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令

《全校會註集評聊齋志異》——蒲松齡

宋國英,東平人,以教習授潞城令。貪暴不仁,催科尤酷,斃杖下者,狼籍於庭。 「揚揚」:鑄本、異史本作「洋洋」。余鄉徐白山適過之,見其横,諷曰:「爲民父母,威焰固至此乎?」〔但評〕於「爲民父母之下」而着「威焰」二字,聞之便當愧死。而反自鳴得意,不死何爲?宋揚揚作得意之詞曰 「幸有」:異史本、鑄本作「幸」。:「喏, 喏:〔吕註〕集檮:「喏音惹,應聲也。」不敢!官雖小,莅任百日,誅五十八人矣。」後半年,方據案視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撓亂,似與人撑拒狀;自言曰:「我罪當死!我罪當死!」〔但評〕固揚揚得意,莅任百日,誅五十八人之縣父母也。曾幾何時,而竟自言罪當死哉!扶入署中,逾時尋卒。嗚呼!幸有陰曹兼攝陽政; 「未去」:青本作「未出」。不然,顛越 顛越:〔何註〕謂顛越其人而取其貨,盗也。〔吕註〕書·康誥:「殺越人于貨,暋不畏死。」傳:「越,顛越也。」書·盤庚:「顛越不恭。」貨多,則「卓異」聲起矣,流毒安窮哉!

異史氏曰:「潞子故區, 潞子故區:〔吕註〕潞,黄帝後,子爵。今山西潞安府。其人魂魄毅,故其爲鬼雄。今有一官握篆於上,必有一二鄙流,風承而痔舐之。其方盛也,則竭攫未盡之膏脂,爲之具錦屏; 錦屏:〔吕註〕韓偓詩:「錦屏金作屋,綉幰玉爲輪。」其將敗也,則驅誅未盡之肢體,爲之乞保留。官無貪廉,每莅一任,必有此兩事。赫赫者一日未去, 二十四卷本無「異史……也已」一段。則蚩蚩者不敢不從。積習相傳,沿爲成規,其亦取笑於潞城之鬼也已!」 青本无此篇。

〔何評〕觀其揚揚得意數語,便非爲民父母之言矣。不有冥誅,曷其有極乎?

〔校記〕(底本:手稿本 參校本:康熙本、異史本、二十四卷本、青本、鑄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