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某,販布爲業,客於泰安;聞有術人工星命之學,詣問休咎,術人推之曰:「運數大惡,可速歸。」某懼,囊貲北下。途中遇一短衣人,似是隸胥,漸漬與語,遂相知悦。 「知」:青本作「和」。屢市餐飲,呼與共啜,短衣人甚德之。某問所幹營,答言:「將適長清, 此上十一字:鑄本「答言」作「答曰」,並康熙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幹營」作「營幹」。康熙本「將」上有「長」字。有所勾致。」問爲何人。短衣人出牒,示令自審,第一即己姓名, 青本無「姓」字。駭曰:「何事見勾?」短衣人曰:「我非生人,乃蒿里山 蒿里山:〔吕註〕顧寧人山東考古録:「泰安州西南二里,俗名蒿里山者,高里山之訛也。見封禪書及武帝紀。乃若蒿里之名,見於古挽歌,不言其地。自陸機泰山吟,始以梁父、蒿里並列,誤。」東四司隸役。 此上十三字: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無「非生人」,「山」作「人」。青本「蒿」作「嵩」;康熙本「山」作「人」,「隸」下有「人」字。想子壽數盡矣。」某出涕求救。鬼曰:「不能。然牒上名多, 「名多」:青本作「多名」。拘集尚需時日。子速歸,處置後事,我最後相招, 「我最後」:青本、黄本作「然後」。此即所以報交好耳。」無何至河際,斷絶橋梁,行人艱涉。 「涉」:黄本作「步」。鬼曰:「子行死矣,一文亦將不去。〔但評〕一文亦將不去,唤醒多少夢中人,能以行善勸人,此隸役亦罕有。請即建橋,利行人。雖頗煩費,然於子未必無小益。」某然之。某歸, 「某歸」:鑄本作「歸」,青本作「及歸」。告妻子作周身具,尅日鳩工建橋。久之,鬼竟不至, 康熙本無「竟」字。心竊疑之。一日,鬼忽來曰:「我已以建橋事上報城隍,轉達冥司矣,謂此一節可延壽命。今牒名已除, 「名已除」:黄本作「已除名」。敬以報命。」某喜,感謝。後再至泰山,不忘鬼德,敬賫楮錠呼名酹奠。 「酹」:青本、黄本、鑄本作「酬」。〔馮評〕不負心。既出,見短衣人匆遽而來曰:「子幾禍我!適司君方莅事,幸不聞知; 「幸不聞知」:青本、黄本「聞」下無「知」字。鑄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知」作「之」。不然,奈何!」〔但評〕以建橋事達冥司,除牒名而延壽命,究非作弊者比。呼名酹奠,即司君聞之,何害?送之數武,曰:「後勿復來。 「勿」:青本、黄本作「無」。倘有事北往,自當迂道過訪。」遂别而去。
〔何評〕勸施。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黄本、青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