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六十二 禽鳥三

《太平廣記》——李昉等十四人

鴨附

  • 史悝
  • 姚略
  • 鵝溝
  • 祖録事
  • 周氏子
  • 平固人
  • 海陵鬭鵝

  • 馮法
  • 錢塘士人
  • 黎州白鷺

  • 南人捕鴈
  • 海陵人

鸜鵒

  • 勾足
  • 能言
  • 桓豁
  • 廣陵少年

  • 雀目夕昏
  • 吊烏山
  • 楊宣

  • 越烏臺
  • 何潛之
  • 烏君山
  • 魏伶
  • 三足烏
  • 李納
  • 吕生妻
  • 梁祖

鴟附

  • 鳴梟
  • 鵂鶹目夜明
  • 夜行游女
  • 禳梟
  • 雍州人
  • 韋顓
  • 張率更

鴨附

史 悝

太元中,章安郡史悝家有駮雄鵝,善鳴,女常養飼之,鵝非女不食。荀僉苦求之,鵝輒不食。乃以還。又數日,晨起,失女及鵝。隣家聞鵝向西,追至一水,唯見女衣及鵝毛在水邊。今名此水爲鵝溪「鵝」《廣博物志》卷四五、《天中記》卷五八作「鵝女」。出《廣古今五行記》

姚 略

義熙中,羌主姚略洛陽溝取磚,得一雙雄鵝。並金色,交頸長鳴,聲聞九皋,養之此溝。出《幽明録》

鵝 溝

濟南郡張公城西北,有鵝溝。南燕世,有漁人居水側,常聽鵝聲,而衆鵝中有鈴聲,甚清亮。候之,見一鵝,咽頸極長,因羅得之。項上有銅鈴,綴以銀鎖,有隱起「元鼎元年」字。出《酉陽雜俎》

祖録事

久視年中,越州祖録事,不得名。早出,見擔鵝向市中者。鵝見録事,頻顧而鳴,乃以錢贖之。至僧寺,令放爲長生鵝,竟不肯入寺,但走逐後。經坊歷市,稠人廣衆之處,一步不離。收養之。左丞張錫親見其説也。出《朝野僉載》

周氏子

汝南周氏子,吴郡人也,亡其名,家於崑山縣元和中,以明經上第,調選,得尉崑山。既之官,未至邑數十里,舍於逆旅中。夜夢一丈夫,衣白衣,儀狀甚秀,而血濡衣襟,若傷其臆者。既拜,而泣謂周生曰:「吾家於林泉者也,以不尚塵俗,故得安其所有年矣。今以偶行田野間,不幸值君之家僮,有繫吾者。吾本逸人也,既爲所繫,心甚不樂。又縱狂犬噬吾臆,不勝其憤。愿君子憫而宥之,不然,則死在朝夕矣。」周生曰:「謹受教,不敢忘。」言訖,忽寤,心竊異之。

明日,至其家。是夕,又夢白衣來曰:「吾前以事訴君,幸君憐而諾之,然今尚爲所繫。顧君不易仁人之心,疾爲我解其縛,使不爲君家囚,幸矣。」即問曰:「然則爾之名氏,可得聞乎?」其人曰:「我,鳥也。」言已遂去。又明日,周生乃以夢語家僮,且以事訊之。乃家人因適野,遂獲一鵝,乃籠歸,前夕,有犬傷其臆。周生即命放之。是夕,又夢白衣人辭謝而去。出《宣室志》

平固人

處州平固人訪其親家,因留宿。夜分,聞寢室中有人語聲,徐起聽之,乃群鵝語。曰:「明旦主人將殺我,善視諸兒。」言之甚悉。既明,客辭去。主人曰:「我有鵝甚肥,將以食子。」客具告之。主人於是舉家不復食鵝。頃之,舉鄕不食矣。出《稽神録》

海陵鬭鵝

乙卯歲,海陵郡西村中有二鵝,鬭於空中,久乃墮地。其大可五六尺,雙足如驢蹄。村人殺而食之者皆卒。明年,兵陷海陵出《稽神録》

周昉少時,與商人泝江俱行,夕止宮亭廟下。同侶相語:「誰能入廟中宿?」性膽果決,因上廟宿,竟夕晏然。晨起,廟中見有白頭老翁,遂擒之,化爲雄鴨。捉還船,欲烹之,因而飛去,後竟無他。出《述異記》

馮 法

建武中,剡縣馮法作賈,夕宿荻塘。見一女子,著縗服,白皙,形狀短小,求寄載。明旦,船欲發,云:「暫上,取行資。」既去,失絹一疋,女抱二束芻置船中。如此十上,失十絹。疑非人,乃縛兩足。女云:「君絹在前草中。」化形作大白鷺。烹食之,肉不甚美。出《幽明録》

