉也。

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虞翻曰:物三稱「羣」,坎爲疑,三變坎敗,故「羣疑亡」矣。 詩吉日「或羣或友」,毛傳「獸三爲羣」,故云「物三稱羣」,謂坎三爻也。坎心爲疑,三變之正,坎象敗毁,故「羣疑亡」。蓋睽終則合,故上獨言吉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