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崔憬曰:震極則「征凶,婚媾有言」,當須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終動,止之」矣。 疏震上六曰「征凶」,動極當止,征則有凶。上與三爲婚媾,三體震爲言,互艮爲止,故「婚媾有言,當須止之」。震終戒動,故言「不可以終動」而「受之艮」以止之也。
䷳艮下艮上艮其背,鄭玄曰:艮爲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順之時,猶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與通,故謂之艮也。 疏「艮爲山」,説卦文。山之立峙,各止其所,彼此无相順之時,陽,君象也,一陽在上,猶君在上。陰,臣象也,二陰在下,猶臣在下。君主恩,臣主敬,各盡其道而不相通,故謂之艮也。 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虞翻曰:觀五之三也。艮爲多節,故稱「背」,觀坤爲「身」,觀五之三,折坤爲「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見,故「不獲其身」。震爲行人,艮爲「庭」,坎爲隱伏,故「行其庭,不見其人」。三得正,故「无咎」。案:「艮爲門闕」,今純艮,重其門闕,兩門之閒,庭中之象也。 疏虞注:從二陽四陰之例,艮自觀來,故云「觀五之三也」。「艮爲多節」,説卦文。背脊骨多節,釋名「脊,積也,積續骨節脈絡上下也」,身背多節,故「稱背」。觀坤形爲「身」,觀五之三,折坤身爲「背」,故「艮其背」。坤毁不見,故「不獲其身」。震足爲行,震生爲人,三互震,故爲「行人」。艮門闕爲「庭」,互坎爲隱伏,互震故「行其庭」,互坎故「不見其人」。六爻敵應,宜有咎,五之三得正,故「无咎」也。案:「艮爲門闕」,説卦文。純艮重門,門内爲庭,故「兩門之閒,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虞翻曰:位窮于上,故止也。 疏陽窮于上,无所復之,故止也。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虞翻曰:「時止」謂上陽窮上,故止。「時行」謂三體處震爲行也。 疏艮,物之所成終而成始也,故曰「時」。「時止」者,謂一陽窮于上,故曰「時止」也。「時行」者,三體互震,震爲行,故曰「時行」也。 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虞翻曰:「動」謂三,「靜」謂上。艮止則止,震行則行,故「不失時」。五動成離,故「其道光明」。 疏自觀五之三,故「動謂三」。上不動,故「靜謂上」也。艮陽止于上,時止則止,震陽動于下,時行則行,故「動靜不失其時」。五動,時行也。動成離,爲日爲火,故「其道光明」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虞翻曰:謂兩象各止其所。 疏内外兩艮,各止其所而不遷。王氏云「易背曰止,以明背即止也」。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虞翻曰:「艮其背」,背也。兩象相背,故「不相與」也。 疏「艮其背」者,謂兩象各止其所,相違背也。上下陰陽敵應,是爲「兩象相背」,故「不相與」。明傳解「艮其背」也。 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案:其義已見繇辭也。 疏其義已詳繇辭,不再釋。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虞翻曰:「君子」謂三也。三君子位,震爲「出」,坎爲隱伏爲「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疏兩山相竝,故曰「兼山」。止莫如山,故曰「艮」。艮三索成男,自乾來也,乾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艮三即乾三,故「君子謂三也」。三爲君子之位,互震爲「出」,互坎爲隱伏,又坎心爲「思」,坎思震動于中,艮陽限止于外,故「以思不出其位」。艮陽小爲慎,不出,即中庸所謂「慎思」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虞翻曰:震爲「趾」,故「艮其趾」矣。失位變得正,故「无咎永貞」也。 疏應在震,震足爲「趾」,又爻例初爲趾,在艮之初,故「艮其趾」矣。初失位,宜有咎,變得正,故无咎。觀坤爲「永」,故「利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虞翻曰:動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疏貞者,正也。初不正,動而得正,未失乎正,故「利永貞」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虞翻曰:巽長爲股,艮小爲「腓」。拯,取也。「随」謂下二陰。艮爲止,震爲動,故「不拯其随」。坎爲「心」,故「其心不快」。 疏二變,巽爲股。巽爲長,故「爲股」。艮陽小,故「爲腓」。又爻例二亦爲腓,如咸二「咸其腓」是也。艮爲手,故「拯」訓「取」也。卦伏兑互震有随象,「随謂下二陰」者,初及二也。艮止爲「不拯」,震動爲「随」。初二随三,不能自止。三互坎潘校:「互坎」二字原本倒誤,據陳校本乙。爲心,故「不拯其随」,則「心不快」。坎爲心病,故「不快」也。竝言初者,五正初乃正,故初言「永貞」,與萃四「元永貞」同義也。
