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系無此篇。
窵橋王炳者,出村,見土地神祠中出一美人, 「神祠」:鑄本、二十四卷本、遺稿本作「祠」。顧盼甚殷;挑以褻語, 「挑以褻語」:鑄本作「試挑之」。歡然樂受。狎暱無所,遂期夜奔,炳因告以居止。 「居止」:鑄本作「居址」。至夜果至,極相悦愛。 「悦愛」:遺稿本、二十四卷本作「愛悦」,黄本作「歡愛」。問其姓名,固不以告。由此往來不絶。時炳與妻共榻,美人亦必來與交,妻竟不覺其有人。 「共榻」:黄本作「並榻」。「必來」:遺稿本作「必求」。「竟不」:鑄本作「亦不」。炳訝問之,美人曰:「我土地夫人也。」炳大駭,亟欲絶之,而百計不能阻。 「不能」:二十四卷本「莫能」。因循半載,病憊不起。 「不起」:手稿本原作「不能起」,塗改。美人來更頻,家人都能見之。未幾,炳果卒, 上十一字:鑄本、二十四卷本無「能」字。異史本、遺稿本「炳」作「病」;二十四卷本「果卒」作「死」,「美人猶」作「而美人猶」。美人猶日一至。炳妻叱之曰:「淫鬼不自羞!人已死矣,復來何爲?」美人遂去,不返。 「不返」:鑄本於此下另起行。土地雖小,亦神也,豈有任婦自奔者?憒憒應不至此。 「憒憒應不至此」:鑄本無。不知何物淫昏,遂使千古下, 「千古」:遺稿本作「千載」。謂此村有污賤不謹之神。冤矣哉! 「冤矣哉」:鑄本作「冤哉」。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黄本、遺稿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