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纂疏》——李道平

序卦曰:「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也。」崔憬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順天子而升爲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謂之升」也。 萃用大牲而致孝享,即升卦辭鄭注所謂「聖人在諸侯之中」者也。坤爲順。「子」當從序卦傳作「命」。伏乾爲天,體巽爲命。故「順天命而爲王矣」。此「聚而上」者,所以「謂之升」也。愚案:聖人在上,則衆賢聚而上升。如王制「鄉論秀士,升之司徒」,「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是也。

巽下坤上升。鄭玄曰: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長而上,猶聖人在諸侯之中,明德日益高大也,故謂之「升」。升,進益之象矣。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云「升,上也」。坤地在下,巽木在上,木生地中,有日長而上之勢。四潘校:「四」,原本作「五」,據陳校本正。言「王用享于岐山」,故云「猶聖人在諸侯之中」。象言「慎德積小高大」,故云「明德日益高大也」。「謂之升」者,有進益之象也。 元亨。虞翻曰:臨初之三,又有臨象,剛中而應,故「元亨」也。 從二陽四陰之例,故云「臨初之三」。二至上,又有臨象,臨卦辭曰「元亨」,乾元正,故曰「元」。彖傳曰「剛中而應」,二剛中五應之,故「亨」。與升象略同,故亦曰「元亨」也。如萃五與比卦同辭,亦以爻略同也。 用見大人,勿恤。虞翻曰:謂二當之五爲「大人」,離爲「見」,坎爲「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陽主升,陰主降,坤虚无君,故「二當之五」。五君位,故爲「大人」。二之五有離坎象,離相見爲「見」,坎加憂爲「恤」,之五得正,坤器爲「用」,故「用見大人勿恤」。陽稱「慶」,故彖曰「有慶也」。愚案:升與萃反,萃見大人,二與五應,故曰「利見」。升見大人,二升五位,故曰「用見」。 南征吉。虞翻曰:離,南方卦。二之五成離,故「南征吉,志行也」。 説卦曰「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自二升五成離,故「南征吉」。「志行也」,彖傳文。

彖曰:「柔以時升,虞翻曰:柔謂五,坤也。升謂二。坤邑无君,二當升五虚。震兑爲春秋,二升坎離爲冬夏,四時象正,故「柔以時升」也。 乾剛坤柔,故「柔謂坤五也」。二當升,故「升謂二」。坤地稱邑,又臣道,故「坤邑无君」。陽實陰虚,故「二升五虚」。六五「貞吉升階」,陰爲陽階,使二升五,是「柔以時升」之義也。體互震兑,震春兑秋。二升五,體有離坎,離夏坎冬。四時體正,故「柔以時升」。愚案:升反萃也。萃坤升上爲升,故曰「柔以時升」。 巽而顺,剛中而應,是以大亨。荀爽曰:謂二以剛居中而來應五,故能大亨,上居尊位也。 内體巽,外體坤,説卦「坤,順也」,故曰「巽而順」。二以剛居下中,上應于五陽爲大,故「大亨」。五爲尊,故「上居尊位也」。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荀爽曰:大人,天子,謂升居五見爲大人。羣陰有主,无所復憂而「有慶也」。 王肅曰「大人,聖人在位之目」,故謂「大人爲天子」。二升五位,坤爲「用」,離爲「見」,故「用見大人」。坤虚无君,二升居之,故「羣陰有主」。「勿恤」,故「无所復憂」。陽爲「慶」,坤有陽,故「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虞翻曰:二之五,坎爲志,震爲行。 二之五變體坎,坎心爲「志」,互體震,震足爲「行」,故曰「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荀爽曰:地謂坤,木謂巽。地中生木,以微至著,升之象也。 上坤,故「地謂坤」。下巽,故「木謂巽」。説文「木,冒也,冒地而生」,故云木生地中。乾鑿度曰「天道三微而成著」,故云「以微至著」。枚乘曰「種樹畜養,不見其益,有時而大」,故云「升之象也」。 君子以慎德積小,以成高大。虞翻曰:「君子」謂三。「小」謂陽息復時,復小爲德之本。至二成臨,臨者,大也。臨初之三,巽爲「高」。二之五,艮爲「慎」。坤爲「積」。故「慎德積小成高大」。 乾三稱「君子」,故「君子謂三」也。升自臨來,臨息自復,故云「小謂陽息復時」。繫下曰「復小而辨于物」,又云「復,德之本也」,故云「復小爲德之本」。陽息至二成臨,「臨者,大也」,序卦文。臨初之三成升,内體巽。「巽爲高」,説卦文。二之五,内體艮,艮陽小爲「慎」。坤文言稱「積」,故「坤爲積」。艮成終成始,君子法地中生木,積微成著,故「慎德積小,以成高大」也。