錢塘士人

錢塘士人姓,船行。時大雪,日暮,有女子素衣來。曰:「何不入船?」遂相調戲。闔船載之,後成白鷺去。惡之,便病死也。出《續搜神記》

黎州白鷺

黎州通望縣,每歲孟夏有白鷺鶿一隻墜地。古老傳云:「衆鳥避瘴。臨去,留一鷺祭山神。」又每郡主將有除替,一日前,須有白鷺鶿一對,從大渡河飛往州城,盤旋栖泊,三五日却迴,軍州號爲「先至鳥」。便迎新送故,更無誤焉。出《黎州圖經》

南人捕鴈

鴈宿於江湖之岸,沙渚之中,動計千百,大者居其中,令鴈奴圍而警察。南人有採捕者,俟其天色陰暗,或無月時,於瓦罐中藏燭,持棒者數人,屏氣潛行。將欲及之,則略舉燭,便藏之。鴈奴驚叫,大者亦驚,頃之,復定。又復前舉燭,鴈奴又驚。如是數四,大者怒啄鴈奴,秉燭者徐徐逼之,更舉燭,則鴈奴懼啄,不復動矣。乃高舉其燭,持棒者齊入群中,亂擊之,所獲甚多。昔有淮南張凝評事話之,此人親曾採捕。出《玉堂閒話》

海陵人

海陵縣東,居人多以捕鴈爲業,恆養一鴈,去其六翮,以爲媒。一日,群鴈迴塞,時鴈媒忽人語謂主人曰:「我償爾錢足,放我迴去。」因騰空而去。此人遂不復捕鴈。出《稽神録》原作「稽神記」。即《稽神録》。

鸜 鵒

勾 足

鸜鵒交時,以足相勾。促鳴鼓翼如鬭狀,往往墜地。俗取其勾足爲魅藥。出《酉陽雜俎》

能 言

鸜鵒,舊言可使取火,效人言,勝鸚鵡。取其目精,「精」《酉陽雜俎》作「睛」。和人乳研,滴眼中,能見烟霄外物。出《酉陽雜俎》

桓 豁

司空桓豁之在荆州也,有參軍五月五日剪鸜鵒舌教語,無所不名。後於大會,悉效人語聲,無不相類。時有參佐齆鼻,因内頭甕中效之。有主典盜牛肉,乃白參軍:「以新荷裹置屏風後。」搜得,罰盜者。出劉義慶《幽明録》

廣陵少年

廣陵有少年,畜一鸜鵒,甚愛之,籠檻八十日死。以小棺貯之,將瘞於野。至城門,閽吏發視之,乃人之一手也。執而拘諸吏。凡八十日,復爲死鸜鵒,乃獲免。出《稽神録》

雀目夕昏

雀皆至夕而不見物。人有至夕昏不見物者,謂之雀盲是也。鵂鶹夜察毫末,晝瞑目不見丘山,殊性也。出《感應經》

吊烏山

吊烏山,至雉雀來吊,最悲。百姓夜燃火,伺取之。其無嗉不食,似特悲者,以爲義,則不殺。出《酉陽雜俎》

楊 宣

楊宣河内太守,行縣,有群雀鳴桑樹上。謂吏曰:「前有覆車粟。」出《益部耆舊傳》

越烏臺

越王吴國,有丹烏夾王而飛,故句踐得入國也。起丹烏臺,言烏之異也。出王子年《耆舊傳》即《王子年拾遺記》。明鈔本作「出《拾遺録》」,查見於今本《拾遺記》卷三(據《古今逸史》本)。

何潛之

時,營道縣何潛之,於縣界得烏,大如白鷺,膝上髀下,自然有銅環貫之。出《酉陽雜俎》本書卷四百六十三注出《酉陽雜俎》之《營道令》,亦述此事。惟「何潛之」作「何僭之」。

烏君山

烏君山者,建安之名山也,在縣西一百里。近世有道士徐仲山者,少求神仙,專一爲志,貧居苦節,年久彌勵。與人遇於道,修禮,無少長皆讓之。或果穀新熟,輒祭。先獻虚空,次均宿老。鄕人有偷者,坐罪當死。仲山詣官,承其偷罪,白:「偷者不死。無辜而誅,情所未忍。」乃免冠解帶,抵承嚴法,所司疑而赦之。

