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金永年,八十二歲無子,媪亦七十八歲, 青本、黄本無「亦」字。自分絶望,忽夢神告曰:「本應絶嗣, 康熙本無「應」字。念汝貿販平準,賜予一子。」 鑄本、異史本、康熙本無「賜」字。醒以告媪,媪曰:「此真妄想。兩人皆將就木,何由生子?」無何,媪腹震動; 腹震動:〔何註〕詩·魯頌註:「姜螈出祀郊禖,履大人拇而震動有娠。」十月,竟舉一男。
〔但評〕貿販平準,亦其分耳,應絶嗣而得子於耄耋之年,天何曾虧負人來。
〔何評〕天報善人,不可以常理論也。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鑄本、青本、黄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