初六。允升大吉。荀爽曰:謂一體相随,允然俱升。初欲與巽一體升居坤上,位尊得正,故「大吉」也。 陽升陰降,陰不獨升。且初爲巽主,卑柔无應,不能自升。惟二三以一體而信初,故必「一體相随,允然俱升」。蓋初欲與巽二陽同體俱升,居于坤上。以二升五爲位尊,以陽居陽爲得正。體象「大觀在上」,故「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九家易曰:謂初失正,乃與二陽允然合志,俱升五位,「上合志也」。 以六居初爲失位,當變之正。乃與二陽一體誠信合志,同升五位。二升五,坎爲志,初隨上之,故曰「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虞翻曰:禴,夏祭也。孚謂二之五,成坎爲孚。離爲夏,故「乃利用禴」。「无咎」矣。 禴,夏祭也。詳見萃二。二之五成坎,坎有孚爲孚。互離爲夏,故「乃利用禴」。二失位,宜有咎。升五得正,故「无咎」也。愚案:萃六二「孚乃利用禴」者,二應五故孚。升九二「孚乃利用禴」者,二之五故孚。孚則尚實不尚文,故「利用禴」。禴,薄祭也。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虞翻曰:升五得位,故「有喜」。干寶曰:剛中而應,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時也,非時而祭曰「禴」。然則文王儉以恤民,四時之祭,皆以禴禮,神享德與信,不求備也,故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九五坎,坎爲豕。然則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于禮,故曰「有喜」矣。 虞注:二與五孚。升五得正,陽爲喜,故「有喜」也。干注:二剛中而應乎五,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時也」者,王制曰「天子四時之祭,春曰礿」是也。據周禮爾雅,禴爲夏祭,周制也,故鄭氏以「春曰礿」爲夏殷之禮。礿,薄也。四時之祭皆薄,不必春時,故「非時而祭曰禴」。二與四同功,四言文王「用亨」,故引文王以明「用禴」之義。文王儉以恤民,故四時之祭皆尚約不尚奢。蓋「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故神享德與信,不求備物也。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既濟九五體坎,「坎爲豕」,説卦文。曲禮「凡宗廟之祭,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首以牛,大牲也。次以豕,禴祭也。故鄭君亦以爲禴祭不殺牛而用豕也。孚以誠信,不尚奢盈,故「有喜也」。

九三。升虚邑。荀爽曰:坤稱邑也。五虚无君,利二上居之。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坤土故稱邑。陽實陰虚,陽爲君,五陰虚无君。三利二陽上居于五,且三居下卦之上,互震足爲升,上近坤初,故曰「升虚邑」。三與五皆得正,故象曰「无所疑也」。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虞翻曰:坎爲「疑」,上得中,故「无所疑也」。 二之五體坎,坎心爲「疑」。五得中位,三又同功,故「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荀爽曰:此本升卦也。巽升坤上,據三成艮,巽爲「岐」,艮爲「山」,「王」謂五也。通有兩體,位正衆服,故吉也。四能與衆陰退避當升者,故「无咎」也。 四與初應,初隨巽體,升居坤上,據三成艮。「岐」古文作「㟚」,巽爲木,木枝岐出,有似于岐,故「巽爲岐」。艮爲「山」,故爲「岐山」。二陽升五,故「王謂五也」。巽居坤上體觀,享祀之象,故「通有兩體」。坤爲「用」,言「王用」此人,「亨于岐山」。五位得正,衆陰皆服,故「吉」也。四順承五,與衆陰退避,二陽當升,故「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崔憬曰:爲順之初,在升當位,近比于五,乘剛于三,宜以進德,不可脩守。此象太王爲狄所逼,徙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以其用通,避于狄難,順于時事,故「吉无咎」。 外體坤,坤,順也,四在外初,故「爲順之初」。在升之家,以六居四爲當位。上近比于五,下乘剛于三,近比故「宜進德」,乘剛故「不可脩守」。四位諸侯,故「象太王」。近五將化家爲國,乘剛象爲狄所逼。孟子「昔者太王居邠,狄人侵之」,又曰「去邠,踰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從之者如歸市」,故云「太王爲狄所逼,徙居岐山之下」。詩「天作高山,太王荒之」,鄭箋「天生此高山,使興雲雨,以利萬物。太王自豳遷焉,則能尊大之,廣其德澤,居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亨,通也,亨通而創王業,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以其用亨通之道,能避狄難,順時而行,故「吉无咎」也。案:坤,順也。又發于事業爲事。二升五王,受命告祭。四率羣陰,以順承之,故曰「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虞翻曰:二之五,故「貞吉」。巽爲高,坤爲土,震升高,故「升階」也。 二失位,之五得正,故曰「貞吉」。「巽爲高」,説卦文。古者土階,故坤土爲階。虞繫上注云「坤爲階」,是也。震足升高,陰爲陽階,故「升階」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荀爽曰:陰正居中,爲陽作階,使升居五。己下降二,與陽相應,故吉而得志。 陰居上中,爲二陽作階,使升居五,即「柔以時升」之義也。五下降二,得中得位,正應五陽。陽爲大,體兩坎爲志,故「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荀爽曰: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陰用事爲消,陽用事爲息。陰正在上,陽道不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坤喪乙滅癸,故「性暗昧」。今在升家而居于上,故曰「冥升」。陰滅陽,故爲消。陽勝陰,故爲息。六陰在上得正,五陽不息,陰之所利,故「利于不息之貞」。愚案:坤爲冥晦,上處升極而不知止,「冥升」者也。與「冥豫」同義。然上與三爲正應,又皆得位,上陰冥升而不降三,三陽不息而不易上,各得其正,故「利于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荀爽曰:陰升失實,故「消不富也」。 陽實陰虚,陰升不已,必失三陽,陽息則陰消,坤廣生爲富,故曰「消不富也」。與豫上「冥豫在上,何可長也」同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