仲山又嘗山行,遇暴雨,苦風雷,迷失道徑。忽於電光之中見一舍宅,有類府州,因投以避雨。至門,見一錦衣人,顧仲山,乃稱此鄕道士徐仲山拜。其錦衣人稱監門使者蕭衡,亦拜。因叙風雨之故,深相延引。仲山問曰:「自有鄕,無此府舍。」監門曰:「此神仙之所處,僕即監門官也。」俄有一女郎,梳綰雙鬟,衣絳赭裙,青文羅衫,左手執金柄麈尾幢旄,傳呼曰:「使者外與何人交通而不報也?」答云:「此鄕道士徐仲山。」須臾,又傳呼云:「仙官召徐仲山入。」向所見女郎,引仲山自廊進。至堂南小庭,見一丈夫,年可五十餘,膚體鬚髮盡白。戴紗搭腦冠,白羅銀鏤帔,而謂仲山曰:「知卿精修多年,超越凡俗。吾有小女頗閑道教,以其夙業,合與卿爲妻,今當吉辰耳。」仲山降階稱謝拜起,而復請謁夫人。乃止之曰:「吾喪偶已七年,吾有九子,三男六女,爲卿妻者,最小女也。」乃命後堂備吉禮。既而陳酒殽,與仲山對食。訖,漸夜,聞環珮之聲,異香芬郁,熒煌燈燭,引去别室。

禮畢三日,仲山悦其所居,巡行屋室。西向廠舍,見衣竿上懸皮羽十四枚,是翠碧皮,餘悉烏皮耳。烏皮之中,有一枚是白烏皮。又至西南,有一廠舍,衣竿之上,見皮羽四十九枚,皆鵂鶹。仲山私怪之。却至室中,其妻問其夫曰:「子適游行,有何所見,乃沈悴至此?」仲山未之應。其妻曰:「夫神仙輕舉,皆假羽翼。不爾,何以倐忽而致萬里乎?」因問曰:「烏皮羽爲誰?」曰:「此大人之衣也。」又問曰:「翠碧皮羽爲誰?」曰:「此常使通引婢之衣也。」「又餘烏皮羽爲誰?」曰:「新婦兄弟姊妹之衣也。」又問:「鵂鶹皮羽爲誰?」曰:「司更巡夜者衣,即監門蕭衡之倫也。」語未畢,忽然舉宅驚懼,問其故,妻謂之曰:「村人將獵,縱火燒山。」須臾,皆云:「竟未與徐郎造得衣。今日之别,可謂邂逅矣。」乃悉取皮羽,隨方飛去。即向所見舍屋,一無其處。因號其地爲烏君山出《建安記》蕭子開撰,見本書卷三百九十七《鳴鐃山》。

魏 伶

魏伶西市丞,養一赤嘴烏,每於人衆中乞錢。人取一文,而銜以送處,日收數百。時人號爲「魏丞烏」。出《朝野僉載》

三足烏

天后時,有獻三足烏,左右或言:「一足僞耳。」天后笑曰:「但令史册書之,安用察其真僞?」《唐書》云:「天授元年,有進三足烏,天后以爲室之瑞。睿宗云:『烏前足僞。』天后不悦。須臾,一足墜地。」出《酉陽雜俎》

李 納

貞元十四年,按兩《唐書》應爲「貞元四年」。二州群烏,飛入田緒李納境内,銜木爲城,高至二三尺,方十餘里,惡而命焚之,信宿如舊,烏口皆流血。出《酉陽雜俎》

吕生妻

東平吕生魯國人,家於。其妻黄氏,病將死,告於姑曰:「妾病且死。然聞人死當爲鬼,妾常恨人鬼不相通,使存者益哀。今姑念妾深,妾死,必能以夢告於姑矣。」及其死,姑夢見黄氏來,泣而言曰:「妾平生時無狀,今爲異類,生於之東野叢木中,黰其翼,嗷其鳴者,當是也。後七日,當來謁姑。愿姑念平生時,無以異類見阻。」言訖遂去。後七日,果一烏自東來,至吕氏家,止於庭樹,哀鳴久之。其姑泣而言曰:「果吾之夢矣。汝無昧平素,直來吾之居也。」其烏即飛入堂中,迴翔哀唳,僅食頃,方東向而去。出《宣室志》

梁 祖

梁祖親征鄆州,軍次衛南。時築新壘,工畢,因登眺其上,見飛烏止於峻堞之間而噪,其聲甚厲。副使李璠曰:「是烏鳴也,將不利乎?」其前軍朱友裕朱瑄所掩,拔軍南去,我軍不知,因北行。遇朱瑄軍至,梁祖策馬南走,入村落間,爲賊所追,前有溝坑,頗極深廣。匆遽之際,忽見溝内有黍稈積以爲道,正在馬前,遂騰躍而過。副使李璠、郡將高行思爲賊所殺。張歸宇爲殿騎,援戈力戰,僅得生還,身被十五箭。乃知衛南之烏,先見之驗也。出《北夢瑣言》