象曰:「不拯其隨,未違聽也。」虞翻曰:坎爲耳,故「未違聽也」。 疏三坎爲耳,故爲聽。趾與腓,聽心者也,故「未違聽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厲閽心。虞翻曰:限,要帶處也,坎爲要,五來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爲背,坎爲脊,艮爲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爲「心」,厲,危也,艮爲閽,閽,守門人,坎盗動門,故「厲閽心」。古「閽」作「熏」字,馬因言「熏灼其心」,未聞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爲「勳」,讀作動,皆非也。 疏「限」在三,三當兩象之中,「限」當一身之中,故云「腰帶處也」。互坎爲水,腎象也,内經曰「腰者,腎之府」,故「坎爲腰」。説文曰「腰,身中也」,觀五來之三,三潘校:「三」,原本作重複號「二」,同上「三」字,誤作「二」。據陳校本正。當身中爲「限」,馬氏云「限,要也」,故「艮其限」。「夤」,鄭本作「𦟘」,馬氏以爲夾脊肉,是也。艮有背象,坎陽在中,美脊爲脊,故爲「夤」。説文「列,分解也」,裂從「列」。「艮爲手」,説卦文。震,起也。艮,止也。艮手動而止之,有分解之象,故曰「裂其夤」。艮爲閽寺,故「爲閽」。祭義「閽,守門之賤者也」,故云「守門人」也。互坎爲盗,艮爲門闕,互震爲動,以坎盗動艮門,坎爲「心」,故「厲閽心」。「古熏作閽字」者,漢書百官公卿表「光禄勳」,如淳注「胡公曰『勳之言閽也。光禄,王公門」,是古「閽」「勳」假借字,「熏」「勳」又通也。虞不取馬荀説,故非之。愚案:坎水固無熏灼之象,然坎爲心,坎下伏離爲火,以水加火,是熏灼其心之象也。「荀讀作動」者,互震爲動。動心爲操心至危,故厲也。二説皆可存。
象曰:「艮其限,危閽心也。」虞翻曰:坎爲心,坎盗動門,故「危閽心也」。 疏三坎爲心,又象坎盗動艮門,故「危閽心也」。愚案:在艮之象,坎陽又陷陰中,危亦甚矣,即孟子所謂「其操心也危」是也。又坎心伏離火,故有熏心之象。
六四。艮其身,无咎。虞翻曰:身,腹也。觀坤爲「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无咎。或謂妊身也。五動則四體離婦,離爲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陽施,故「无咎」。詩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疏説文「腹,厚也。一曰身中」,故云「身,腹也」。觀坤爲腹,故「爲身」。在艮,故「艮其身」。无應宜咎,六得正位,承五伏陽,故「无咎」。孟子曰「守孰爲大?守身爲大」,「艮其身」者,守身之謂也。守身,故「无咎」也。説文「妊身,懷孕也」,故「謂妊身也」。五失位,動則四體成離,離中女爲婦,「離爲大腹」,説卦文,婦有大腹,懷孕之象也,故曰「艮其身」。得正承五,五伏乾陽,陽爲施,四受陽施,故「无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詩大明文。毛傳云「身,重也」,鄭箋云「重爲懷孕也」。兩艮相重,有兩身象,故謂身爲任,而引詩辭以明其義也。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虞翻曰:艮爲止,五動乘四則妊身,故「止諸躬也」。 疏艮,止也,故「爲止」。五動乘四,成離爲大腹,又兩艮重,身爲妊,故曰「止諸躬」。五陽動而四有身,言孕在四之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孚,悔亡。虞翻曰:輔,面頰骨,上頰車者也。三至上體頤象,艮爲止,在坎車上,故「艮其輔」,謂「輔車相依」。震爲「言」,五失位,悔也,動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疏説文「輔,人頰骨也」,故云「輔,面頰骨,上頰車者也」。三至上體頤象,故曰「輔」。坎于輿,故爲車。四互坎,五體艮,艮止在坎車之上,故「艮其輔」。「輔車相依」,僖五年左傳文。杜注「輔,頰輔,車,牙車」。輔車相依,即「艮其輔」之義也。震聲爲「言」,五失陽位,宜有悔也,動而得正,陽在二五稱「孚」,故「言有孚,悔亡」也。諸本「孚」作「序」,虞義作「孚」,以「序」「孚」形相近而誤也。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虞翻曰:五動之中,故「以中正也」。 疏以「中」與上「躬」下「終」叶,之象辭當作「正中」。注「動之中」,當作「之正」。葢五本在中,動而之正,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虞翻曰:无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 疏三敵陽无應,故靜止不動,下據坤陰,有厚象焉,鄭注樂記云「敦,厚也」,故「敦艮吉」,與「敦臨」同義。愚案:釋丘潘校:「丘」,原本作「山」,據陳校本正。「丘一成爲敦丘」潘校:「丘」字原脱,據陳校本補。郭注「成猶重也」,疏云「丘上潘校:「上」,原本作「山」,據陳校本正。更有一丘相重累者」。上是艮之重,故曰「敦艮」。中庸「敦厚以崇禮」,「敦」有厚義,崇有山象,山止于上,厚則愈崇,詩天保曰「如南山之壽,不騫不崩」,故「敦艮吉也」。又上與三皆爲艮主,三不當止而止,雖得位亦厲,上時止則止,雖失位亦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虞翻曰:坤爲「厚」,陽上據坤,故「以厚終也」。 疏坤厚載物,故「坤爲厚」。上爲終,艮爲成終,坤又代終,陽在上,下據坤終,故「以厚終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