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報

《全校會註集評聊齋志異》——蒲松齡

青本此題下有「二則」二字。

安丘某生,通卜筮之術,而其爲人邪蕩不檢, 邪蕩不檢:〔何註〕恣意邪蕩而不知檢制也。每有鑽穴逾隙之行則卜之。 鑄本「則卜之」原作「則之」,後删去。「逾隙」:青本、二十四卷本作「逾墻」。〔何評〕易不爲小人謀。一日忽病,藥之不愈。曰:「我實有所見。 「不愈」:青本、二十四卷本作「不藥」。「吾實」:青本作「我實」。冥中怒我狎褻天數,將重譴矣,藥何能爲!」亡何,目暴瞽,兩手無故自折。

某甲者,伯無嗣。甲利其有,願爲之後。伯既死,田産悉爲所有,遂背前盟。又有一叔, 「甲利」:二十四卷本作「利」。「一叔」:鑄本作「叔」。家頗裕,亦無子,甲又父之。叔卒, 「叔卒」:鑄本作「死」。又背之。於是併三家之産稱富一鄉。忽暴病若狂, 鑄本「稱富」作「富甲」,「忽暴」作「一日暴」。自言曰:「汝欲享富厚而生耶?」遂以利刃自割肉,片片擲地。又曰:「汝絶人後,尚欲有後耶?」剖腹流腸,遂斃。未幾,其子亦死,産業歸他人矣。 鑄本「其子」作「子」,「他人」作「人」。果報如此,可畏也夫!〔但評〕求富有者爲養其生,而適以戕生;絶人後者,自私其後,而因以無後。自作之孽,使自割之,自剖之,而又自言之,真是痛快!

〔校記〕(底本:異史本 參校本:鑄本、青本、二十四卷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