鴟附

鳴 梟

夏至,陰氣動,爲殘殺。蓋賊害之候,「候」《令禽惡鳥論》作「鳥」。故惡鳥鳴於人家,則有死亡之徵。又云:「鴟梟食母眼睛,乃能飛。」郭璞云:「伏土爲梟。」《漢書·郊祀志》云:「古者天子,嘗以春祠黄帝「春祠」《漢書》作「春解祠祠」,祠黄帝並與下句連。用一梟、破鏡。「孟康曰:『梟,鳥名,食母。破鏡,獸名,食父。黄帝欲絶其類,使百吏祠皆用之。破鏡如貙而虎眼。』」見《漢書》(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出曹植《惡鳥論》乃曹植之《令禽惡鳥論》,文異。

鴟,相傳曰鶻生三子,一爲鴟。肅宗張皇后專權,每進酒,常以鴟腦和酒,令人久醉健忘。出《酉陽雜俎》

世俗相傳,鴟不飲泉及井水,唯遇雨濡翮,方得水飲。出《酉陽雜俎》

鵂鶹目夜明

鵂鶹即鴟也。爲󷧗由。可以聚諸鳥。鵂鶹晝日,目無所見,夜則飛撮蚊蝱,鵂鶹乃鬼車之屬也。皆夜飛晝藏。或好食人爪甲,則知吉凶。凶者,輒鳴於屋上,其將有咎耳。故人除指甲,埋之戶内,蓋忌此也。亦名夜游女。好與嬰兒作祟,故嬰孩之衣,不可置星露之下,畏其祟耳。

又名鬼車。春夏之間,稍遇陰晦,則飛鳴而過。嶺外尤多。愛入人家,爍人魂氣。或云,九首,曾爲犬囓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則有凶咎。《荆楚歲時記》云:「聞之,當喚狗耳。」

又曰:「鴞,大如鴆,惡聲,飛入人家不祥。」其肉美,堪爲炙。故《莊子》云:「見彈思鴞炙。」又云:「古人重鴞炙。」尚肥美也。《説文》:「梟,不孝鳥。見於《説文解字》卷十一木部。」食母而後能飛。《漢書》曰:「五月五日作梟羹,以賜百官。以其惡鳥,故以五日食之。」見《漢書》(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古者重鴞炙及梟羹,蓋欲滅其族類也。出《嶺表録異》

或云,鵂鶹食人遺爪,非也。蓋鵂鶹夜能拾蚤虱耳。爪蚤聲相近,故誤云也。出《感應經》

夜行游女

又云,夜行游女,一曰天帝女,一名釣星。夜飛晝隱,如鬼神。衣毛爲飛鳥,脱毛爲婦人。無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飴小兒,不可露處,小兒衣亦不可露曬。毛落衣中,當爲鳥祟,或以血點其衣爲誌。或言産死者所化。出《酉陽雜俎》

禳 梟

常騫齊景公禮之法禳梟,梟乃布翼,伏地而死。出《感應經》

張率更

有梟晨鳴於張率更庭樹,其妻以爲不祥,連唾之。云:「急灑掃,吾當改官。」言未畢,賀客已在門矣。出《朝野僉載》本書卷一百三十七《張文成》,事與此條同,注出《國史異纂》。《國史異纂》又名《國朝傳記》,孫潛校本所謂《國朝雜記》,「雜」乃「傳」之訛。亦即《隋唐嘉話》。本條見於今本《朝野僉載》卷一,而余嘉錫云非張鷟書條文。

雍州人

貞觀初,雍州有人夜行,聞梟鳴甚急,仍往來拂其頭。此人惡之,以鞭擊之,梟死,以土覆之而去。可行數里,逢捕賊者。見其衣上有血,問其何血,遂具告之。諸人不信,將至埋梟之所。先是有賊殺人,斷其頭,瘞之而去,久尋不得。及撥土取梟,遂得人頭。咸以爲賊,執而訊之,大受艱苦。出《異聞録》案南宋曾慥嘗改李玫《纂異記》爲《異聞録》,疑屬該書。

韋 顓

大中歲,韋顓舉進士,詞學贍而貧窶滋甚,歲暮飢寒,無以自給。有韋光者,待以宗黨,輟所居外舍館之。放榜之夕,風雪凝沍,報成事者,絡繹而至,略無登第之耗。延之於堂際小閣,備設酒饌慰安。見女僕料數衣裝,僕者排比車馬。夜分歸所止,擁爐愁嘆而坐,候成名,將修賀禮。坐逼於壞牖,以横竹掛席蔽之。簷際忽有鳴梟,頃之集於竹上。神魂驚駭,持策出戶逐之,飛起復還,久而方去。謂僕者曰:「我失意,亦無所恨,妖禽作怪如此,兼恐横罹禍患。」俄而禁鼓忽鳴,榜放,已登第。服用車馬,悉將遺焉。出《劇談録》

本章完!